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他混在西湖畔的人流里。

一直走到苏堤,他才开口:

“这次来,我是希望你们能帮我一个忙。”

第一百四九章 迷开

“当然了,只要你们愿意帮我,好处也不会少。作为预付金,我可以先告诉你们一些事。”

我苦笑了一下,道:

“我们难道还有别的选择么?”

半神笑笑,道:

“没有。”

之前我和闷油瓶能奇迹般的生还,应该是他救了我们,这一点现在我几乎能肯定了。但说实话,我记恨他。

这个时候我并不想放低身段求他,所以我偏过头看着湖水,抬抬手示意他有话快说,别卖关子听得人累。

他也没在意我突然改变的态度,淡淡道:

“这事要解释起来有些麻烦,我只能先从自己说起。

“我呢,在很久以前,也只是个普通人类。大致的背景你们应该从开封那个不人不鬼的东西嘴里听到过,我是当时赵军里的一名普通士兵。

“那个时候上头人不够,招兵。我家里就我和我哥两个男丁,必须出其中一个。但我哥他有眼疾,只是个普通农夫,身体也不行,去了肯定回不来。而我不同,虽然年纪小,但自幼跟镇子上的拳师学过一招半式,健硕有力,生存几率比我哥大太多。

“上面的征兵令下来的时候,阿娘就一直瞒着我哥,私下里让我顶他的名参军。

“我小时候除了阿娘,最亲的就是我哥,那时也不知道战争的残酷,就应允下来,隔天找借口骗了我哥,自己出发往征兵处去了。

“我哥他是个老实的庄稼汉,人比较腼腆内向,跟镇子上的人联系也不多,等他知道我替他充军的事,已经太迟了。

“至于我所在的队伍,后来的情况你们也知道,被秦军全部活埋了。我算幸运,在被俘前一天,充当侦察兵去附近的山头上出任务,被敌方发现后,当场杀死,随手扔在了山下。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意识,现在想来,应该是经过百年,尸变了你们所说的粽子——最低级那种,没有智慧只有本能。”

他说到这儿的时候,我们正好行至白堤,身边的游客喧闹嘈杂,可我只觉得身上一阵阵泛冷,好似不跟他们在同一个世界。

“那段时间里,被坑杀的四十万同胞因为死前的怨气也纷纷起尸,积尸地的阴气又足,大家的行动能力都较一般粽子强,优胜劣汰也就开始了。

“我可能无知觉地移动了一段距离,最终被阴气吸引,加入了他们之间的厮杀进化。

“厮杀开始时的我,绝对不是他们之中最强的,可等我渐渐磨练出意识后,才发现他们之中的绝大部分,本能地让着我。倒不像是害怕,而更像是一种自愿的妥协退让。

“也因为这样的优势,我战胜了很多强大的对手,最终吸收汇集了其中四分之三的精华,成为了现在的样子。还是用你们的概念来讲吧,一个半人半神。

“即便有了现在的能力,那时的我仍然没有生前的记忆,无法融入正常人类的生活,与所谓的‘神’阶层也无甚联系,整天无所事事。

“然后突然有那么一天,我开始思考为什么当年那些粽子会本能地让着我,开始好奇生前的我是什么样的人,有过什么样的经历,是不是也有像普通人类那样的家人朋友。

“反正闲来无事,我就回到那里,找了个村子隐居,渐渐打听到了一个流传多年的传说。

“他们说,在秦军坑赵后,那处积尸地怨气太重,没有人敢涉足,也就没人去收尸。

“可唯独有一个独眼的憨厚青年,每年农闲时,都会千里迢迢徒步从家乡走来这极阴之地,将尸骨一具具地挖出来,仔仔细细地看。

“当地人就问他,你每年来翻尸骨做什么?他说,要找他亲弟弟。当地人又说,这地方可是埋了四十万尸骨啊,你怎么可能找得到?他就说,只要一直找,总有一天会找到的。

“再后来,青年的阿娘走了,他已经尽了孝道,干脆就自己一个人搬到积尸地附近搭了个茅屋住下,除了种几亩田养活自己,其他的全部时间都在积尸地里度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下雨刮雪都不停。

