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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的人,也许她活着永远也察觉不到自己的堕落,可总有一天,可能是临死前,一道闪电会在她脑中劈过,让她刹那明白,她过了最不堪的一辈子,她没有机会忏悔,她带着有罪的灵魂离开。

他沉默了,他闻到了梨花的香味,来自他的身体,也来自幻觉,来自那遥远的黑暗所在,来自那近在咫尺的天堂。是的,妹妹,如果可以,我也愿意为你死,一千次,一万次。他对着黑暗中慢慢浮现,又慢慢消失的温柔苍白的脸说。

在看守所里,我受到了很多非人的折磨,在那里面,我大部分时间忘记了本应该支撑我的爱情,不,可以说我几乎完全忘记了曾经的爱情,它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或者只是在某个梦里存在过,而这个梦都是不存在的,我仿佛一生下来就坐牢了,我忘记了阳光忘记了自由。在那个地狱里,一包方便面的调料、一个只剩一口没抽完的烟屁股都是奢侈品,值得为偷它挨几个耳光,你怎么能奢侈爱情!

她在叙述的时候已经能做到无动于衷,她说到了烟,开始翻她的小提包,掏出一盒烟,熟练地一弹烟盒,示意他先抽取一支,再一弹,自己拿了一支,他给她点上。

抽烟是在那里面学会的,等我成了资格较老的犯人,就可以跟七八个人轮流抽一支烟了,每次只来得及深深吸上一口,我居然能成瘾。

知道我刚进去用什么洗头吗,别人看我的头发实在太脏,很慷慨地送了我一小撮洗衣粉,后来很长的时间我就是用劣质的洗衣粉洗的头,我的头发变黄变枯,大把大把地脱落,我并不心疼,我没想过还有出去的日子。

我是南方人,完全吃不习惯北方的馒头和面条。更何况那里面又黄又硬咸性极大的“砣”,(这是犯人们对看守所的馒头的称呼,大概是因为它太硬了,像称砣),和粘乎乎又粗又黄的像某种呕吐物的面条,我大概饿了五天,终于学会了吃砣和那呕吐物一般的面条了。

我的衣服一进去就被犯人们抢光了,她们随便扔给我一些又脏又破的衣服,我穿上不久就认为我天生就是要穿这些破衣服的,它们对我再适合不过了。没多久,我就生了满满一身的疥疮,这是看守所最盛行的小东西,每个人必须经过的洗礼。我痒得死命地抓遍全身,指甲深陷在皮肉里,那些丑陋的脓疱几乎侵吞了我除了脸以外的每一寸皮肤。直到现在,我身上还满是醒目的疤痕。

她此刻穿着质地优良做工精美柔软的高领毛衣,因为脖子长,她的侧面优雅,他的面容因为震惊和怜悯显得温柔,他说,为什么他不去看你呢?

我们出事的生意在大西北,我被关在西北的一个看守所,他远在上海,西北的生意因为出事取消了,他分不出身去探监,也许是不想去探监,所以有半年的时间我无人理会,因为没有任何光阴(这是给犯人送的钱和食物和生活用品),所以我成了被任意欺负的对象。后来他托了一个看守所所在的城市的朋友,定期给我送些东西,我总算结束了用洗衣粉洗头和只吃砣和面条的日子,我能用上便宜的洗发精了,也能偶尔吃上些方便面了。送再多东西,到我的手里也只剩下这些,因为稍好一点的东西都被牢头们搜括了。

吃方便面的时候,我小心翼翼地把调料收藏在枕头里,这样在吃那些难吃的面条时我就可以洒些在里面,这简直是我生平所吃到的最美味的东西了。即使是这样小心,我的调料还是常常会不翼而飞。

在我没有光阴的时候,我给有光阴的犯人按摩,洗头,提洗澡水,占厕所的坑位,用这些服务为了必须的洗衣粉和手纸。我奇怪人的生存能力和适应能力和所能接受的下贱程度,我,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个省级优秀教师,一个八面玲珑左右逢源的商人,一个什么世面没见过的人,居然给那些下贱的婊子们,贩毒者,抢劫犯做牛做马,只为了一勺劣质洗衣粉和一叠粗糙的手纸!

