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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去?

她隐约笑了一下,收起梳子,此时残阳早已淡去,黑夜渐次袭来,她面向古城的小龟山,面向那美丽传说中的八瓣莲花,只留给他一个幽浮的侧面,他不确定她是否笑了,他确定的是刚才有莲花的光芒从小龟山的方向闪了过来。

她说,是的,我们一会就去。你觉得可笑吗,反正我觉得自己有些可笑,千里迢迢地跑到香格里拉来泡酒吧。我们的目的是来找原始的没被文明污染过的地方,却在最具现代触觉的酒吧里找到世俗的乐趣。

他说,我们永远无法脱离我们已经习惯的一切,每个人都一样,我们需要在嚣喧中才能沉静下来,听到内心的呐喊,我们内心盛开的孤独的声音。就像八瓣莲花一样。

她讶异地看了他一眼。这样的话不应该是他说的。他仿佛洞悉了她的心,抢先把她要说的话说了出来。她比他大十一岁,可是他和她的内心,竟然如此高度地一致。

古城中北门、金龙、仓房三条主要街道,以大龟山为中心呈放射状展开。古城有很多酒吧,主人以外国人居多,瑞典籍华人安先生经营的牛棚酒吧开在金龙街,这是一间另类酒吧,它由藏族房东家一楼的真正牛棚改建而成,酒吧装修颇有特色,一些要扔掉的废物就是一件艺术品,比如原本用来喂猪的槽改装一下,就成了酒吧里的灯,这粗犷、远古的环境,置身其中,真让人有了“香格里拉人”的感觉,如果香格里拉人会泡酒吧的话。

不知道是这些酒吧的特色丰富了古城,还是古城给这些酒吧带来不一样的感觉。她和他走进去后,在一个粗陋的凳子上坐下来,说。

他也坐下来,脸上浮现惯有的嘲讽而沉重的笑,说,古城中酒巴遍地盛开,这是必然的,这样寻幽访古的、追求时尚的各得其所。听说政府将收购一部分古城的民房,然后卖给喜欢香格里拉的有钱的艺术家,他们想使独克宗古城成为艺术家们的故居,凝聚形成一个大酒吧文化圈,万古流芳。这真是一个绝妙的好主意!

她点了两杯叫“月光”的酒,这种透明的液体在昏暗的灯光下,在杯中来回晃动,有意想不到的诱惑。酒吧里的人并不多,可能是还没有到高潮时间的缘故,相当一部分是外国人,三三两两地低语,跟她所到过的酒吧气氛没什么两样,不一样是也许只是心情。

喝了两杯酒一杯咖啡,消磨了需要消磨的时间,他们走出因为网络上各种香格里拉游记而出名的“牛棚”。外面的寒意在夜晚悄然加深了,他们沿着简陋的街没有目的地走着。月光很好,密密地洒落下来,独克宗古城白色的墙恰到好处地反射着月光,使古城浸在泠泠的清辉,虽然离神话的境界甚远,两人还是同时感到了一阵深刻的恍惚,似乎带着某种暗示,或者说是一种神谕,从高不可达的地方无声地播送着,源源不断地到达他们的心里。

这里好像离天堂不远了。她说,她抱紧了胳膊,仿佛不胜寒冷。

是天堂离这儿不远了。他低着头说。

她沉默着。

他看了一会脚下的石板,说,我看不出这些石头有八瓣莲花的形状。

你要心中有莲花,眼中才有莲花。

现在我眼中的莲花是你。他冲口而出。

她对他的口不择言置若罔闻,她指着远处,结束了这一场含着些许的禅意的谈话,说,你看见了吗,那就是奶子河,那边的城名叫"尼旺宗",就是日光城的意思,日光城与月光城独克宗遥遥相对,真有些魔幻意味。藏民们真是有天赋的无穷的想像力。

他默默地看着她所说的日光城所在的地方,想像着那座太阳城应该有的模样。她递给他一支烟,自己也点上一支。他们在月光下抽着烟,烟雾缭绕如朝拜时点的香。偶尔有人走过来,脚步声沉重而拖沓,走在路上的旅人常有这种脚步声,他们走远了,九月初的夜晚,独克宗寂静得像一座空城。

两个在月光中相对无言,伫立良久,最后他说,谢谢你把我载到了香格里拉。

3

凌晨,他摸索着起身,窗外,天微微有些亮了,但室内还是一团漆黑,他没有开灯,在黑暗中他穿好白色运动衣和白色运动鞋,然后有条不紊地将他的衣物收拾好,他的背包太小了,只好将她给他买的没有穿的衣服装进一个纸袋子里。他还有一百多块钱,他把它们放在运动衣里面贴身的口袋里,这是最后的钱了。他听见外面已经有早起的人们用睡梦中的声音在悄声说话,带着嗡嗡的鼻音,混成一片。

