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5(1 / 1)

有钱,有钱人要想当官,除了直接投资之外,一般都会独资干。这当然是首选之法,也是最为大众所熟悉的方法。所以先赚钱后当官风险最小。

无钱的要当官,可以借债,旧时北京城里有的是放京债的,通常的利息是二分,当然也有高到“倍息称贷”的。

借不来钱又想当官的,还可以大家凑份子,合伙来干。

我说的合伙当官,绝非笑话,更不是无的放矢。明人冯梦龙在《醒世恒言》卷三十六“蔡瑞虹忍辱报仇”中,还专门说到这法儿,为免生误会,我把原文抄录如下:

还有独自无力,四五个合做伙计,一人出名做官,其余坐地分赃。

我原以为这是小说家言,当不得真的。可是,偏偏在现实中,就有这样的咄咄怪事。

有一则清代轶闻说,浙江山阴人蒋渊如看到买官可以一本万利,却苦于资金短缺,就与其友唐文卿、陈柏生、王平斋、吕少川四人合计。五人集资捐了个马上就可以补任实缺的知县。并在神前歃血立盟,互道永不相背,并议定具体的分工办法:蒋任县令,唐为刑名师爷,陈为钱谷师爷,王为钱漕吏目,吕为转递公事的快手,如此,合五人之力,管一县事务,无论具细,悉在掌握中。得赃,则按出资比例分肥。上任之后,按议定的分工,蒋以县令之尊高坐大堂,待唐、陈二人以幕友,视王、吕如奴仆,各无怨言。五人通力合作,上下其手,一年收入便达白银二十万两。三朝任满察考蒋虽以贪墨丢了乌纱,五人却如愿以偿,挣了个盘盈钵满。(事见徐珂《清稗类钞·爵秩类》之五人公捐知县条,当时的人不愿看到坏人逍遥法外,就编造了一个合乎情理的结局,书上说,五人在归途上碰上瘟疫,唐文卿、吕少川二人染疾身亡,蒋渊如、陈柏生返乡不久,陈去拜谒蒋,二人对饮,掌勺的大师傅不小心,将火遗于积薪,引起火灾,当时蒋、陈二人已喝得烂醉,来不及逃命,双双烧死在屋里。王平齐归去后,因为怀疑自己的老婆与人私奸,每日打骂,有一天,终于忍不住一刀子杀了老婆,最后,自己也自杀了。法不罚天罚之,如此一来,公捐知县的五个人,算是无一漏网。)

要说蒋渊如等人,是受了冯梦龙的启发,似乎不大可能,冯的小说在清代是禁书,一个生意人,断没理由冒着屁股挨揍的危险去接触黄色读物。那么,可能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蒋渊如等人聪明透顶,无师自通,干的跟前人书里说的一模一样。再就是所谓的集资买官,原本就是个普遍现象,有如生意中的合伙,纯属正常。

明人笔记《天水冰山录》,便是这样的账册。这部一百四十多页的小册子,分行排列,既精当又明了,记的都是一些被没入官的官员财产,其中有明代中兴名臣张居正的,还有大贪官严嵩的。以下是大贪官严嵩抄家时被没入官的一份酒器清单,我把它转录于此:

金酒盅九个(共重二十四两八钱)

大金酒盅十个(共重三十六两二钱)

中金酒盅十个(共重二十九两三钱)

小金酒盅一十一个(共重三十二两)

金酒盅三个(共重一十两零八钱)

金双鱼耳龙字酒杯二个(共重三两二钱)

金字日月耳大圆酒杯二个(共重五两九钱五分)

金寿字双耳圆酒杯六个(共重一十两零五钱五分)

金毕吏酒缸一个(共重五两八钱)

金嵌宝螭耳酒杯三个(共重八两三钱)

金嵌宝菊花酒杯三个(共重四两一钱)

金嵌宝葵花酒杯一十九个(共重三十六两三钱)

金嵌宝六耳葵花酒杯九个(共重一十一两二钱)

金嵌宝莲花酒杯二个(共重三两二钱)

金嵌宝圆酒杯二十八个(共重五十六两五钱四分)

金嵌宝八角酒杯二个(共重四两四钱)

金嵌宝石酒杯二十七个(共重四十一两五钱)

金酒壶四把(共重三十七两)

金酒盘一个(重一十一两)

金酒杯二个(共重一两九钱)

这批酒器共计一百五十四个,总重三百七十四两四分,再加上镶嵌的各类宝石的价值,时人估价约值黄金一万七千余两。

我们再来算算严嵩的薪俸收入。按洪武二十五年修订的明代官员年俸是:正一品,一千四十四石。从一品,八百八十八石。正二品,七百三十二石。从二品,五百七十六石。正五品,一百九十二石。正七品的县太爷,年俸仅有九十石。

