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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 佚名 5238 字 4个月前

是壮观。街道两旁大约一亿中国人,我经

过时他们都挥手鞠躬等等。游行预定在人民大会堂结束,那地方可算是中国

的国会山庄,同时毛主席将亲自接见我。

到了那儿,毛主席一身干干净净,欣然见我。他们已布置了一张大桌

子吃午餐,我被安排坐在毛主席旁。午饭吃到一半,他凑来对我说;“我听

说你打过越战。请问你对这场战争有什么看法?”一名翻译把他的话翻译给

我听,思索了一阵子,不过我心想,管它的,他要是不想知道就不会问,于

是我就说;“我认为那是一场狗屎战争。”

翻译转述给他听,毛主席脸上露出错愕之色,看着我,但接着他两眼

一亮,绽开大大的笑容,跟我握手又点头,旁边的人赶紧拍下这一幕,后来

上了美国报纸。但在这之前,我始终没告诉任何人当时我说了什么话让他笑

得那么开心。

动身当天,我们走出饭店,外面围了一大群人欢呼鼓掌,目送我们。

我回头看,人群中有个中国妈妈肩上扛了一个小男孩,我看得出他是个纯正

的白痴——斗鸡眼,舌头挂在外面,流着口水,絮絮叨叨,就像他们那种白

痴的模样。呃,我情不自禁。威克先生曾命令我们,没有他的许可绝不能主

动跟任何中国人接触,但是我还是走过去。我口袋里有两个乒乓球,我拿出

一个球,拿了枝笔在球上画了我的标志x,然后把球给了小男孩。他立刻把

它塞进嘴里,但是,等这个问题解决之后,他伸手抓住我的手指。接着,他

笑了—一个大大的咧嘴笑——突然之间,我看见他妈妈眼中含泪,她叽叽呱

呱说起话来,我们的翻译员跟我说,这是小家伙平生头一次笑。有些事我可

以告诉她,我想,但是我们没有时间了。

总之,我起步走开,小男孩扔出乒乓球,刚好弹到我的后脑,我真走

运。居然有人应在那个当口拍了张照片,结果,当然,上了报纸。“中国儿

童表露他对美国资本主义者的仇恨,”图片说明这么写。

话说回来,当时威克先生过来把我拉走,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

就已经上飞机升空了。威克先生坐在我旁边,而机上刚广播叫我们不要起身,

要系上安全带。呃,我听了他的话只扭头看看他,然后放了个平生最大的屁。

那个屁听起来像电锯的声音。威克先生两眼暴凸,说:“啊—!”接着拍手扇

空气,同时急忙解开安全带。

一个漂亮的空中小姐跑过来看看这番骚动是怎么回事,威克先生在那

儿又咳又呛,突然间,我也扇起空气,捏着鼻子,指着威克先生,一面嚷“谁

来打开窗于!”之类的屁话。威克先生嘛,他整个脸涨得通红,连声抗议,

也指着我,但是空中小姐只是微微一笑,回到她的座位。

等他停止结巴等等之后,威克先生调整他的领子,压着声音对我说:“阿

甘,你那样做粗俗到了极点。”但我只是咧嘴笑着,直视前方。

回国之后,他们把我遣回狄克斯堡,但是,并没有安排我回到蒸汽连,

反而说要让我提早退伍。顶多过了一天左右,我就退伍了。他们给了我一点

钱当作回家的路费,我自己也有一点钱。这下子我得决定未来要怎么办了。

我知道我该回家看望我妈妈,因为她现在住在贫民之家等等。我认为

我也该开始进行养虾生意,开始给自己的人生闯出点名堂,但是心底里我始

终想着在哈佛大学的珍妮。

我搭巴士到火车站,一路上我苦思怎么做才好。但是,等到买车票的

时候,我告诉售票员我要去波士顿。有的时候实在不能让对的事情妨碍你。

第十章

我没有珍妮的地址,只有一个邮局信箱号码,但是,我有她的乐团演

出场所的名字。

那地方叫做“何爹俱乐部”。我试着从火车站走到那儿,但是一再迷路,

最后,我叫了辆计程车。当时是下午,俱乐部里空荡荡的,只有两个醉汉和

昨晚留在地板上的半瓶啤酒。但是,吧台后面那个家伙说,珍妮他们九点左

右会到。我问可不可以等她,那家伙说,“行,”于是我就坐了五、六个小时,

让两只脚好好休息了一下。

言归正传,那地方渐渐客满。客人多半是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但打

扮像杂耍中的畸形人。人人都穿着肮脏的蓝色牛仔裤和t 恤,所有男生都留

胡子戴眼镜,所有女孩的头发都好像随时会有只鸟飞出去。一会儿乐团上台,

布置乐器。总共有三、四个家伙,他们拿着那种巨大的电玩意,到处插电。

这跟我们在大学学生会玩的那一套大不相同。

而且,我没看见珍妮的影子。

他们安装好那些电玩意之后,开始演奏。我跟你说,朋友:那玩意可

真吵!各种彩灯开始闪烁,而他们演出的音乐像喷射机起飞的声音。但是观

众爱它,等他们表演完了,所有人欢呼呐喊。继而一束灯光落在舞台例台,

她就在那儿——珍妮!

