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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伦理学(txt下载) 佚名 5172 字 4个月前

性出现了。并且,同这种可能性一起还产生了

使性爱实现的迫切必要性。性爱有可能成为对两性关系,包括婚姻关系的唯一主要

调节者。因此,我们现在就必须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性爱这一伦理原则。

当然,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社会对其成员间性交关系的道德

评价,还不能单纯以性爱本身为依据;当然也不是仅以婚姻本身为依据,而是二者

的统一,即按照性爱建立的婚姻为依据的。不应把这种统一看作纯粹表面的东西。

在两性关系完全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情况下,婚姻本身就是作为有无真正性爱的标

准出现的。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婚姻和性爱的可能的和必要的统一,决不

意味着它们相等。性爱可以消逝,可以被新的性爱所代替。在这种场合,无论对于

当事人还是对于社会,都必然会出现关于原来的婚姻和以这种婚姻为基础的家庭的

命运问题,会遇到复杂的矛盾。对于旧的性爱消失、新的感情产生而想离婚和重新

结婚的人,社会不能笼统地指责为是不道德的行为。不然的话,那就必然使性爱失

去作为婚姻关系调节者的意义,从而就会出现非规范的性关系。

简言之,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一方面使性爱作为两一性关系的现实

调节者成为可能的和必要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限制了它作为这种调节者的作用范

围。由此,决定了性爱原则在现实两性关系中的伦理地位:性爱原则已经成为两性

伦理关系中的现实调节者,但不是唯一的调节者。

五、私事原则

霭理士在谈到“新性道德的酝酿”时,曾经写道:近代有一种很切实的运动,

足以证明我们的性道德确乎已经渐渐走上一个新的立足点。那就是一般对于国家于

涉的婚姻与教会干涉的婚姻的态度了。不但如此,他们并且慢慢的以为,除非是有

子女的问题,国家对于性的关系,不应该横加干涉。性的行为应该成为私人的事。

霭理士指出的“私事”原则极富代表性,它几乎受到资产阶级新性道德专家的一致

拥护,并进而成为资产阶级性伦理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或许有些朋友会问:私事原则既然为资产阶级性伦理学家所赞成,难道还能变

成当代中国性伦理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吗?

在我们看来,答案是肯定的。其根据颇为简单:作为深刻地反映着人类两性伦

理进步趋势的“私事原则”,并不是资产阶级性伦理学的专利品;恰恰相反,正是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率先揭示了两性关系中的私事原则的伦理价值。

1847年1月底,正义者同盟的密使约瑟夫·莫尔由伦敦到布鲁塞尔拜会马克思,

随后经赴巴黎访问恩格斯。莫尔请马克思和恩格斯加入同盟,并帮助同盟进行改组。

马克思和恩格斯加入同盟后,正义者同盟就开始改组成共产主义者同盟。同盟第一

次大会于1847年6月2日至9月在伦敦举行。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了一个形式上为二十二

条问答的《共产主义信条草案》。作为起草人的恩格斯在《信条》中对共产主义的

两性关系做了精辟的论证。他写道:“在实行财产公有时不会同时宣布公妻制吗?

答:绝不会。只有在保持现有的各种形式会破坏新的社会制度时,我们才会干预夫

妻之间的私人关系和家庭。此外。我们知道得很清楚,在历史的进程中,家庭关系

随着所有制关系和发展时期而经历过变动,因此,私有制的废除也将对家庭关系产

生极大影响。”[注]

1847年10月底,恩格斯在信条草案的基础上拟定了一个更加完善的共产主义者

同盟纲领草案——《共产主义原理》。其中对两性关系问题做了进一步的阐述:

