总部
由一位辅警总警司掌管。内设交通、通讯、乐队、学警4个部门。其职责除了负责有关辅警的日常行政工作外,还负责举办新招聘辅警人员的训练课程和晋升课程。
二、总区
与各陆上警察总区相对应,辅警也设有5个辅警总区,总区之下分为若干警区,统由辅警总部管辖。
——港岛总区。总部由一位辅警总警司掌管,分为行动、行政两大部分,各由一位辅警高级警司负责。其中行动部分又辖1个冲锋队、2个特别职务中队、1个交通部。下设8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东九龙总区。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下设4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西九龙总区。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下设7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新界北总区。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下设5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新界南总区。总部架构与港岛总区同。下设5个警区、1个交通单位。
香港警察的编制
香港警察的编制管理涉及两个部门,一是戊部门——警察政务处,二是策划及发展部,统由警务处政务专员负责。其中策划及发展部负责从宏观上规划警队的组织发展和人力资源发展,政务处负责警队编制的现实管理。
香港警队的人员分为3种编制类别:纪律人员(警察)、文职人员、辅助警察。
一、纪律人员
香港警队的纪律人员专指从警员到警务处长等各种职级的警察。他们分为军装和便装(刑事部)两类,其薪金标准在政府其他纪律部队和公务员序列中是最高的。
据1995年底统计,香港警队共有纪律人员27551名。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3人,高级助理处长5人,助理处长15人,总警司52人,高级警司89人,警司292人,总督察556人,高级督察、督察1861人,警署警长1301人,警长4538人,警员18838。
2.部门分布。警察总部,8487人,占30.81%;九龙东总区,3021人;九龙西总区,3936人;港岛总区,3516人;新界北总区,3232人;新界南总区,2677人;水警总区,2682人。
二、文职人员
香港政府的文职人员分成3种职系:(1)一般职系,即由香港政府统一聘用而差不多每个政府部门都需要的职系,如文员、电脑操作员、打字员、政务主任、会计主任、统计师、物料供应员等。(2)共通职系,即很多政府部门都存在的职系,但由各部门各自聘用的,如临床心理学家、炊事员、电讯工程师、裁缝师、工人等。(3)部门职系,即个别政府部门独有的职系,由各政府部门各自聘用的,如枪械员、警察电讯督察、交通督导员等。
文职人员的薪金标准低于纪律人员。
据1995年底统计,香港警队共有文职人员编制6113名,实有6065人。其中:
1.职系分类。(1)一般职系,3038人,占实有总数的50.1%。(2)部门及共通职系,3027人,占49.9%。
2.部门分布。总编制中:警察总部,2446人,占40%;九龙东总区,523人;九龙西总区,857人;港岛总区,727人;新界北总区,746人;新界南总区,517人;水警总区,297人。
三、辅警
香港辅警编制5721人,亦按纪律人员管理。
1.职级分类。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辅警,以下同)1人,助理处长1人,总警司6人,高级警司11人,警司37人,总督察70人,高级督察、督察220人,警署警长189人,警长707人,以上合计1242人,占217%;警员4479人,占78.3%。
2.部门分布。辅警总部,273人,占4.8%;港岛总区(辅警,以下同),1483人;九龙西总区,1308人;九龙东总区,783人;新界南总区,916人;新界北总区,958人。
香港警察体制、编制的主要特点
一、职责单一、明了。
香港警察的职能比较单一,即主要负责社会治安及与维护治安秩序直接相关的事项。具体说,主要的:一是扑灭罪行,即侦察破案;二是预防罪行,如治安巡逻及公共关系和警民关系工作;三是维护交通秩序;四是为社会和市民提供紧急救助,如抢险救灾及个别救助等,其中后两项职责也是从更高的层面和更广的角度做的稳定城市治安秩序和动员民众、争取民心的工作。
二、体制垂直、单列。
香港警察体制在政府系列中是一个单独体系,从上到下一元化管理,只对中央政府负责,不与地方政府相连。一是机构统一设置,不与地方行政区划对应。如香港行政区划分为4个大区、19个小区,而香港警察机构按6大总区、23个警区和54个分区设置,自成一体。二是警力统一管理、调配。各级警员的招募、任免、调动、奖励、辞退全部由警务处人事部负责,不存在分级管理的问题。三是财政统一收支。全港警察的所有开支都由警务处统一预算,香港政府统一拨给,警务处全权管理。四是装备统一配置。各级警察部门的武器、装备都由警务处统一定型、配置,因此可达到相当程度的标准化:型号一致、色彩一致、标识一致、配备标准一致,充分体现了体制统一的特色。
三、运作机制合理、顺畅。
香港警察根据职能需要组合设置机构,将所有机构归并为三大系统:一是直接担负灭罪、治安任务的行动系统;二是掌管警队队伍建设的管理系统,三是承担机关文职及后勤保障的文职及政务系统。作为总部机关,警务处设立了许多具体管理部门,但在总区、警区和分区等警务部门并不对口设置机构,而是只设一个负责人个人职级比其他部门高一级的行政部、行政科或行政组来统管各项管理工作,使基层治安单位简化为行政、行动和刑事三大块,直接与总部三大系统对应。由于地区治安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灭罪和维护路面治安,因此他们并不把总区、警区和分区作为一级机关式单位构建,而是将其归为行动系统,使机构设置直接为职能服务。在管理上,他们也各由一位副处长或相当于副处长的政务专员分别掌管三大系统,从而强化了机构的系统组合效能,使运作机制更加合理、流畅。
四、优化配置警力资源。
