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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若梦 佚名 4883 字 4个月前

好过眼前的日子。

程枫坐得有点心不在焉,不安地看着咖啡店的时钟。他一定是约了妻子在哪里见面,我刚想说离开,程枫同时开口,他问道:“你吃过晚饭吗?”

“吃过了,在车上,我不知道会遇到你。”我又一次撒谎。我不想再耽误他的时间,同时也没什么胃口吃东西。

“我送你去宾馆吧。”程枫站了起来。他有点担心地看着我,因为我的模样实在不像是碰巧路过此地,而是刚与家人闹别扭离家出走。程枫懂我的,只是我不曾懂他。

我们走出咖啡店,程枫把taxi开过来,我问他:“你买的车子?”

程枫回答说:“不是,帮别人打工。我白天在一家私企上班,工余时间开taxi补贴家用。”

“这么辛苦?”

“这里待遇比樱城低很多,家里快多一张嘴吃饭,两份工资加起来,可以凑合着过。”程枫仍是笑笑,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他不但要养活他的家人,也要养活柳海华的家人。肩负这样沉重的担子他还能一笑了之,我很佩服他的坦然。

程枫在送我去宾馆的途中,拿保温饭盒买了汤,拐进了一条住宅区的街道。

一个孕妇正腼着一个大肚子站在路边像在等人,她的体形相当臃肿,快临盆的样子。程枫看到她,立刻减慢车速,把taxi停在她身边。程枫把保温饭盒从车窗递出去:“趁热喝。”

“好的,我一会就喝。”孕妇脸上露出了笑意,把保温饭盒接下。

程枫平静地向我介绍:“这是我的妻子。”

房地产商人的女儿 ,我见到了这个传闻中的女孩。我第一次和她正面接触,她比我想象的还要美丽。这是一个极有个性的女孩,个子比较高。因为怀孕,她的脸型和身型有点浮肿,但是不能掩饰相貌的端庄和身材的匀称。她沉浸在快要当母亲的喜悦之中,难怪程枫会说家里快多一张嘴吃饭。

我冲着她点头笑了笑。

“她是我以前公司的同事,出差经过这里,顺道来看看我们。”程枫这样向他的妻子介绍我。

他的妻子很热情地向我打招呼,丝毫没有怀疑我的身份,不是因为她相信我,而是因为她信任程枫。可以看出来,她很喜欢程枫,所以不顾一切的想要和他在一起,她终究还是得到了他。

程枫对她说:“你先回去,我今晚早点回去陪你。”

程枫看着妻子的表情专注,眼光柔和,让人看着羡慕。我看着她慢慢地消失在街角,对程枫说:“你很爱她吧?”

程枫听了我的话,没有正面回答我的话,他说:“她是很好的人,能娶她为妻是我的福气。”

这个女孩在程枫最失意的时候陪伴在他的身边,在最关键的时刻能放弃富贵的家庭,随程枫过这种居无定所的贫寒生活,换了我未必做得到,能不说得到她是一种福气?程枫拥有如此娇妻,夫复何求?相信他们一定守得云开见月明,最终获得她父亲的认同。

我说:“她的父亲那么的不在乎你,她也能不顾一切的跟了你,将她的后半生托付于你。这一生是你在欠她,还是她在欠你?”

“无债不成父子,无怨不成夫妻。谁欠谁的有什么重要?她爱我,这就足够了。能够和一个爱我的人相处是我一生的期盼,上天用这种方式使我的愿望实现,虽然不尽完美,但我满足。”程枫说,“凡事有得必有失,何必刻意强求?我们的因缘如此吧。我现在别无所求,只想好好的爱她,只想等我们的孩子生下来,把他养大。”

“……”

我许久没说话。世上除了爱还有一种东西叫责任。或许能和一个爱自己的人白头到老,即使自己不爱他,也未尝不是一个好结果。

程枫把我送至房门前,没再往前多跨一步。他昔日爱我的心已经尘封在心底深处,只有在手机铃声响起的时候才能忆记起,他曾经深爱过一个用《蝶恋》做铃声的女孩。

程枫离去后,我将自己关进宾馆的房间,终于无法再支持,靠着门慢慢蹲坐在地上,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滚滚而下,蔓延整个心房的是真实的、切肤之痛——我失去的是一种怎样可贵的东西。

十四

凡事有得必有失,何必刻意强求。也许程枫说得没错,大哥和赫宇属于上层社会的人,而我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工薪家庭的女儿,根本无法挤身到他们的行列中。灰姑娘的故事只存在童话里,我既没有神奇的魔术棒,也没有漂亮的南瓜马车。

