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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只小母豹子,敏捷,准确,有别人难及的速度,除了森林,你不需要任何身外之物。我有时候妒嫉你。

安迪亲爱的,我是你的。

舒晴答应我,在我们老去的时候,陪我去香格里拉,去黄龙,去九寨沟,去西藏。哪怕是最后的旅行,那样,我们就再也不回来了。

她温柔地抚过他的眼睛,我答应你,安迪傻孩子。

12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啃了点干粮,骑马去洛绒牛场,天阴得厉害,雨很快会赶来的。从冲古寺到洛绒牛场,骑马大概需要两小时左右。

牛场是一块被神佑的土地,在世界佛教二十四圣地中排名第十一位的三怙主雪山安详地守护着它,

主峰仙乃日雪山慈祥端庄,是观音菩萨的化身;南峰“央迈勇”铅华洗尽,温厚优雅,娴静柔美,是文殊菩萨的化身;东峰“夏诺多吉”犹如白色的金字塔,侧边线条干净流畅,不突出不弯曲,直插云天,是金刚手菩萨的化身。三座神山鼎立对峙,众峰围绕,鬼斧神工,千姿百态,峰前有碧蓝如玉的湖泊和草甸。雪线下晶莹的冰川直插碧绿的原始森林,静谧、安详,恍若世外之境。三怙主神山是藏传佛教信徒朝神拜佛、净化灵魂和洗涤罪恶的地方,虔诚的信徒一生中至少来这里转山朝觐一次。

她说,听说因为藏区人们对神山的虔诚对稻城法院办案很有帮助,在调查案件时,不说实话的嫌疑人会被带神山脚下,让他面对神山发誓,那么他马上就会吐露真言。

但愿天下人都如此虔诚。他说。

他们第一次骑马,一路颠簸,骑得很慢,阴冷的早晨,雪峰、峡谷、草原、河流、瀑布、森林、峭壁、陡崖、冰川、五彩斑斓的野花和树全笼罩在一层薄雾中,薄雾浸湿了他们的头发,连睫毛上也沾上了亮晶晶的小水珠。一切如此安静,只听见得得得的马蹄声。

到了洛绒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牛场是一片平坦的草场沼泽,浓白的炊烟慢慢在轻雾里扩散,融化,成为一体。

我们找一个帐篷歇会,接下来要徒步去牛奶海和五色海。她说。

会下雨的。他说。

小雨。她说。

络绒牛场只有简单的几个帐篷,静默地在一条斜坡上撒落着,斜坡下面流过一条清冽的河,淙淙的水声清晰可闻,源头是雪山上的融冰。

从低矮的帐篷里出来的时候,天开始飘起小雨,他们穿上沉重的雨鞋和红颜色的雨衣,像两朵巨型的红蘑菇,出发,去牛奶海。

高原海拨继续升高,沿途云雾缭绕,天空阴沉,压得低低的,似乎要压到人的心里。

走到仙乃日雪山脚下,一小块的平缓草地,开着细细碎碎的野花,雪山上融雪的水在山脚积成一淀,浅处清澈见底,稍深,是浅蓝和翠绿的色彩,细雨飘落在水面上,漾出如丝般的涟漪。

离开雪山,继续前进,海拨不断升高,已经超过四千米,空气越来越稀薄,她几乎每走十多米,就要停下来站一会,大口大口喘气,头变得很重很重,重得简直好象脖子支撑不住了,山路尽是斜坡或滑石头,走到一个斜度很大的陡坡,他抢上前几步,回身向她伸出手。

她犹豫了一下,把手放在他的掌心里。他的手是温润的,宽厚的,她的手是干燥的,粗糙而细小的。

转过一面山,他们同时站住,整个山谷漫山遍野开满族拥的紫色小花,深深浅浅细细密密的紫,细雨纷飞,轻岚迷离,无止境的紫色忧伤漫漫涌过山谷,他们跌入一个梦境,一个幻象,她喘着粗气,好像失去了感觉,他的手还拉着她的手忘了放开,两人无言,把手握紧,似乎只有这样,这才共同抵御这片紫色荒野中传来的无限悲欢。

就是这里了!他们彼此感到对方的心中一动。

一阵笑声打破了一切幻觉,一群年轻人走过来。

天哪!我的上帝!

