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雉是一个辛苦生存在这个世上的女人,而我,则只是一个无意中穿越到这里的一个二十岁的文科生。
一个寄居在吕雉身体里的灵魂而已。
但是,孩子,一个孩子将在这个身体里孕育并出生。当我日日想象他、等待着他、感觉着身体一点一滴变化的时候,我还能是我吗?还能是那个二十岁的小文科生吗?
我呆坐良久,眼泪终于一颗一颗落了下来。
回不去了。
在这一刻,我终于明悟。我,永永远远也回不去了……
红玉送完医生回来,见我坐在那里默然流泪,惊得连声道:“小姐,小姐,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我再去把医生叫回来。”
我一把拉住她,摇头道:“不要去。没事的。”
红玉怔了半晌,眼圈渐渐红了起来,道:“小姐,你不想要这个孩子,是吗?”说着,眼泪也流了下来,轻声叹了一声:“可怜的小姐。”
一股极酸极酸的感觉忽的刺入了心底,我忍不住一把抱住了站在身边的红玉,将脸埋进了她的怀里,努力压住即将喷涌而出的眼泪,哽咽道:“红玉,你不要动,让我靠一下,一下就好……”
红玉僵了一下,又慢慢抬起手来,轻轻地在我的背上拍着,像是拍着她的孩子。
过了些日子,审食其突然提到请我到练功场去看看那帮娃娃兵的情况。
“他们的功夫也有些基础了,过些日子,我想把他们分派到各地的镖局去,只留下几个特别好的。然后再去买些孩子训练。”他说。
“你做主吧。”我有些无精打采地说。
“他们走之前,小姐最好还是去看看。”审食其难得地坚持。
于是,我在红玉的陪同下到了练功场,自从得知有孕之后,便一直没来过这里,这会儿看见一帮孩子生龙活虎地在场地上操练,不觉也提起了些精神头。
审食其见我到来,立刻转身面向操场,大声喝道:“令!整队!”场地上瞬间没了声音,一百多孩子迅速排成了一只整齐的方队。
“你们来了也有近一年,一直泡在这个练功场子里,只认得我审食其。”审食其沉声道:“可审食其不是你们的主子,你们的主子是这里的吕家小姐。”说着,他向我站立的方向深作一揖,红玉也将我扶到正前方立定。
我诧异地看看他们,审食其和红玉跟我这么长时间,深知我不喜太过张扬,怎地今天却演了这么一出。
审食其抬起身,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过身,深吸一口气,大声道:“你们都是我从奴市买来的,那时候过的是什么日子,自己都知道。可现在看看,你们有衣食,有饭吃,有人教本事,放出去有活干,活得能像个堂堂正正的人,这都是小姐给你们的福气,没有小姐,你们还是活得像条狗一样,任人宰杀!”
“我审食其以前也是一条狗,大小姐买了我,我现在活得比一般人还要像人,像主子,”他厉声道:“你们,今后知道尽忠的,自然能过上好日子。那些没心没肝的,我也有本事让他滚回去当一条狗!听明白了吗?”
那一百多个孩子安静了片刻,齐声应喏。
审食其向我微俯了俯身,“小姐,不知您还有什么话要说。”
我看着这些十六七八,犹带稚气的孩子,微叹了口气道:“就这样吧。记住自己的本份就好,我救得了他们一次,救不了第二次,更救不了他们一辈子。”
“是。”审食其大声道:“恭送小姐。”
那帮孩子也齐声道:“恭送小姐。”
我点了点头,示意审食其跟着过来,边走边道:“怎么想起出这个主意?这么多事,倒不像你了。”
审食其沉声道:“小姐,这些原就是你的心血,我不过是教他们再认一次主子罢了,免得有朝一日为他人做了嫁衣。”
我看着他,问道:“为谁?”
“食其也不是一定指谁,只不过小姐总要为将来打算。”他避开我的目光,顿了顿道:“就算是小姐为以后的小小姐、小公子做点准备吧。”
我愣了一下,不由喟叹了一声:“倒也是。”又看了看他,道:“食其,谢谢你。”
审食其的脸忽的红了起来,没有接话。
“这些孩子,我看还得再留三个月,你找人教他们一些基本的行军战术,总要保证他们离开这里的时候至少能有当伍长的本事。”我思索着道。
“是。”审食其应了一声,转头对红玉道:“小姐身体不好,你这些时侯要多加注意。”红玉低头应了,她的神色似有点古怪,但一闪而逝,连我也没有看清楚。
为了这个孩子,连审食其都知道为了这个孩子做准备。可我这个即将要当母亲的人竟没有这种觉悟。我有点恍惚的想,虽然,并不想要这个孩子,可毕竟是自己的骨肉啊,他们会长大,会喊我妈妈,会带着我的思想络印,成为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延续……
不管我活得有多么辛苦、多少失败,他们都永远是一种希望地存在吧。我忽而又想到了历史上吕雉孩子的可悲命运,不禁打了个寒噤。难道我的孩子竟将要那样可怜地活着吗?
