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虎穴(1 / 1)

凤起九州 问舟知意 1746 字 9小时前

天亮之后,沈明珠又把底稿从暗格里取出来,重新看了一遍。

夜里看的时候心跳太快,很多细节一掠而过。现在日头从窗纸透进来,光线明亮,她一页一页翻得很慢。

杨之甫案的细节比夜里看到的更触目惊心。

底稿记载:杨之甫,永州知府,昭和元年到任。其人是翰林出身,文章写得好,做官也干净。到永州三年,修了两座桥,平了一次匪患,在当地颇有官声。

韩元正就是在那时候拜入杨之甫门下的。

底稿的原文是这样写的——“韩三,安化县人,家贫。昭和元年入知府幕,为书办。杨之甫见其聪敏,亲授经史,教以文章吏事,待之如子侄。”

待之如子侄。

沈明珠翻到下一页。

昭和三年,韩元正以举人身份入仕,任永州府推官。杨之甫亲自为他写了举荐信——底稿里抄录了举荐信的原文,其中有一句:“才志兼具,堪当大用。”

堪当大用。恩师对学生的最高评价。

昭和五年,永州爆发匪患。杨之甫组织平匪,韩元正任副手。匪患平定后,韩元正以“平匪有功”升任永州府同知——杨之甫又替他请了功。

沈明珠的手指在“又替他请了功”这几个字上顿了一下。

一次举荐,一次请功。杨之甫把能给学生的全给了。

然后——昭和六年。

底稿写到这里,笔触突然变了。前半截是案卷摘录,后半截夹了外祖父自己的批注——克制得厉害,一句评语都没有,只是在关键处画了细细的墨线。但越是克制,越让人心惊。

“昭和六年秋,杨之甫被人告以‘暗通匪类、里通外贼’之名,下狱。告者为韩元正。”

沈明珠把这一页翻过去又翻回来,看了两遍。

告者为韩元正。

恩师提拔了他,他用“通匪”的罪名杀了恩师。

底稿继续记录。告状的文书措辞极为精准,条条有理有据——人证三名,物证两件,加上杨之甫平匪期间“私下接触匪首”的行踪记录。

三名人证后来全部“病亡”。两件物证在案结后“遗失”。而杨之甫的行踪记录——是韩元正作为副手,亲自做的。

他花了两年时间。一边跟着恩师平匪,一边记录恩师的行踪,一边伪造“私通匪类”的证据。两年——吃恩师的饭,学恩师的本事,然后用恩师教他的东西反手把恩师送上了刑场。

和方家案一模一样的手段。先扣帽子,再造证据,证人灭口,物证消失。三十年过去了,韩元正的手法一点都没变——因为管用,所以不需要变。

底稿还记了一个细节。

杨之甫被问斩于鹤鸣山。行刑那天是秋分,永州下了一场雨。杨之甫在刑场上说了最后一句话。

“韩三,你会后悔的。”

韩三。老师到死还在叫学生的原名。不是“韩大人”,不是“韩元正”——是“韩三”。

到了那个时刻,杨之甫心里的,恐怕不是恨。是失望。教出来的学生,亲手杀了自己。而他到死都不肯把学生当成敌人——所以叫的是“韩三”,不是“韩元正”。

沈明珠把这一页合上,闭了闭眼。

外祖父在这句话旁边画了一条墨线,又在墨线下面写了一个极小的字——“痛”。

只一个字。什么都不用说了。

——

秦嬷嬷端了早饭进来。粥、馒头、一碟子酱菜。

“姑娘昨晚一夜没睡?”

“睡了一会儿。”

秦嬷嬷看了她一眼,那个眼神明显不信,但没有追问。

“嬷嬷,底稿的事只有你我知道。翠竹和赵大——暂时不要说。”

“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秦嬷嬷点头。

“还有一件事。”沈明珠喝了一口粥,“底稿现在是这间屋子里最危险的东西。如果韩家知道我们手里有永州旧案底稿——他们会做什么?”

秦嬷嬷想了想。“派人来抢。或者更直接——放火。”

“对。所以底稿不能只有一份。嬷嬷字写得好,帮我抄一份副本。原件放暗格,副本另外藏一个地方——不在将军府,也不在松涛阁。”

“姑娘有地方吗?”

“赵蕊那里。赵家刚打赢了官司,韩家短期内不会再碰赵家。副本放在赵蕊手里,她知道轻重。”

秦嬷嬷应了。

“还有——底稿是双刃剑。”沈明珠放下粥碗,“用得好,一击致命。用不好,反伤自己。”

“怎么说?”

“底稿证明的是三十年前的事。三十年——韩元正已经从永州小官变成了权倾朝野的太师。朝中多少人是他提拔的,多少人跟他绑在一起。即使底稿曝光,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站出来。”

秦嬷嬷沉默了一息。

“更何况,韩元正一定会说——这是林家的私家摘抄,有人伪造来陷害他的。”

“所以底稿不能单独用。”沈明珠把粥碗推到一边,“必须配合林彦在翰林旧档里发现的抽换痕迹。底稿的内容加上旧档被动过的证据,两相对比——谁也辩不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