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青稞面糊,灰白色的面糊中夹杂着粉红色的兔肉丝。
自从一周前库库特打猎回来后,她每天喝的青稞面糊中,总是加了兔子肉,味道鲜美。
因为兔肉,是她喜欢的,为数不多的野味中的一种。
蠕蠕人不养猪,也不会把仅剩的那几头牛杀掉。
“哪里来的兔肉?”她轻声问。
彩霞知道,现在蠕蠕族的食物紧缺,不是每个人每天都能吃饱,更不用说每天在青稞面糊中加兔肉了。
“我昨天打到的。”他的唇角自豪的一翘,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牙齿。
“不用分给大家吗?”
因为蠕蠕族现在的情况有些特殊,因此即使是库库特一个人猎到的猎物,也应该与全族人一起分享。
“早就分给大家了,这是我的那一份。”他飞快的喝着青稞面糊,说得含含糊糊的,看来他是饿了。
彩霞看了一眼他手中的青稞面糊,灰白色的面糊,没有一丝兔肉,不见一点油星。
她突然伸手阻止了他喝面糊的动作,趁他一愣神的时候,把手中的小木勺伸到他的碗中,舀起一勺尝了尝,什么味道也没有。
他的青稞面糊,与她的青稞面糊,显然是分开煮的,连盐巴也没有舍得放。
彩霞的鼻子一酸,她深吸了口气,低声说:“傻瓜!”
“这里没有什么猎物……”他有些不安的解释。
“库库特是个大傻瓜……”彩霞的声音有些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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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特熟练而轻柔为彩霞拆开绷带,取下夹板,擦去敷在她手臂上的旧药糊……
在做这一系列工作的时候,他始终保持着一种淡漠的神情。
他在离开前,温和的交代道:“你左臂的关节恢复得很好,但是在这几周内,不要使力。”
“博特……”彩霞轻轻叫住了他。
博特的脚步一滞,在帐篷的门帘边停住了,但他没有立即转身,也没有出声,他就这样背对着她静静的站在,仿佛是在等,在等着那早已被他预料到的时刻的到来……
“谢谢你。”他身后的声音说。
“咔嚓”一声轻响,来自于他的体内。
就像结在天湖上那厚厚的冰层,经受不住初春温柔娇媚的阳光的亲吻,突然破裂的那种响声。
那是他心碎的声音。
他的双手在身前紧紧的捏成了拳,原来,她对他连道别都吝啬,只是打算说一声“谢谢”,然后从这里悄悄的消失。
第一次从她的嘴里听到他的名字,便是意味着——别离。
过了好久,他终于缓过气来,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你要走了吗?”
他声音中幽怨与苦涩,只有他自己可以听清。
他虽然是在发问,但好像并不需要她的回答,因为答案他早已知道。
从他第一眼看见她起,他就知道……
***
他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浑身是血的被库库特抱在怀里,双目紧闭,嘴角倔强的微微弯曲紧闭着,她看起来是那么的脆弱,又是那么的坚强,象一种矛盾体的完美结合。
虽然她的半边脸又青又肿,但她还是那样的美。
“……她把那个想要欺负她的男人杀了……”他记得库库特曾这样大声对他说。
当时库库特脸上流露出的自豪表情,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好像她已经是属于了库库特……
“把她放在这里。”他面无表情的对库库特说,生平第一次,他有了私心,利用了族人对大祭司的信任。
而他却毫无愧疚之感。
于是毫无心计的库库特,就把她留在了他博特的帐篷里,博特的床褥上。
他为她疗毒,为她裹伤,然后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
当他看着她时,他的每一口呼吸都饱含着从未有过的甜美……
直到他在她的胸前,看到了那块挂件……