昨晚他想了无数次如何与她告别,如何用最委婉的借口让她相信,他想一个人静静地在香格里拉走。他想了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理由,一直想到脑子沉重而空白,才轰然入梦,像被一棍子打死了一样。可他一醒来,决定什么理由也不找,悄悄地走,不与她告别,这肯定是最好的办法,他这么想。

他轻手轻脚地开门,关门,轻过她的房间,轻手轻脚地下楼,她现在应该还在酣睡中吧。不知道她睡觉的姿势是不是跟她开车和走路还有抽烟的姿势一样动人。他在微曦的晨光凌乱地想着,也许她会着急吧,不,她不会,她一定是若无其事地继续她的旅途,说不定她会很高兴摆脱他了呢。最后一个想法让他忽然有些难过了,他甩甩头,对自己说,你他妈的怎么变得这么娘娘腔!

你就是林爱笛吧?穿着厚厚的油乎乎的藏装的老板娘突然出现在楼梯下,被太阳晒伤的脸有两团黑红色的正在褪皮的斑在晨曦中模糊不清,仿佛是两团胭脂,这张正在老去的脸温和地朝他笑着,用怪腔怪调的普通话对他说。

他吓了一跳,其实不是因为老板娘突然的出现,而是他一直在胡思乱想,没有注意到老板娘在楼梯下等他。他犹如还在梦中,迷迷糊糊地点点头。

这是那个和你一起开车来的姑娘要我转交给你的。老板娘递给他一个小巧的棕色皮箱。

那是舒晴的皮箱,他一路上已经对它很熟悉了,这是个可以收缩的皮箱,根据你的需要随意放大或缩小。

他问,那姑娘呢?

她一大早就走了,天还没亮呢,你们吵架了吗。老板娘带着善意的好奇,她不明白这两个年龄差距明显的男女是什么关系,不像恋人,也不像姐弟,普通朋友也不会一男一女地出来旅游。而且眼前这个男孩看样子也是想偷偷溜走,她的迷惑注定没有答案,所以她问的时候脸上摆着并不想要答案的神情。

他拎着小皮箱,马上回到房间,拧亮灯,打开箱子,发现了一个纸包,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扎齐刷刷的百圆面额的人民币,他数了数,有五十张,这足够他玩转香格里拉了。他放下钱,不甘心地在皮箱里搜查了一遍又一遍,企图从里面找到一张字条,能够读到她的呼吸的字条,可他什么也没找到,她什么话都没留下,其实也无需留什么话,这个小皮箱处处有她的气息,有淡淡的体香和烟香。可惜的是,她从不用香水。要不就可以闻到淡淡的香水味了。

一个绝对聪明的女人,她从昨晚他的感谢中捕捉到他的准确含义,她知道他不会接受她的赠与,所以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点破,采取了这种方法,天还不亮就悄悄地走了。

他只是一个随时会无声无息地失去踪迹的人,他的自尊算什么,值得她这么精心维护。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觉得眼睛有些干燥,并且灼热。他揉了一下,却把它们揉潮了。

真正是一个人了。

他独自离开独克宗古城。身后的古城越来越远,他忽然不知道要去哪里。

就去最近的纳帕海吧。他对自己说。

纳帕海自然保护区距香格里拉县城5公里,是香格里拉,是全县最大的草原。是一个季节性湖泊,湖中绿草繁盛,又名草海。因世界濒危珍禽黑颈鹤在此越冬而闻名于世。

初秋是纳帕海最不美丽的季节,没有了夏天四面青山环抱,湖面波光粼粼的迷人景观,又还没到真正的黄金季节,摇身变成了一片丰饶美丽的高山草甸,任由成群的牦牛和马悠闲觅食。他看到的是一个湖水还没有完全注入金沙江的草地,草浸在将退未退的水里,像一片沼泽地,偶尔会有几只马飞驰而过。游人寥寥,很清冷。

他坐在潮湿的草甸子上,看着远处的山,他不知道最美丽时候的纳帕海是怎么样的,在他眼里,现在的纳帕海就是最美丽的时候。那些颜色深浅不一的山,那些还没丰美起来的草,那些一洼一洼的水,在湛蓝的天空下,丝毫不扭捏作态。

爱笛爱笛。

他看到妹妹雪白的小脸。

真黑。她说。

真冷,她说。

他们躲在老梨树和褚红色的墙之间的夹缝里。天黑了,起风了,云来了,星星不见了,月亮不见了,妈妈也不来找他们,爸爸是不是也打妈妈了呢。

他把外衣脱下来,披在妹妹身上,他紧紧地搂着妹妹,想象着妖怪要是来了,他就跟它打,打不过,他就跪下,就求妖怪把他吃了,不要吃妹妹,他仿佛看到自己被妖怪吃了,妹妹哭着喊:爱笛爱笛你别死!他想着想着,眼泪就滴下来了。

爱笛,下雨了。妹妹在黑暗中微弱的声音被风一吹就散了,风中有窃窃私语的声音,黑夜有他所能想像的一切恐怖的东西,但他不会让它们伤害妹妹的。

嗯,别怕思笛,有我呢。他把泪水在妹妹身上的衣服上蹭掉了。他是妹妹的英雄,英雄也哭,太惹人笑话了,他咬了咬牙,对自己表示抗议。

4

妈来了!妈来了!