这群年轻人一下身陷最丰富的想像力也想像不出来幻境,像是经过预演,齐声惊呼他们的台词。

她好象松了一口气,有些颓然地看了他一眼,说,我们走吧。

他放开了紧握着她的手,说,这样单纯的美丽,不应该有人打扰的。

穿越那片紫色山谷,到达牛奶海。牛奶海是个高原湖泊,称湖泊为海子,是藏民们美丽的愿望。牛奶海静静地泊在一片光滑裸露的石层山下,剔透清澈的湖水,碧滢滢的一汪梦幻,一处不大的草地,照例点缀了一丛丛五颜六色的小花。

他们没有继续往五色海,她说,不要刻意抵达某个地方。

他没有说话,知道那一片紫色早已经划上了此行的句号了。

13

当晚回到亚丁村,本来可以赶回稻城的。她说,就让我们在亚丁再住一晚吧。

他不置可否地笑笑,这些天来,他已经习惯听从她的建议,换一种说法,他放弃了自己的意见。倒不是因为他没有主见或者因为在物质上他依赖她。他没有细想过她香格里拉一行的目的,更不想她如何这等奢侈地旅行,潜意识中,他们是同路人,也许是同病人,也许是什么都无所谓。

亚丁村依然宁静,任凭异乡人的任意出入,它容纳,容忍,安然接受自己的命运,悲喜不惊。她忽然觉得遗憾,也许她应该在冬天进行这一趟旅行,天寒地冻,雪山凛然不可侵犯,千山人迹绝,随时会发生的雪崩,塌方,危机重重,那样才能看到亚丁村的本色,才能看到香格里拉的本色。

她说,夜是这样长,我们说说话吧。

他说,人总是这样,害怕夜的漫长,害怕生的短暂。

她说,如果你愿意,对我说你的妹妹吧,我知道这很疼。一把刀插在身体里,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刀拔出来,这肯定比刀插进来的时候更疼。

他忽然想哭,在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在这个能与天堂对话的地方,在九月初下着雨的黑夜,在这个素昧平生的女人面前。他以经很久没哭过了,自从他答应了妹妹以后,他没有再哭过。妹妹在天上看着他。他看着窗外,竭力想看到什么一样地伸长脖子,他的脖子因为用力酸疼。

她说,爱笛,你想哭的话,不用顾忌。她很久没有用过这么温柔的声音说话了,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叫他的名字,这是第一次她叫他的名字。

爱笛,爱笛。

他的泪水一下涌出来,决堤而下,她听到他抑制的抽泣,他的喉咙像是被哽住了,一下一下地发出低沉的呜咽,在黑夜里,这男人的呜咽显得奇怪而有力,穿透他自己和她的身体和心灵。她觉得她应该去握住他的手或者抱着他的头,让他哭的姿势更舒服些。她没有动弹,她坐在明亮的灯光底下,把他留在阴影里,让他一个人无助地哭。她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男子的哭和她有不可割绝的联系。

那些泪纷乱地落下来,三年以前,以前他也经常哭,可一次也没流过这么多眼泪,积累了三年的泪,迫不及待地迸出来,他没有用手去擦。

爱笛,爱笛,你还是哭了。梨花香味飘来。

思笛,我不是故意的,原谅我,让我哭这最后一次,我保证,是最后一次。

她终于向他走去,递给他一条散发着清香味的白色丝绸手绢。自从她第一次遇到安迪后,她一直用这种白色丝绸手绢,虽然中断了两年,出狱后她依然使用这种手绢,这是她的一个顽疾,她唯一不打算医治的顽疾。

他抓住她递手绢的手,把自己的脸埋在里面,泣不成声。他的脸湿漉漉的,温热的液体在她粗糙的手心里纵横交错,烫疼了她。

她说,我在这里,我会一直在里。

14

天冷了,西北的冬天,干燥,刺骨,风沙漫天。

她的脚年年都会生冻疮,即使是在温暖的南方城市。她蹲在院子里,捡永远捡不完的瓜子。她的脚肿得像放了过多的发酵粉发起来的面,颜色却是通透红亮的,撑得薄薄的皮下汪汪的好像积了一层水,有些地方已经溃烂,这样的脚根本不可能塞进她那双破烂的棉鞋里,她象征性地吸拉着鞋子,整个脚暴露在冬天肆虐的风中。晚上睡觉,被窝里的暖气使她的双脚更加疼痛,仿佛有人用很钝小锯子吱啦吱啦地锯着骨头,只要谁碰着她的脚,她就会一声尖叫,冷汗淋漓。她整夜整夜痛得睡不着。

她咬着牙,忍着从脚上传来巨大钻心的的疼痛,机械地在麻袋上捡着瓜子,她的手冻得失去了一部分感觉,但痛觉是不失消失的,她曾经纤长细致的双手早已在麻袋上磨成老松树皮,麻袋上有星星点点暗红的黑斑,那是血的痕迹,她的食指和拇指严重变形,指甲只剩半拉,新伤口盖住旧伤口,永远不会痊愈。

她不记得自己多久没有洗脸刷牙和洗澡了,似乎从一开始捡瓜子,她就再没有洗过。她的头发一团一团地,像地堆从臭水沟里打捞出来的乱麻,眼皮浮肿透亮,眼袋发黑,眼角结满眼屎,脸上黑一着黄一道,她的牙齿粘乎乎的,上下牙一碰就会粘到一块,她一低下头就能闻到自己发出的酸臭味从领口直冲上来。她不敢浪费一分钟,飞跑着上厕所,在厕所里把自己内裤里变得黄硬的分泌物一层一层地掰下来。她是如此脏臭,她觉得自己完全可以直接把自己打包扔到垃圾车上。

