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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爱在别处 佚名 5026 字 4个月前

两个,自在,痛快,想说就说,想摸就摸。”

古艳丽笑着推了他一下,吐出两个字:“讨厌。”

很多菜他叫不上名字,只觉得挺合口味,一个劲地夸赞,并劝艳丽多吃些。

“这个下午消耗了不少体力哩,多吃多喝补回来。”

“明明知道有损身体,还没完没了地。”古艳丽一副娇滴滴的神情。

“嘿嘿,谁让你年轻又漂亮哩。也就奇了,看着你的小身子就不想闲着。”他咕嘟喝下一大口酒,冲得眼泪都出来了。

“就像没见过酒似的,不会慢一点啊!”

“嘿嘿,今儿个高兴,就得多喝点。”他给艳丽添上一杯,又把自己的添满,“也不知咋的哩,今天看你,跟以前不一个味儿了呢。想着刚刚那一场暴力行动就幸福的流油。”

古艳丽咯咯地笑出声,“幸福还能流油呢,看来幸福的倒是挺滑顺的。只是怕来这海滨城市,这么多时髦女郎,眼珠子都突出来了吧?”

余佑仁先是滋溜喝了一口,抹一把挂在胡茬上的残酒,“我敢说,哪个女孩子脱光了也没艳丽这骚娘们够味道。”他自得地嘻嘻笑着,然后把手搭在艳丽肩上,“我这辈子有福呢。摸爬滚打了这几年,攒的钱几辈子也花不完。有了钱,才能把你这小娘们搞到手。有了你这小娘们,我才尝到了女人的真味道。值啦。”

艳丽听他说话舌头直打折,一把夺过他的酒杯,“算了,别喝了,一个人喝酒容易醉的。醉了又得耍酒疯。”

“我耍酒疯?那是我乐意,那是我有这资本。哪次我喝醉了不是县长局长的亲自扶我?那是因为我有钱。”他打了个饱嗝,扳过艳丽的脸,“今天我还是要喝醉,还会有人扶我。这里服务员多着呢,他们也得扶我。为什么啊?也是因为我有钱。哈哈,我这一辈子,风光就风光在这钱字上。”

听着余佑仁舌头打折传过来的声音,艳丽把头扭向一边,不理他。

其实,类似的话,她听过不止一次了。开始,她觉得这是向自己显摆,后来,每次醉酒都要重复这几句话。不能说这些话不对,可这样颠三倒四地说出来,总有些不对劲。

莫说那些什么狗屁县长局长,就是自己,不也是看中了他的钱吗?现在,她也是百万富婆了,而且,这钱挣得比余佑仁还轻松。有人打趣说是自己卖身的钱,自己也曾反唇相讥:“卖,就你们这小身子,值得了几百万吗?”搞得人家哑口无言。想想也是,女人总得跟个男人,这是上帝安排,至于是哪一个,真正按着自己的心愿选择的还真不多呢。那些情啊爱的,只可维持一时,还能当饭吃?念了这么些年书,连找个工作都犯愁呢,更不用说赚钱了。都说一提钱就俗,可人人都这么俗着。从这个角度说,说这些话的人才俗呢。人,为什么要伪装自己,有那个必要吗?你不俗,你不俗人家就可以把东西免费送你吗?

其实,自己也曾不俗过,很快也就坚持不住了。虽然嘴上依旧强硬,但心里早就软化了。那句很多人熟悉的名言她也一样不陌生: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但她知道这句话在实际生活中屡试不爽。

想到这,她也就理解这个暴发户了,是钱让他长了志气。岂止是志气,没钱,能开上奔驰吗?没钱,能住上总统套房吗?她忽然从心里原谅他的粗俗不堪了。她抓过酒瓶,“来,老公,本姑娘今晚就好好陪陪你。”

“这才是我的好艳丽,”余佑仁忍不住哈哈大笑,把身子靠紧艳丽一侧,一手环住她的腰,另只手端起酒杯递给她,自己抓起另一只杯子,“来,咱们再喝个双杯。”

艳丽自己也觉得飘飘然了,她蹙了蹙几近麻木的舌头,又端起一大杯饮料喝进去。

余佑仁觉得肚子咕噜噜叫了几声,赶紧立起来,身子却不由自主地摇晃了一下,一只酒杯搡到地上,只听见“啪”的一声脆响。

他自我解嘲地干笑了一声,“还别说,真有些醉了呢。”

他一边说一边摇晃着打开门,“服务员,厕所在哪儿?”

