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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 佚名 4989 字 3个月前

是恐怖电影中的猫女郎,每到夜里便本性毕露,白天不露痕迹的恢复人形。他说我是混合品,觉得我会在深夜里放纵自己的感觉,比较真实。

对着镜子,我有些发怔,我好象在镜子里看到小冰站在门口看我化妆的专注神情。这一念头一闪而过,但象镁光灯一样将过去照得雪亮。

我画嘴唇的时候,他总说,再窄一点,再窄一点。我的手不由自主的画歪了,我用杯子盛水泼他,叫他滚远一些,他大笑的冲过来,抱着我的腰,用头顶着我的头,摇摇晃晃的说:“你的嘴太丰满,会让别人一见就要吻下去,就要把它画扁一点。”我被他逗得发笑,他在身后搂着我,将头搁在我肩膀上看我继续化妆,他说这是幸福。

我的唇线又画歪了,用纸巾抹了一遍又一遍,仍没有效果。眼看时间快被我折腾完了,只有胡乱的涂了几笔,便出门了。

卡丁车场里爆满了人,我不知道会有这么多人热衷这种游戏。高风说:“我想你肯定会喜欢这里。”我挑眉看他,他解释的说:“你开太子车型的摩托车,很少见女人开这种车,应该是喜欢刺激的东西吧!”

跨骑式太子车是小冰参谋我买的,但我很少骑它上下班。我不知道从办公楼里走出来,穿整齐套裙,怎么合适张开腿去骑车,买后我有好阵子都埋怨小冰,应该买踏板车的,他说你就是喜欢装模作样掩饰天性。为此我还狠狠的跟他吵过一场。

不过卡丁车确实很吸引我,我玩得非常投入,成绩飞快的在场中领先,高风边向我挥手边不停的回电话,一幅生在江湖的样子。等我满脸通红的下了车,他快步走上来象拥抱英雄。

其实我对高风不算热情,很多时候,我对高风的淡漠被他认为是稳重与成熟,或许他喜欢这样,较之他从前死打烂缠的前妻,我显出大家闺秀的风范,所以和高风之间那段始终如一的距离,他认为是现实中越来越珍贵的矜持所造成的,他尊重我并将它表现在彬彬有礼的风度上。高风对我的完美印象让我喜欢与他相处时的自己,没有压力,并一直保持着这种局面。

美美说我在高风面前绝对矫揉造作,伪装清纯,否则高风怎会容忍我如此之久。我不承认,我没有别扭的感觉,自然不是造作。

人就像一颗钻石,有太多棱面,反应各个不同角度的光而折射出不同的色彩,告诉美美这个理论时,她白了我一眼,说我狗屁不通,我不介意她的粗俗,因为我知道她这是赞同的表示。

晚上我和高风吃过晚饭,便一起去听歌。坐在烛光薄酒的昏暗歌厅里,听着歌手低沉微哑的磁性声音,这种场境在想象时十分浪漫,而身处其中,又没多大感觉。

高风挨我很近,我可以听到他轻微的呼吸,他正打量我的侧面的轮廓,对此我很自信,有次我去拍艺术照时,那个带闽南腔的摄影师,坚持要拍我的侧面,说我的脸太有霸气,侧面却正好相反,柔和温婉,我十分不悦,拒绝花几百块,连张正脸都没有。我想此时的高风,可能与那摄影师有同感,其实烛光照映下,任何一张面庞都会被烘托得美丽。

对高风的感觉,来得太慢,日积月累才积出点点,不象我对小冰,两年前见到小冰的第一眼,我便为他倾倒。

那天正好下雨,我在他开的车行门口避雨,他带着探究的神情从我身后绕到身前,第一句话十分的俗套:“我好像认识你。”我定睛打量他,他的牙齿白得发亮,这下真让我觉得曾经见过,其实电视广告里关于牙膏的短片太多,他的牙齿让我很熟悉。

我的回答很刻薄,象对待众多无聊者:“你的意思是我太大众化?”没想到他十分开心的笑了:“我肯定认识你。”他的眼睛长长的,笑起来特别象古龙小说里的江峰,世间女子无人可抵江峰一笑。思想下我问:“你以为你是谁呀?”他迅速回答:“余--谨。”他对极了我的胃口,于是我们象鱼融于水,一拍即合。“贺笛,贺笛。”我回过神来,高风问:“你在想什么?这么入神?”“哦,我在想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他释怀的笑起来,柔声说:“你在告诉我你对我的感觉吗?”我含笑不语,我不想撒太多谎去增加自己的口孽,我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但人不能不犯错,只是能避免时别去犯。

