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两人竟惊觉,对方原来就是自己中学时期的初恋情人。接着镜头一晃,便到了他们的中学时期。两人在校园里,进行着仿佛战争年代般凄凄离离的爱情,然后,再因为某些原因分开。
三流导演把若干年长大后的他们,一个设置成杰出女青年舞蹈家;另一个,则是象导演般普普通通的工人阶级。这本来也无可非议。
但接下来,导演非但让两人以中六合彩般的巧合相遇,最后,还竟敢让两人重拾那段早已象枯枝朽木般的矫作初恋——这个很大程度上,得自于导演本身老套落伍的爱情观念、无可挽救的过度自恋。更为夸张一点,两位主角的初恋,竟是发生在他们读初中二年级的时候。
——同志们。有关资料报道,爱斯基摩人在这个年纪时,基本上还没断奶!
此后我加班加点熬通宵,把这部庸俗下流作品弄出来,当时就连自己看了,都老实不客气地擦把冷汗。发寄前,为让自己本来一塌糊涂的字迹看得体面一些,我又不得不以三倍于写作的热情,毕恭毕敬,把原稿抄了一遍。再看时,却还是不放心,无奈下,也只得硬着头皮去发寄。发寄稿件刹那,感觉整个人有些灰溜溜,象是发寄了全副身家。
一个半月过后,西安大赛办回函,告知我那篇玩意得以进入复评。
寄去复评所需费用五十元后,又过一个多月。大赛办告知复评、终评已结束,并附大赛首都文学笔会邀请函一张,邀请游览“中国现代文学馆”,又说会上一并举行颁奖仪式。
稀里糊涂,我最终还是没去。倒不是因为费用太贵,亦非因为估计不得奖,没兴趣。事实上,只因为第一:我无法向单位请这个假;第二:身边一些朋友再次质疑这个比赛的真实性,并还举了若干个美术界、音乐界的虚假比赛例子(同时含有“你这种水平,怎么可能有人鸟你”的意思)。我再一想他们的话,感觉也对。随后我请教父亲,得知自己除了写借条外,确实不是动笔的料,就恍然大悟,偃旗息鼓。
果然。在随后大赛办寄来的第三封信件中,包括该届大赛获奖名单和本人的小说退稿。在稿件前面,他们工工整整贴了一张评委审批意见。大约说,小说内容空泛,语句不顺符号用错,最后委婉道出作者文字功底太差。
我再仔细看了自己那篇玩意。咦?果然惨不忍睹,勃然大怒——所以这些意见,我那时是百分之百赞同。并且换我是评委,非再加上一条 “阻碍社会进步”不可!
我的小说梦,就这样结束。
那一年,我一事无成。但事实上,直到目前为止,我都是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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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9)
跟着,时间马不停蹄逼近春节。由于那几天车少,家里离得远的好些单身职工都已经提前回家,只剩下连我在内的极少数人,空守冷清清的宿舍楼。
那时候的晚上,整个单身楼几乎空无一人,让人最难以忍受。可以想象:一排排寂静得象坟堆似的大楼里,零星点缀着绿豆点大的灯光。某个人就象守灵人一样地,走来走去。
有时,实在一个人呆腻了,我就使劲“噔、噔、噔”地跑下楼。这时,粗野的脚步声可以让该死的楼道声控路灯统统亮起。接着,我便来到热热闹闹的家属楼区,看快快乐乐的小孩放鞭炮,看一些老人在江边打牌。
年三十那天,我也回到东化,并得到一个半月假期。
家里的我,更显得无所事事。在我回来之前,父亲是最清闲的,但这几天父亲也有家务活干了。于是,他掐下手中燃得正旺的香烟,风风火火地放水洗菜、杀鸡拔毛。而在厨房里,兰姨舞弄得锅碗瓢盆叮当乱响。一切都是热热闹闹,包括那支还在烟灰缸里余烬未熄的香烟,还有卫生间里垂死挣扎的鸡。只有我,我继续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当脸皮实在顶不住时,我只得挨挨蹭蹭,走近两位大人,好也讨些差事。如果派些倒垃圾、擦桌子、烧香点蜡之类的小活,我就简直立刻马上奋不顾身地干起来——咦,这样褒美自己,是否夸张一些?