她说这些的时候,用了最琐碎的语言,就像拉家常一样,与她平时哲学家一样的语言迥然不同,他听得惊心动魄,似乎看见了那个目光呆滞,形容枯槁,心如死灰的女犯。

其实最可怕的不是这些。她似乎说累了,闭上眼睛。夜深了,隔壁的旅客鼾声可闻。生活是生命的痕迹,有些痕迹是钉在耻辱柱上的,这根耻辱柱,深深地钉入她的心灵和记忆。

6

稻城只不过是一个小镇,丁字路状的街道形成了这个小镇的基本构架,一目了然,你永远不会在这样的小镇上迷路。

你高原反应厉害吗。从旅馆出来,他有些担心地问,她本来就苍白的脸色有点发青,本来没有血色的嘴唇却有了淡淡的晕红,她的眼睛异常明亮,好像低烧的病人一样熠熠生光。

不,我没事,我的肺本来就不太好,有些反应是正常的。

亚丁的海拨比较高,车由我来开吧。

从稻城到日瓦乡(香格里拉乡)有60公里的路程,柏油路已经修好,一路上是已经熟悉的高原景色,翻越了一座座不知名的山头,山坡上几乎没有树木,遍地的牧草和五彩缤纷的野花,爬坡的时候,他把车速调得异常缓慢,这样,她的高原反应就会减轻些。

她斜靠在后座上,半闭着眼睛,沉重地呼吸着。

车慢慢地翻过最高的垭口,他把她从半睡中叫醒,声音有点惊喜:看那些花!

她调整了一个坐姿,放眼一看,竟是一大片美丽的草原野花,忽然出现在垭口下坡,红色的,紫色的,黄色的,白色的,一丛丛一簇簇,像是织在在碧茵茵的宽阔的草场上,挑战人类对颜色的分辨能力。

她说,我说过,香格里拉如果没有这些丰富的颜色,就会失去一大半的魅力。

他说,没到过香格里拉的人,就不知道人类有关颜色的词语是多么匮乏。我真不知道,从香格里拉回到都市的人,如何忍受那些灰色的钢筋水泥。

你说得对,要不永远不要到香格里拉,要不就是最后的旅行。

他迅速回头看了她一眼,她面容沉静,双眸如星。

前方终于出现了一个小村落,藏传佛教十三林寺之一的贡嘎林寺就在这里。

她说,要想看到亚丁的三座神山,必须先拜贡嘎林寺。否则你始终是看不清楚神山的真面目的。

接下来竟是一路不可思议的荒凉山谷,这些荒凉使她无法回想刚才的美丽野花,他们在下午一点多的时候抵达小河边的日瓦乡,在著名的绿野亚丁旅馆吃午餐,这个装饰浮华的大院散发着温暖的气息,混合着体味、酥油茶和烤肉的味道。餐厅里层层挂满游客留下的手绘旗帜,这些红色旗帜,占据了餐厅的天花板,没有一面是相同的。她开始头痛和恶心,不能吃下东西。

马路对面一家简陋的客栈,山墙上赫然一行字:“住宿每人十元”,那就是在网上颇有名气的“三圣如意”客栈。她从网上获悉,客栈主人叫布多,是日瓦乡小学的一位语文老师,看这段记录的时候,她曾经想过,或许她也可以到亚丁的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子里开一个不知名的小客栈,坐在门口的竹躺椅上,安静地等待偶然闯入村子的游客。

他看着她难受异常的脸,说,要不,我们今天就在绿野亚丁住下吧。

寻找天堂,付出这点代价简直太小了。她摇摇头,坚持要去亚丁村。

转了数不清的弯,穿越数不清的山脊,他们在山与山之间盘旋,有如一只鹰,飞翔,沉重地飞翔。无论路途多么遥远,抵达是必然的。

他们从山谷中望去,看见亚丁村笼罩在一层薄雾中,群山小心翼翼地呵护着怀中这个眉清目秀的小村庄。,炊烟从矮矮的房顶袅袅飘升,一种从容的宁静,从这个村庄中悠然散发出来。仙乃日的皑皑雪峰,守护着这梦幻般的宁静。

他说,最后的香格里拉,世人要找的天堂就在这里。

日暮时分,他们把车停在一个汉人开的小客栈。

主人对他们说,你们真会选时间,要是再迟些来,十一黄金周里,这里的房价是天文数字,还不一定能抢到。

这是一个典型的乡村藏式民居,但被客栈主人改造成品味极差的旅馆,藏族风格被尽数糟蹋,纯朴的藏民把房子以很低的价格租给了汉人,这些精明的生意人,在旅游旺季以抢劫一般的价格大把大把地赚钱。

她说,这是本来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村子,在藏民眼里,三座雪山法力无边,大慈大悲,守护着他们生生不息的家园,而这家园现在被现代人以回归自然的名义淹没了,这些破坏者也包括了你我这样的寻梦者,我们是天堂永远的罪人。

他说,这些雪山、峡谷、牛场、草原,泉水,漫朔的红,眩目的色,醉人的绿,纯净的蓝,在蜂拥而至,作短暂停留的现代人眼中,统统成了暂时的安慰者,疲软空虚的精神的兴奋剂和药膏。

