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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白地说过。”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记不得了。我想,直到她去了以后,而我也大一些了,我才真正明白了她是做什么的。他们把我带走的时候我才十岁,我并不知道其中的原因。”

“你们在一起的时候,她身边会有男人吗?”

“没有,这种事从没发生过。”

“但是,你肯定会对她这种生活方式,对你们俩的生活方式有一些察觉吧。”

“她跟我说她是个女招待。她总是晚上工作,常常把我交给在旅馆租房住的一位女士照看。那是德托瑞女士,她照看着四五个小孩子。我们这些小孩的妈妈都是做这行的,但当时我们都不知道这一点。”

他停住了,但她没有接茬。他明白她是希望自己接着说下去。

“一天晚上,我趁那个老妇人睡着的时候溜了出去。我走上好莱坞大街,到了她说她上班的那间咖啡馆,但她却没在那儿。我向那儿的人打听,他们都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你后来又问你母亲了吗?”

“没有……第二天晚上我跟踪了她。她穿着女招待的制服出了门,我就在后面跟着。她去了楼上的梅雷迪斯?罗曼那里,那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们出来的时候都穿着晚礼服,化了妆,打扮得整整齐齐。接着她们就坐上出租车走了,我也没法再跟下去了。”

“可你已经明白了。”

“明白了一点,但那时我大概只有九岁,又能明白多少呢?”

“她每天晚上都假扮成女招待,你怎么看待她这种隐瞒呢?你生气吗?”

“不生气。恰恰相反,我觉得这是……说不上来,总之她这么做是为了我,这种行为里包含着一种高尚的东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是在保护我。”

西娜若思点头表示明白他的意思。

“闭上你的眼睛。”

“闭上我的眼睛?”

“没错,我要你闭上眼睛,回想你孩提时代的情景。开始吧。”

“这算什么意思?”

“你就迁就我一下吧,拜托你了。”

博斯摇了摇头,看样子有点生气,但还是照她说的做了。他觉得这样做很蠢。

“好吧。”

“好,我要你给我讲一件关于你母亲的事情。把你对她最深刻的记忆告诉我,不管那是一幅画面,还是一个事件。”

他使劲儿想着,母亲的影像一帧帧地从他脑海里掠过。终于,他的思绪停在了其中的一帧上。

“我想好了。”

“很好,说吧。”

“那是在麦克拉伦,她来看我,我们一起走到了球场的栅栏旁边。”

“你为什么会记得这件事?”

“我不知道。大概是因为她在我身边,而每当她在的时候我都会很开心吧,虽然我们的见面总是以哭泣告终。你应该找个探访日到那个地方去看看,所有的人都在哭……还有,我记得这个场面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已经离结束不远了。这之后没多久她就去了,大概也就是几个月的事情。”

“你还记得你们聊了些什么吗?”

“我们聊了很多,比如说棒球,她是洛杉矶道奇队的球迷。我记得,一个大孩子把她送我当生日礼物的新运动鞋抢走了。她注意到我没穿那双鞋,为此都气得快疯了。”

“那个大孩子为什么要抢你的运动鞋?”

“她也问了同样的问题。”

“那你是怎么回答她的?”

“我告诉她,那个孩子抢我的鞋是因为他可以这么做。你明白吗,随便他们给那地方取个什么样的名字,那地方基本上还是一座关孩子的监狱,也跟监狱一样存在着帮派和等级。有老大,也有小弟,什么都有。”

“你算是什么?”

“说不上来,我基本上是独来独往的。不过,在年纪和块头都比我大的孩子来抢我的鞋的时候,我就成了小弟。这是一种生存之道。”

“你母亲知道这些一定很难过吧?”

“哦,那是当然,但她并不懂得这里面的规矩。她想过要去投诉还是什么的。她不知道,要是她真的这么做了的话,我在里面的日子只会更难过。后来,她突然想明白了其中的奥妙,于是就哭了起来。”

博斯沉默了,在心里回忆着当时的情景,一切都还历历在目。他记得当时那潮乎乎的空气,也记得近旁小树林里飘来的橘子花香。

西娜若思清了清嗓子,打断了他的回忆。

“她开始哭的时候,你怎么样呢?”

“我多半也跟着哭了起来,通常都是这样的。我不愿意看到她伤心,可是,一想到她已经知道了我遭遇的事情,我又觉得有一点安慰。只有母亲才能做到这一点,你明白吗?在你悲伤的时候给你安慰……”

博斯仍然闭着眼睛,眼里看见的都是回忆。

“她跟你说了些什么?”

