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服”。说是乞丐服,却是用华丽的布料制成的,绝对价值不扉。每一个狂热的女人的脸孔上都带着一个面具。这些面具都是动物的面孔,有老虎,有狐狸,有狼,有松鼠,有豹子,有蛇,有大象,有山鹰,甚至还有家禽的面孔──鸡、鸭、鹅,如果她们不是长着一个人类的身材,你一定会认为这是一个动物世界。下楼的时候,于鉴的脸上被梅表姐贴上了一张老虎的面具,而她却带着一个狐狸的面具。梅表姐的面具是与众不同的,她的面具是金色的,而且额头上还有一颗红痣。于鉴开始的时候,还不愿意带这些面具,但是当他来到活动厅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些动物们竟然是那样的喜欢脸上的面具。人群中,不时地发出女人的欢笑声。在这些女人的头上,于鉴也发现过几乎和梅表姐一样的面具,但是那是极少数的,似乎代表着一种权力。
人群中的衣着虽然都是乞丐服,但是穿的极少。有的女人,为了迎合这个活动,头上带着老虎的面具,而身上却也穿着一件老虎皮,背后还有一根长长的虎尾。挤在人群中,梅表姐还特意为于鉴介绍了一个女人,她还贴在于鉴的耳边告诉于鉴,这个女人身上的虎皮是真的。
女人们,狂热地跳着,喊着,她们围在一个舞台的四周。舞台的中央却是三个带着面具的狐狸,从外表上看,除了他们的胸前有两个夸张的乳房道具以外,也无他样。三个人在台上激情似火地跳着,喊着。
于鉴对于这些并没有太大的疑惑,毕竟这是一个化装舞会,但是当他瞅着舞台上的舞者,却发现有一种阳刚之美。正在这时,三只“狐狸”双手抓住了巨大的乳房,一用力,乳房变瘪了,再向下一拉,乳房被甩在了地上。这时,三个人的胸膛暴露出来。于鉴惊奇地发现,台上的三只“狐狸”竟然是三个男人。
整个大厅里爆发出一阵热烈的呐喊声和欢呼声。于鉴看到这些变态的人群,转过身去,想离开,这时,梅表姐拉住了他,并且代语道:“别走!这样的活动三个月才有一次,不看太可惜了!”
于鉴的耳膜被眼前的欢呼声震得耳朵嗡嗡直响。他猛的一用力,向眼前的一扇门走去。但是当他打开房间的时候,他愕然了──里面一对带着面具的中年男女正在床上做爱。于鉴马上退了出来,并且用力关上了门。当他失去理智地又打开一扇门的时候,于鉴发现里面还是两个人躺在床上,并且发出一种奇怪的尖叫声。
于鉴怎么也不会想到,梅绛涵竟然在市中心搞起了色情交易!
梅表姐急忙跑了过来,一把抓住了于鉴的手,拉着他向人群中央走去。
于鉴就像一只巴儿狗似的,被梅表姐拉着来到了楼下,一打开门,里面如楼上的活动厅里一样,狂热的带着面具的人们都在舞动着身子。与刚才的舞台不同的是,舞台上是六个女人,只是头上带着一张面具。她们舞动着自己的身体,就像在展示着自己美好的脸蛋似的展示着自己的屁股和乳头。她也不会感觉到差涩,因为她们的脸上都带着一个面具。是的,她们只是一个舞女,当她们一件又一件地把自己身上的衣服全部脱光的时候,只是过是一个裸体舞女而已。
台下,是一群带着面具的男人,欲火中烧的男人!他们就像在欣赏美术馆里的艺术作品似的欣赏着台上的脱衣舞女,并不时地与旁边的男人交流着自己的看法和想法。他们似乎非常文明,又非常野蛮。因为他们文明的只是用自己的眼睛去欣赏一个脱衣女人的身段,并对她们的表演做一起评价而已;他们又是野蛮的,因为他们来到老情人俱乐部,不单单是看脱衣舞女的表演,更为重要的是,要满足自己的欲望。
当台下的男人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的时候,就可以交一笔钱,把台上的舞女带到自己的房间里去。通常情况下,出价最高的六个男人才会得到台上的舞女。当台上的舞女都被有钱的男人带走的时候,台下的男人还可以交一小笔钱,在俱乐部里找一个未登台献艺的坐台小姐……
