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41(1 / 1)

非主流帝姬 佚名 4798 字 3个月前

的方向走去。

其实书房离荀若住的地方并不远,但是小脚女人走得慢,荀若这种半生不熟的小脚女人就走得更慢,再加上时时还要被容嬷嬷念叨叉腰肌没使上力气,整个人没精神没斗志没技术时,荀若就越发步步惊心,走得也就更慢了,待她走到书房门口时,房内人影绰绰,一看情况就知道里面已然有人在上课。

“若若老婆……”第一个发现荀若的王中字,看着一身华美的长袍大袖,风姿绰约的站在门口的荀若,惊讶的张大嘴。

“王公子好!”看什么看,没过看过美女啊?荀若狠狠瞪了王中字一眼,接着又扫了一眼一旁神情严肃的容嬷嬷,硬生生咽下心里的国骂,优雅而斯文的冲着王中字行了一个礼,又对着正手持书本的夫子行了一个礼,“夫子好!”

“若若老婆,你好漂亮啊!”王中字放下手中的书本,几步走到荀若面前,不敢置信的看着她,接着又后退两步,摇了摇头还是一脸不敢相信的模样,又上前两步,拉着荀若转了两圈,复而再退后几步,“半个月不见,你怎么变得这么漂亮啦?真好看!一点都看不出来是你啦!而且看上去这么温柔,这么淑女,一切都这么完美,真是太棒了!”

“真……真的吗?”荀若羞涩的低下头,不好意思的以袖掩面表面上羞答答,但实际上心里已经乐翻了天,哈哈哈!看来老娘吃得苦没有白费啊!竟然把中字这个小坏蛋给震住了,我说嘛,同样的相貌,怎么可能别人是宋宫最漂亮的公主,我就是一摊烂泥?果然女人还要是靠打扮的!

“当然是真的,从你身上,我终于相信了一句话。”王中字一脸崇拜的猛冲过去,像是要拜倒在荀若脚下一般。

“讨厌……”荀若低下头,做出一副娇媚可人的模样,强迫自己不要被巨大的幸福感冲击的晕了过去,有人夸我漂亮啦,有人夸我漂亮啦,我终于也有做人见人爱女主的潜质啦。

咦?怎么还没来?正等着王中字深情的拉着自己手,表示对自己美貌爱慕的荀若,等了好一会儿,都不见有人冲过来,疑惑的抬起头,却看见王中字正拉着一旁满头雾水的容嬷嬷,激动的热泪盈眶,又深情款款的说道:“这位大娘,我真是太佩服你啦!是您,是您让我知道,让我知道……”王中字几乎是泣不成声,“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化腐朽为神奇’!感谢您,感谢您将一滩烂泥扶上了墙。”

“王……”荀若大收一声,正准备习惯性怒吼时,眼角忽然瞄到容嬷嬷那不安分的手,刚才还气势如虹的老虎模样,顿时变得比机器猫还天真无辜,“纥石烈公子!”荀若决定无视一旁的王中字,只见她莲步轻移,款款走到纥石烈志宁面前低声行了一个礼,甜笑着说道。

荀若来府中虽然时日尚浅,但明月彩霞那两个小八卦,平常却没忘少跟她说府里的八卦,荀若一早就已经得知,纥石烈志宁也是女真豪门,数代与皇族通婚,他的父亲是完颜宗弼最信任的手下,他本人也是完颜宗弼最好看的子弟,最重要的是,他还是完颜晓乖的未婚夫,也算是府中的半个主人,所以讨好一下也是有必要的。

“不错不错!真不错!想不到若若姐姐还能这么优雅动人,若是我家晓乖也能……咳咳……我什么也没有说!”纥石烈志宁虽然还没有过门,但是已然表现出一个贤夫应惧的美德——怕老婆。

“志宁哥哥,你说嘛你说嘛……”完颜晓乖站在椅子上,扁着小嘴,挑衅似的看着纥石烈志宁。

“那个,我是想说……”纥石烈志宁看着气呼呼的完颜晓乖,转而走上前,一把拉住正在一脸兴奋的怀疑着,眼前看见自己梦想中“若若变淑女”,到底是真还是自己yy出来的王中字,拼命摇着他的说道:“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燕京1127!”

“哼!”完颜晓乖狠狠的盯了荀若一眼,小嘴扁得越发厉害,她声音奶奶的说道:“若若姐姐,你最近这段时间就不要出门啦!燕京最近在整顿市容市貌,你要出门被抓了,丢了自己的脸就算了,丢了晓乖家的脸就不好啦!”