他按服务员手指的方向走去,头重脚轻地一摇晃,竟随着另一男子走进了电梯间。他闭上眼睛,那种下坠的感觉就像小解时一样,小解完了,电梯门也自动打开了。他暗自惊奇,这高档地方啥也先进哩,撒泡尿都是自动的。

不过,眼前的一切还是让他傻了眼,咋地跟进来时不一样了呢。他心里嘀咕着走到两个穿旗袍的女孩身边,那两个高挑女子竟然把门打开,还深深地鞠了一躬:“欢迎下次光临。”

他一步闯到大街上,自己还嘿嘿笑,“真是喝多了呢,明明还跟艳丽在一起,咋就到这儿来了。那艳丽干嘛不跟着一块来?”

没容他再多想,便觉得头晕眼花,嗓子里像塞上了驴毛,痒得难受,吐又吐不出来。自己掐着自己的咽喉,干呕了几下,更觉得难受。

他顺着光滑的大理石板脚不沾地走出一段,再也坚持不住了。有棵开满了粉色花朵的树在灯影里直晃悠,他觉得新奇,想扶住它看看咋回事,没想到树周围还有个小花坛,一下子绊倒在草丛里。

他想撑起来,腿脚酸软,上肢乏力,又猛地扑下去,随之哇地一堆秽物喷射出来。

吐过之后的余佑仁终于明白现在做了什么。是的,他清醒地知道,他醉了,本该要回到艳丽身边的,怎么三转两转就到野地里来了呢?他狠狠捶击肿胀的脑袋,又觉得胸部撕裂般地难受。这种滋味,以前也不是没有过,甚至可以说,几乎每天,都能达到这样的境界。但是每一次,用不了多长时间,总会有人来扶起他,让他躺在柔软的床上睡一会。一觉醒来,便还是那个啥事也没有的余佑仁。

他自己也佩服自己这能耐,他觉得这能耐是做小混混时打下的底子。再加上这几年一直大鱼大肉吃喝不断,酒精早已麻痹了自己的身体。但现在,他真的不成了,没人来扶他,更没有柔软的地方可睡。更何况,他现在最需要的是回到古艳丽身边。

他想立起身,但没走两步,一个踉跄扑倒在地。他用手支撑着再次斜立起身子,又一次歪倒在草坪上。

哦,多么舒适的地方,还透着淡淡的草香味,正是古艳丽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味道。是啊,自己就躺在艳丽身边呢,这样的感觉真的好舒服啊!

他自己也不知是梦里还是醒着,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又回到老家那个土窝窝里。不过,那个土窝窝已不是曾经呆过的那个土窝窝了。奔驰车行驶在路上,卷起满天飞尘。他要衣锦还乡,让父老乡亲看看,那个被他们称作地痞无赖的下三烂混成了什么气候。他要对着他们仰天长啸:你们不是瞧不起我吗?哈哈,我要让你们看看,我余佑仁有多么风光。可是乡在哪?他就这么开着车跑啊跑的,仿佛路永远也没有尽头。直到累了,握方向盘的手有些打颤,脸上也开始冒虚汗,他看了一眼身边的古艳丽。不,不是古艳丽,是曾经的那个黄脸婆。他吃了一惊,觉得方向盘也不知到哪儿去了。有,还有,不过不像方向盘,而是别的什么。是了,是赶车的鞭子。原来自己坐在牛车上,他习惯性地喊了一声:“驾!”

第三十五章三妮子依依离别情

古艳丽久不见余佑仁回来,知道一定是在某个地方上吐下泄了,也并没有太在意。但一等不来,二等还是不来,就有些急了。她喊过服务生大吼大叫,根本不听服务生的解释,直嚷嚷的要找经理去。

这是胡小桃升为客服部经理不久后的一个春天的傍晚,坐在办公室就能闻到大街上飘来的暖融融的蓉花香。

这几天,她几乎都要在饭店前的芙蓉街步行一段路,那是一条缀满了粉色的路。正是蓉花盛开的时节,鼻孔里感受到的是微甜的气息,微风撒过,偶尔会有毛绒绒的蓉花落进衣领里。那个春天,她和三妮子也常常牵着手站在芙蓉树下仰视着凌花大饭店出神,根本无心享受这满树淡淡的粉红。直到蓉花扑簌簌落在身上,她们才会捡起一两朵,放到鼻子上,闻那种香熏的气息。而今,再来感受它,心里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因为,自己已不再是那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了,岁月的磨砺让她成熟了许多,使她从一个无着无落的农村妞变成了赫赫有名的凌花大饭店的客服部经理。

还有一层也是她心中永远的痛。她最要好的朋友三妮子,自那次明镜河受辱之后,一直浑浑沉沉,再也提不起兴致,整个像变了个人似的。本来她的性格就有些内向,再加上遇到那样一个懦弱无能的臭男人,她善良的心破碎了,不再相信任何人。华丽的都市抹去了她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留下的只是一地残破的瓷器碎片。她的心也随着河畔的两次受辱一同破碎了。