博特永远记得,当他看到挂在彩霞胸前的那件东西的时候,他的血液在瞬间变得有多凉。
她胸前的那件东西,以它特有的方式在向他宣告,她永远也不会属于库库特,永远也不会属于他……
他知道,她只能属于——‘他’,那个给她那块挂件,在西域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的男人。
***
博特竭力压抑着在他心中翻滚的,各种各样复杂矛盾的情绪,用一种平静得让他自己也吃惊的声调说:“你的左手还不能使力,骑马会有些困难,不如在这里再住上几天。”
他顿了一顿,意味深长的说:“再过几天,库库特又要去西北部的深山打猎了,他这一走,大概要十来天才能回来,等他走后,你再离开吧。”
“好。”彩霞轻轻应了一声,向博特的后背投去感激的一瞥,虽然她看不到他的脸。
她完全明白博特话中的意思,如果她现在就走的话,以库库特对她的感情,她可能走不了多远,就会被他追上的,到那时,只会更纠缠不清。
她只有趁库库特在西北部的深山打猎的时候,才能有足够的时间,走得远远的,让他再也找不到她。
博特沉默了一会儿,慢慢的掀开了帐篷的门帘,走了出去,他的动作至始至终都是那么从容,那么优雅。
当他跨出帐篷的那一霎那,彩霞看到了他被阳光映在地上的,长长的身影,在微微的颤抖。
然后帐篷的门帘落下,掩盖了一切,仿佛刚才那一霎那只是她眼花了。
伊木伦镇奇遇(一)
彩霞深深的吸了一口荒原上干燥清冷的空气,轻轻的拍了拍身下的白马说:“又只有你和我了。”
库库特把被蝎子蜇伤的她带回蠕蠕族的同时,也把她的白马一同带了回去。
唐思义曾命名他的白马为‘旋风’,但彩霞从不这么称呼它,她不愿想起过去。
她也没有给马儿重新取一个名字,她告诉自己,马就是马,只是她需要用来行路的脚力而已。
库库特、扎克和一些少年,去西北部的深山打猎之后,彩霞就立刻离开了蠕蠕族。
她是在黎明前走的,走得很安静,没有惊动任何人。
她走得也很干净,连书信也没有留下一封,因为鲜卑语只是一种语言,还没有形成文字。
当然,她也可以写汉文,博特是懂汉文的,虽然他一直是在用鲜卑语和她交谈。
但是,她没有给博特留下书信,因为她知道没有这个必要。
博特是知道她要走的,虽然她与他的接触不多,就那么几次,上药,换药,仅此而已,但她觉得他很了解她。
向西北方向走了三天,彩霞终于进入了西域的一个大镇,伊木伦镇。
这是她离开长安城后,看到的第一个繁华的大城镇,主街上铺着干净的青石板,路上的行人服饰各异,相貌也与中原人相差甚远,基本上是以西域游牧民族的特色为主,也有少量的胡人与汉人。
一派熙熙攘攘的景象。
伊木伦镇的建筑物的风格,与长安城的建筑物的风格迥然不同,但她也能大致猜出,什么是旅店、什么是商行、什么是住家、什么是官府。
还有一座巨大的,半圆顶的白色建筑物,像一颗珍珠,镶嵌在这块沙漠绿洲之中,静静的散发着一种肃穆的美。
那想必就是拓跋豪曾经向她提到过的,回教的清真寺院。
日色正午,虽然已是初冬季节,沙漠上的阳光还是让彩霞有一种被烤灼的酷热感,她脱下了身上的兔皮外套。
这件兔皮外套是新硝制,皮毛光滑柔软,让她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库库特。
***
“给你。”库库特在临走前到她的帐篷中,递给了她一包毛茸茸,灰褐色的东西。
她接过后抖开一看,下意识的说:“哦,是兔子皮……”
库库特的脸上一红,有些窘迫的说:“打到几张上好的银狐皮,可是博特要与地豆于族做交易,因此都交给了他,只剩下这些兔子皮,虽然不是什么好皮毛,但还能防防寒,这里的气候……”
“库库特。”彩霞打断了他越说越轻的话语。
他呆了呆,有些不知所措的望着她,黑色的眼眸中流露出的紧张与期待,触动了她心底一个柔软的角落。
她在心中轻轻叹息了一声,微笑着对他说:“谢谢你,这个很好,我喜欢。”
库库特咧开了嘴,笑得有点傻,有的稚气,有的热情奔放……
“我要去西北部的深山打猎了……”他低声说,灼热的目光意味深长的纠缠着她的目光。
“我知道。”她躲道。
“要去十来天……”他嘟囔着,有点撒娇的样子。
“多保重。”她闪道。