即根据实际需要分类编制和配置人力资源,做到既保证重点需要,又符合岗位特点、节约财政资源。一是实行文职制和辅警制。香港对警察实行高薪制。为了少花钱、多雇人,他们把一些没有危险的具有机关性的内勤岗位从纪律编制中剥离出来,实行文职制,享受一般公务员的待遇,进行专门化管理,既保证了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又体现了按劳、按岗付酬,节约了经费。实行辅警制也是如此,对辅警按小时计酬,既补充了必要的行动警力,又避免了对他们不在辅警岗位时段的付酬和其他福利负担。二是保有足够的能保证警队高质量运作的指挥管理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香港警队认为,警力配比是否科学、合理,并不是以一线警力越多为越好的,因为一名一线警员的高效率工作是以若干名管理、保障人员的有效支持为条件的。因此,一支警队是否具有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能否廉洁、高效的运作,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组织、管理、监督、保障人员的比例多少为标志的。他们在警力配置上就是如此。以香港警务处的纪律人员及文职人员为例。1995年警务处共有各类纪律人员27551名、文职人员6113名,其中在警察总部服务的纪律人员有8487人,文职人员有2446人,分别占30%和40%。其比重远大于内地公安机关。
香港警队的人事管理
在香港,警察属于特殊的公务员系列。在警队的管理方面除了具有一般公务员管理的特征之外,还具有纪律部队的性质。香港警队在人事管理上,体现了层次清晰、机构严谨、奖惩分明、高薪养廉的特点。在运作方面,强调公平竞争、客观考核、规范统一、依法治警。
第一节香港警队人事管理的架构与职能
一、人事及训练处的内设机构与职能
香港警务处下设人事及训练处,由警务处副处长(管理)负责。人事及训练处下设两个部门,一是人事部,二是训练部。香港警务处将人事管理和人的素质管理同并在一个职能部门之中。人事部由警务处助理处长负责。下设人事管理科、职员关系及服务条件科、人事服务科(其具体职责见 人事部工作职责范围共九项,即:招募、职业前途管理、纪律、人力策划、服务条件、职员关系、内部信息交流、福利事宜、宿舍。就该部门的职能而言,它是很明确的。人事管理的核心是人,从警察招募、入口把关,到警察个人前途如何发展、提供什么条件、工作中职员的关系和沟通、福利、住房等,都列入人事管理的范畴。它的任务在于通过该部门的工作,努力做到能使警察安心自己的工作,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解除或减少后顾之忧。
人事部内设组织架构示意图如下:
二、人事管理的职能特点
在职能划分方面,可以看出有三个值得注意的特点:
一是编写《警察通例》制定警察共同遵守的行为标准。根据《警察通例》又制定了《程序手册》,对警察的全部工作要求及程序,包括警察勤务、警察形象等都一一作了规定。这些纪律规定的制定、修订、颁布都由人事部门负责,为依法治警提供了依据。
二是注重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职员关系好坏是影响警察战斗力、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因素。警察在执行公务、日常生活中会常常遇到难题或困境,对上级的命令会有不同的看法,每个职级的警察与不同职级上的警察都有群体性利益冲突,所以,由人事部门对不同群体的警察进行关系调节,这对于缓解矛盾、沟通思想、稳定警队情绪、提高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三是人事管理实行分类定编,分类管理。香港警队将警队服务人员分为三类进行管理,其中着装警察是警队的基本力量;文职人员是由香港政府委派到警队工作的,这部分人员由港府公务员司调配和轮换;辅警自成体系。这种按工作性质分类管理的模式,辅助警察是由香港本地人志愿肋务警队,经过严格训练,协助警察执法的人是有利于节约财政资源,做到人适其岗、人尽其才、按需上岗、按岗取酬,充分发挥人事管理的总体效能。
第二节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其运作
一、警察的招募
(一)香港警察的招募是公开并常年进行的。每年的招募工作一般集中在各学校放假期间。警务处在全港设有尖沙咀、屯门、沙田、金钟、旺角五个招募中心,不惜花费人力、物力,通过宣传媒介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鼓动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青年加入香港警队。1995~1996年申请加入警队的人数共为16516人,而可供招募的职位数目为1254人。近几年香港警队流失率在4%左右。
警察招募的基本条件:
1.必须在香港出生,或是投考前至少在香港连续居住7年以上;
2.在学历方面,需具备中五程度,如只有中三程度但具备两年以上有关工作经验或专门技术者也可报考;
3.能阅读及书写中文,能讲流利粤语;
4.男性投考者年龄规定为17~30岁之间,婚否不限;女性投考者必须未婚,且年龄规定为19岁至25岁;
5.需具备良好的体格,无严重疾病和永久性残缺;
6.身高与体重基本成比例:男性身高1.63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身高1.52米以上,体重42公斤以上;
7.需具备正常视力,不论是否戴眼镜,都必须经过视力测验,包括对颜色的测试。
招警的基本程序:投考者提出申请,经审合符合报考条件,警方向招募对象寄发《面试通知书》。
面试的初步程序是:测量体能、身高、视力,验证各种证明文件。对于员佐级警员的申请,面试是由总督察和两位督察组成的小组负责。面试内容包括从警动机、一般知识、语言表达、分析能力。通过此项考核后,则进行体能测试:如跑步、转身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等,同时进行身体生理方面的常规检查。对于督察级应试人员考核就相对复杂一些。要经过初试、面试、即席演讲、体能测验及管理能力测验等。投考督察级人员必须测试英文水平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二、香港警察的晋升
香港警队晋升的程序是比较严格的。警务人员应在纪律方面有良好记录,才会被考虑推荐升级或晋升。凡警务人员作退休前渡假或合约期满假期之前的服务时间不足12个月,通常均不被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