于鉴记不得自己是怎样离开“老情人俱乐部”的。当他来到通州的别墅的时候,他的身子完全松软了下来,任梅表姐怎么推他,也没有知觉……
此后的一周,于鉴都没有离开房间,他深深地让俱乐部里的那一幕所震撼了。
有一天,当于鉴再次来到报社的时候,他无意中发现有一个身影竟然是那样的像老情人俱乐部里那个穿真虎皮的女人,当她追上去的时候,那个女人突然一转身,向楼上跑去了。
第十九章苏醒的记忆
一年后,于鉴已经深深地融入到了梅表姐的生活当中。于鉴发现,梅表姐不但是老情人俱乐部的总经理,而且还在怀柔区投资建成了一家度假山庄。于鉴去过那个地方,虽然面积不大,但是古色古香的建筑,让他十分喜欢。那是一个纯洁的地方,山清水秀──至少表面看上去是这样的。于鉴曾经在那里住了一个月,后来因为梅表姐天天开车去的辛苦,他才搬到了通州的别墅。
脱衣舞不只是在老情人俱乐部演出,偶尔也会在东方红娱乐城里表演,只是演出的时间比较短暂罢了。知道梅绛涵的全部“生意”后,于鉴开始担心梅绛涵会被抓起来,这种担心甚至会导致他失眠。在虚拟的梦里,他再也梦不到素类,更不会梦到金钱、房子、进口豪华轿车、美女,这些已经在他的生活中司空见惯,只要是做梦,他都会梦到梅绛涵被警察带走的那一刻。日子一天一天的流走,于鉴梦中的镜头从来没变成过现实。这倒让他产生了侥幸心理。慢慢的,他也适应了现实的生活。促使他接受的原因很简单,他知道梅绛涵早晚都会被抓的,即使不会,也只能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
让梅绛涵最为感动的是,无论自己的工作多忙,也无论是在度假山庄还是在老情人俱乐部,于鉴都没有去碰另外一个女人。她曾经试探着让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去接近于鉴,那个女孩自然是有一些姿色,但是于鉴并不为之动容,甚至没有去亲吻她。因此,梅绛涵也产生了一些担心,她知道于鉴是不会把素类忘记的。她没有办法把于鉴的人生改写,也没有办法让于鉴的脑海变得只有她一个人。
这是用金钱所买不到的东西。
离开报社,是梅绛涵提出来的。本来于鉴还想去报社工作,但是在过去的一年当中,自己一再住院请假,弄得领导对他大为不满。尤其报社里知道了于鉴和梅绛涵的关系后,报社领导一度要在会议上公开辞退他,于是于鉴决定主动辞职。
那天,于鉴是想请方言吃饭的,可是他一连说了几次,方言都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还是忙着自己的工作。于鉴心里猜到,她可能知道了自己与梅绛涵的关系。想到这里,他想放弃与方言一起吃饭,但是当他刚要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方言突然喊住了他:“鉴,我想和你谈谈!”
于鉴吃惊地回过头来,仔细地盯着方言,方言却是一脸的厌恶。两个人一前一后,来到报社的一间会客室。方言一走进来就挖苦道:“行啊,成亿万富婆的婊子了!”
于鉴对这样的话是有心理准备的。
“方言——”
“你别叫我的名字,我听到你提到我的名字我就感觉恶心!”
“我知道你恨我──”
“我凭什么恨你,我没有理由恨你?”
“我伤害了你,方言?”
于鉴说到“伤害”两个字的时候,方言的眼泪就像泉涌似的向下流。于鉴拿出一包进口的手帕纸,递给了方言。方言接了过去,在自己的眼角拭了拭,但是眼里的泪水不断的向外流,方言也一次又一次地擦拭着,后来当她发现手帕纸是擦拭不掉内心的感触的时候,她索性不擦了──
“你知道吗,素类来找过你?我见过她的……”
“她──她还好吗?记忆恢复了?”