我暂时不想回大哥的公司,也不能再在这个城市逗留,告别程枫一个人去旅游。我一个人在风景如画的山野之中游玩。这种一个人旅游的生活悠远而宁静,可以暂时避开尘世的喧嚣和远离生活的烦恼。

一路上只顾欣赏美丽的风光,忘了来时的方向——我迷了路。

我沿着山间石阶,拾级而上。这里古树参天,一边是翠绿的群山,一边是云雾遮掩的深谷,环境幽雅,心静神宁,别说在这里长时间居住就是身临其境也受益非浅。转过一个山峰,前方居然是一座古寺。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好像我什么时候来过这里一样。

古寺的大殿供养着三圣佛像,四周打扫得干干净净,连蒲团上都不粘一粒尘埃。我虔诚地朝佛像跪磕了三个响头。在跪拜的时候,我心突如明镜。

——我看见那场迎娶公主的隆重大婚,看见若梦的凄怨的眼神,看见窗外的飞花……

——我甚至看见忠诚的副将,看见他无比关注我的目光,看见与他在战场上生死与共,看见他在戴着斗笠披着蓑衣站在滂沱大雨中为我守护,看见他在别苑门前不安地徘徊……

一直困扰我的怪梦是我尘世轮回中的某些片段,梦里的“我”是生活在另一个空间世界的我。我的前世,一个无法了解而又虚无飘渺的世界,它在时空另一端残酷地存在着。

一个黑漆漆的夜晚,一支黑甲骑兵在夜色的遮掩下摸黑行进。我带着心腹副将行进在队列的前腰,神情凝重。此役的对手是一个非常精明和危险的人物,随时发生激烈的短兵相接。时下的战况千变万化,战役部署和谋略非常重要,一个小小的念头和决策就能迅速扭转乾坤,我丝毫不敢怠慢。

我奉皇命攻打南山关已经将近一个月。南山关是一个极具战略意义的要塞,连绵不绝的群山,奇特的山地形状以及变化万千的气候,攻守兼备,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南山关守军非常顽强,我军围城未果。日前,我接到密报,敌人的援军会在近日开到南山关。形势变得非常严峻,如果对手的援军先一步进入南山关,我军获胜的机率变得更小。我决定亲自带一支精锐的骑兵绕至南山关的背后,突袭前来支援守军的队伍,扰乱他们的阵脚。

天公不作美,突然下起倾盆大雨。夏季的雨就是来势凶猛,不但雨点粗大,而且还带来密集的闪电。我暗暗叫苦,虽然官兵们在我的调教下早就适应在行军和战斗中遭遇气候突变,但是恶劣的天气给行军作战带来更大的难度。

我有点心灰意冷,久攻不下必有一失,也许这次突袭成为我的败笔。正当我心神不宁精神恍惚,我感到一双明亮的眼睛在一旁凝视我。我的副将,他看我的眼神总是很特别,亲切、灼热、关注……能给人安定和力量。我沉重而有力地用手摁了一下他的肩膀,那份浓浓的情意尽在其中。

副将浑身上下被雨水湿透,但是他的腰背英挺很有风骨。一种把杀气升华成坚定的不屈风骨!我很欣赏他这股临危不乱、坚忍不拔的劲。他追随我多年,可谓肝胆相照,坦诚以待。我与他渊源源自我十二岁的那一年。

十二岁那年,贵为朝廷大将军的父亲去林中狩猎,我一时贪玩,带着两名贴身亲兵追随其后。我自小喜欢习武,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深得父亲的宠爱。我戴着束发紫金冠,身着锦衣战袍,系着黑色的披风,骑着高大的白马背上,身上的气质何等尊贵?

我在一个松树林歇息,发现了一只可爱的小松鼠。那只小松鼠是在地上觅食被我发现,当时它的前爪正抓着一只松果放在嘴里啃,模样活灵活现的十分逗人喜爱。我看着小松鼠灵敏可爱的样子,未泯的童心骤起,踮着脚尖上前想把那只小松鼠抓住。我细微的脚步声惊动了小松鼠,它发现有人向它靠近,丢掉松果爬上旁边一棵高大的松树。

追!我不假思索爬了上去,敏捷的身法令人眼花缭乱,可以与小松鼠媲美。小松鼠跑跑停停,像是和我捉迷藏。它窜到树顶无处可逃,跳到对面的树上。我不甘示弱,扯着一根树枝荡过去。我一个漂亮的凌空飞越,落在树冠上。那棵树的枝条比较细小,无法承受我的重量,“啪!啪!……”几声断裂,我连人带树枝从高高的树上掉下。

