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取货的,今天不做笔么?”老人摆摆手,“休息的时候,不说这个……嘿嘿,年终定笔送礼的官不会少,小少爷不要担心,不要看我们地方破落,赚的不比大工厂少的。”后来连墨告诉我,我才知道,原来苑江当官的流行送礼,都从这里定做最好的毛笔,既标榜清高,又不显没档次,相临的几个市也跟风前来定做,是以小小笔坊每年收益也是不少的。如果能花重金再请连家人写副对联书法,就更是好了。我听到这里却是心低呸一声,连家书法好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给当官的写门神。连墨不清楚我的想法,带着我又去了旁边一个茶室,等着老人取笔出来。过一会,老人取了几个锦盒放在连墨前的桌子上,“小少爷,您先看着……老黄他们在外边催我下棋,要是有事,您唤一声我就回。”连墨笑着点了头,许他离开。然后伸手细拨着几个盒子,最后落在一个写了“墨”字的锦盒上,顿下来,挑开扣,一根金纹白玉雕花笔,便躺在那盒子里。“好看吗?”连墨双手伸出,分别三指托着那支笔,呈到我面前。“看起来……很贵重。”我不懂毛笔,不知如何评价,这样让连墨谨慎对待的一支笔,必定贵重就是了。“何止贵重。”连墨深深的吸了口气,露出小孩子炫耀宝物般的笑容,将那支笔放回盒子里,转过身来对我说,“富贵,你摸摸我的头发好吗?”他抓着我的手,在硬硬短短的发尖上抚过,手心里,一阵瘙痒,我缩回手,以为他开玩笑,“痒痒……”连墨又把笔拿过来,摆在我眼前,“你摸摸这支笔的毛。”我奇怪的看着他,犹豫着不肯下手去摸。连墨又抓了我的手,让我用指头去碰触硬硬的笔头,“像吗?”我没懂他的意思,摇了摇头。连墨有些得意,他早知我不懂,偏要当作老师般教育一个无知的孩童,“这是我的胎毛做成的笔,父亲保存了二十四年,我毕业的时候才送了一部分来做成毛笔。笔杆也是我选的,白玉最是清高,金纹加饰又很贵气,喜欢吗?”我已有些不耐烦,卖了这么多关系,就是为了炫耀自己头发做成的毛笔么?微微点头,却是心里后悔同他约会。“送给你。”他忽然说。我愣了一下,金纹白玉雕花笔,价值不菲,就送给我了?他把将盒子郑重的放进我手里,又用力将我的手捏合,牢牢握住那盒子,“富贵,我真的喜欢你的。古时候,胎毛做成的毛笔,通常是儿女婚嫁时才陪送的。我想作为我们俩的定情物,呵呵……我是不是傻了点?这段话,我练了好久……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他摸着自己的后脑勺,痴憨的冲我笑,面上一片绯红,皆是不好意思。我心里真的感动了,打小除了边真房军军,再没一个异性对我如此之好,说这样动人的话,将那样贵重的东西赠予我。就这么一瞬间,早晨我们的不愉快,还有刚才的不耐烦,全部都烟消云散。连墨抬起头,对上我的眼,呼吸缓重起来。我意识到他想要什么,便探身向前,嘴唇送了上去。连墨的嘴唇有些干,微微起了皮,触感并不很好。他第一次接吻,不懂什么技巧,只是嘴唇与我相贴,过了很久,才重又呼吸起来,试探性的在我唇上一舔。痒的我笑了起来,伸出胳膊抱住他的肩,将柔软送进他的嘴里,纠缠。连墨很是激动,初时不得门路,只懂吮吸,后来也探入我的齿内,轻轻的在上牙床处一扫,顿生情趣。这个吻很漫长,也很好。唯一让我奇怪的是,我一直保持清醒,即使与他唇舌分离,睁开眼,也没有那种目眩迷离的感觉。倒是连墨,似乎害了一场重病,整个人都虚脱起来。我们放开彼此,互相有些害羞。连墨忽然“啊”的一声,惊讶的看着窗外。我便也回头看去。那一群下棋的老头,不知什么时候,都趴在了窗外看我们接吻。捂了嘴巴指着我们笑,看见连墨看过去,有些甚至还竖了大拇指,叫人哭笑不得。我回过头,瞪他一眼,“都是你,叫人看了笑话。”其实心里几分甜蜜。连墨嘿嘿傻笑,拉住我打过来的拳头,轻轻一扯,想拉我入怀。“乒铛”,就这一声脆响。我半倒在他怀里看下去。那一根贵重的毛笔,从我的腿上滑了下去,笔杆被摔成几块,笔头在地上滚了几圈停下来。连墨眼里,尽是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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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江这几天不平静。这句话,是连墨告诉我的。