她跟我认识的她不一样了。其一,她的头发留到屁股,而且在室内戴

太阳跟镜,还是在晚上!她穿着牛仔裤,衬衫上挂着许多金属片,活像电话

接线盘。乐团又开始演奏,珍妮开口唱歌。她抓着麦克风,一面绕着舞台跳

舞,又蹦又跳,挥动着胳膊,还甩头发。

我极力了解歌词内容,但是乐团奏的音乐太响,捶着鼓,敲着钢琴,

狠拨电吉他,轰隆隆的,天花板都快陷落似的。我心想,这是什么鬼玩意?

唱了好一会儿,他们休息片刻,于是,我起身想走进通往后台的那扇

门。但是,门口站着一个家伙,他说我不能进去。我回座位时,注意到大家

都盯着我的陆军制服。

“你那身服装可真不一样啊!”有人说,另一个人说:“滚出去!”又有个

人说;“他是真人吗?”

我又开始觉得自己活像个自痴了,于是,我直接走到外面,心想或许

可以散散步,理出个头绪。我大概走了有半小时左右,等我回到那儿,外面

有一大排长龙等着进去。

我走到前头,试图跟那家伙解释我的东西都在里面,但是,他要我排

到尾巴等着。我想,我在外面大概站了一个小时左右,听着里面传出的音乐。

老实说,从外面听那音乐实在悦耳些。

总之,等了一阵子之后,我感到无聊,于是沿一条巷子绕到俱乐部后

面。那儿有几级小阶梯,我就坐下来看着老鼠在垃圾堆中相互追逐。我的口

琴在口袋里,于是;为了打发时间,我就拿出来吹了一下。我仍旧听得见珍

妮的乐团奏出的音乐,过了一阵子,我发现自己可以配合他们;好比用变化

音栓降半音,就可以配上他们的调子。我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但是,没过

多久我就能够自己发挥,可以飘到c 大调,而且出乎意料,自己吹奏起来那

曲子并不那么难听——只要不必同时去听它。

突然间,我身后的门“砰”的打开,珍妮站在那儿。我猜想他们又休

息了,但是我没在意,继续吹我的。

“外面是谁?”她问。

“是我。”我说,但是巷于漆黑,她把头探出后门,又说:“是谁在吹口

琴?”

我的起来,有点尴尬,因为我穿的是陆军制服,但是,我说:“是我。

阿甘。”

“是谁?”她说。

“阿甘。”

“阿甘?福雷斯特·甘!”突然间她冲出门,扑入我的怀中。

珍妮和我,我俩坐在后台叙旧,直到她必须再上台演出。她并不完全

是辍学,她是被退学的,因为,有天晚上他们发现她在一个男生房间里。当

年这种违反校规的行为是要退学的。五弦琴手不愿当兵,逃到加拿大去了,

乐团因此瓦解。珍妮去加州住了一阵子,还在头发上插朵花,但是,她说那

些人是一群怪物,整天喝药喝得昏沉沉,后来她遇见这个家伙,就跟他来到

波士顿.他们做过一些和平示威游行等等,但是,原来他竟是个同性恋,因

此她跟他分手,后来跟上一个玩真的示威者,那人制造炸弹等等,炸毁建筑

物。那段关系也不成功,之后,她遇上一个在哈佛大学教书的家伙,但结果

他是有妇之夫。过后,她交上一个看起来真的很善良的家伙,只是有一天他

偷东西害得他俩被捕,她这才决定该振作自己了。

她加入“裂蛋”乐团,他们演奏一种新的音乐,渐渐在波士顿附近相

当受欢迎,下个星期他们甚至要去纽约录音准备灌唱片了。她说目前她跟一

个哈佛的家伙交往,他是个哲学系学生,不过,今晚演出完毕,我可以去跟

他们一起住。我非常失望她有了男朋友,但是我无处可去,因此就这么办了。

她男友名叫鲁道夫。他个子瘦小,体重大概一百磅左右,头发橡拖把,

颈子上接着许多珠子,我们到达公寓时,他正坐在地板上,像个印度宗师似

的静坐冥思。

“鲁道夫,”珍妮说,“这是阿甘。他是我的同乡老友,会跟我们住一阵

子。”