“少爷——”

距离最近的一名亲兵朝我掠来,想把我接住,可距离还是太远了。眼看我就要摔倒在地上,突然一个身影扑了出来,用他的身体接住急促下坠的我。

我和他一同摔在地上。我及时被挡了一挡,身上不觉得怎么痛,很快从地上爬起来。看到我平安无事,大家悬起的一颗心总算掉了下来。

救我的人为了救我,头部重重地磕在地上,皮肉顿时迸裂,大量的鲜血涌出。他脸如土色,流了这么多的血,只是紧咬着下唇,强忍着钻心的剧痛,竟然一声不吭。这个极端坚强的男孩子,即使是在最痛苦最难受的时刻,也不会让自己发出那种可怕的呻吟声。

这个及时救我于危难中的男孩子是个孤儿,父亲看他身世可怜,与我年纪相若可以与我做伴,便收养了他。后来他非主非仆,一直追随我的身边,无数个日子伴我一起走过,与我一同出生入死和我一起建功立业,结下深厚的情谊。

天亮后,大雨仍是下个不停,山里的风夹杂着雨点不时抽打在脸上,很痛很痛。这时,密探来报。守军数万人马的援军利用这场大雨做掩护,突然在他的眼皮底下消失了踪迹。

目标无端消失,这意味着整件事都是个圈套。为了避免腹背受敌,成为别人的囊中之物,我被迫取消突袭行动,带领官兵迅速转移。

这个地域的天气真的古怪,昨夜还是倾盆大雨,现在已是烈日当空。太阳火辣辣的照射着,可以烤脱人的一层皮,赶了半天路的官兵们又热又渴。途经一片密林,骑马走在最前方的副将突然做了个停止前进的手势,手按马鞍踌躇不前。

“你在害怕?”我发现副将异常的举止,上前与他并排而立。

“我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将军一定要小心。”副将说。他天生有野兽一般的敏感,历尽风浪大难不死,靠的就是这种本能。他越是情况危急越冷静,很小的事情都能观察入微,和他在一起有极大的安全感。

林中原始古木密布,绝对是一个隐身突袭的好地方。密林深处,不知道有多少陷阱等着我军去踩。

“回撤!”我高叫。

我们刚刚掉转马头,号角突起,身后原来平静的山谷现身无数敌兵,从四面八方云集,团团将我军围住。敌军对这次行动精心策划,出动精悍的人马在此布下天罗地网,我插翅难飞。

“传令下去,一定要稳住阵脚,不要被打散。”我笑笑,洞悉我军处境不乐观仍微微地笑着。这次出行为了险中求胜,我所带人马不多,只有两万精兵。兵贵在精,这两万精兵足已!

“杀……”

呐喊声四起,大批的敌军蜂拥而上,与边邻的骑兵展开搏杀。顿时,刀枪交接的声音、受伤战马的嘶叫和垂死士兵的惨叫交织在一起……

敌军不断从几个方向进行攻击,企图将我的队伍分割成无数个小块,再逐个吞食。

“稳住!一定要稳住!”副将的利剑已经出鞘,提在手里。他身下的战马驮着他,来回在战场奔跑,向四周的官兵传达我的作战命令。

几个轮回过后,虽然包围圈越缩越小,但是我军的防守密如铁桶,敌军不轻易杀进来,他们的阵脚开始混乱,西北方出现了一个薄弱点。突围时机到了!

“杀!杀开一条血路冲出去!”副将得到我的指示后大喊,挥剑率先杀入敌阵中。

面对像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的敌军,副将在前面开路 我负责殿后,利用战马移动速度快的特点边打边突围。我军在付出伤亡惨重的代价后,形成带状冲出包围圈,敌军兵马再多也只能望尘莫及。

击退一队追得最近的敌军骑兵,我累得快虚脱,脸上和身上粘满了鲜血,也不知道是自己还是别人的。副将见势不妙,从前面折回,骑着马匹飞奔而来,守护在我身边。副将经过一场酣战,同样汗湿重衣,一条手臂满是鲜血,染红雪白的战袍。他的目光虽然很有神,但是眉宇之间那股浓烈的疲倦无法掩饰。

粗粗清点了一下残余的兵马,此役伤亡的人数近半。有道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我这败军之将,更使无数父母的儿子、无数妻子的丈夫、无数孩子的父亲死得毫无价值。一种剧痛从脆弱的心尖迅速蔓延至全身,令人窒息。

敌军在乘胜追击,我不敢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