小坏蛋,你是嫉妒我吧?荀若趁容嬷嬷不注意时,抛给完颜晓乖一个挑衅的眼神,而完颜晓乖也不甘示弱的回了一个无辜的眼神,晓乖是好孩子,从来不嫉妒人,的确是不漂亮嘛,浓妆艳抹的,造型又这么雷,脸上还帖那么多奇怪的东西,比晓乖的阿娘丑多了。

“哼!”荀若冷哼一声,气呼呼的转过头,虽然她也觉得这个造型的确是让人有一种被雷霹到的感觉,但是自己能说,别人却绝对不能说,就像每个女人总是会在外人面前骂自己的男人不是东西,但一旦有别人骂自己的男人,又会不由自主的给男人辩护一样。

“夫子好!”荀若又对拿持着一本书,站在屋中,因为弄不清楚状态而石化了很久的夫子行了一个礼,声音柔柔的说道。

“好好!”那夫子大约三、四十岁左右,虽然长得不帅,但生得还算清秀俊雅,说起话来不带一点胡音,一口标准江南口音,一听就知道和容嬷嬷一样是靖康之难的受害者。

“请问夫子贵姓尊称?”能在完颜宗弼府教书的,肯定也是历史名人,说不定自己还能装粉丝要个签名啥的。

荀若眼一瞄,看见书案上纸上写满了大大小小的字,正是标准的宋体字,而且看上去正是这位夫子的手笔,荀若虽然不太懂书法,但是也知道宋朝书法家倍出,要是这位还是个书法家,那他的字可就值了老钱了。

“好说好说……”这位夫子看上去有些受宠若惊的模样,“我姓秦,名桧,字会之,原是故宋御史中丞。”

“喔!”荀若本能的点了点头,习惯性的回答道:“原来是秦……你说你叫什么?”荀若瞪大眼睛看着眼前那个相貌无比老实,一点也看不出有变奸人迹象的夫子,连声追问道。

“我说我姓秦,名桧,字会之,原是……”秦桧不着痕迹的后退两步,低声说道。

“你你你……那里有纸,把你的名字写上……”荀若强忍住吐血晕倒的冲动,对着秦桧说道。

“是!”秦桧哈着腰点着头,提起一支笔熟悉在纸上写下两个工工整整,堪比电脑打印效果的“秦桧”二字,接着一脸无辜的看着荀若,似乎在说,你还想要知道什么?

完美淑女培训课(下)

秦桧秦桧秦桧秦桧秦桧秦桧秦桧秦桧秦桧秦桧秦桧秦桧!

荀若满脑子里都是这两个字,而且字还越变越大,越变越大,大得几乎快将她给生生埋掉,“夫子真的叫秦桧?”荀若转过脸,看着右边正站在椅子上,拿着一支笔,伏案疾书的完颜晓乖,声音干涩的问道。

“若若姐姐,你都问好多次啦,烦不烦啊?”完颜晓乖抬起头,噘着小嘴不满的问道。

“我只是想确认一下!”荀若干笑两声,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表面上虽然还算平静,但心里却早已是洪湖水,浪呀嘛浪打浪。

虽然荀若历史知识有限,但岳飞秦桧金兀术vs岳飞秦桧宋高宗这两对著名的男子团队组合还是知道的。

“秦夫子是亡宋忠臣喔!”正坐在荀若前方的王中字,放下手中的笔,冲着荀若说道:“想当年,大金出兵伐宋,秦夫子先是在朝堂上力主不可割地,加强防备,后来又依旧能在亲赴金营谈判时,不畏强权坚持己见,最后还能为了不让大金灭赵立张而泣血上书元帅府,惹恼了宗翰元帅,才连同其妻一起被抓来北国受苦的。”王中字说到这里,复又长叹一声,“想当年秦夫子上书时,连大金的皇帝都为之震动,大宋竟然还有这样的忠臣。没想到现在……可怜啊!竟然沦落到来教……”

“教什么?”完颜晓乖噘起小嘴,瞪着王中字,脸上的表情显得非常不满,“教晓乖难道很差吗?用得着用沦落来形容吗?”

“我看书,我看书。”王中字低下头,假装出一副自己很忙的样子。

“竟然还是忠臣?”荀若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秦桧竟然是个忠臣,估计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啊。

秦桧是什么人?地球人都知道,那是出了名的祸国殃民的一等奸臣!人人得而诛之,到现在还是杭州岳王庙前跪着呢!