她说,人们不断地寻找天堂,发现天堂,玷污天堂,毁灭天堂。

7

他坚持要睡在妹妹的病榻前,外婆拗不住他,给他在思笛的大床边放了一张小床。他夜里长久地看着她安静的面容,听着她时而急促时而深长的呼吸,直到眼窝潮湿。

爱笛你到我这儿来,睡在我身边,就像我们小候一样,我们说话好吗。我记得有时候我们说着说着,天就亮了。她忽然睁开眼睛,亮晶晶的眸子对着他。

他掀开被子,和衣躺在她的身边,他轻轻扶起她小巧的头颅,伸出右臂,枕在她细长的脖子底下,窗外月光清寒,河边的竹子大片黑色剪影异常清晰,冬天的风呼呼地带着哨音,南乡的房子屋檐和大门之间留有一段空隙,通风防潮,现在这呼啸的风声好像刮过他们的神经。

他们闻着彼此身上的梨花清香。

爱笛,我担心你。

他不敢马上说话,他觉得自己现在太虚弱了,妹妹身上的病痛信息通过他的右臂,传入他的身体,他集中注意力,希望能用意念将她身体里的虚弱吸入自己体内,把生命力注入她像是随时会消失的身子。他幻想着自己是个武林高手,可以治疗世上所有的伤病。

爱笛,我看见你偷偷在哭,你以为我睡着了,你忘记了我们是双胞胎,即使我睡着了,也能听见你的哭泣。爱笛,你知道吗,你要是总是这么哭,我就不能好好睡觉。

我保证,思笛。

爱笛,就算是我死了,你也要保证不哭,我知道在永恒的黑暗中,我还是能听见你的哭泣,你要是不快乐,我也会不快乐的,不能好好地做那个深深的永远不会醒来的梦。

我保证,思笛。

爱笛,在家里的小阁楼上,书桌的左边抽屉里,有我的日记本,就是你送给我的那个淡绿封面的,我写得很少,真可惜,我原本应该多写些的。爱笛,我知道你从来没有看过,以后你可以看了,看了后记得要烧掉。

我不会烧掉的,思笛。

爱笛,我会等你的,一直等到我们又可以一起投胎,我相信,生命一定有轮回。但你要答应我,不许做任何违背命运安排的事,你要是破坏了这种安排,我们可能永远就找不到对方了。

我会活下去的,思笛。

有冬日暖阳的日子里,她的身体稍好一点的时候,他就把她从屋里抱出来,在背风向阳的地方,把她放在躺椅上。他搬一个小板凳,坐在她身边,握着她的手,陪她看清亮的河水,墨绿的竹子,油绿的菜园,池塘,沙洲,树林,公路上偶尔有车开过,喇叭声传得很远,在山谷里引起轰轰的回声。

她把另一只手放在胸口,那是圣徒的姿势,阳光照着她几近透明的脸,她倾听着河水的声音,风的声音,阳光的声音,她无忧无虑地笑着。

爱笛,这里真美,我都不想回去了。

思笛你不想走,我就陪你在这儿,一辈子都可以。

爱笛,我想念那棵老梨树。

老梨树一定也在想念你的思笛。

8

任务来了!老同学们如临大敌,神情严肃。

她这时候还不知道真正的地狱生活开始了。

那种黑瓜子,是每个人的消闲食品,黑亮,均匀,轻轻一嗑,白白胖胖的仁子,带着清香,有各种口味的,椒盐的,五香的,奶油的,甜味的,原味的,有谁没有吃过那可口的黑瓜子呢。她也不例外,在她房间的水晶果盘里,那些闪着光泽的瓜子是常客。

看守所的任务是就为台湾的一个著名休闲食品品牌捡瓜子,犯人们称之为捡大板。捡瓜子,听起来是个再美不过的美差了,又轻松,又可以偷偷去吃些,多好。

六班接瓜子!跑院的一声尖叫。沉重的大门缓缓打开。是!班长青哥不男不女的声音。

她跌跌撞撞地随着六班的兴奋的犯人们往门外跑,并不知道要干什么,也不知道她们兴奋什么,跑到二道门的墙跟前,看到了一大堆山一般的装得满满的粗麻袋,两个身强力壮的女犯敏捷地跳上山,把麻袋一个一个甩着往下扔。

一个塌鼻子金鱼眼长相恐怖的矮女人叫住她,75号,快!她看见那个矮女人手臂奇长,抓住了一个麻袋的一个角,示意她抓另一个角,她抓住了,接下来就是拖着麻袋没命地飞跑,一直拖进入院子大门,放下,再往二道门飞跑,拖着一百多斤的麻袋飞跑,一趟一趟,无休无止,最后,她感到了虚脱,中午的两个砣所能带来的能量早消失殆尽,她心慌气短,双腿发软,手掌起的血泡开始磨破,她不敢停下,因为皮鞭的影子时时跟在身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