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头乱颤。熊灿立刻在就要接近小店铁栅门的刹那间,稳住身形,并努力缩了下来。同时,头颅迅速四下摆动。象一头受惊的野兽,想迅速找到声音的来源,以辨威胁来自何处。
只见没有月色,没有灯光的黑黝黝的小巷里,转出一个飘动的人影。那人影,熊灿只能看到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感觉到一个大概的轮廓。她轻盈、飘忽更象一个幽灵。
突然,那幽灵喉咙一张,一阵尖历的歌声飘来:“今夜的星光似火,闪烁不定仿佛是你的温柔。一杯酒陪伴着我,夜风却轻轻嘲笑我的寂寞。……”
歌声象玻璃磨擦的声音,颤抖着划破漆黑的夜空。
熊灿和任建虽然多次作案,多次利用这午夜的时光。可是,仍然在这歌声的刺激下,毛骨悚然、头脑发涨。
任建抓住刀子的手心里,全是渗出的汗珠。他实在沉不住气了,他回头和熊灿说:“大哥!做了她。”
熊灿经过一阵突然的紧张后,似乎已看出了来者的路数。他害怕任建在过于紧张的情况下做错事,他伸手按了一下任建。悄声说道:“我来。”
熊灿在黑暗中涨大身躯,一个箭步窜向飘动的幽灵。二话不说,拼指如剑指向她的上三路。
凄厉的歌声嘎然而至,随之而起的竟是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大哥,好狠的一招。”原来是一个午夜女郎。
熊灿心中惊奇之余,手下并没放松。紧跟一步,一拳击向来者面门。
那女郎一点也不惊慌,她就和这午夜的轻风一样,开始在熊灿的拳隙中游动。熊灿急风暴雨般的进攻,都象打在棉絮上一样。熊灿定睛看去,原来,女郎使用的是乾坤八挂掌。脚步移动轻盈飘浮,整个身躯若杨柳在摆动。熊灿知道遇上了同道,他急忙收拳定势,开口说道:“哪里人?这么好的身手?”
“滨城夜来香、草原史可兰!”那女郎游动中回答熊灿。
原来,这女人来自哈尔滨,曾在贼王黄庭荣手下做过事。是南下支队的成员。她自幼做贼,又在劳改队里拜江南大盗,神手兰花为师。学得一手窃技,又学过武功,是个身手颇佳的女贼。
这次她到谢尔苏是偶然路过,当她看到了熊灿。看到熊灿,她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她就有了一种自己也说不清楚的想法。她暗暗跟踪,就是想交上这么个人。也许是臭味相投,也许是她在黑道上混,需要这么个人。
一阵寒暄,二人在黑暗中已大至知道了对方的路数。又有任建在旁怂恿,他们一行结伴来到了史可兰下榻的西门旅店。
在旅店的灯火下,史可兰又是一番风韵。她剪着一个短短的五号头,这使她长长的粉白脖颈和开口极底的前胸,更加耀眼夺目。一身黑色的衣衫,一套紧身的衣裤,使这株“滨城夜来香”浑身上下充满性感。而且,她那粉白的脸上竟镶了一双斗鸡眼。要不是有任建在侧,也许熊灿立马会将她按倒床上。
任建决不是一个甘当电灯泡的人,他先开口说道:“我大哥可是我们大岭市的老大,他这辈子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类型的女人。”
史可兰绝对听得出任建的弦外之音:“你大哥是老大,你大嫂是老几?”
还没等熊灿开口,任建说:“开什么玩笑?我大哥是何许样人,虽然追他的女人千千万,他还没看上一个呢!”
“这么说,你大哥现在是老爷庙的旗杆独挑一个喽!”史可兰说着话,一个眼珠盯向熊灿,另一个眼珠却盯向天花板。
这一双眼珠到真能给人莫测高深之感,任建觉得好笑,心中想道。
熊灿却被她这一双莫测高深的眼睛,弄得有点意乱神迷。不自觉地将他坐在床上的身体,向史可兰那边慢慢地挪去。
史可兰早已看透熊灿的内心世界,她发现这个人身手不凡,心黑似铁。绝对是黑老大的标准。而且,他对她心中已燃起了火焰。她要逗逗他,不能让他这么快就得手。她身体闪了闪说道:“大哥,天太晚了。咱们明天再唠怎么样?”
女人的婉拒,倒弄得熊灿一时间没了主意。还是任建:“大姐,这就不对了。你无缘无故将我们的生意给搅了,你怎么也得给我大哥点回报吧!”