如果说第一次受辱只觉得蒙羞的话,那么,第二次,让她进一步看穿了生活在都市里的男人,不是飞扬跋扈的地痞无赖,就是明哲保身的谦谦君子。无赖一直为她所不齿,君子却是她所向往。于是,当那个带着二百五十度厚重镜片的吴轨向她发出求爱信号的时候,她并没有断然拒绝。不管怎么,在她心里,那是靠得住的男人,虽不会有大出息,不能成为自己的大山,也足以做自己身边的一株树,累了,可以在它身上靠一靠。

无情的事实惊碎了她并不华丽的梦。那个吴轨真个成了乌龟,当两上小混混对她猥亵的时候,他真的把头缩进硬壳里,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任人凌辱而无动于衷。她滴血的伤口怎么也无法愈合。她鄙视这样的男人,又惧怕另一类男人。还有另两类,是她服务生涯里最厌恶的,那就是有钱人和掌权者,他们玩起女人来下手之狠令她不寒而栗。前者明火执仗,后者暗渡陈仓,都让她难以忍受。

当她把感情寄托在那个戴眼镜的所谓学者的身上的时候,她以为她会避开所厌恶的四类男人,找到了真正理想中的那一个。但现在,心里曾经辉煌的一切都像眩目的烟花,绚丽过,但很快又寂然而灭。

这个时候,她开始特别想她的老家,想自己的父母,想同小伙伴一起在清澈的小河里捞鱼,想雨过天晴在丛林里采磨菇。躺在床上的那些日日夜夜,她更多地想起了一起的玩伴水牛哥,那个默默追求自己的憨厚的小伙子。曾经,那是她心中的靠山,但外面的花花世界,让她的心动摇了,那座山也因此变得不再稳固。而当繁花散尽,那座大山,那溪涧里哗哗流淌的溪水,那挂满山岭的绿树,那平旷野地里的杂花,居然那么亲切,那么自然。它或许会扼杀了人们的幻想,但它却以自己的纯朴之身让你觉出它的安全和信赖。

三妮子要走了,带着创伤,带着尚未擦尽的泪痕,除了回头看了胡小桃一眼,没有一丝遗憾地走了,走得决绝而无怨。胡小桃理解她,她注定就做不了城里人。而离别前的那个夜晚,小桃和她在新e城自家那张大软床上说了一个通宵。她把小桃看作是这个城市唯一的知己,她不光让小桃看到了她裸露的身子,还完全打开了她的心扉,没有一丝一毫回避。那些彻心彻肺的话,跟父母都无法说出口,但她对小桃说了,她说,这座城市唯一值得她留恋的就只有一个胡小桃了。她还告诉小桃,她想自己的水牛哥了,但她已经坏了身子,配不上水牛哥的,那是她心中永远的水牛哥。那黝黑的脸膛,粗糙的脊背,胜过城里所有的小白脸和大花脸。这些把自己伪装得看不出真面目的男人是所有善良女孩的克星,唯有水牛哥才会给她带来好运。

小桃不忍她离去,在小桃眼里,那个纯朴的女孩一直没有变,是她的善良毁了她,她无法融入这个卑劣龌龊的环境之中。除非像自己,牺牲了曾经的自己,换回另一个人人都读不懂的胡小桃。

她把手头仅存的一万块钱给了那个可怜的女孩,尽管她舍命推托,但还是拗不过小桃。小桃的话或许会刺痛她,却又实实在在有理由让她欣然领受。小桃说:“这一万块钱,可能是农村人几年的血汗赚不来的,但对那些贪官污吏来说,就是几顿饭钱。何况,当我从他们手里抢下这一万块钱救济一下山区的农民,他们那几顿饭一点也不少吃,还会以各种手段捞到更多的钱。”

小桃自己也不明白当时为什么会说出那样一番话,那是她积郁已久的心声,特别是当她开始同熊伟接触以后才更深刻地理解了它。她觉得这个社会存在着这么大的不同,全是这类人造成的。可又有谁来改变这种现状,至少,自己还找不到。

她们不知道几点才睡去,只知道醒来时灿烂的阳光已经直射到床上、身上。小桃舍不得三妮子,三妮子也舍不得胡小桃,她们又斜倚床栏闲话了好一阵子,直到不得不挥泪告别。

后来,三妮子还来信说,就在回家的路上,她又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幕,那一幕惊出了她一身冷汗。几个先后上车的男人装疯卖傻地演了一出“健力宝中大奖”的闹剧。信中说,如果不是在电视上看过揭露这种骗局的电视片,她的心还真的动了。最终,一个刚刚卖了牛准备用那一千块钱买化肥的大爷发了这笔洋财,买下了那罐带着五万元奖券的健力宝。她还说,她真想站出来告诉那位大爷你的钱会打了水漂,但那几个剧中人凌厉的眼神让她怯懦了,只是用手捏紧缝在衣角的那一万块钱。

后来,三妮子又喜气洋洋地告诉她,她的水牛哥不嫌弃她的遭遇,锣鼓喧天地娶了她。她说,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