自宋之后,几乎都没有人取名为“桧”了,他一个人,那就是活生生的毁了一个造型优雅漂亮的中国汉字啊。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何辜铸佞臣?”荀若揉了揉太阳穴,她头一回感觉到自己的智商有些不太够用,现在这种情况到底应该算是什么啊?自己长得像大宋的帝姬、碰上个老板是大宋的准驸马、好不容易对一个小帅哥有点动心,人家却又是大宋的皇子、落难之即又被金国的格格救了、最后自己变成了金兀术家的小保姆。

荀若觉得头都大了,在第一次知道完颜宗弼的女真名就叫完颜兀术时,她就已经很囧很雷了,因为这样子的金兀术和她印象中,正确来说是和《说岳》里那个金兀术差距太大,整个就是一个为女儿当牛做马,任尽欺凌的二十四孝老爸。

至于秦桧,外貌和性格上还看不出来什么,但一想到他是自己的老师,又想到古人说的“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道理,荀若就忍不住想冲动暴走。

亲娘耶!影响人品啊!不行,我绝对不能和这个人走的太近!

正当荀若陷入不可自拔的郁闷之中时,秦桧的声音忽然在她耳边响起,“荀同学……荀同学,你没事吧?”

“啊……夫子……”荀若抬起头,双眼正好对着表情比用来铸自己的跪像的白铁还要无辜上百倍的秦桧,“我没事。”荀若艰难的应了一声。

“那就好,刚才我已经和容嬷嬷说了,你上课的时候,她就不需要在这里监视着你了。”秦桧看了一眼荀若头上那顶插满珠玉、摇摇晃晃的冠,“这样你上课时也可以轻松一点。”

“夫子,你太好啦!”荀若立刻将自己刚才的誓言丢到了九霄云外,奸臣又怎么样?对我好就成了,何况现在夫子也还不是奸臣来着。

“那……我们就开始上课吧。”秦桧走到屋子正中,看了看正对着自己的完颜晓乖,又看了看分别坐在自己左右的荀若和王中字,拿起一本书,开始耐心教导起来。

按说,完颜晓乖王中字荀若还有纥石烈志宁这几个人,年纪各不相同,学习的进度也应该各不相同才是,怎么也不应该是一个老师教。

但是四人之中,纥石烈志宁身为女真贵族后裔,学武从军才是他的正路,就算读书也只会选择性的读一些兵书,跑到秦桧这里来读书,无非是为了看着完颜晓乖罢了。而他虽然年纪小,但却已经要上军营沥练,陪着来读书的时间自然也少了,来了也就是个陪读生,自然不需要秦桧多操生。

至于完颜晓乖,虽然名义上秦桧是来教她的,可是她年纪又小,人又顽皮,完颜宗弼舍不得让她吃太多苦,对她的要求也无非是,能写出自己的名字,认识一二三四五,会做百以内的加减法,出门打酱油时,能顺顺利利的带着自己、酱油、还有找回来的钱,走回家来就可以了。

所以秦桧表面上虽然是教四个孩子,实际上其实主要负责教的,只有王中字和荀若而已,王中字以前在乡下时,就已经读过很多年的书,有很好的底子,再加上他人勤奋、天资又聪明,秦桧教起来轻松惬意的很。

而荀若,她虽然诗词歌赋一窍不通,但是她识字认字,而且记性好,人又有悟性,理解能力非常不错,秦桧教起来很轻松,她学得也很快,除了字写得不好看和不会写诗作赋之外,也没有什么大太的缺点。写诗作贼这种事要靠天份,靠灵感,逼也是逼不出来的,所以秦桧只要平常注意加强一下她的写字水平还有就是传授一些绘画能力也就可以了。

对于这份薪多事少离家近的工作,秦桧心里觉得美滋滋的,而荀若却觉得一个头有三个大,托看漫画小说的福,对于繁体字这种东西,一大串连在一起,她还知道这是个什么字,但要是单独一个字拎出来,她就未必能认出这个字来。

最重要的是,不说古人写字是用毛笔的,就算是用硬笔写字,荀若对于繁体字也只是能识而不能写,写出来的字不但丑,而且还错误连连,连完颜晓乖那种没断奶的小娃,也敢笑她是白字先生。

“哼!”荀若冷哼一声,强迫自己努力将秦桧今天所教的文章用心记下,繁体字又是竖排阅读方式,最恐怖的是还没有标点,看得荀若无数次想丢书爆走,奶奶的,这么多穿越前辈穿越过来,怎么就没谁开开文字金手指,提前研究出简体字横排阅读方式呢?要是金手指大不了那么大,你整个标点符号出来也好啊!

“唉!”荀若又叹了一口气,眼睛不自觉得从书上移到对面的王中字脸上,真好看,怎么以前就没发现他这么好看呢?果然是认真的男人最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