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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 佚名 4998 字 3个月前

感受拆礼物前的神秘与兴奋。这只是个深蓝、浅蓝交织的藤条提包,我有些失望,高风一直看着我,于是我抬起头,对他灿放笑容,我天生就知道把持各种表情的尺度,既不受宠若惊,又不至麻木冷淡。

他将我的手握在双掌中,温柔的抚摸,他说:“知道男人爱上女人时是什么感觉?”我微笑不语,“让我告诉你,傻瓜,就是想得到你,永远不再放你走!”他的嘴唇渐渐向我覆过来,很快盖住我微润的嘴唇,我没有闭上眼睛,我想看他的表情是否很陶醉?他停止吻我,好笑的说:“傻瓜,你怎么象只金鱼?”我佯装不解,他用手划着我的脸,怜爱的说“不知道接吻应闭着眼睛吗?只有金鱼才在任何时候都不闭眼。”我哈哈的笑起来,他用手指竖在我嘴唇中间,很郑重的说:“我真的有点爱你了。”

我相信说这话时,高风是认真的,既管他象所有男人一样,天性有蝴蝶情结,喜欢追逐散发芬芳的花朵,偶尔会出于好奇,对有异味的植物,也会嗅一下。高风就是这种人,他从前的女伴无数,但还没有留下大众情人或者花花公子的坏名声,至少证明一点,他对每个女人都认真过,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我不介意和高风会相处多久,所以不在意这只蝴蝶的翩翩影踪。

(四)

从初夏到秋天,我一直没离开和小冰住的房子。房产证是龙谨的名字(小冰的大名)。我不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我没刻意去找过,但他这样了无牵挂的走了,可见是指望我照顾他的房子的。

早上可以赖到7点多才起来,没有人再可恶的拍打我的屁股。刷牙的时候,也不再担心牙膏泡会涂得满脸都是,总之我很清静。

今天是星期六,在太阳还没照到阳台时,我去浇了小冰两盆宝贝花,不知道是什么花,从小冰买回来到现在,除了一个劲的发绿叶子,连星点杂色都没见过,更别提花花朵朵。小冰爱得不得了,象伺候爷似的,随天气变化挪动它。现在我也这样,我不想小冰回来时,发现家里人烟荒芜,虽然是终归要离开的,可不能让他对枯萎的花触景生情,我是有良心的。

美美抱了法式面包过来了,她挂名在一家出版社做编辑(有名无实),还是《长江日报》的记者(自由没有编制的),却是我货真价实的忠实朋友。

我认识她是94年,她是由我们圈子里的朋友阿董带来的,那正好是夏天,她个很高,穿着贴身的黑色长裙,露着白嫩的肩,嘴唇夸张的红艳着,那时候女孩子这么打扮,除了夜总会的坐台小姐再就是新潮大胆的激进分子,她对阿董说话时嗲得让人发软,圈内的女孩对她特别不感冒,简直是不屑一顾,并且明显的流露出厌恶,她看到眼里,却也满不在乎。

当时我对她非常好奇,她像朵罂粟花盅惑着我。有次我们两个坐在一起喝汽水,我问她读书还是上班?她冲着我唇红齿白地笑:“我在拉斯维加坐台。”那句话落地后我开始喜欢美美,比起那些矫情自认清高的女孩,她可爱得超出想象。她一把拉住我的手,往栏杆上坐,“我讲我们的事给你听。”于是我知道了她父母去世,今年二十,大一便缀学,去坐台是觉得可以天天喝xo不用花钱,在灯红酒绿里搔首弄姿过足了堕落的瘾,对当时只有十九的我来说,真是刺激到了极点。后来她说不想坐台了,我问为什么?她说有天晚上,来了位香港客人,她刚坐下,客人问她坐陪小费多少?她说:“两百。”香港人端起酒杯让她陪酒,还趾高气扬的嚷:“你们大陆真是落后,连小姐的收费都低得不够买杯酒,这点钱在我们那边连小姐的裙子都摸不着。”美美毫不客气的说:“你不懂这里的规矩,坐陪两百,陪谈按句一百,陪酒按杯五百,小姐不乐意,转台费照收两百。”说完她仰头喝完酒,跟香港人算帐:“请给我1400元。”香港人目瞪口呆,大叫:“我连摸都没摸到你,你收我这么多?”美美严肃的站起来:“大陆的政策是坐台小姐的不准摸。”我笑得前俯后仰,催着她“结果呢?”她说妈咪来劝和,只拿了他八百快,我有些愦憾,但觉得很痛快。