一卡车一卡车的瓜子运进来,一卡车一卡车的瓜子运出去,这些捡干净的瓜子,粒大饱满,乌黑发亮,将被加工成一袋袋包装精美诱人的休闲食品,销往全国各地,销往国外。那些慵懒地斜在厚软的沙发上看电视的人,那些在公园里度过迷人下午的情人们,那些在k房消磨时光、大声发泄的人,这些漂亮可口的瓜子,被他们漫不经心地拈起,扔进嘴巴,轻巧地吐出壳,一嚼仁子,一股清香扑鼻而来。

倒瓜子时的灰尘弥漫,长时间地盯着瓜子,使她觉得眼睛不舒服,一开始,只是觉得有灰尘进去的异物感,后来觉得疼,一次她捡着捡着,眼睛忽然一阵剧痛,她闭上眼睛,眼泪刷刷地流下来,怎么也止不住,她试着睁眼,可刚开了一条缝,剧痛就袭来,她忍不住啊了一声。

旁边的人看见了,忙报告班长,班长过来,喝斥,75号,给我老实点,别以为你读过两天书,就比别人娇嫩!老子最看不惯你这号人。

她蹲在那里,一言不发,眼泪流得更厉害了。旁边的一个犯人说,青哥,我看她不像是装的。

班长仔细看了看她的眼睛,说,好,你先回号子里,等好点了再出来给我捡,给我记住了,你的瓜子永远是你的。

她站了起来,想睁眼,又是一阵剧痛,她就站在那里,什么也看不见,眼泪不停地流着。最后,一个和她关系稍好一点的犯人牺牲了一点宝贵时间把她扶回号子里。她做在铺子边上,思如泉涌,脑子里幻象纷飞,好久没没想过的人和事物杂沓而来,她突然感到一阵撕心裂肺的悲苦,因悲伤的眼泪和因疼痛的眼泪一并横流,她在心里哭着喊着。半个小时后,她又蹲到了院子里。

从此隔两三天,她的眼疾就发作一次,持续的时间一次比一次长,有时候她就蹲在地上,忍着剧痛,静静地流两个小时的泪。

她记不清挨了多少挂和鞋底子,在她少得可怜的睡眠里,梦中都是哗哗倒瓜子的声音。她终于被打熬成了一个捡瓜子的飞飞手。飞飞手是捡瓜子的最高段位,从低到高,依次是生手、熟手、高手、飞手和飞飞手。

她的双手仿佛安装了自动辨认器,在铺开的瓜子里飞快地点着,白沟子红沟子花板翘板白板,白沟子红沟子花板翘板白板,白沟子红沟子花板翘板白板。该下十八层地狱的大板瓜子!我操你八辈子的祖宗!

她终于可以洗澡了。在臭烘烘的厕所里,在一群高矮肥瘦的裸体和白色水雾中,她反复审视着自己皮包骨头的身体,几分钟后,她忽然用破得不成样子的毛巾捂住脸,哭了。

她看着那些跟她一样的新同学,有些从新手变成了飞手,开始带徒弟,开始享受徒弟的侍候和享受打骂她们的乐趣;有些依然捡不清瓜子,每天晚上照样挨了鞋底子后,乖乖地挂在墙上,这些人变得行动迟缓,神情木然,丧失了人类所有的感觉似的承受一切。

75号!

到!

班长把她叫进号子里,指了指墙边。

这是一个刚送进来的犯人,编号是267。她默默地打量这个瘫在墙角的人,与其说这是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堆破布裹着的东西,被随便扔在墙角。她好不容易分辨出她的头,耷拉着垂在高高耸起的膝盖中间,像某种软体动物,曾经染成金黄色的头发纠结成一团,变得脏得不能再脏的灰黄,这个犯人全身一直像个筛子似的抖个不停,偶尔微弱地呻吟一声。

又是个抽大烟的!二铺走过去,不胜厌恶地踢了踢新来的人:喂,把头抬起来。

267号仍然不停地打着摆子,仿佛没听见,二铺恼羞成怒,狠狠地再踹了一脚:别给我装怂!你这号的我见多了!267号终于抖抖索索地抬起头来。

她看见了一张黑黄晦暗的脸,满脸一道道的泪痕和着灰尘,眼睛只是两个黑洞,完全没有半点生气,鼻子下挂着鼻涕,嘴唇乌黑,嘴角不断地涌出一团团白沫。毒瘾发作的痛苦,使这张脸只坚持了几秒种,便又沉重地垂下去了。她依稀听到微弱的声音:求求……你们,一刀……把我……杀了吧!

像这种毒瘾极大的犯人,先被送到戒毒所,如果实在是太严重了,戒毒所不愿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