整个晚上,高风兴致高昂,他上台去唱了好几首歌,他在唱歌时不停的看我,我们喝了一些酒,有些微薄的醉意。

(六)

天气开始变冷的时候,窗台上的两盆花还在葱葱郁郁的冒叶子,它们不停息的长啊长,让我估不准什么时候是尽头。

进入冬季前是广告最繁忙的时候,公司里的同事都象忙碌的蚂蚁,在电话、传真、电脑旁穿梭不息。而我需要约见的客户是平时的几倍,每次的个案分析都会让我伤透脑筋。

多半的时间我不在公司,有时回办公室时已是晚上六七点,查来电显示才发现美美给了我许多的电话,我奇怪她这么急的找我,为什么不直接打我手机?我给她回电话时已是晚上十点,她一听到我的声音,便急切的说马上过来,我说我在公司,过半小时才回家。她说我在你家门口等你,说完便挂了。美美经常发神经,但象这次这么疯,我还是头一次见到。

初冬的夜晚寒意浓浓,驱车回家时,风从头盔灌到脸上,象刀刮般疼痛。看到美美,我骇了一大跳,她象具僵尸,形销骨立的站在我家门口,我开门的一刹那,她象鬼魂一样飘闪进去,倒在沙发上紧紧的抿着毫无血色的嘴唇。

趁她琢磨怎样向我开口的这个时间,我快速的洗了澡并换上长长的棉质睡袍,热好牛奶放在她面前。她开口的第一句话让我有些安心,“我怀孕了。”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太可怕,大多的女人都该有这一历程,不论是否婚配,何况美美已有26岁。我放下心来,问她:“你不想要吗?或者要为此结婚?”她抬起头看着我,坚决的表情让我有些吃惊,“我想留下。”我说你的地下情人同意吗?不是你们要结婚?“叶--梓--俊。”她低着头告诉我。我十分惊讶,看着美美不象说谎的样子,我才相信。

叶梓俊我真的很熟悉,象美美所说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他是是扬点的老总。扬点是一家规模很大的营销咨询公司,在本城十分有名气,传闻叶梓俊的点子对濒临破产的企业有起死回生的能力,并且他与新闻媒介的关系非同一般,在电视上露脸的机会比电视台的主持人还多,他的名字象热门股一样被炒作,所以不论是广告界还是从事产品营销的企业,对叶梓俊都非常熟悉。

而现在这个传说中的神奇人物,居然与美美有这样不可公开的隐情,我感到有些莫名的愤慨,看来神话离现实只是一纸之隔,叶梓俊的赫赫名声与美满的家庭在三阳路三楼的小住房里坍塌得只剩破栎烂瓦。

想到美美要留下腹中的小孩,我不禁皱眉:“他要你留的吗?还是他会为你离婚?”她哀怨的摇头。“你不想告诉他吗?”她又摇头。看来她对叶梓俊的认真超出我的想象,一向泼辣的美美象旧时守旧的哀怨女子,我着急起来,“凭什么?你想维护他什么?为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要付出这样的代价,你是不是疯了?”美美脸色苍白,紧咬着嘴唇不吭一声,看得出她也很矛盾,我不忍再指责她。

我让她躺到床上去,她蜷在被子里的样子象只瘦弱的虾米,我鼻子酸酸的。熄了灯,拥着她的肩,不知道如何安慰她,深夜我被她细细的啜泣声吵醒了,我打开灯,看到美美满脸的泪水,她在灯光下将头埋进我的臂弯,感受着她在我怀中恸动,我的心象被谁久久的拧住,痛得无法吭声。

第二天一早,我向公司请假,老板十分的恼火,他说有什么事这么急,给他一个理由,我说奔丧,他哑口无言。确实我是去奔丧,为美美肚子里不知性别的孩子,昨晚我一直无法入睡,我决定带美美去堕胎。

我给美美端了些早点上来,她在洗手间里干呕了几次,我皱着眉等她坐下来,我问她几个月了,她犹疑的瞟我的面色,轻声回答:“52天。”这么精确?我说正好,上午别去上班了。她象大难临头的坐直了身子,惊恐万状的盯着我,我冷冷的以命令的口吻说:“打掉,你要想留下来,就马上走,再别让我见到你。”“贺笛。”她哀求着,“我不会改变主意。”她伏在桌上失声痛哭。我冷然着,但心里的痛切一点都没减。我了解美美,她自己也明白不该冲动留下这个孩子,但需要依赖我为她做决定。

美美做手术时,我与她隔着一道薄薄的帘子,里面金属器械的碰撞声与她极度压抑的呻吟声一浪浪的向我袭来,我觉得自己与美美是连体的,她的每一声呻吟都让我如感身受,这种痛苦让我象被棉被蒙住不能呼吸般难受,我快步走到手术室外,推开临街的窗户,大口大口的呼吸混杂着被灰尘污染的空气。