苑江平不平静,他们大队的出勤率就可以完全体现。加夜班,忙着找线索,每天都顾不上联系我。偶尔从办公室打了电话到张大妈处,我还来不及出去接,又来了任务匆匆挂掉。往往我拿着电话想满心欢喜的说声“喂”,回答的,却是“嘟嘟”声。近年关,边真也放了假,喊着腰疼,家务也操持不动,只得歇着做大老爷。房军军因着在黄德安那里讨到好职位,过了年便去上岗,这些日子满面红光,对伍建国也好的不得了。伍建国倒好似真正生了三个孩子,人到晚年,越发享福。过年那天,房军军不知从什么地方买了许多炮竹,年三十晚上春节晚会看到一半,便同街坊们在胡同口放起了烟火。我最喜欢二踢脚,那种绑在小棍子上点燃后会“嗖”的一声钻入半空的炮,偷偷放在看烟火正开心的傻大个房军军身后,用伍建国抽完的烟屁股去点了引线,就在房军军身后“嗖”的一声蹿出来,倒吓的他高高跳了起来,末了追着我打闹。伍建国也扶着边真站在边上看我们俩,一边说话,一边笑。就这样,九七年在一片烟火绚烂中悄悄的离开,当我微笑着睡醒睁开眼时,bp机上的日期已经翻新,九八年正式到来。年后公司出了通告,庄绮梦在云南又有演出,需要我随行。苑江离云南很近,公司又有大量租借的道具需要返还给上一部古装戏时的影视基地,所以所有人员要求驱车前往。由于这次演出活动,是投资方黄德安药厂发起的,所以我们的最终目的地,竟然是海夏,也就是房军军的工作地。我满心欢喜收拾好自己的行囊,又将上次连墨送给我重新装订过的毛笔锁起来免得被伍建国发现,便奔去公司伺候庄明星。哪知全身武装等在楼下的时候,才听小金说,庄明星这次,是乘坐老板的大奔去海夏,并且老板也会同行。这意思就是,我会跟连老板同车去海夏。这不算大消息的消息,没来由的让我想起前些日子同骑自行车的那个夜晚,曾被环过的腰上蹿出一股热气直爬上脸,小金打趣道,“伍富贵,你发烧了?脸那么红?”我推开他的手,把打包好的东西都放进后备箱。庄绮梦挽了连逸之的手出来,我低头替他们打开车门,连逸之看也没看我,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在想什么事。“富贵你坐前边吧。”庄绮梦这样吩咐,同连逸之坐在一起。我心里微微有点不舒服,却又说不上来,平整了风衣坐到前面。小金提醒我系安全带,一侧头又笑,“伍富贵,嘴上可以挂酱油瓶了。”我用手按下嘴唇,怎么回事……然后开始到处找磁带,免得车上太安静,大家注意力都被我吸引来。“你的衣服……”连逸之忽然说话,我顿下动作,感觉呼吸都屏住,“很好看,但不太适合你。”心里有些沮丧,车子发动,我的嘴巴撅的更高,这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我从小养成习惯,小金肩膀颤着,没好意思继续笑我。车子终于到海夏的时候,我们一行人被安排住进了海夏酒店。化妆师和服装师因为档期关系明天才到海夏,所以黄德安药厂派人只先订了两个房间。小金住一间普通间,庄绮梦和我住一间方便照顾,而连逸之,据说是在海夏有自己的房产,所以夜间不住酒店。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了,庄绮梦或许因为坐车太久,面色有些苍白。连逸之吩咐我带她上楼先休息下,晚上还有别的活动。我大抵猜测“活动”意义非凡,心里刺刺的难受,一直不自觉的撅着嘴巴。谁知连逸之趁庄绮梦先行的时候,小金也不在,伸了一指放在我唇上,轻轻的用了力,便平了我的嘴角,“像个孩子……”又是这样一句话,他转身大步走开。我臊红着脸站在原地,脑子里真是像开锅的饺子,乱腾腾又热烘烘,电梯来了庄绮梦唤我好几声,我才回过神来,急匆匆的赶进电梯,然后一直埋着头不说话。小时候我曾同房军军边真因为馋,一起偷过佃农的西瓜,夜黑风高的时候被人发现,手电筒的光就在逃蹿的足下闪烁,那时候紧张的心情也没这般厉害。心跳的仿佛要掉出来,这算什么呢?庄明星不是他的情人吗?他这般对我,算是好感吗?还来不及想多的,电梯到了三层,庄绮梦有些跌跌撞撞的走去房间门口,忽然身子一歪,倒了下来。我冲上前去扶住她,焦急万分,“庄小姐,您怎么了?”庄绮梦呼吸急促,似乎双目无法聚焦,嘴里喃喃说,“连……电话……连……”我点点头,打开房间门,立即拨通那个我背得熟练无比的号码,“喂,连老板,庄小姐晕倒了!我马上找医生……”“不用,她有病,只是犯病了而已,”连逸之冷静的说,声音沉稳的仿佛根本不在意这件事,“你把她扶进房间,我马上就过来。记住,不用找医生。”我点点头,“恩。”