这是放风的时候,她站在楼上,楼上是一个大通间,只是一个七班,因为地方大,犯人数目比别的班多三倍,站在七班门口的走廊上是放风时很多人的选择,这里能看得远一点,能看到远处的一座小石山,山上好像只有一棵树。还能看到对面的男犯号子楼的走廊,以及楼顶上巡来巡去的全副武装的武警。

她正在沉思,不知道为什么犯人们在听到队长来了的消息就逃命般地窜下楼去。

75号!89号!27号!

挂上去!

她踉跄下楼,和另外两个来不及跑掉的女犯在院子东面的墙上用最标准的姿势挂起来。

集合!

跑院的胖女人一声尖叫。

她明白大祸临头了。她的脑子轰地一声响,全身的血立即奔泻而出,从头到脚,她感到了完全失血后的冰冷。

全院犯人迅速集合,就速度和动作的整齐上,这些来自各地身份各异参差不齐的犯人丝毫不逊于正规部队,这堪称一个奇迹,值得我们大西北的看守所骄傲!队长走过来,她因充血而涨疼的眼睛看见了队长穿着警裤的威严的胖腿,这是她第一次进来看到的高大威猛的管教。她不由地颤抖着,牙齿像是冷得受不了般地得得得地打架,她听到了队长像男人一样粗豪的声音响彻天地:我让你们贱!我让你们不要脸!做婊子都没人要的烂x!

与骂声同时,她的脸上立刻感到一阵阵极端的麻痛,她差点尖叫起来,她及时咬住了牙,她知道正在无情地往她脸上乱戳的是电棒,那根令人胆寒的黑乎乎地伪装成电筒的样子的武器,正狞笑着舔着她的脸。儿时家里烧电炉,她曾被强电流电过,那只是一瞬间,还来不及恐惧,恐惧再强烈也只是事后的恐惧。而现在是在预料之中的恐惧,你恐怖地期待着的恐惧,一下一下地在你的脸上实现,也一下一下地在你的心里实现。

这种恐惧和疼痛让她短时间内忘了羞耻,她的头部充血,她的手臂和腰背快断了,她的腿麻得站不住了,她稍稍调整了一下她的挂姿,她的屁股上立刻被揣了一脚:怎么!才几分钟,就扛不住了!她听出来这是跑院的声音。

她的脸上连续不断地挨着电棒。她听到队长对全体犯人说,今天我就让你们看看!不要脸的臭货!和男犯们传纸条,还公然打手势,你们忍不住了吗!没人弄的烂婊子!有本事你们给我在这号子里面生个小王八羔子出来,我就服了你们!

她才明白过来,原来那些人在楼上与对面的男犯人和武警打手势,她们还通过男犯电工与男号传信,自己挨的这顿打相当冤!在牢里的第一条规矩就是永远不要辩解,就算你有天大的委屈,你只能和血吞下去。在这里面,尊严和生命不值一文,它们唯一的一点用处就是用来践踏和凌辱。她闭上眼。

院子里静得像是没人,一声咳嗽都没有,不,连呼吸都没有,她想像得出她们脸上的表情。老同学见惯不惊,新同学脸色煞白。她觉得有什么东西滴在地上,她睁开眼睛,看见了血!一滴一滴,不疾不慢滴下来,就像是古时候的沙漏一样均衡准确,水泥地上已经凝了东一小片西一小片的暗黑的血迹,这血是从她的脸上滴下来的,是从脸上!她无法想像此刻她的脸是怎样一副吓人模样。

队长越打越上瘾,越说越气,她扔下电棒,对跑院的断喝一声:拿皮鞭!

原来这只是个开头,是个序幕,是个药引子!她听到犯人们一阵骚动,甚至在些兴奋的声波嗡嗡传来,老同学好久没有看过刺激的鞭刑了,新同学终于可以看到传说中的酷刑了,她们的声波带着恐惧的期待和渴望。一瞬间,她多么渴望听到的不是“拿皮鞭!”而是“搭绞架!”!

她听到跑院的急匆匆的殷勤的脚步,她听见队长试着甩鞭子的啪啪声,她听见犯人中的一些低呼,她听见午后的阳光在空气中喧嚣,她听见隔壁锅炉房开水冒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