任建的话说的再露骨不过,熊灿看那女人一点反感也没有。这就从侧面鼓励了他那狼一样的胆子。他借那女人坐在床上的身子一闪之机,顺势一扑,要将史可兰搂在怀里。可没想到,史可兰竟象鲇鱼一样,从他手边溜走。并站在墙边,掩嘴窃笑起来。
女人的笑惹人生火。况且,熊灿虽然没有抓住她,一只手却是从她的乳房处滑落。史可兰高耸而极富弹性的双乳,使熊灿疯了一样。他使出他的平生绝学,终于罩住了史可兰。
他将史可兰紧紧地搂在怀里,奇怪地是那女人不但举止轻浮、行踪诡异。她的身体竟柔若无骨,象条蛇一样紧紧地缠在他的身上。而且,此刻她在熊灿的拥抱下,已气喘吁吁的将她艳红的嘴唇主动靠上前来。
熊灿迫不及待一张嘴含住她的舌,一只手已在麻利地脱去她的黑色紧身衣。不一会,史可兰雪白的胴体已在旅馆昏黄的灯泡下,丝绺毕现。
任建在侧,点着了一棵香烟。他象看一部录像大片一样,津津有味地看着熊灿和那女人激烈而疯狂的苟合。
正应了“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这句话,几乎失去人性的熊灿,却有任建这样形影难离,却又忠实可靠的朋友。现在,又有了史可兰这样以盗为生的恋人。
只从接触史可兰之后,熊灿能感受到自己的变化。他爱修饰了,经常让任建给他整点增白粉蜜、能点摩丝什么的。经常对着镜子照照他的刀条脸。从那一宿之后,他和史可兰都是单栖单飞的。任建再也无缘观看那床上戏了。熊灿还和他说,“老弟记住、这就是你嫂子。你就拿她当嫂子待就行了。”
任建明白了,这是熊灿坠入情网了,他拿这株夜来香真当玫瑰了。但他不敢说,只有诺诺连声。但他没忘了提醒熊灿:“大哥,经费可是不多了。”和史可兰在一起,熊灿的钱更如流水一样。这就给管帐管钱的任建,造成了更大的压力。
他们终于对兴隆食杂店下手了,这次是三人连手。史可兰这个女贼也不知搞哪儿,能了棵高压气枪。虽然是气枪,史可兰一端也凭空增加了不少煞气。
哪天晚上仍然没有星星,但商店里没有了打麻将的。三个闯进了食杂店,任建和史可兰用枪逼住了祖孙二人。熊灿搜走了所有钱款。可在他们临走之际,熊灿的遮面的面巾无意中掉了下来。但他没太往心里去,就这祖孙二人认出他来,又能怎样?
今天,他和任建再上谢尔苏,就是为了再会史可兰。做完案后,他们分道扬镳。史可兰南下沈阳,熊灿和任建潜回了他们的王尾镇。分手之前,他们约好了这个时间,再在西门旅店见面。
好像是心灵的感应,也是心中自然的反应。熊灿将摩托车开的象一条飞驰的游龙。他不能否认,他思念这株“夜来香”,思念这个萍水相逢的“红颜知已”。
那天晚上,史可兰叫他享受了他今生从没享受过的男女之欢。这是一个境界,一个熊灿从来没适应过的境界。他感到奇妙,感到晕眩、感到有生以来的兴奋。
更主要的史可兰有胆有识,而且,那胆是和他一样的贼胆,识是和他一样的贼的见识。这就从肉体到精神,两个人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这种共鸣在两个人的心灵间震荡。以至,他们自己都知道,他们在未来的人生中要互相依存了。
熊灿今天戴着一个黑色的头盔,塑料的透明面罩。由于时间稍久,面罩磨得有些模糊不清。因此,他透过面罩看见的人都有些变形。现在、他骑的速度又这么快,他瞳仁里映出的景象都是在模糊中飞驰而去。
好在是千里大草原,一马平川。熊灿带着快感,带着思念,带着要想见到情人的渴望,象一条轻烟直驰草原中的谢尔苏小镇。
奇怪的是,在这座小镇的镇头有一株老榆树。它历经百年沧桑,树皮斑驳,树杆扭曲。可宽大的树冠却无情地舒展开来,遮住了镇头的柏油路。
修建这条柏油路的时候,不知是施工人员的疏忽,还是其它的什么原因,这株老榆树竟然没有采伐。而是座在路的中间,柏油路被它劈为两半,一左、一右绕树而过。
这就更增加了这株老榆树的神奇,在它扭曲的树杆上,不少人拴上了红布条。那杂乱不一、新旧不同的红布条,都是一个人的心愿。那是迷信的人,拜这棵老榆树为干妈,所献的替身。
而这些迎风飞舞的红布条,配合老榆树摇动的树冠,再透过熊灿模糊的面罩,映入熊灿的眼中就成了一种奇怪的图案。再加上熊灿对这个小镇的地理不熟,摩托车骑得又太快。