第二次见到我美美时,她穿着职业套装,脸上的妆清清淡淡,那时已没和阿董在一起,她对我说阿董幼稚,把她当王牌在哥们里要面子,我说以前你不知道吗?她说以前我愿意,现在不愿意了。她还说在一家外企里做秘书,我说那好啊,她开心的说,因为公司的副总是她以前的客人,不忍心看她“沦落风尘”向她伸以援手,我们都心照不宣的笑起来。自此以后,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有阵子,她和那副总真的搅到一起,那男人为她颠狂得快发神经,结果是副总黯然离职,我问她原因,她说无法忍受他每次喝完汤牙齿上还粘着青青的葱叶,我嘲笑的说:“是不是他把青葱叶吻到你牙齿上了。”她踢我一脚“恶心。”。这个理由听上去很荒谬,但我明白她不爱他。

美美的男友和她的工作一样频繁换动,只到去年,她好象进入了状况,但这次她没有口无摭拦的告诉我,只透露是个有妇之夫。

此时她将面包搁在茶几上,大叫出汗太多,要洗热水澡,我跟进浴室,对她吼:“别浪费我的水电。”她回头对我妩媚的笑,将我推出浴室,随手抛出来一张面值拾元的票子,票子在我面前轻悠悠的落下来,“这么少?”隔着门她在脱衣服,声音象被衣服闷住“不知足,可以洗半个桑拿了。”我捡起票子塞进口袋,回敬她“我哪有那么大的面子?10元钱只够洗脚趾头,换是你只怕还可以免费!”她哗的拉开门,泼了我一身的水。任我大骂大叫,她就在里面咯咯的笑得象只母鸡。

美美从浴室从来时已过了半个钟头。我冷眼对她,她毫不介意,将浴巾抛开,换我的睡衣,我看着她光着身子在客厅里走动,结实的乳房极富节奏的颤动,肌肤上还凝着小水珠,让她看上去晶莹剔透,难怪男人会为她发狂,她背对着我弓着身子在翻箱倒柜,曲线优美的臀部象两瓣饱满的花瓣,我感到喉咙发干,尖锐的叫她快点穿衣服,否则我将门窗都打开,她吓得缩到卧室里咒骂我。

自从她爱上那有妇之夫后,变得不再象从前放纵,每个节假日她没和地下情人约好时,都会抽出一天与我相处,小冰在家时,三人“斗地主”混混时间,现在剩下两个人,便只能呆在房间里听音乐、吃零食,我闭着眼,脑子里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

我奇怪发明牌的人,不管什么娱乐,发展到武汉,便有了很深透的延伸,更富灵活与变化,麻将打出‘赖子’,风靡不久,出现了开口翻、步步倒,以至什么‘赖子痞’,为了方便每个数量不等的群体出现时都能有相应的娱乐,便诞生了一群人打晃晃、四人打麻将、三人斗地主、二人管三家,一个人还可以算算命。11点,美美的电话响起了“卖报童”的音乐,她开始在大堆衣物中悉嗦的找电话,看了来电显示后象个疯子尖叫:“贺笛,快快,关上音响。”我被她搞得惊惶失措,房间安静时,她深吸了口气才按下接听键。

“下午?为什么?不能取消吗?”她的脸色渐渐难看,电话打了不到30秒,她就挂机了。“这么简捷?”我讥笑着,她没理我,有接近一分钟的时间狠狠的咬着一颗爆米花,爆米花被她的牙齿咬得扁扁的,我幸灾乐祸的看着她,直到她去点烟时手不停的发抖,我才感到事情很严重。

其实我很关心美美,在她真正需要我关心的时候,多半我喜欢与她逗嘴,我们习惯以刻薄的方式相处,这绝不妨碍我们的友爱。象此时,我对她的怜惜与关切在她极为痛苦时油然而生。

我替她点燃了香烟,她慢慢的恢复了平静,有些忧伤,使她显得楚楚动人。她说:“我知道总会招人骂的!”“谁?!”我磨拳拭掌,她苦笑:“爱人的老婆。”我无语。“很没劲,对不对?”她苦笑,吐出的烟雾笼住她的脸,我看不清表情。

其实对她的这段恋情,我不以为然,我讨厌晦涩、阴暗、不见天日的东西,就象我对老鼠这种动物所表现出来的深恶痛绝。我不主张第三者插足,绝不为道德,只是不能容忍与人分享爱情,也绝不纵容该男人有齐人之福的帝王野心。

美美曾说这个男人非常有名,说出来我都认识,我鄙视的说:“我可没见过认识的人里有多大出息的。”她得意的说绝对只闻其声,未见其人。我猜了半天,促狭说:“是不是市长啊!他可是这个城市里最有名的了。”美美很生气我对她隐蔽的爱人不恭,说我有侮辱人的嫌疑。我懒得与她计较,恋爱中的人是不可理喻的,我不愿插手她的私生活,各人头上一方天,只要她高兴,旁人多事为的是哪一着?现在不都跟着感觉走吗?