嘉靖二十三年严嵩走向一生的权力顶峰,当时他的本、兼各职有:少傅(从一品)、太子太师(从一品)、谨身殿大学士(正五品)、吏部尚书(正二品),合起来严嵩的品秩为从一品,年俸是八百八十八石。《汉书·律历志》载:“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因此,当时的一石大约为120斤。刚才算过,明代的1钱为3.74克,1斤相当于现在的589克,1石即约为现在的142斤,按现在的米价每斤1.5元折算,我们约略可以算出严嵩的年薪大概是人民币19万元。

单这一笔超过9500万元的赃款,就算严嵩一家人,不吃不喝不花一毛钱,也得攒上五百年才够数。

做官的回报既然可以一本万利,仕进之途自然就人满为患。

据南宋史家洪迈考证:南宋开国初年,仅有京朝官三四千名,选人七八千名。绍熙二年,在籍的官吏即有:京官四千一百五十九名,大使臣五千一百七十三名,选人一万二千八百六十九名,小使臣一万一千三百一十五名,官吏总数为三万三千五百十六名,是国初的三倍。到庆元二年四月,除京官人数未变外,选人净增八百零一名,大使臣净增一千三百四十八名,小使臣净增七千四百名,尚不计算当年科举入仕的名额,短短四年时间,官吏人数已激增近万名,增幅为30%以上。(见《容斋四笔》卷四,今日官冗条。)

------------

做官与做贼(3)

------------

明末的南明小朝廷因为财政吃紧,便狠命地卖官,弄得大街上全是穿官服的,当时有民谣曰:

中书随地有,

都督满街跑。

监纪多如羊,

职方贱如狗。

日本学者宫琦市定在《清代的胥吏和幕友》里说,清代的典吏或称经承,作为县衙各房的负责人,他们承包了县衙的一个部门,拥有私人雇佣的几十个徒弟(即“白役”或“白书”、“贴写”、“挂名”等),将处理公务必需的文件当作私有财产垄断起来。

县官虽有监督经承的责任,但既然是承包制度,经承对徒弟的人事安排,县官就不能干涉。而经承往往收有亲戚关系的子弟为徒,在引退时把其职位让给这些子弟,于是就形成了胥吏职位的世袭化。

接着就引起了职位的买卖,称为缺底买卖。经承在职位不传给子弟而让给他人时,要索取出让金。而且这种权利出让不是完全出让,只是允许在一定期限内使用权利。这种家族传承的权利,称为世缺,所有者称为缺主。世缺或缺主的说法,始见于雍正元年的上谕。

官吏的职位可以像私有财产一样,拥有产权的一方,有处置权、使用权、继承权和获得收益的权利,这大概是我国历史上所特有的官场怪现状。

以上说的是官府公开的卖官行为,还有一类是私下相授受的跑官。

明朝天启年间,大宦官魏忠贤把持朝政,百官中的一些宵小,纷纷拜在魏的门下,充当他的干儿子,礼部尚书魏秉谦因年纪太大,实在放不下脸面,不好明着拜魏忠贤为父,就让自己的儿子给魏忠贤当孙子,又怕魏误会自己不够忠诚,便捋着白胡子对魏忠贤解释说:“本想给你当干儿子,可惜我的胡须都白了。只好让我的儿子给你当孙子。”(事见明末复社诸生吴应箕的《剥复录》)这真是欲盖弥彰,让自己的儿子给人家当孙子,自己不是人家的儿子又是什么?

官位的私相授受的始作俑者依旧是汉灵帝刘宏。

《后汉书·灵帝纪》载:“光和元年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由此可见,灵帝卖官,一公一私,公者交易地在西园,出榜公布,明码实价,这部分收入归少府所有。私底下的那部分收入,则成了灵帝的私房钱。灵帝还没当上皇帝时,本是解渎亭侯,据说待遇不怎么好,大概经常缺钱用,当了皇帝,便拼命地攒私房钱,这些钱有的拿回了灵帝的老家河间府置办田产和房产,有的托付给小黄门和常侍代为保管。(事见《后汉书·张让传》)