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的刹那。无怪乎人说,交通事故就是百分之一秒。任建一声惊呼还没有喊出声来,那只游龙般的摩托车,已经结结实实地撞在了大树上。
“轰”的一声,摩托车几乎粉碎,老榆树却纹丝没动。它树冠轻摇,发出一声低沉的莫名惊叹,好像是为两个年轻人的莽撞而惊讶。
顷刻间,柏油路上寂静无声。只有任建和熊灿昏死在那里。阳光仍然在尽情地,洒向这无际的绿色草原。
也许,他们的摩托车应该再快一点,也许他们应该摔得再重一点,也许他们就应该摔死在哪儿。那多好呵!人间少了两个祸害,公安机关少了两个麻烦,和平居民的安全又多了几分保障。
可惜,这只是善良人们的一厢情愿。良好的身体素质,使熊灿在数分钟后醒了过来。醒过来后的他,感觉自己好像在船上,又好像在云彩里。飘飘忽忽、转来转去。他咬咬牙,活动活动手脚,一切正常。他费力的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是在车上。一台沈阳金杯面包车。这台车正沿着那条通向谢尔苏的柏油路,向镇内急驰。
开车的人正是史可兰,她的一双斗鸡眼正斜盯着路面,没发现熊灿已经醒来。熊灿此时此刻看到史可兰,禁不住心中一阵悸动。他一挣扎竟坐了起来,从后边一把抱住了史可兰。
史可兰知道是熊灿,她拍拍熊灿的手象对孩子说话:“听话,坐好!咱们去医院。”
熊灿没忘了任建,他挺起身来四处寻找。却发现任建已经坐在座上,正瞪着眼睛看着他。熊灿又试着一阵晕眩,他无力地重新躺回到地板上。
史可兰将熊灿送到医院,经检查,任建受了点皮外伤。熊灿的右臂小骨骨折,打上了个夹板吊在胸前,挺象个伤员。
这一来,史可兰更和他形影不离。相比之下,任建就逊色了许多。有时他只能遥遥地看着他和她挽着手去散步、去逛街。熊灿和史可兰朝夕厮摩之间,感情也在突飞猛进。两个人甚至谈到了结婚的事。史可兰要他去哈尔滨,熊灿却不想让她去王尾镇。除了因为那有他的糟糠之妻以外,他对那里已经厌倦。他想带她去参市,他喜欢那山清水秀的地方。郁郁葱葱的森林,起伏不平的山峦。他心里感受,仿佛只有那块地方才是他的栖息地。
熊灿没忘了参市,参市公安可也忘不了熊灿、忘不了这个“钱丰”血案的重大嫌疑人。
参市公安的数百名警察,对长龙谷、对四方顶象梳头一样的梳了数遍,都没有发现熊灿。邵局果断决定,撤围设卡,各科、所、队恢复正常工作。
参市公安仿佛松了一口气,就象一台机器经过24小时的加速运转后,缓缓地进入了正常运行。可邵局却没有让警察们轻松,他在全局大会上说,“我代表局党委宣布,刑警队长吴明泽,调警校学习。刑警大队工作由秦连守暂时代理。钱丰案件由秦连守挑头,成立专案。凶犯一日不落网,此专案一日不能撤。”邵局脸色本来就黑,这时更让人感到冷峻。他继续说道:“我们的警察同志们,别以为你们当上了警察就捧上了铁饭碗。我们一定要有职业使命感,你的职业就是侦查破案。如此大的血案不破,如此凶狠的罪犯不抓,我们何以为警?”
邵局说到激愤处,用手指敲着桌子说:“我也在这里宣布,抓不到钱丰血案的疑犯,我就引咎辞职。我们共产党的干部,决不允许占着茅坑不拉屎。当警察不破案就不必滥竽充数,我说得尤其是我们的刑警大队。”说话的同时,他尖锐的目光扫向坐在前排的刑警。
甄诚坐在前排,他试出脸上有些发烧。但他从心里佩服邵局的这番话,做人就应该有这种责任感,尤其是警察。警察和罪犯,就象自然界中的猫和老鼠一样,猫必须比老鼠更灵敏、更娇捷、更有力量。这是需要、职业的需要。
他忘不了熊灿那突然启动的一脚,那袭击的角度、启动的速度、突然暴发的力度,都无可挑剔。抛开他们是对立的警察和罪犯不讲,也学过技击和散打的甄诚是不能不佩服熊灿的确是个技击的高手。
对这种凶狠、狡猾、亡命的匪徒,的确是警察的一个难题。开枪吗?没有情况是不允许的。徒手擒贼吗?那就不仅仅是需要勇敢,而是需要你的擒敌技能了。要不然,大学本科毕业的甄诚,始终非常尊重行伍出身的秦连守。仅是秦连守那钢打铁铸般的身体,就令甄诚羡慕不已。
冬天、秦连守要用凉水为自己冲澡。当一盆凉水人秦连守肌肉隆起如山丘般的身躯上滚落时,甄诚能清楚看到,秦连守臂上的肌肉块如老鼠般带着水珠在游动。
秦连守两根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