不会的,我轻抚着小腹,感受着那还不存在的心跳。不会的,孩子,我一定不会让你有那样的命运。你是我唯一的希望,我也是你唯一的希望,为了你,即使要改变历史,我也在所不惜。
改变,我第一次想到这个词,这十多年来,我总是有种旁观者的心态,看着,打量着,欣赏着,像是在做客,随时有离开的自由。我从未意识到这历史也是我的,我同样也在这浩荡的历史长河之中,扮演着自己愿意,或者是别人希望的一个角色。
如果我已经注定回不到自己的世界,注定永远无法得到救赎,那么就让这个世界因为我而改变!
至少,我还能保护我爱的人,让他们不致堕入那种可悲的命运!
至少,还会有人因为我的不幸而得到幸福!
------本日第五更------
野心
得知我怀孕的消息之后,刘邦高兴极了,连着十多天撇下他的那帮朋友,只在内室陪着我。亲自下厨煎药,再眼睛也不眨的看着我喝下去;我在书房看书或理帐时,他虽觉得无聊,却也舍不得走,只在一边哄着五岁的刘肥玩,让小刘肥欢喜得一天到晚小脸总是红扑扑的。在以前,这个孩子便是想要和父亲说话,也难得能够找到机会。
有时,我晚间失眠,他便小声的说他小时候的一些无赖故事哄我入睡,比如钓鸡惹狗、抓虾逮蛙,抢卢绾饭吃,骗樊哙狗肉,种种糗事,不一而足……直到我沉沉入睡。
有几次,我困倦起来,便随意地在书房的榻上睡去,醒来,身上也总披着他的长衫,想必也是刘邦怕我受凉才搭上的。
不管怎么说,至少在目前,他对我以及腹中的孩子是真心的,我想。
而我,随着腹中孩子的一天天成长,愈发感到时间的紧迫。陈胜、吴广的大泽乡起义究竟是在哪一年,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想必不太远了吧。揭竿一呼江山变,秦失其鹿天下共逐,在这铁与血的男人们的世界,我究竟能为我的孩子争取到多少呢?
怀着这种急迫的心情,我破天荒地每日都到练功场,亲自监督那些孩子练武。虽然关于战阵之类的很多东西我都不懂,但我总还是能记得起一些后世的常识,比如马镫,比如马鞍,比如马刀。
以前我骑马去咸阳的时候便注意到这个问题,但那时一则总在赶路,再则也不愿多引人注意,便也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直到最近我日日去练功场,才发现在没有马镫的情况下,这些孩子如果要控制马匹的转变,必须要空出一只手控制缰绳,同时利用双腿不一样的力度摧动马转向。也就是说,骑在没有马镫的战马上,他们只剩下一只手使用武器,这样,武器便不能太重,重则不仅一手无力使用,在挥动间也很容易影响平衡,使士兵在激烈的战斗中掉下马来。
没有马镫的马还使得他们必须时时刻刻利用双腿紧夹马腹来控制平衡,这样一来使骑马作战的技巧十分难以掌握,二来也使得骑兵无法做到长途奔袭,否则,这两条腿就会被磨得血肉磨糊,不用敌人打就自己就先伤了。
难怪呢,我想,难怪骑兵在各国军中所占比例都那么小,日常看到的更多是战车而非战马,原来有这个原因在其中。
马鞍也是如此,低桥鞍的弱点我还没有完全感受出来,但后世骑马一律使用高轿鞍我还是记得的,依葫芦画瓢总归没错。
至于马刀,则是我在看那几个孩子骑在马上用青铜长剑互击时灵机一动想到的。马上的冷兵器,还有比马刀更适用的吗?即使我这个兵器白痴也知道啊。
我用白绢画了马镫、马鞍和马刀的基本形状,令审食其拿去试制,马镫和马鞍很快便做了出来,唯有马刀,可能由于我拙劣的画图技术问题,试制了几次都令我不满意。这时代流行用剑,马刀这种兵器,工匠根本就没有概念。
我只得又重新画了几张分解图,格外注明马刀宽背薄刃,刀身较重,以及线条带弧度的特点,并强调了刀尖和刀身上的血槽。其实具体马刀是什么样,我也并不太清楚,只是有个想法而已,好在工匠的技术娴熟,埋头鼓捣几天,还真做出了个大样。审食其拿着刀骑在马上反复试用,又提出一些修改意见,这才打出了这世上第一柄马刀。
是不是与现代的马刀一个样子,其实连我也不知道。
审食其在马刀被打成的那一天,立刻掏钱买下了替我们打制这些东西的铁匠铺,并将铁铺搬到了练功场的附近。“这些东西若被商人看到,必群起仿制,若被官府看到,只怕也有些干系。而且,有这么个铁匠铺在手,以后想打制东西总归容易一些。”他这么向我解释,倒是有些知识产权的意识。
在这时代铁尚未在兵器上大规模使用,所以这马刀也算得上是先进武器了,审食其这般谨慎也是应该.