方言摇了摇头,当她听到于鉴说到“记忆”两个字的时候,她异常地激动:“你知道吗,她把什么都忘了,她甚至不知道谁是她的父亲,谁是她的母亲,但是她却知道你──于鉴!她的母亲陪着她来到报社时,她傻傻地喊着你的名字!她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她却记得你们在公交车上的那次邂逅!是的,她什么都不记得了,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她却记得你为了证明自己喜欢她而从楼上跳了下去!是的,她什么都不记得了,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她却记得你把房间里挂满了衣服,你洗衣服的方法只是用水浇到衣服上!是的,她什么都不记得了,那她为什么还记得你的面庞?她向我描述着你的样子,她甚至能够清楚地记得你吸烟的样子,虽然她从来不让你吸烟!是的,她什么都不记得了,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她怎么能够记得在你住院的时候,她拿着水果向你砸去的那一幕,她怎么会记得这些,怎么会?──是的,她什么都不记得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她成了一个侏儒,一个弱智,一个傻子──一个被你欺骗的爱情的傻子!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她什么都不记得了,怎么会记得她在现代艺术学院为了让你认识她,而举办素类艺术展?她怎么会,她怎么会记得这么多,这么多?这么多,你说她是怎样记得的?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可是,她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知道她为什么只记得这些,那个人就是你──于鉴!可是,你又到哪里去了呢?为了安慰她,我欺骗她说,你外出采访了,过一段时间就会回来,可是你怎么又会回来呢?我欺骗了她,但是她却不知道,她怎么会知道?她在寒风中站在咱们报社大楼的下面,呆呆地望着远方──她是在等你啊!幼稚的女人,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你是不会回来的!北京的冬天是那样的寒冷,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雪,她总是和她的妈妈站在楼下,呆呆地望着,望着。你知道那个时候,我是怎么想的吗?我真想告诉她,你已经和梅绛涵同居了!我大胆地走下去,就在你每次走来的那条直线上,郑重地告诉她我是在骗她,于鉴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不会回来了!你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可是,今天,你真的回来了,可是,你看你那个样子,红红的头发,就像是插了一头的鸡毛,你是在嘲笑素类吗?素类等待着的就是你吗?不是,不是,绝对不是!她等待的是一个单纯的大男孩,他拥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一张纯洁无瑕的面孔和一双晶莹剔透的大眼睛!可是,你不是!我真的好伤心!你滚,你滚,你赶快给我滚!”
泪,落在地板上,溅起美丽的水花,让人联想到夜晚静静地睡在天河旁边的星星。是啊,星星,那美丽的星星,日日夜夜地瞅着我们的这个世界,望穿秋水……
第二天《北京晚报》上,于鉴用了一个整版刊登了一则寻人启事,这条广告震惊了整个北京城。只所以用“震惊”这两个字,是因为生活在北京城市的男男女女怎么也不会相信自己的周围曾经有这么一对傻傻的恋人,他们的相识是来自广告现在他们分开了,为了彼此的相约,他们还是采用最时尚的方式──广告。为了做这一则广告,于鉴几乎花光了自己私下里的所有的存款。他几乎从不向梅绛涵伸手要钱,因为他已经对钱麻木了,他只要想要什么东西,梅绛涵就会用最快的速度为他买到,即使它在天涯海角。于鉴的钱都是在梅绛涵的牙缝里抠出来的,这一年下来,积蓄下来竟然有十几万。
空空的版面上并没有出现于鉴的名字,但是如果是素类看到这个广告,她一定会明白这是于鉴在寻找她;广告上也没有出现任何的情与爱的字眼,但是如果素类看到了,她一看就能看到字里行间那火一般的热情;广告没有留下任何的联系方式,但是如果素类看到了,她一定知道在哪里寻找到自己最爱的人。
版面只有一首诗显得是那样的深情和厚重,诗的题目是《寻找一个失去记忆的女人》:
我想我再也找不到你了,
因为你失忆的大脑忘记了整个世界;
我想你再也不会看到我了,
因为美丽的谎言欺骗了你憔悴的容颜;
我想我再也不回来了,
因为我在北京丢掉了最珍贵的爱情;
我想你再也不爱我了,
因为我改变了模样躲避在罪恶的世界里。
如果你在等待,等待我的到来,
如果你在遥望,遥望我的身影,
如果你在企盼,企盼我的祝福,
我想我能给你的却只有失望和泪水。
你醒了吗,我想知道?
如果你醒了,我却要告诉你我已睡熟;
如果你睡了,我却要告诉你我就在你的身边。
有一天,我回来了,
却看不到你亲切的笑脸,
因为你那憔悴的容颜带走了岁月的风帆;
那片汪洋大海征服了我的苦不堪言。
寻找一个失去记忆的女人,
她寻找到了生命的足迹,
我却不能走到她的身边;
如果你能在我走过的那条直线上让我再看一眼,
我宁愿再次摔在你的面前──粉身碎骨,
也隔不断我对你深深的思念。
于鉴没有署名,没有留下自己的电话,甚至没有说明寻找的这个“人”的样子,为的只是遮住梅绛涵的视线。但是于鉴做错了,他不应该选择晚报,因为晚报的发行量太大了,它覆盖了整个北京城,梅绛涵怎么不会看到;但是他又做对了,如果没有这样的影响力,他怎么会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