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尾。但,第二天熊灿仿佛得到了一种启发。他想离开这个工队,他想实施自己的计划,那还需要一件东西。那就是一棵枪。因为,如果参市的事不成功,他还要有自己的事情。只要有了枪,他就会如虎添翼。
他想起了豪波,想起了他那支半自动步枪。为此,他将行程推迟了。他没有向大阔说明原因,只是加强了和敖乡的来往。这一来,到弄得大阔不知所已。但也不好太催促,只是尽可能的好酒好肉的来加强他们把兄弟之间的感情。
8
转眼之间,春天像个小姑娘般蹦蹦跳跳的跑进了大兴安岭。积雪开始融化,大地星星点点裸出褐色的土壤。举目之处,天地之间,已经没有了那严冬的萧瑟之气,更多的是一股荡漾在天地之间自然的昂然生机。这生机,像鸟儿般在大兴安岭的上空飞翔。
熊灿和豪波交上了朋友,他们往来频繁。他们在一起交流武艺,上山打猎、下水捕鱼。闲暇时,交杯换盏。那高度的酒浆注入他们的血液,使他们的情感世界越来越统一。
田大阔这边,林木采伐已基本结束。高如山齐的楞场,天天有汽车往外抢运。一旦春天完全成熟,道路将一片泥浆,什么木材也会运不出去。因此,大阔天天盯在楞场。熊灿带领任建,天天跟着豪波窜山越林,田大阔也无暇顾及。
熊灿使唤大阔交给他的一棵单筒猎枪,这是一棵很原始的武器。大概在清朝末年,中国的民间就有了这单打一的火药枪。
可是,任建连这也没有。他拿着一根木棍,腰里插着一把匕首。如果熊灿他们打中一个什么猎物,他就和豪波那头猛犬一起扑上前去,兴高采烈地将猎物捡回。再有时,他得多跑一段路。他得绕到山的那头,用木棍敲着树木,喊着号子,将猎物赶出。豪波和熊灿埋伏好,以便迎头截击。这种打猎的方法,当地人叫“赶障”。任建就是赶障的。
三个人数豪波的武器精良,装备最现代化。他手持一棵半自动枪。那枪身雪亮,子弹放着黄光,扛在肩上不下线。只在手指频繁扣动板机,枪口射出的那道火光就永远不停。熊灿认为,这样的火力,凶猛如东北虎,也不敢迎着呼啸的子弹往上冲。
有一天,他们沿着敖乡向东,踩出了四十多里,还没有发现猎物。任建一路走,一路上用手上的木棍敲着大树,口中还“嘿嘿”的大声喊着。大概时近中午,任建敲响了一棵半截老椴树。木棍敲完就听着树木里面有了声响,那声响之大使得那半截老椴树都从根摇晃起来。任建一惊,定睛看着那摇晃的老椴树,心中莫名其妙。好好的一棵树,怎么自己晃动起来?他惊诧之下,竞挥舞着木棍向那老椴树频繁击去。
他那里知道,大兴安岭的椴树长到一定时候会变空的。这变空的椴树不知是被雷击还是大风吹折,它只剩下半截,耸立在林间。这半截椴木,被一种动物寻到,就成了它过冬的场所。它会藏在那里一直沉沉睡去,以渡过漫漫冬季。此刻,任建的木棍将这沉睡了一冬的就要苏醒的动物强行唤醒,它岂能高兴?这动物就是又笨又蠢的黑熊。这里人叫它黑瞎子。它虽然有些行动迟缓,却力大无穷。任建一顿急促的木棍敲在空筒树上,黑熊觉得像敲在它的身上一样。他被激怒了,它从树洞里爬出来,在半截洞的上方,伸出了它毛茸茸的黑脑袋。
任建一经发现树里爬出个黑熊,他惊恐的眼光和黑熊那被激怒的发着蓝光的眼睛一接触。他立刻意识到,坏了!他虽然没见过黑熊,但他读过书,看过电影,知道这一定是黑熊。任建立刻拔腿就跑,其速度,这时如果有人给他测试,很可能在奥运会上产生一名短跑新星。
那黑熊岂能容这个打扰它平静的入侵者轻易逃走?只见它从半截树上一头裁下,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两只前腿微抬,举目分辨了一下周围的情况,立刻向任建逃跑的方向追来。
原始森林,只所以称为原始森林,就是因为它从开天劈地时起就是这般风貌,没有什么人工的雕琢。那么这树木经过这么漫长的岁月,也是有生有死。那自然死亡的树木,有的站立、有的却横卧在地。此刻,这横卧的树木变成了可怕的障碍。任建拉动身体的全部神经和肌肉,如飞般的跨越一个个的倒木。真奇怪,平常跑路要磕磕绊绊。今天,他却准确地如运动员般轻松而准确地跨过地上躺着的粗大倒木。虽说轻松,其实他已大汗淋漓,精神高度紧张。他一边跑、一边双目圆瞪,口中高喊:“熊哥!”