“第二十一个问题:共产主义制度对家庭将产生什么影响?答:两性间的关系将成

为仅仅和当事人有关而社会无须于涉的私事。这一点之所以能实现,是由于废除私

有制和社会负责教育儿童的结果,因此,由私有制所产生的现代婚姻的两种基础,

即妻子依赖丈夫、孩子依赖父母,也会消失。这也是对道貌岸然的市侩关于共产主

义公妻制的悲鸣的回答。公委制完全是资产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现在的卖淫就是

这种公妻制的充分表现。卖淫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它将随着私有制的消失而消失。

因此,共产主义组织并不实行公妻制,正好相反,它要消灭公妻制。”[注]恩格斯

在这里所表达的思想是非常深刻的,特别是“两性间的关系将成为仅仅和当事人有

关而社会无须干涉的私事”这一命题,为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指出了基本方向,具

有深远的意义。

继恩格斯之后,倍倍尔在《妇女与社会主义》一书中,以更加明确的语言,阐

述了性伦理学的私事原则。他说:“人类对于冲动的满足,只要不损害他人,自已

的身体尽可由他们自己处置。满足性的冲动也和满足其他自然冲动同样,是个人的

私事。既不必对他人负责,也绝对无第三者插嘴的余地。我要怎样喝、怎样吃乃至

怎样穿衣睡觉,都是我的私事,和异性的交际也是同样。见解和教养、个人的完全

的独立、因新社会的教育及社会关系而成为自然的一切性质,使各人对于自己有害

的行为决不会做。所以未来社会的男女,将比现在的更有自制,更能认识自己的本

性。关于性的问题的一切假道学及神秘主义自然消灭,两性关系将更为自然而健全。

假使在结合了的男女之间,发现了不和、失望和厌恶,那时候,对于已经不自然的、

从道德来说就要求解散不道德的结合。现在使妇女独身或卖淫的这些条件消灭的时

候,男子便不能自行支配女子。另一方面,因社会状态变化,对于现今的结婚生活

给重大影响,屡屡妨碍结婚生活的许多障碍,可以彻底地扫除。”[注]倍倍尔对于

自己的著述满怀信心。他在为该书第五十版所撰写的序言里坦率地指出:“本书这

样开拓了自己的道路,不夸张的话,我想实在可以说是先锋。”列宁也对该书给予

高度的评价。

不仅如此,列宁在其成长为马克思主义者不久,即身体力行性伦理的私事原则。

列宁的夫人克鲁普斯卡娅在一篇回忆文章中写道:弗拉基米尔·伊里奇最鄙视一切

流言蜚语和对别人私生活的干预。他认为这种于预是不能允许的。在流放地时,弗

拉基米尔·伊里奇曾不止一次地谈到过这一点。他谈到必须小心地避开一切流放纠

纷。这些纠纷通常都是由于搬弄是非、造谣诽谤、胡乱猜测别人的内心活动以及无

聊的好奇心所造成的。这就是十足的庸俗作风和市侩习气。1902年在伦敦时,弗拉

基米尔·伊里奇同《火星报》编辑部的一部分人发生过尖锐的冲突,因为他们要审

查一个同志,说这个同志在流放期间似乎有过某种不体面的行为。审理这件事自然

就会粗暴地干预这个同志的私生活。弗拉基米尔·伊里奇激烈地反对这样做,并断

然拒绝参与这件在他看来不成体统的事。后来有人竟指责他对同志漠不关心。其实

“提出不让那些过分热心的手伸到别人的心灵里去的要求,这才是真正关心人的表

现。”[注]列宁的生活实践,以及克鲁普斯卡娅的回忆文章,为性伦理的私事原则

做了有力的铺垫和权威的注解。

依据马克思主义导师的上述思想,我们可以对性伦理学的私事原则的内涵做出

进一步的概括。

私事原则的第一个层次是性关系的非公开性准则。性行为是一件生理的事实,

为男子如此,为女子也未尝不如此;它也是一件精神的事实,但并不是一件社会的

事实。它非但不是一件社会的事实,并且在实行的时候,要比任何事实宜于守秘密,

而不宜公开。这种非公开性是人类共通的事实。考茨基在评述性行为时,曾经谈道:

一般说来,我们都极为羞怯于当众表演爱情生活,尤其是爱情生活的高峰。性生活

驱使人们在进行性交的时候离开社会,选择社交生活停顿了的万籁俱寂的沉沉黑夜,

要不就是户外森林幽深的去处。当然,幽会的方式,在很大程度决定于当时技术的

和社会的条件。

私事原则的第二个层次是性关系的自由准则。这里,自由准则主要是针对封建

的两性关系而言。在这个意义上,私事原则是冲决封建婚姻罗网的有力武器。在这

方面,鲁迅与许广平的言行最有感召力。鲁迅生于清末,他26岁的时候,依母命与

朱安女士结婚。鲁迅对许寿裳说:“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

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后来,为社会,为他人,为自己,鲁迅和许广平十分

谨慎地处置了自己的爱情,然而社会并不谅解。一位署名周伯超的人写信给鲁迅说:

昨与诸人同席,二人宣传先生讨姨太太,弃北京之正妻而与女学生发生关系,实为

思想落伍者。鲁迅对此十分愤怒,他斩钉截铁地对许广平说:“他们大抵是貌作新

思想者,骨子里却是暴君,酷吏,侦探,小人。如果我再隐忍,退让,他们更要得

步进步,不会完的。我蔑视他们了。我先前偶一想到爱,总立刻自己惭愧,怕不配,

因而也不敢爱某一个人,但看清了他们的言行思想的内幕,便使我自信我决不是必

须自己贬抑到那么样的人了,我可以爱!”[注]许广平则更为直率的表白说:“关

于我和鲁迅先生的关系,我们以为两性生活,是除了当事人之外,没有任何方面可

以束缚,而彼此间在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样相待,相亲相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

有任何的俗套。我们不是一切的旧礼教都要打破吗?所以,假使彼此间某一方面不

满意,绝不要争吵,也用不着法律解决,我自己是准备着始终能自立谋生的,如果

遇到没有同住在一起的必要,那么马上各走各的路,所以在寄给许先生的后十年年

谱里,在十六年十月我是写着‘……与许广平同居’这六个字简单明了的记载,把

许先生那两句的好意而其实是当然的事实不要记在纸上了(许寿裳先生原来的两句

话是:‘以爱情相结合,成为伴侣。’——笔者)。”[注]鲁迅为旧式婚姻奉陪着

做了20年牺牲。之后,妥善安排和照顾着朱安女士的生活,与许广平共享人所应有

的爱情,是无可非议的。

私事原则的第三个层次是自律准则。霭理士不仅倡导私事原则,同时,还特意

分析了性道德与个人责任的关系。他十分中恳地指出:文明进展到今日之下,所谓

性道德的中心事实,只能有一个,就是个人的责任心。假若没有此种个人的责任心

的发展,我们目前的新性道德运动,想把性的关系,从不自然的规条的强制与束缚

之下解救出来,原是不可能的,并且也是极危险的。虽或可能,恐怕不到一年,这

世界便会变做一个人欲横流、无可挽救的世界。我们要的是性关系的自由,但没有

人们的两相信任,自由是不可能的,而两相信任的基础条件,便是彼此的责任心。

伦理学的研究表明,责任心就是良心。良心是隐藏在人们内心深处的一种意识活动。

如果说义务是自觉意识到的道德责任,那么,良心就是道德责任的自觉意识。换句

话说,从道德义务向良心的转化,实质上就是从他律向自律的升华。发生伦理学进

一步指出,个体性道德的形一成和发展,一般要经过三个时期,即性道德的他律时

期,性道德的自律时期和性道德的价值目标形成时期。他律的灌输,是个体性道德

形成的不可逾越的首要阶段;但他律时期的性道德往往导致道德实在论,因之是低

级的,不完善的道德。为此,性道德他律需要向性道德自律升华,以良心为核心的

自律道德完善于以义务为核心的他律道德;但是,在性道德的自律时期,如果忽视

作为他律的义务,也是片面的,并且会走向性道德意志论。所以,性道德还应该向

第三个时期前进。在性道德价值目标形成时期,良心和义务在价值目标的统帅下融

汇在一起,成为主体性道德内涵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此时的性个体道德,达到

了成熟的高度,性道德的他律性和自律性交相辉映,有效地发挥着道德的强大功能。

从另一个方面讲,性道德的自律性和他律性的高度统一,就在新的意义上构成了性

道德价值目标。而处在价值目标阶段的性道德,才是成熟的性伦理。

最后,需要说明,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事原则逐步贯彻到两性伦理关

系之中,尚需漫长的历史路程。否认两性关系发展的这一大趋势,无疑是不正确的;

以为在现实条件下两性关系能迅速达到上述水平,也是不对的。科学的态度应是,

为使两性关系向着社会进步的大方向前进做出扎扎实实的不懈努力。

六、审美原则

“性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