没有办法,我总不能老让自己无所事事的面孔出现在家里。于是大多数时候,我就出去街上闲逛。这一逛下来,更证明自己无所事事。街上行人稀少,冷冷清清。偶尔当几个走过,也是神色匆匆,慌里慌张,仿佛正急于奔赴战场。
顺便一提,后面我找过陈声两回,结果两次都没碰着,只好暂时了死心。
闲逛的日子,要多无聊有多无聊。临街那些个私人时装店、电器行、食品店、网吧等等大多临时停业。只除了大商场,还有晚上那些酒吧、舞厅,当然还有饭馆酒楼。但即使是饭馆,有部分外地人开的现在也停业了。于是在路上,不时于各种铺子前面看见贴着“旺铺招租”、“诚寻转让”字样的大红纸。
即使在这么萧条的景况,我还是可以为自己找点事情。正道是:浮生平常何所计?且持子休伯阳谋。
话说,在这个从小长大的地方,大体上我还有两类朋友。一类是进入艺校后,逐渐认识的文艺人物。还有另一类,自然是往昔时节认下的“狐朋狗友”了。而现在,我就正与“狐朋狗友”们一起,在无聊大街上从事游手好闲。
“什么?你说报上那个张小蓓是真人真名,又还没死?”
——我饶有兴致地讶问身旁的“马头”。实在不能相信,自己在那份什么政法报上面看到的新闻主角,一下子活生生突现。
“马头”交游广阔,颇是知道一些希奇古怪的新闻。诸如‘南街某老太夜间被人砍去左手,抢了翡翠镯’;“金海马娱乐城”某天被人砸了场子。等等。
“马头”严肃地瞪着一双不能再大的小绿豆眼,点了点头:“那个张小蓓,就住在南街。家里原先听说是行医的,再后来就贩白粉。她爸爸贩,她妈贩,她哥哥也贩,她叔叔、她大伯、她奶奶,一股脑全贩那玩意。”
一旁唐彬迫不及待,接过话头:“这个妞我见过,长得很盖!对了,听说,她原先还在这里的艺校读过书哩!”
我简直呆住:“……哇拷!那,她不就是我的小师妹啰?啧啧,搞什么!还以为这种事情,报纸都是等人翘了才刊登呢。居然还在?”
“马头”夸张地傻笑着。揶揄我:“你他妈的又想上她了?死死心罢!这小妞十足是个白粉妹,吸得比一些‘老粉’还要狠。听人说,都是扎针的。”
我转移话题:“呃。那他妈的什么报纸说这妞身染恶疾,到底什么病哪?是肺癌、肝癌、麻风、梅毒,还是艾滋?”
唐彬:“就是艾滋!”
那一下子,我真正呆了。
唐彬转嘲笑我:“怎么样,他妈傻了吧你?拷!你也不想想。这么个粉妹,为了那玩意什么不干?偷、骗、抢、卖b,瘾一上来啊,全去他妈的!”
“马头”遂说:“对!她那艾滋,准是卖b时,传染上的。”
我给了“马头”一脚,笑骂:“哦?你知道得这么清楚,那个传染她的人看来就是你啰。来来,脱裤子检查!”
“马头”捣我一拳:“放屁,我操你妈!”
唐彬和程杰一齐上手,过来捉“马头”。“马头”逃开。于是我们这伙人,就在街上笑笑闹闹、招摇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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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0)
年三十,吃过年夜饭后,并没有老实呆在家里过团圆。九点半,“香都”娱乐城的乐手朋友阿鸿打电话约我。风风火火地,我就去了。
几个月没见阿鸿,这小子留起了时髦的小辫子。扯!倒是另一个老友阿鹏,他剪了个平头,人又胖不少。两人一个是乐队贝司手,一个是鼓手。
就这样,我在“香都”玩了一个晚上。记得中间,女歌手唱了一首民歌。忘记什么名字,但是挺棒,一旁的阿鹏还轻轻配着副声,精彩极了,下边的人们纷纷鼓掌。
兴尽之余,散场,我们便去小夜市吃宵夜。那时人很多,几十个大排档人语喧杂,热热闹闹,也大多是些年轻人。
后来大家喝啤酒,五个人,喝光一箱。我自己也喝了两瓶,因为酒量不怎么好,于是微微有些醉意。
坐在小板凳上,我昂着头。一只光脚丫踏着另一张小板凳,手里拿根筷子,轻轻击打小碗边沿,就纵声吆唱《十八的姑娘一朵花》:
十八的姑娘一朵花/一——朵——花/大大的眼睛睫毛儿眨/睫毛儿眨呀眨/
我说啊姑娘你好可爱/小伙我也长得帅/大大的耳朵嘴巴宽宽/问姑娘你喜不喜欢……
一瞬间,日子仿佛又回到过去。杨柳微风下;风信好年华;豆冠妙少女;风流好儿郎……
我回到童年。在如诗如画、流水轻烟的美丽家乡,童年的我就曾经这样看着那些花季少女——我的小姨和她的小姐妹们,含羞脉脉地花落谁家。而我只永远记下那些青青涩涩的背影,轻盈飘飘,停上露着阳光般灿烂笑脸的少年郎们晃悠悠的脚踏车,然后在自己视野中,随歌远去;
我又回到少年时代。一个无风下午,自己坐在市体委露天篮球场看台,一笔一划、斟字酌句地给家乡外婆写信。突然就这样,跑来了几个青春洋溢的可爱女孩。她们打球,却又曼声低语,浅笑盈盈,流目顾盼。我分了心。不时偷偷打量着,胸口如小鹿乱撞,偏脸上还要装得好似个初执戒行的小和尚——想来可笑。女孩们注意到我,便笑了开来,不知哪个爱惹祸的,假意对着同伴大声说句:“看!那边有个小帅哥。”
“小帅哥?死了,死了!”瞬间我脑门哐当,魂飞魄散,两只眼睛从此远走高飞,精神与肉体从此两不牵挂……
哦,多美!十八的姑娘一朵花,十八的少年正风华!