其后跟进埋伏的熊灿和豪波已经发现了这一紧急情况,他们分成两翼,迅速向黑熊迎去。
那笨拙的黑熊,此刻却非常矫健,简直是行动如电。它踩着积雪,飞动四肢,将庞大的身躯像利箭一般向任建射去。而且,那距离是越来越近。不管任建是怎么努力,他的速度却无可奈何的越来越慢。眼看着在大森林的背影下,任建象一个拼命挣扎的皮影,就要被紧紧迫近的黑熊所撕裂。
那边,已接近黑熊的熊灿毫不犹豫地抬起他的单筒猎枪,稍一瞄准“嘡”的就是一枪。那铅丸撕裂着空气,准确地击在黑熊的腰部,打的“扑”的一声。这一声,使那疾进的黑熊猛的一怔。它前腿抬起,两只蓝眼睛痛苦的一闪。随之,它“嗵”的一声栽倒在地。
听到枪声,又回头看到黑熊被打倒。任建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再也不想起来。
谁能想到?那个黑熊打了个滚后,又爬了起来。它从裸露的雪地上抓了一把枯草,向肚皮处一塞。那肚皮处明显的被熊灿的铅丸撕开了一个大洞,洞里汨汨流着鲜红的血。那黑熊用枯草补好伤口,两只蓝眼睛射出更加愤怒的光泽。它摇晃了一下斗大的脑袋,狂吼了一声,调头向熊灿扑来。遗憾的是,熊灿的枪只能是单打一。在这间不容发的时刻,这原始的武器就显出了它的落后。它无法上子弹就是一个烧火棍。无奈的熊灿将空枪一甩,拔出短刀。他只能和黑熊短兵相接,放手一搏。
可这时,豪波的半自动枪响了。他从另一侧,将半自动枪架在树杈上,不停息地将他泛着黄光的子弹一股劲地向黑熊泻去“叭---叭---叭------”。声音清脆又响亮,打的那黑熊一怔一怔,身上的血光一溅一溅。
那无情的子弹,那钢铁的力量,可能使那头黑熊知道了恐惧。它的两只蓝眼睛失去光泽,只闪出了最后的哀怨的神色。它再一次抬起了两只前腿,仿佛是挣扎,也仿佛是向万物之灵投降。然后,它长长的深吼了一声就一头栽倒在地上。它巨大的身躯裁在地上,砸的大地一抖。随之,这片本应平静的原始森林再次恢复了平静。
任建坐在地上大口的喘气,熊灿拿着短刀呆立在哪儿!一时回不过神来。豪波闪出树后,将半自动枪一背,稳步向黑熊走去。他走到黑熊跟前,麻利的掏出短刀,只一刀就剖开了黑熊的腹部。他在那泛着恶臭的内脏里找到熊胆,并将它小心翼翼地取出。然后,他回头召唤熊灿和任建。
一场惊心动魄的搏斗,一场大森林中的人兽之战,在豪波半自动枪强大的火力下,转眼就结束了。
任建眼睁睁地看着豪波宰割大熊,好久,从地上爬起,上前下意识的踢了死熊的大脑袋两脚。回过神的熊灿,却深情的向那棵半自动步枪多看了两眼。
当晚,在豪波的家里,他们吃着熊肉,喝着当地老烧。熊灿说:“大哥!你的枪我玩两天吧?”
豪波早已喝得两眼通红,他十分兴奋。这是他今年猎到的第一个大猎物。他听到熊灿要借枪,他却为难的摇了摇头。枪是鄂温克人的生命,豪波不好意思地说道:“兄弟!你愿意玩,你就在这玩。我的子弹你随便打。”豪波说着话,指了指那条帆布子弹袋。
听了豪波的话,熊灿不高兴了。他从钱袋里拽出了五百元钱,往豪波的炕桌上一摔说:“大哥、你不相信兄弟我?”
看到豪波半天没说话,熊灿又说道:“两天、我就玩两天。”
任建喝地舌头有点硬,仍然说道:“豪哥!咱哥们一场,你就让我熊哥玩两天能怎得?”