美美还在努力控制自已的情绪,有时我很奇怪我们能成为知已,她能容我所不容的,可见人的弹性有多大。她哑着嗓子说:“他居然让他老婆抢过他的电话,还让她在电话里骂我。”她心里不平衡。

其实男人有时沾花惹草作闲情逸致,关键时还是老婆第一,反正男人找情人已表明了身份立场,真相大白时甚至连歉疚都不需表示,倒是女人还执迷不悟,为这种薄情的人找藉口,愚蠢至极。

我忍不住骂美美:“活该!”她冲着我叫:“你有完没完?”接着她哭起来,我不再作声,半晌等她的哭声低下去时,我问:“骂你什么?狐狸精?”她瞪我一眼:“是不是还要轮到你骂一场?她说我是‘婊子’。”“那还不简单,你没回她一句,‘你老公是嫖客?’”“贺笛。”美美大喝我的名字。我吓了一跳,过会,她笑起来:“哎!我真的没有想到可以这样回敬他。”“是啊,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想开点就没事了。”她啐了我一口便笑起来,我对美美举起杯,十分惬意的躺进沙发里。

下午,美美借了两盘恐怖片,最惊险时,文伟的电话把我们吓了半死,他邀请我下午吃饭,于是我带了美美去赴宴,起先文伟看到我带了一个人,有些不快,等到他那近视眼发现美美这个美女时,惊为天人,象通了电似的全身颤抖,激动得不能自禁。

整个晚上,文伟都注意着美美,完全忽视我的存在,好在我毫不介意,而美美只顾埋头大吃,我最佩服她胡吃海喝不长肉,在减肥药品狂袭市场时,她屹立不倒节约了不少钱财。文伟看着她旁若无人的出神,我在桌下踢了美美一脚,美美会意得非常快,她缓下速度,优雅的用纸巾抹唇,在这方面,她深有造诣。文伟去洗手间时,我对美美说:“文伟超级优秀,可以考虑替补。”“呸!你不要的垃圾甩给我?”“文伟家境多富裕啊!人又英俊,我们是同志感情。再说他长你四岁,星象说,四年可是一吉照啊”,美美说:“让我看看你的三寸不烂之舌?”我伸出舌头,美美凑过来认真的瞧了瞧,摇头叹道:“啧啧,长青苔了,黑得发亮。”我用筷子扔她,她灵敏的闪过。

吃过饭,文伟提议泡吧,为了让埋下去的种子茁壮成长,我欣然同意,拖着美美去了“神曲”,我怂恿他们喝酒,一个是情场失意,一个一见倾心,两人又不胜酒力,很快就嬉笑成一团。

我由主变宾的退了场,将美美介绍给文伟,至少比做大人物的地下情人要好上一百倍。深夜我独自回家,躺在床上时,才觉得一天过得可真快。

(五)

一大群的人围观,有人出了车祸,我拼命的想挤进去凑这千载难逢的热闹,赫然发现小冰躺在地上,那辆大铁马的发动机还在轰动,他全身上下都是血,我震惊极了,他突然睁开眼睛,笑着对我说:“嗨!又成全你幸灾乐祸的心愿!”我扑上去拼命的踢他,“你敢骗我,我踢死你!”他苍白的笑看我,不反抗,旁人纷纷拦住,大声说:“他都死了,你还踢他?”我定睛一看,他的嘴角、眼角都渗着血,还躺在地上微笑。

我拼命坐起来,原来是场恶梦,现在是凌晨4点。我头上冒着冷汗,打开灯,找了根香烟,回忆梦中的情景,突然有些悚然。我心血来潮的想找小冰,于是赤着脚,去找提包里的电话本,我从来没有记过他的电话,电话本不在包里,可能掉在公司了,我开始竭力回忆他的电话号码,仰头看着天花板,一个个的想,1390717???,13907178633?真该死,只是过了四五个月,我居然几个数字都记不起来,于是我决定把有可能性的都打出去。

只到清晨六点,我打了25个电话,被17个人臭骂了一顿,依然没与他联系上。太阳出来的时候,我放弃了寻找他的念头。人困得不得了,打了个电话给公司,才想起今天是周日,我重新倒下去睡,到中午12点,熬不过胃的抗议才决定起来。

打开手机,高风的电话就进来了,他着急的问:“怎么一早都没有开机,找都找不到你。”我有些不悦,生硬的问他找我有什么事,他说难得休息去开卡丁车。我要他1点在友谊商店门口等我。

和小冰在一起时,为了挑战小冰的严格管束,我热衷与其它的男人约会,热衷享受剪开渔网独自愉欢的刺激与快乐,而现在我彻底自由了,反而对这一切都失去了原本的兴趣。

挂了电话,我去浴室梳洗,突然对昨晚疯狂的举动感到可笑。以前小冰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