“她……她只是跟我说,她正在想办法把我领出去。她说,她的律师不久就要上庭,去申请撤销托管裁决和母亲不称职的结论。她还说,她还有别的一些办法可想。一句话,她很快就能把我领出去了。”

“那个律师就是你的生身父亲吗?”

“是的,不过我当时并不知道……总而言之,我想说的是法院给她下的结论是错误的。这才是让我想不通的地方,她对我很好,他们却认识不到这一点……总之,我记得她答应我会想尽一切的方法,不把我领出来绝不罢休。”

“可她终究没能做到。”

“是没做到。我刚才说了,她没有来得及做到。”

“我很遗憾。”

博斯睁开眼睛看着她。

“我也是。”

第十章

面谈之前,博斯把车停在了希尔街的一个公共停车场里,因此付了十二美元停车费才取到车。之后他开着车上了一○一号公路,往北边的山地驶去。他一边开车,一边时不时地看看放在旁边车座上的蓝色证物箱,但却没有把它打开。他知道这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只是想等到回家以后再这么做。

博斯打开收音机,听到主持人正在介绍艾比?林肯1的一首歌。他以前没听过这首歌,但却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的歌词和女歌手那沙哑深沉的嗓音。

孤独的鸟儿,高高飞起

飞过乌云密布的天际

唱着悲伤深情的歌曲

掠过骚动不安的大地

过了伍德罗?威尔逊路之后,博斯照例把车停在了离家半个街区的地方,然后把证物箱拿回家放在餐厅的桌子上。他点上一根烟,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不时地低下头去看那个盒子。他知道里面有些什么,因为凶杀案卷里有证物清单。但是,他总觉得打开这个盒子就等于侵犯了某种秘密的隐私,等于犯下了一桩自己也说不清楚的罪行。

最后,他拿出了自己的钥匙。钥匙链上有一把小小的美工刀,他便用它割开了封盒子的红色胶带。放下刀之后,他没有再多想什么,直接把盒盖揭开了。

受害人的衣物和其他物品被一件件地分别包装在塑料袋里,博斯便一件件地把它们拿出来放到桌子上。透明的塑料袋已经泛黄,但他还是能看见里面的东西。他没有把东西从袋子里掏出来,只是逐个拿起证物,隔着无菌包装仔细地察看。

他打开凶杀案卷,翻到了证物清单,以便确定有没有什么证物被搞丢了——所有证物都还在。他拿起装有金耳环的小袋子,把袋子凑到灯光下。一眼看去,这对耳环就像是两颗凝固的泪珠。他把袋子放下,瞥见了盒子底部的那件罩衫。塑料袋里的罩衫叠得整整齐齐,上面的血渍所处的位置跟证物清单上所说的完全相符——血渍在左胸上,离中间的扣子两英寸左右。

隔着塑料袋,博斯用手指戳着那块血渍。就在这时,他才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死者的衣物上并没有别的血渍。他恍然大悟,这就是自己读凶杀案卷时一直觉得别扭的地方,只不过当时没想出来那是什么。现在他想出来了,关键就是血渍。死者的内衣、裙子、丝袜和鞋上都没有血渍,只有罩衫上有。

博斯还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验尸报告里说尸体上没有创口。那么,血是从哪儿来的呢?他想看看犯罪现场的照片和尸检时拍下的照片,但却知道自己面对不了那些东西。他绝不会去打开那个信封。

博斯把装着罩衫的袋子从盒子里拿了出来,仔细地看了看上面的证物标签和其他记号,其中没有任何文字或参考号能说明警方曾对血渍进行过任何分析。

博斯不由得精神一振。很有可能,血渍不是来自受害人,而是凶手留下的。他不知道这么陈旧的血渍还能不能用来做血型分析甚或是dna测试,但还是打算去试一试。不过他也知道,真正的问题在于对比。要是找不到其他人的血液来进行对比的话,能不能做分析就都无关紧要了。要想拿康克林、米特尔或者其他什么人的血液来做对比,他必须取得法院的命令,而他必须拿到相应的证据才能让法院下这样的命令,只凭怀疑和直觉是不够的。

