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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网络生存术 佚名 5026 字 3个月前

易,而低一级文明的财富要置换成高一级文明的财富困难。

bob:“你的意思是说,两种文明财富的转换有内在规则?那么,请你说说这种规则是什么。”不同文明的财富之间进行转换,前提是产业结构健全我特别强调“健全的社会”,“健全”从经济角度看,主要是指产业结构合理,前一个产业为后一个产业提供了牢固基础,而后一产业是从前一产业中“自然”生长出来的。我们先举一个反面的例子:如果一个社会,农业基础不稳,工业十分冒进。当它进行财富置换──比如用工业品取得的金钱来买粮食──时,金钱能换到多少粮食,就不完全取决于工业发达的程度,还要取决于汇率和世界的产业结构。因为本国的粮食供给不能满足国内粮食需求,就需要出口工业品,换取外汇,再进口粮食。如果这一年全世界大家都不想种粮食,那么粮食价格就会暴涨,工业财富就可能还不如农业财富实现的价值高。

反之,如果国内农业基础十分稳固,用很少的人力物力就可以满足全社会的食品需求,用工业财富换取的金钱,就可以稳定地以一个较优势的地位随时置换食品。同样,不能认为拥有了信息社会的主要财富,就可以无条件理想地兑换为金钱。能否把信息财富理想地兑换为金钱,首先要取决于工业是否真正发达。在这个意义上,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国内信息产业的价值实现迥然不同。信息服务商在美国赚钱的规律和在中国赚钱的规律也完全不一样。差别的根源在于:对信息的市场需求的形成,前提取决于工业化需求的满足程度。

美国社会的工业化需求基本满足后,对信息的需求才有了强劲的增长。美国的风险投资商,才可能在信息产业上下注。而在不发达国家,由于在社会水平上,马斯洛所说的低一级的需求还没得到充分满足,对高一层的价值实现的社会需求就必然不足,作为市场需求晴雨表的风险投资商就必然不敢贸然投资,就只好由国家来搞赶超。在这种形势下,不发达国家的信息服务商要想完全走市场需求这条路,将信息财富转化为金钱,就十分艰难,就必须走另外的路,倚靠国家所指引的市场。

由此得出两个结论:对社会来说,不能为了发展信息产业而削弱工业产业;对个人来说(不是对个别先进分子来说),不可能在锦囊羞涩的情况下谈信息自由。可见,发达国家中信息财富转换为金钱,信息财富处于优势;而在不发达国家,信息财富转换为金钱,信息财富处于相对劣势。社会经济越发达,信息财富的优势越明显。这是信息财富向金钱倒转换的第一个规律。黑客的侠义精神,以及如何绕开黑客赚钱

信息财富直接兑换金钱将犯规,只能间接兑换。这是第二个规律。所谓信息财富直接兑换金钱,是指为了得到信息财富必须由使用者交纳金钱这种做法。这种作法的内在矛盾在于,信息财富的生命本来在于自由,但它为了实现自己,却必须先使它不自由。比如,设一个口令,不让别人进入;让人家把信用卡告诉你,才让人家进入。

所谓信息财富间接兑换金钱,是指信息本身让人自由获取,但通过信息文明与工业文明的转换规则获得金钱的做法。如雅虎。进入雅虎不需要口令,它提供的信息搜索服务也是不收钱的,此时的游戏规则是信息经济规则;但它根据每天进入网站的人数,每进入2万人,向登广告的厂家收1万美元,这依据的则是工业经济规则。掌握信息财富的有两种人:

一种是不做这种兑换的人,一种是做这种兑换的人。不做这种兑换的人,如一些学者、业余爱好者,他们获得信息,只是为了进入自由王国,并获得他人的认可,但并不一定要把自己的思想或名声转变为钱财。一些有闲的劳动者,在钱足够花用以后,喜欢在休闲运动中自由自在地放任自己,也不存把自己享有的自由转化为钱财的念头。这些人不仅不想为了钱而牺牲自由,相反,还可能乐得用钱来换取自由,如花钱渡假旅游。另一类人,是比较有商业头脑和眼光的人,他们掌握信息财富后,想的主要不是自己如何享有信息带来的自由,他想的是如何把它当作工业社会的商品卖个好价钱,这也是无可厚非的。问题是他必须认清信息财富转化为钱财的规则。