“可在四十万尸体里找到一具尸体实在太难,几年后,地里的尸体早辨不出生前的模样。

“按理说,一般人到这时总该放弃了,但那个青年没有。他害怕遗漏自己的弟弟,就把每一具挖出来的尸骨都当作他亲弟弟的尸体,好好地安葬。

“因为人数实在太多了,他买不起棺椁,就从嘴里尽可能地省下些粮食换成布匹,包裹着尸体葬下,也算没有裸葬,尽了心意。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他死。

“积尸地的阴气太重,他身体本来也不好,即便在当时,他活得也不算长。当地人被他生前的执着震撼,为他立了‘祀兄祠’,以纪念这段罕有人知的历史。”

说到这儿,半神伸手捏了捏自己的眉心,深深吸了口气,半天才继续道:“我听到那个传说,几乎是立刻便找回了生前的记忆,也知道那些粽子们让着我的原因——我哥替他们好好安葬的恩情,他们终究欠他一个很大的人情,这让他们本能地感激他的血脉至亲,也就是我。

“也是从那天起,我终于有了活着的理由。我要在茫茫人海里再次找回我哥,然后用一生去还他的恩情……吴邪,你不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事到如今,我没有骗你们的必要。”

我摊了下手,很平静地道:

“不,自从见识过血尸禁婆,见识过青铜门后的终极,而后又碰到了你。我觉得这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人不能总是被自己片面的常识和自以为是拘禁,信或者不信,区别只在于你是否接触到了常人难以接触的领域。我只是单纯觉得,自己在听一个真实的‘神话’故事,而恰好这个故事出乎我的意料罢了。”

半神转过身来看了我一眼,有些赞赏的样子,继续道:“你接受能力很强,当年的我并不相信什么轮回转世的说法,认为那些不过是人类杜撰出来安慰自己的信仰。可我哥那时并没尸变成粽子,我找到了他的尸骨,知道他走得很干净。但怎么说呢,冥冥中,我总觉得自己能找到他,这就成了我的一桩夙愿。

“开封那个东西再怎么折腾,我收他都只是抬手的事,但如果成了真正的神,我就必须离开这儿了。我舍不得,所以一直留着它不杀。

“后来,我就在国境范围内一直找,可又找了百年,仍旧一点儿线索都没有。

“直到有一天,我行至长安城,猛然间发现城里的居民都在奔走相告,说什么圣僧回归,圣上要亲自出城迎接。我那时闲得很,也就顺着人潮走,想看看让满朝文武全都出宫迎接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只一眼,我就觉得那圣僧似乎名不虚传,宝相庄严,举止间绝不似凡人。我心里一动,有了些预感。

“圣僧后来修建了一座‘祖庭’,名曰白马。”

听到这里,我终于听出来这事到底哪里耳熟了,忍不住打断他道:“那是不是公元六十七年发生的事?”

半神点头应了,没管我无奈的表情,续道:

“有一天晚上,我就偷偷潜入白马寺,来到主持的禅房门口。当时有事相求,也不敢怠慢,出于礼貌敲敲门,说有事请教。

“我刚说完,里面的主持就回话了,说是我想问的东西,他都知道,不用说别的,只要做一件事,我就能再见到命里的有缘人。”

闷油瓶到现在才终于有了跟半神的第一次对话——虽然我总觉得他在开口前便已经知道问题的答案,可他还是问了出来:“做什么。”

半神别有意味地看了闷油瓶一眼,低声道:

“做善。”

他又望了眼远处波光嶙峋的湖面:

“他让我行善,说那是我再见到我哥的唯一办法,说冥冥中自会有人算我的功德,该得到什么,在应该的时候总会得到,不会少了我的。

“我那个时候也半信半疑,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就抱着姑且一试的念头,一直坚持做到现在。