……好容易,又回到现实。这时,对面桌有个年轻女孩,轻轻地冲我抿嘴微笑,神情宁静而温柔。我仔细打量她。女孩一身浅黄色休闲装,一头恍如情人夜空般的柔亮披发,雪白的俏脸,红润的小嘴上端着一管秀致的鼻梁,鼻梁再上边,便是犹如这个世间,最美丽梦境般的一双大眼睛。现在,这双大眼睛正扑闪扑闪,静静凝望着我。我只得呆呆发笑,如同供桌上烤熟的猪头。
几个朋友也笑了。开开心心的,新的一年又到来,春天也到了。新的三百六十五天,但愿天天都精彩,天天都开心。于是我们举杯,再举杯。
……一个喝醉的‘皮甲克’钻到我们中间,趴在桌上,“哇”地吐了起来。他醉眼稀松地乜斜着眼,打量我们,随后停留在我身上。我们桌几个人齐齐站了起来。我刚想说话,那人 “嘿嘿”两声,一把扯过我外套的衣襟,擦起嘴来。
我再没二话,顺手操起酒瓶,照他脑门上来了一下。瓶子倒不碎哩,那人就躺在地上抽筋。
没等我们有反应,猛地就象处在飓风眼当中,椅子、小板凳、酒瓶和刀子,乱七八糟全往身上招呼,只感觉一时间天崩地裂,亏我还及时挡开几下,但不过一会儿工夫,我们这边就全部趴倒在地。这时我才看清,面前站了五六个人,有拿刀子的,有操椅子的,有抓酒瓶的,他们恶狠狠盯着我们,谩骂着。马上,一个穿黑西服的平头又端起手里刀子,朝我捅过来。我用手格开,刀子在小臂上斜扎了一下。小平头跟着再捅,我慌忙坐起来,边挡避边向后挪,又有个穿红甲克的拽把叠椅闪到我跟前,抡起就砸。
就在这时,我听到有副女声喊了某人名字,并大声叫停手。
皮甲克似乎怔了怔,突突转头瞥一眼,又回过头继续动手。小平头在旁边也大声叫:“砸!砸死这小子。”
我已经没法再躲,只能蜷起身子,两手紧紧抱着头。一个人影于是抢上来,拽住椅子,却让皮甲克扯得踉跄一下。我勉力抬头看过去,原来是对面桌那位女孩。
女孩脸上,流露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焦急。
我从来没有想过,竟然有人能把焦急这种东西,以那么美丽的方式表现在脸上。抑或,是那女孩太美了,所以她所附带的一切,都特别显得动人?
我不知道。
——只有上帝作证,当走过漫长的黑暗,我们就会看到天堂;当一切苦难过去,天使就会降临。
也罢,我只能什么都不知道。那时,我就连他们在大声吵些什么,都无从知道。只感觉脑门上有条小虫子,缓缓地爬呀爬。我的脑子开始混沌,里边象是有几百只蛐蛐在放声歌唱。
我知道自己就要晕过去了。可这时,不知谁家放的歌,却还在清晰地传入耳朵: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象花儿开在春风里……
昏迷前,就在闭上眼睛刹那,我别的什么都不想。我只想,如果自己还能对那女孩说句话,那么,自己一定会这么问:“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对了。隐约中,似乎听见有人喊她“小蝶、小蝶”的。
——小蝶?唔,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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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1)
醒来已是大白天,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老妹正满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