信息财富转化为钱财的规则产生于信息与物产本质的差异。信息就其天性来说,是不排他的;而物产却是排他的。知识产权并不能把知识当作知识来对待,就在于它用管理物产的方式来对待信息。但这并不等于说,知识就不可以或没有办法转变为钱财。关键是要取之有道。这个道,或者说规律,正是信息社会中对信息的分配规则。按照这种规则,信息财富向低转回为钱财,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去掉高一层文明财富之所以高一层的那个特性,将其换算为低一级财富的数额,再与低一层文明的财富进行交换。比如要把资本货币兑换回现金,就要去掉前者的扩大再生产性质,将它换算为利息金额,再加上本金,一并还原为现金。这时现金只具有简单再生产的特性,即它只能简单地维持自己的票面币值。由于利息已兑现为现金,原来的钱数额增加了,但它性质却变了,不再是本金,不能再生利。

如果带着高一层文明的特性与低一级文明的财富直接交换,就会产生错位,带来一系列问题。在工业社会后期和信息社会前期,有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就是信息财富和钱财各自属性不变地直接进行交换。这等于用本金和现金不改变性质地直接交换,而完全不管它们中间有无生息的区别。比如,提供知识直接收钱。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知识提供者与知识接受者关于知识价值的认识并不一致,彼此都没有形成一个象利息或利率那样的明确的共识。

黑客的行为实际是对这种转换的一种自然抵制。黑客行为的核心,就是要突破对信息本身自由加以的那些限制。(这里不包括下三烂的黑客,即网上盗贼和宵小,如撬银行偷钱的人、偷窥个人隐私者。)我到过许多黑客的站点访问他们,据我的了解,真正的黑客,是那些把知识打劫出来,供给社会共享的义侠。他们认为知识是自由的,在性质上不能直接和钱划等号,他们同时也不知道什么是金钱与知识之间正常的转换规则,所以他们采取的行动就是撬帐户、破密码,在网络上对信息“有产者”打家劫舍。黑客的行为十足象侠盗罗宾逊,他既有破坏性的一面,又在“替天行道”,有用无规则实现规则的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黑客与反黑客的斗争是两个文明价值错位的典型产物。但只要作过两种财富转换这种技术处理后,黑客的攻击就从根子上失去目标了。比如,真正的黑客他并不攻击雅虎,因为雅虎的信息服务是开放的,不设口令,也不划拨你的信用卡,随你想进就进,你还撬什么,破什么,攻击什么?至于雅虎向广告客户收费,遵循的是工业社会的法则,它与信息文明不在一个层面,不在一个维度空间里,因此也就不在网上侠客的攻击范围内(黑客并不是对网上的什么都一概攻击)。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黑客只攻击信息商与信息使用者之间、工业厂商与信息使用者之间直接交易的领域,而不涉足信息商与工业商之间交易这个领域。

为了说明白这种转换规则,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工业社会财富与农业社会财富交换的规则。比如:把资本兑现为现金购买土豆。资本在生息中形成自己,但要兑成现金变为土豆,首先得去掉这笔财富的生息特性。如果将资本的形成和兑现这两个过程混为一谈,在资本的形成中直接兑现,或在兑现后还要求形成,就显得不合情理了。这等于说把钱从银行取出,买了土豆以后,还要求土豆生利息一样。