“碰到你们那天,我第一眼就看出来你们要杀我,我当时想你们死,可又不愿见血,干脆把山炸塌了。对了,顺便一提,就算那时你们干掉我也没有用,我的命数,不经过我亲口同意,仅凭一块小小的石头,是夺不走的。

“困死你们以后,我怕有什么无辜的人被山崩影响,就在那附近逗留了几周看看情况。也就是在那几周里的某一天,我早上醒来,突然就有了奇怪的预感。

“我顺着本能一路走到七佛山,在七佛寺的大殿里,看到了一个孩子。

“那孩子普普通通,没什么不同。但第一眼看完,没有任何理由或特征,我心里就确定是他。

“那个瞬间,我明明白白地告诉自己:我找了千年,终于找到我想找的人了。就在那大殿里,离我不过几步远。”

半神笑笑,转过头去,竟然是不太好意思的样子:“我当时实在太高兴了,手忙脚乱间也考虑到他毕竟不会有前生的记忆,我那时怕吓到他,就蹿到寺院的房梁上偷偷看他。从他的祈愿中了解到,他是即将参加高考的高三学生,父母陪着他来寺庙祈福。而他的愿望是能考上浙大的生物系。

“你也知道,让那个愿望实现,对我来说是极其容易的,只是不能急进。我想了想,怎么样才能以一个不算突兀的身份,再跟他认识,再跟他做兄弟,和他一起生活一辈子。而后,我觉得当大学同寝的舍友不错,近水楼台而且名正言顺……

“安排好一切后,我想起了你们。我求了千年的缘分,终于得了善果,想来你们就像福星一样,带给我运气。所以我便回去救了你们,虽然当时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再以后,进展也如你所见,我动了手脚,和他一起考进了浙大生物系,住进了一间只有两个人的寝室,成了好哥们。对了,吴邪,我现在成你学弟了,学长好。”

我麻木地点了下头,道:

“学弟不客气,我怎么好意思。”

“不过你们也知道,我勉勉强强算是个神,寿命太长。这一生到最后,终究不可能跟他走一样的路。这一点……张家小哥,你应该懂我。”

闷油瓶没理他,转过头深深地看我一眼,最后也只是像叹息般“嗯”了一声。

“跟他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我就在想,自己求了千年的缘分,到底是为什么。

“上辈子我没能和他一起生活工作过,这辈子我要补偿他,也是了却自己千年来的夙愿。

“这么想想……我就觉得是时候该抛弃一些东西了。神不能永生,但我还有至少千年的寿命,现在我决心放弃那些寿命,用一个普通人类的身份继续陪着他活下去。可这种事不是我一个人能做到的,我突发奇想,决定把命数平分给你们,这么一来,不但终极那边不用我再费力应付,我也能获得普通人类的寿命,安稳地跟他走同样的路,算是一举两得。

“跟我的神格一样,以半神的身份篡改人类的寿命也需要得到他们本人的同意……你们今早应该感受到身体上的好转了吧,那是因为我已经献出了我的寿数。

“有舍有得,你们也不需要多想,我只是在帮自己。现在,只需要你们的同意了,答应还是不答应,马上给我个回答吧。”

如他所说,这对我们有利无害,但大事的决定权,我还是留给闷油瓶,不管怎样我都支持,于是闭口不言,等着他的回复。

闷油瓶沉默了一会儿,问他:

“如果我们答应,能有多少时间?”

“这一点我跟他商量过了,转移命数本就要付出代价,所以要用十倍算,差不多……还剩一百二十年。”

闷油瓶听完没有任何犹豫,很快便点头应允,我的心也随之一松,知道这整件事到此,终于柳暗花明了。

或许,我们也能像一直艳羡的普通人那样,安安稳稳地携手白头。

半神在闷油瓶点头后沉默着继续沿湖走了一段路,我敏锐地发现他的步速渐渐放缓,而后竟然有冷汗从额头上滑落下来。

与之相反,我身上前几年留下的旧伤就像被平白抹去一般,再没了酸疼感,一种重获新生的喜悦止不住地从心里翻腾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