手机响起来,是文伟,他显得十分焦急,却又吞吞吞吐吐,我没好气的问他有什么事?他居然问我知不知道美美在哪?我蓦然想起那天晚上文伟与美美在酒巴里嬉笑的场景,这才意识到他们可能有很长段时间在互相联系。心念一转,我热情的对文伟说,请他到我家去照顾美美。

文伟惊慌的追问美美怎么啦?我感到踏实,美美交付给文伟,成了我此时的心愿。但美美所承受的痛苦,应该变本加厉的还给叶梓俊,对一个从未相识的人,我狠得咬牙切齿。

(七)

我找到叶梓俊的家时费了一番周折,幸而我从事的广告职业,这个职业让我有异于常人的敏锐与周全。11月7日晚,美美手术后的第五天,我去了东西湖的小别墅。

保安见我开着太子的摩托车,意气风发的直驱进来,没敢拦问我。我在b区2号楼前停下来,半小时前,我让高风扮送晚报的探听叶梓俊是否在家。高风对这种偷偷摸摸的行为不以为然,他没有要我解释,但他对我要他打探一个男人的下落感到忧心仲仲。

穿过铺满鹅卵石的小院,我在金属防盗门前按下门铃,有半分钟之久,有一个高大的男人打开门,他背着光,我仍可见他的模样,他大约有三十七、八岁,前额的头发有些稀少,但仍算十分有精神,有种慑人的气质。

透过他身后,我看到一位身材略为富态的女人站在木质楼梯上向门口张望,屋内的装璜显得很温馨,灯光桔色,暖暖的倾泻在屋子里,这种直观的感觉刹那削减了我来势汹汹的锐气。

他打量的着我,客气的问我找谁?他的声音低沉稳重,我回过神来,生硬地问:“叶梓俊?!”他十分敏感的站到屋外,将门掩上,沉着反问:“你是谁?”看到他将妻子保护得如此周密,我的愤慨抹掉了对他初始的好感,我转身走在院子中央,回头面对他:“你把美美看得太没轻重了吧?”他皱着眉盯着我,揣测我此行的目的,他向我稳稳的走过来,我一字一顿:“她怀孕了,是你的!你打算怎样处理?”他十分动容,有些激动,但他克制自已的感情,上前一步:“请问她在哪?”“你在意这些吗?”他有些激动:“我……不方便,但我打过她的电话。”他的反应是我始料未及的,我有些犹豫,以我的直觉,他并不象我起初想的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我不会让她留下这孩子。”我丢下一句话,便去发动车,他追上前来说不,我冷冷的看着他:“你想要美美为你牺牲多少才满意?”我将自己的名片递给他,让他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他呆呆的看着我,我在他面前扬起满天的尘土,绝尘而去。

我回家时,文伟还在。这几天他十分精心的照顾美美,我告诉他美美极度贫血,他望着沉静坐在窗台的美美,满眼的痛惜。

文伟不象我们这么忙于生计,他家底殷实,打理着父亲留下来的家具城,慢条斯理的过着,他不算聪明,但很诚恳踏实,他父亲原来的一排老员工十分忠实的帮助他,于是生意稳稳当当的继续着。

我将被子抱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机,没去理会在房里的两个人,现在他们关系进展得很微妙,尽管美美爱的不是文伟,但这段时间,如果文伟晚到一小时,美美也会不自觉的问一下。我不在美美面前推波助澜,这样只会令她反感。

文伟轻悄悄的带上房门,我拍拍沙发,要他坐。他很疲惫的坐下来,头仰在柔软的靠垫上,我仍在看电视里莫名其妙的肥皂剧。他突然说:“小笛,我很感谢你。”“让你认识美美?!”他直起腰,重重的“唔”了一声,他沉呤了一会,将我手中的爆米花拿下来,我转过脸看他,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以前很喜欢你,知道吗?”我干咳了两声,他很郑重的说:“认识美美以后,我才发现爱与喜欢原来有很大的区别,以前追你时很轻松,不紧张,但对美美,我象有点神经质。”他将手插进头发里,我这才现他的头发长得很长了,比起从前俊朗快乐的文伟来说,他变得憔悴。他抬起头对我说:“其实美美怀孕的事,我很早便知道了。”我吓了一跳,文伟无奈的苦笑:“她的妊娠反应很明显,你告诉我她生病时,我便知道她堕胎了。”“那你……?”他向我露出无力的笑容,“我无法介意,如果她不能接受我,比发生任何事都可怕。你能了解这种感觉吗?”我无法成言,有谁能说爱的力量不伟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