熊灿和任建一唱一合,说的豪波终于点了点头。
当晚,熊灿和任建兴高采烈地背着那支半自动步枪回到了营地。
在营地里,他们锯掉了枪托。这就可以使那支枪挂在腋下,再披上大衣就看不出枪的所在了。
第二天,天还不亮,田大阔就将他们两个送出了工地。并在熊灿的衣袋里,塞进了厚厚的两沓钞票。
送走了两个人,田大阔不知是轻松还是沉重,他对着蓝天深深的长出了一口气------。
第 2 部分
第三章钱丰酒楼
9
参市,顾名思义、人参之市。关东三宝之一的人参,将这里育的山清水秀、地杰人灵。看长白山那起伏绵延的山峦,到此略显平缓。而且在群山的走向中,闪出了一块小小的平原,也可以说造就了一个小小的盆地。在这盆地的边缘就是松花江的汩汩长流,松花江跃出白头山天池就骏马般在长白山的崇山峡谷中奔腾。至此,它却变成了一个温柔多情的少女。映着参市的高楼峻宇,载着参市日新月异的变化,缓缓而去。它留给参市的是一条闪亮的玉带,一个诱人的美丽光环。
谁不喜欢回忆呢?遥看着远处山峦那如火的映山红,坐在“钱丰”酒楼四楼卧室的息春,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只从钱丰出事,他就将他的卧室从二楼迁到了四楼。四楼是“钱丰”的顶层,虽然上下楼要辛苦点,但安全感却增加了许多。
在安全中,在无所事事中,在浓浓的春意中,息春有些伤春了。她恨宋可佳,或者说,她悔恨与宋可佳的相识。
宋可佳身材中等,却眉清目秀,一副奶油小生的模样。唯一的缺陷是走起路来,他的后脚跟一撬一撬,像个没有脚跟的人。使得挺好的一个小伙子,有些犯贱。
她们相识于一次同学聚会。宋可佳不是她的同学,但是是她一个同学的另一个学校的同学。她的同学是个女同学,这个女同学将宋可佳领进了她的视野。
她们相聚在“白龙湾”。
风和日丽、阳光明媚、青山绿水,一群童年的朋友相聚在一潭碧波之上。那一幕永远的留在了息春的记忆中。
宋可佳语言很少,也许是陌生的关系,他显得很持重。但他的眼睛却很愿意在息春那停留。在她的那个同学将宋可佳介绍给息春的时候,还特意给宋可佳挤了挤眼睛。这一切都引起了息春的敏感和注意。
中午时,息春和宋可佳坐了个毗邻。宋可佳单独和息春喝了一杯酒,息春发现,宋可佳的手很瘦、很苍白,而且有些神经质,无名指自然地跳动。她感觉这个男人很好玩,她抱着和这个男人游戏一番的想法,将自己的座位往宋可佳的身边移了移。虽然、这动作很小,却使宋可佳苍白的脸上出现了欣喜的神色。这使息春更加兴奋,她向她的那个女同学偷瞥了一眼,她发现她的那个女同学很不以为然。她心中暗暗奇怪,按理说,她的这个女同学在这样的场合,领来一个陌生的男子,应该说她们的关系不同寻常。可她对宋可佳和她的亲热,竞视若网闻。
息春那善于冒险、喜欢猎奇的心理再次作祟,她要向宋可佳探以虚实。中饭过后,她拽着宋可佳钻进浓蔭深处。那里可以远眺烟波浩渺的白龙湾水库,而高大的阔叶树冠如一幢华盖,给这里遮蔽出了一个幽静的处所。在这远隔游人的地方,息春发现,神经质的宋可佳有些口吃。他有些语无论次:“息春------我、我早就认识你,今天、我------很荣幸。”
息春看到宋可佳眼镜后面那两个黑色瞳仁里闪着的紧张和贪婪,息春心中暗笑。她用手一掩嘴,甩过一个媚眼:“为什么?”
宋可佳却突然抓住她的手说:“交个朋友吧?”
息春没动声色,却坚决地抬起手,用另一只手将宋可佳那泛汗的手掰开。然后,她揶揄地问道:“你那个朋友呢?”息春抬手指了指她的那个女同学。
“呵!”宋可佳略显尴尬,但说的很清楚:“那是我表妹!”
原来是牵线的!弄清底细原委的息春,突然变脸。她起身钻出树蔭,再也没搭理宋可佳。
在息春心目中,这只不过是个闪电般的游戏。闪电结束了,游戏也就结束了。可惜,这只是息春的一厢情愿。她没想到宋可佳的耐心是惊人的。他经常出现在息春上下班的路上,那时息春还是参市制药厂的一名工人。宋可佳频频邀请息春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息春也不惧,坐就坐,剩力的事谁不干!她常常是坐在那里,看着宋可佳躬腰塌背,她喜笑颜开。但,在不知不觉中,那个戴眼镜的小伙子是息春的对象的流言不胫而走。等息春发现这一点,想在人们心目中改变这一形象,已经为时过晚。
息春牙一咬,心一狠,向宋可佳提出了结婚条件,三室一厅,带着摩托车。
宋可佳略显为难,但仍爽快的答应了。等她们终于走向结婚殿堂那一天,她发现,她的那位女同学,宋可佳的表妹做了她的伴娘。不知为什么?她当时就感觉到她的伴娘脸上涌现的,全是伪善的、虚假的、甚至还带有一丝嘲讽意味的笑。
用不了多久,真相大白,三室一厅是租的,摩托车是借的。自以为聪明的息春上了个大当。她哭、她闹、她绝食、她摔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