他把装有证物的袋子拢到一起,准备把它们放回证物箱里。这时他突然停了下来,仔细地审视着一个此前没有好好看过的袋子。袋子里面装的是凶手用来勒死受害人的那条腰带。

博斯盯着它看了片刻,神情就像是在辨认一条蛇。然后,他小心翼翼地把它从盒子里拿了出来。隔着塑料袋,他看到腰带的一个孔上系着证物标签,看到银色海贝做成的带扣上残留着采集指纹时撒上的黑粉,甚至还能看见一枚拇指指纹的局部线条。

他把腰带举到了灯光下面。看这件东西对他来说是件痛苦的事情,但他还是坚持着看了下去。这条腰带有一英寸宽,是用黑色的皮革制成的。腰带上最显眼的装饰就是那个海贝带扣,此外还镶嵌着一些较小的银色贝壳。看着它,博斯不由得想起了往事。这条腰带并不是他自己挑的。有一次,梅雷迪斯?罗曼带他去了威尔希尔大街上的梅伊百货公司,她在一个陈列着许多腰带的货架上看到了这条腰带。她告诉他,他妈妈肯定会喜欢这件东西,然后付钱买下了它,让他拿去送给妈妈当生日礼物。梅雷迪斯说得没错,他妈妈经常系这条腰带。在法院把他送走以后,她每次来看他的时候都系着这条腰带。在被杀害的那天晚上,她系的也是这条腰带。

博斯看了看证物标签,上面有的只是案件编号和麦基特里克的名字。他发现,腰带上的第二个和第四个孔已经不圆了,是在腰带上身的时候被带扣撑变形的。他觉得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妈妈有些时候系得比较紧——也许是为了给某人留下更好的印象,要不就是她有些时候系得比较松——因为衣服穿得厚。现在,他已经对这条腰带了如指掌了,可就是不知道最后是谁用它来勒死了她。

接着他又想到,在警方拿到这条腰带、这件凶器之前,最后拿着它的那个人就用它夺走了一条生命,由此也给自己的生命打上了永远不会磨灭的烙印。他小心地把它放回了盒子里,再把其他衣物放在它的上面,然后盖上了盖子。

在这以后,博斯觉得自己没法再在屋子里停留下去了,只能到外面去待着。他连衣服都懒得换,就这样钻进“野马”上了路。这时天已经黑了,他从卡浑加山口下到了好莱坞大街上。他告诉自己,此行没有目的,也无所谓目的,但他心里也明白这不过是自己骗自己。车一开上好莱坞大街,他就转向了东边。

车到了威斯达街,他从那里转向北边,然后开进了前方的第一条小巷。汽车前灯撕开了漆黑的夜幕,他看到路边有一个流浪汉露营地。一男一女挤在一个纸板搭成的棚子下面,旁边还躺着两个裹着毯子和报纸的人,行将熄灭的微弱火光在一个垃圾箱的边缘闪烁。博斯慢慢地从他们身边开了过去,眼睛望向小巷的深处,望向那个他通过凶杀案卷中的犯罪现场速写了解到的地点。

那间好莱坞纪念品店已经换成了一个出售成人书籍和录像带的商店,商店为那些腼腆的顾客在巷子里开了一个后门,有几辆车贴着商店的后墙根停着。博斯在店门旁边停了下来,关掉了车灯。他没有下车去看的打算,就这样坐在车里。在这之前,他从没来过这个地点,也没来过这条小巷。他只想坐在车里看一看,感觉一下犯罪现场的环境。

他点上一根烟,看着一个男人拎着个袋子急匆匆地从成人用品商店的门里闪出来,走向了停在巷子尽头的一辆车。

博斯想起了自己的孩提时代,想起了还和妈妈在一起的那段日子。那时候,他们住在坎罗斯街上的一个小公寓里。夏天里,在妈妈没去上班的晚上或者是星期天的下午,他们会坐在后院里听山那边好莱坞剧院里传来的音乐。音乐声受到了城市里交通和“白噪声”1的干扰,听起来效果很差,不过高音部分还是很清晰。他喜欢的并不是音乐本身,而是有妈妈在身边的那种感觉,是跟妈妈一起度过的那些好时光。妈妈总是说,有一天她会带他去好莱坞剧院听《山鲁佐德》2,那是她最喜欢的曲子。他们终于没能等到这一天:法院从她身边夺走了他,而她还没来得及把他领回来就死去了。

博斯最终听到了交响乐团演奏的《山鲁佐德》,那是在跟西尔维亚交往的那一年里。看到他眼角涌出的泪水,她还以为是音乐那纯粹的美打动了他。而他始终都没有机会告诉她,他流泪是因为别的原因。

一声模糊的响动引起了博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