鲁道夫没吭一声,只是挥挥手,就好像教主在赐福什么似的。

珍妮只有一张床,但是,她给我打了个小地铺,我就睡那儿。它并不

比我在军中睡过的许多地方差,而且比某些地方强多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身,鲁道夫仍坐在房间中央冥思。珍妮给我弄了些早

餐,然后,我们让鲁道夫坐在那儿,她带我去参观剑桥。她劈头就说我得弄

套新衣服,因为,此地的人不明究竟,会以为我想唬弄他们。于是我们去到

一家旧货店,我买了一套连身裤装和一件夹克,就在店里换了衣服,把军服

装在纸袋里。

我们在哈佛大学闲逛,珍妮居然遇上她以前约会的那个已婚教授。她

仍然对他态度友好,即使私下她管他叫“卑鄙的杂碎”。他的名字是奎肯布

希博士。

总之,他十分兴奋,原因是下星期他要新开一门课,是他独个儿想出

来的一门课。

这门课叫做“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

我开口说听起来这门课很有意思,他就说:“呃,阿甘,你何不来旁听?

也许会喜欢。”

珍妮神情有点滑稽地看看我们两个,但是她没说话。我们回到公寓,

鲁道夫还一个人坐在地板上。我们进了厨房,我非常小声问她,鲁道夫会不

会说话,她说,会,迟早。

那天下午珍妮带我去认识乐团其他成员,她告诉他们我吹口琴有如天

籁,今晚何不让我参加他们的表演。其中一个家伙问我最喜欢吹什么音乐,

我说“狄克西”(即美国南方音乐,或爵士乐),他说他好像没听见我说什么,

珍妮立刻插口说:“那不重要,等他听惯我们的东西就会跟得上了。”

于是,那天晚上我跟乐团合作演出,大家都说我很有贡献。能够坐在

那儿看珍妮唱歌,在舞台上满场飞,我很快乐。

星期一,我决定去旁听奎肯布希博士的课,“世界文学中的白痴角色”。

这个名称就足以让我自觉有点儿了不起。

“今天,”奎肯布希博士对班上说,“我们有一位客人,他会不时来旁听

这门课。

请欢迎福雷斯特·甘先生。”所有人转向我,我略微挥个手。开始上课

了。

“白痴,”奎肯布希博士说,“多年来在历史和文学上一直扮演重要的角

色。我想各位都已听说过从前的乡下自痴,他们通常是住在乡村的某种低能

儿。他经常是被嘲弄轻视的对象。后来,皇亲贵胄间形成了一种习俗,养个

弄臣在跟前,做些动作取悦皇亲贵胄。在许多例子里,这个其实就是个白痴

或是低能儿,在其他的例子里,他只是个小丑或是滑稽人物。”

他这样说了半天,我渐渐觉得白痴显然不只是无用之人,他生到世上

是有目的的,有点像丹恩所说的,而这个目的是惹人发笑。起码这是个功劳。

“作家在书中安排一个傻瓜,目的是,”奎肯布希博士说;“运用双关语

这种策略,使他们能让傻子出洋相,同时让读者明白愚蠢的较深层意义。偶

尔,像莎土比亚这样的伟大作家,会让傻子使他的主角之一出洋相,从而提

供一种转折,以启发读者。”

听到这儿,我有点儿迷糊了。不过,这是正常现象。总之,奎肯布希

先生说,为了阐释他的意思,我们要演“李尔王”中的一幕戏,戏中有个傻

子,一个乔装的疯汉,还有个真正疯了的国王。他要一个名叫艾默.哈灵顿

三世的家伙饰演疯汉汤姆·欧贝兰,要一个名叫露西儿的女孩饰演傻子。另

一个叫何利斯的家伙则饰演发疯的李尔主。接着他说,“阿甘,你何不扮演

格洛斯特伯爵这个角色?”

奎肯布希先生说他会向戏剧系借几样舞台道具,但是,他要我们准备

自己的戏服,这样演起来会比较“真实”。我在想,我是怎么趟进这码事的?

我实在不知道。

在这同时,我们的乐团“裂蛋”有了些发展。一个家伙从纽约搭机飞

来,听了我们的演出之后说,他要安排我们进录音间录一卷带子,表现我们

的音乐。大家都很兴奋,包括珍妮;还有我,当然。纽约来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