铁匠铺连着十几天叮叮铛铛一通敲打,连续为十匹马配好了镫鞍武器。看着那十名骑兵纵马劈砍的样子,我真是遗憾自己只有十匹马,否则我未必就不能练出一支这世上最精锐的骑兵来。
在新式武器的试制过程中,刘邦的那些酒肉朋友也投入了巨大的热情。樊哙和夏侯婴总是武器半成品的试验者,而令我惊奇的是曹参居然还提出了很多具体且实用的建议,比如马刀护手的设置,再比如刀身血槽的长短等等,我只知道他是一个有名的文臣,倒还不清楚他有做一名武器制造师的潜质。
樊哙和夏侯婴见那些孩子骑在马上舞着马刀眼热,顿时和审食其的关系打得火热,半哄半逼着审食其为他们也各打了两柄大刀,这两柄刀形状取自马刀,但更厚、更宽也更重,一刀劈下,空气中都充满了凛凛的杀气。
我想了半天,依稀记得鸿门宴上,樊哙是持剑拥盾闯入大帐的,看他现在那副对刀爱不舍手的样子,难道将来他要持刀拥盾亮相不成?不过也难怪他喜欢刀,屠狗剔肉岂不用得都是刀,所以他用刀肯定天生要比用剑更顺手。
一伙人在疯狂的武器热中度过了大半年的时间。秋天的时候,我怀胎十月,一朝分娩。生下了一个小小的女儿。
刘邦想给这孩子取名为元,我摇摇头,言辞清楚地告诉他,“秀,女儿的名字要叫刘秀。”
刘邦想了想,笑道:“也好,我女儿啊,长大了要漂漂亮亮,秀秀气气的,这名字听着又顺耳又大方,就叫刘秀了。”
我倒有些怪怪地,心里总想,是不是有些恶搞啊,把刘光武帝刘秀的名字给我女儿先用了,那以后刘光武帝叫什么。但不管怎么说,坚决不能用刘邦取的名字。我,决不允许自己的女儿有那种悲剧性的命运。
改变命运先从改变名字开始。
我的女儿,就叫刘秀。
刘邦其实很爱孩子,这是我没想到的,因为在我眼中,他一直以来对刘肥都淡淡的,不甚亲近。秀儿生下来身质较弱,最初几个月,经常整夜整夜的啼哭,有时我都有点烦得吃不消,他却一点也不急不恼,抱着秀儿就在屋里走来走去,轻声哄她入睡。
看着他轻手轻脚地动作,我有时会疑惑,会是这个男人吗?会是这个男人在未来的某次逃亡中把手中正在抱着的孩子残忍地踢下马车,只为了让马车跑得更快一些吗?
现在的刘邦只是一个普通的居家男人而已,如果这样的日子继续过下去,可能他真的会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
只是可能,未来,有谁能说得准呢?
平静的生活又过了一年多,这日,萧何带来一个消息。
“刘季,这次的徭役册上有你的名字,可能你要到咸阳骊山干一年活了。”
据我所知,秦朝的徭役有几种,简单来说,成年男子,每年要在本地服一月劳役,一生中要去外地服一年劳役,还要到边塞服一年的兵役。
刘邦怀里抱着秀儿,手里捏着一块米饼正在喂她吃,听到这话,呼的站了起来,大声道:“老子才不去,骊山每年要死多少人,老子有儿有女的人了,还不想把骨头埋到那里去。”秀儿在他怀里一惊,含着口米饼,瘪嘴便欲哭。我连忙抱过她来,坐下继续喂她吃。
萧何看了看我,叹了口气道:“何尝不是,我原想替你推托掉,可如今官面上实在催得紧。你也知道,早几年朝廷征民伕修灵渠,死了多少人,好容易灵渠修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