bob:“对不起打断一下:我家窗台上有一个土豆正在发芽,这不是长出利息来了吗?”你赶紧把你的土豆扔掉吧。我说哪了?同样,信息资产要兑换为钱财,不能在信息资产的形成过程中进行。信息作为资本,自由就是它的“利息”,信息资产是在自由中形成的;而信息资产兑换为钱财,将损失信息的自由度。信息一方面通过扩大使用者的自由度而使自己具有较高的价值,但另一方面又会通过向钱财的兑现而损失自己的自由度。比如,雅虎通过无偿提供的信息搜索服务,树立了自己的知名度,这是它的无形资产。这种无形资产的潜台词是:我向你提供的知识,不是为钱左右因而显得不客观的信息,而是一种按知识本身的专业规律运作的、可以使你获得自由度的有价值信息。当它为了吸收广告而将厂商的位次从检索的自然位次提前时,它是在用它的名声换取实利。这种实利减损它的无形资产,因为它会削弱雅虎检索的权威性。而雅虎正是通过付出它无形资产受损的代价,来向做广告的厂家取得它的收益。它一方面通过按信息成长本身的规律(自由、免费交流)提供信息产品(服务)来增进自身的无形资产(知名度);另一方面它又通过牺牲知识的独立性和自由性来按工业厂商的规则行事,以兑现金钱。这就好比资本家取出资本的一部分来买地修坟,他是牺牲资本未来的潜在的利润来换取眼前的实物。如果信息提供商不承认这个规则,直接去挣信息使用者的钱,而不是间接地挣厂商的钱。那么它必然会面临一个困境,那就是它的信息资产无从形成,或形成缓慢。它只能从外部形成这种资产,如本身再去做广告,但这是一种工业化的方式,而不是信息化的方式,不是在信息内部形成资产的途径,因此是缺乏内在活力的。当然,在信息资产的原始积累阶段,从信息使用者身上直接赚钱,这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也就不能一概说不合理,这种道理同英国工业化过程中“羊吃人”的现象是一样的,只能从历史的角度看它的合理性。这种赚法包括提供接入服务,提供付费信息,提供有关硬件,如股票接收机等等。但这些都不可能形成信息业的真正成熟的基础。因为它经不起竞争,比如你用3000元的股票接收机把股民从硬件上绑起来,但现在有许多网站为了吸引进入人数,以形成自己的信息资产,无偿提供实时股票信息,甚至进一步的服务,你怎么办?它的真正基础只能建立在提供直接服务而获得的信息资产上;它想获利则需要间接地通过工业化厂商的配合来兑现。

一般来说,形成信息资产(知识、知名度、影响力、客户资源等等)的途径包括:

做广告,掌握客户资源等等。形成信息资产的过程,最忌与客户直接交易。因为这样就把“提供服务-形成资产”这种投资关系操作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业关系。如果进入雅虎要收费,那么进入雅虎的人就会极大地减少。如果进入的人很少,雅虎的影响力就无从形成,厂商也就不会来做广告。这样做,也许一开始依靠垄断地位还会赚到少数人的钱,但随着竞争的激烈化,会有越来越多的少要钱、不要钱而服务质量更好的xahoo、zahoo出现,这样雅虎赚的钱就会越来越少。为了增加信息资产,信息服务商需要想尽办法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拓宽用户通过信息所获得的自由度。比如,提供较有用栏目的设置,较多有用的链接,对所需信息准确、快速、纵深的导引能力等等。吸引的用户越多,你拥有的市场就越大,而市场就是你最主要的资本。利用信息资产兑现金钱的三种成形途径

利用信息资产兑现金钱,现在已有了三种成形的途径:一是外包。典型如康柏与神达的委托生产关系。康柏通过广告和服务形成品牌无形资产,这是一个无偿的过程;然后让工业厂商神达公司来具体生产产品,这是一个有偿的过程。获得了康柏的品牌,也就获得了康柏的市场,神达公司由此可以从用户身上赚钱,而康柏公司据此向神达公司收钱。

二是吸引广告和赞助。典型如雅虎。还有许多服务商因为向社会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服务,而获得政府或其他方面的资助。同样,这一过程的前半程是无偿的,而后半程服务商从间接受益者那里得到间接的补偿。

三是提供信息内容。将无形的知识资产凝固为有形产品。典型如微软公司。当市场份额较少时,它无偿(如“探索者”软件)或较低价格(如dos)提供系统软件;当市场份额达到垄断时,不断更新软件版本,靠出售以原子形态出现的软件赚钱(如办公套件)。

但这种做法前景有限。事实上,现在更多的是传统工商企业内部,利用市场信息以及在此基础上自我加工得出的知识(信息资产),转回去运用于工商业(物产)市场运作。

这倒是一种好的转换方式。应当指出,提供信息内容很容易与用信息直接赚钱混在一起。事实上,它们之间也没有明显的界限。社会越不发达,信息越不充分,才越有可能把信息产品以工业品的形式卖出,这种方式越可能赚到钱。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信息环境和信息条件越来越平等,信息自助和信息互助会对这种用信息赚钱的方式提出有力的竞争和挑战。现在到网上一看,到处是共享软件、共有软件,到处是提供各种各样功能软件的网址,再加上旨在到网上“共产”的爪哇语言的出现,微软这样的“巨无霸”,就象一只北方孤独的狼面对着成千上万而且越来越多的羊,谁会死在最后呢?将信息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