明代吏科给事中韩一良给崇祯皇帝的奏疏中说:皇上平台召对,有文官不爱钱的话。可是现在这世道,哪一处不是用钱的地方?现在这社会,哪一个不是受钱的官?皇上也知道文官不得不爱钱的道理?什么缘故?他们原本就是靠钱进来的,哪能不用钱来偿还?我听说现在的一任督抚,没有五六千两银子得不到;道府的美缺,没有二三千两银子得不到;甚至州县和佐贰官员的现缺,也各有定价,举监和吏承的选拔,也要靠贿赂才成,所以说吏部的工作就可想而知了。就连中央的各科道职位亦有一半以上要用钱来买,公开的选举也是一个样。(谈迁《国榷》卷八十九,崇祯元年七月辛酉条,韩一良的原话是:皇上平台召对,有文官不爱钱一语。然今之世局,何处非用钱之地?今之世人,又何官非受钱之人?皇上亦知文官不得不爱钱乎?何者?彼原以钱进,安得不以钱偿。臣所闻见,非五六千金不得;道府之美缺,非二三千金不得;以至州县并佐贰之求缺,各有定价;举监及吏承之优选,俱以贿成,而吏部之始进可知也。至科道亦半以此得之,馆选亦然。)

这一连串的“甚至……就连……”,告诉我们的事实只有一个,那便是洪洞县里没好人,天下乌鸦一般黑。

同样的记载也见于李清的《三垣笔记》:有一个小吏用了五千两银子运作边镇巡抚的官职,钱出手后就怕出价过低,于是追加了二千两,马上得到了理想的职务。有一个部的郎中,谋求浙海道的官职,吏部的人要价白银五千两,那人压价,只肯出三千两,虽然只出了一半多的钱,最后也如愿以偿。县令中有钱的,想进礼部当曹员,得花白银二千两,想进兵部当曹员,得花白银一千两。

明代的改革派领袖张居正,便是以太监冯保为政治靠山,“得委任,专国柄”的。《天水冰山录》中说,因为冯保弹得一手好琴,张居正便让儿子张简修送给他名琴七张,因为冯保贪财,张居正又让儿子张简修送给他夜明珠九颗、珍珠帘五副,此外张居正贿赂冯保的另计还有黄金三万两、白银十万两。

一代名相张居正,居然要靠向刑余之徒行贿来邀宠。这便是跑官对整个官场生态最致命的破坏。这样的破坏让一些原本大有作为的好官出淤泥而皆染,见利益而不免俗。

右手出钱,自然得左手进钱,正如韩一良在上文中说到的,这些钱不会从地下冒出来,也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出得愈多,职务愈大,进项自然也就水涨船高,这一进一出之间的差额,便是贪官的受益部分。

如果没能把握住收益的正常周期,这个部分就有可能为负数,果真如此,纵是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会有人愿意去做官。

我国历史上还真有这么一件畏官场如畏刑场的奇闻逸事。

元至正年间,朝廷派兵部员外郎刘谦到江南卖官,补充各路府州司县出缺的官位。自五品至九品,各有不同的价格。这些职位官职虽大,油水却不多,所以没人应征。松江知府崔思诚为了巴结朝廷大员,硬是领了十二个名额,然后把松江府所有有钱人集中起来,硬性摊派,结果被点到名的无不哭穷,崔无法,只得大刑侍候,一顿板子打下来,才算把所有的名额卖了出去。(事见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

做官还有一个途径,说起来有点邪门,那便是做贼,这里所说的贼,精确地说应该叫做匪。这便是宋谚所谓的:要做官,杀人放火受招安。

先做贼后做官,也算是有中国特色的仕进之路。贼做得愈大,招安时,给的官位也愈大,若是贼首,做了官必定还会是一方领导。

《水浒传》里梁山好汉,占山为王时,便排有座次,一号宋江,二号卢俊义,三号吴用……受招安时,当局依旧要按原定座次来授官,一点也不含糊,一号还是宋江,官拜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二号卢俊义,官拜武功大夫,庐州安抚使兼兵马副总管。三号军师吴用,授武胜关承宣使……

岳飞的孙子岳珂在其编撰的《桯史》中说:海盗郑广,在莆田和福州一带啸聚亡命之徒,能以一当百,官军不能战胜。自号滚海蛟。皇帝老儿下诏招安,赏给他一个不大不小的武职,容他效命朝廷。由于郑广做过海盗,同僚们对他无不侧目而视,没有谁愿意搭理他,这令郑广大为窝火。有一天早上,郑广入进衙办公,见同僚们聚在一起谈诗论句,便主动搭讪道:“我郑广是个粗人,作了首歪诗,想献个丑,念给诸位听听,不知可否?”当大家凑过耳朵,郑广便大声朗诵道:“郑广有诗上众官,文武看来总一般。众官做官却做贼,郑广做贼却做官!”听到这里,众官吏又惭愧又说不出话。故事结尾,作者借时人章以初之口说道:“今天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