然后匆匆把庄绮梦拖进房间,又去浴室接了冷水,学电视里的人,含一口在嘴里,喷在她脸上。但这完全不管用,没过一会,庄绮梦的身子就被汗浸个全湿,并且有些打摆子。我急的不得了,但连逸之又没说药在哪里,也不让叫医生。这时候连逸之进来了,庄绮梦一看见他,又不知哪来的力气,整个嘴唇都被咬成了青紫色,还努力张开来说话,“给……给我……”连逸之拿出一张单子,“富贵,你去前台叫人帮忙找这些药过来,我先陪着她。”我立即上前拿了单子,冲下楼去,交给了前台的服务员。过了五分钟,药全齐了,我拿着袋子又急上楼去,路上看了眼袋子里的药物,全是治疗感冒的药。其实我身上也带了不少,都是以备不时之需的,早知也不用麻烦别人。回到房间,连逸之坐在床上,看见我笑出来,“不用担心,她晕车了,又受了风寒,在浴室里先洗个澡,一会就能好。”我点点头,原来是这样。“但是,”他又说,“晚上个活动,是黄德安药厂举办的,我必须参加,原本是庄明星陪我去的,现在她又病了……”原来所谓活动,指的是这个,我眉头舒展开来,心情也畅快许多,“不能推了吗?”“不能。”连逸之站起来,走到我面前,微微躬了背,眼睛对着我的眼睛,很认真的说,“所以,你能不能替她陪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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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感情侵袭人心的时候,人的心为了拒绝这样异样的感觉,总会做出反应。而我为了拒绝心强烈的跳动,选择了屏住呼吸,对那张近在咫尺的面孔,轻轻点了头。他邀请我一起去,明明有其他的选择,可他选择带我一起去。人说春天鲜花绽放的时候,是有声音的,细细的“喀嚓”声,便能看见一朵盛开的鲜花。他的笑脸也在我面前绽放了,那张与连墨棱角相象,却明显不同的笑脸,发出轻微的鼻息声,让我清醒过来。我迅速把手背在身后,努力的掐着虎口,让疼痛代替让人窒息的快乐,让负罪感放肆侵袭,我这是怎么了?他是连墨的叔叔,如果我嫁给连墨,还要叫他一声叔叔的。“你穿这套衣服吧。”连逸之从箱子里取出一套黑色小礼服,“正式点的场合,需要穿成这样。”我惶恐双手接过,心里还是有些不平静。他仔细打量我的脸,拉开窗帘,又走回来伸手抬起我的下巴,左右打量,“你的五官……在强光照射的地方,线条会太僵硬。”然后用四个字总结我的长相,“杀气腾腾。”我只当他是开玩笑,讪笑着将下巴挪开他的手。“不过放在阴暗的地方,线条柔和起来,却是十分美的。”他又拉上窗帘,重新坐回床上,仿佛根本不在意之前做过的那些暧昧动作,十分的自然的将一条腿重叠在另一条上,双手向后撑着身体,像看一座艺术品般看着我,“你不适合上镜头,但在晚宴上,我肯定你会是最美丽的。”从来没有人这样说过我,我分不出,究竟是夸奖还只是一个从艺术角度出发的一时感慨。我呆站了一会,见他没有走的意思,便尴尬的说,“老板……我,我去小单间里换衣服了。”这个套房有两个房间,这房间连通的还有一个小单间,不过只有沙发和电视。我拿着衣服走了进去,锁好门,脱下自己的衣服,小心换上礼服。心里感叹,幸好早上出来前洗了澡,免得衬不上这么名贵的衣服。庄绮梦很是瘦,她的礼服也偏瘦,幸而我个头比她小,大小就颇为合适。礼服因为是露肩的,外边还配了黑色貂皮短外套,腰间一条银色宽带,在腰侧有个蝴蝶结的收尾。我第一次穿这样的衣服,有些笨手笨脚,因为没有合适的鞋子,又怕脏球鞋破坏了感觉,便赤足推开门走了出去。连逸之半掀了窗帘在跟什么人打电话,满嘴的方言,声音低碎,我根本听不明白。他听见开门的声音,便一边讲着电话,一边转过身来,看着我,然后没再回那头的电话,过了很久,回过神来,匆匆应付几句,挂掉。“老板……”我尴尬的捏着自己的耳垂,“我没合适的鞋子。”他又看向我的裸足,此时它们正因为寒冷而重叠在一起,连逸之一只手还拿着电话,却捂住嘴笑出来,“知道吗富贵,你真像个孩子。”他说着这话,从庄绮梦的行李里又找出一双银色的高跟鞋,“会穿高跟鞋吗?”我扶着柜子穿进去,“穿过的,但是一定要慢慢走,老板你放心,我绝对不摔倒给您丢脸。”连逸之还是想笑的表情,托着下巴想了想,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个盒子,当着我面打开,“这条链子,本来是送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