“呃……我……想亲你……”他低着头,红着脸,踢着地上的旧毡毯。
“等你回来再说吧。”她耍赖道。
因为等他回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在这里了。
库库特猛的抬起头,乌黑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凝视着她,从他眼里透出的喜悦的光芒,比阳光的射线还要密集,比火山喷发时的岩浆还要灼热。
烫得无处遁形的彩霞千疮百孔。
她知道,他已经把她的那句话,当成了一个承诺。
她很想说些什么来挽回,但恐怕只会越描越黑,只能低着头,沉默、沉默……
库库特突然用力握了一下她的手,然后转身大步离开,在他跨出帐篷的时候,他回头对她说:“下一次,我一定会送你一件世上最好的狐皮衣。”
他那一回头的笑颜,像阳光般耀眼。
彩霞眨了眨被刺得酸痛的眼睛,手指轻轻的滑过兔皮外套,看着兔毛像波浪般在她的指间翻滚,胸口涨得闷痛。
“傻瓜……”她轻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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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霞在恍惚间,闻到了一阵烤肉的香味,肚子“咕咕”叫了起来,把她的思绪拉回了伊木伦镇。
她停下了脚步,抬眼望去,眼前的建筑物豪华气派,里面人声鼎沸,香气四溢,看起来像是酒楼饭铺。
她摸了摸怀中荷包里的那几块小小的碎银子,又向前走了二步。
这么豪华的地方,她吃不起,她身上的这几块碎银子,还是在离开长安城,去找拓跋豪的时候,随手揣在怀里的,之后,她一直没有机会使用。
正当她打算找一个小一点的地方吃午餐时,酒楼门口插着的一面锦旗引起了她的注意。
“咦……”她有些诧异的轻呼了一声,停下脚步注视着。
蓝色的锦旗上绣着一只长着翅膀的,金色的骆驼,在微风中好似展翅飞翔,让她觉得分外眼熟。
她想起了那个有着一双冷漠的蓝眼睛的英俊男子。
想起了那件袖口与领边,用金线绣满了长着翅膀的骆驼,还缀着价值不菲的珍珠的月白色丝绸衬衣。
那件带着一股淡淡的花香,有点薄荷的凉意的月白色丝绸衬衣。
她把那件衬衣送给博特了,因为她知道,博特需要财物为族里的人,购买过冬的粮食、药材、和一些生活必需品。
她想起了当她把那件衬衣递给博特,并告诉他把衬衣上的珍珠拆下来交易时,他一向从容镇定的脸上,一闪而过的古怪神色。
那件衬衣上的缀的珍珠虽然不大,但拆下来后,至少可以换五、六十袋青稞。
她还想起了拓跋豪曾向她提到过的,在西域,有一个强大的部落是崇拜骆驼的,崇拜长着一对巨翅的骆驼。
那么这个伊木伦镇,是不是就是属于那个崇拜骆驼的部落呢?
她从胸前拉出在王家村表舅家时,那个有着一双冷漠的蓝眼睛的英俊男子,给她的那块黑黝黝的挂件,仔细的比较着雕刻在挂件上的骆驼,与饭铺门口锦旗上的骆驼的样子。
结果是:一模一样。
可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个崇拜长翅膀的骆驼的部落的名字。
“请问这位姑娘,可是要用午餐?”
彩霞的耳边传来一声标准的长安口音。
“啊……”彩霞诧异中带着一丝欢喜,毕竟好久没有听到有人说中原话了,尤其没有想到,在这个西域城镇,能遇到半个同乡。
她飞快的抬起头,见眼前这个人约四十多岁年纪,身材微胖,高鼻深目,红色的胡须微卷,是个标准的胡人。
“你不是中原长安人……”她微感失望的说。
“让姑娘见笑了,我小时候在长安城住过,我的中原名字叫唐果。”那胡人笑咪咪的说,目光不易令人觉察的扫过彩霞胸前的黑牌。
“糖果……”彩霞也笑了起来,好甜的名字,心中对他颇有几分好感。
“姑娘可愿尝尝小店中的中原菜,小店里的大厨师,是重金从长安城的醉风楼中请来的。”唐果热情的邀请。
“现在我还有事,改天来一定捧场。”彩霞笑了笑说。
真没眼光,招揽客人也不去找有钱人,没看见她马背上挂的是兔皮外套吗?!她心中对唐果的那几分好感顿时猛减。
“姑娘,有事没事,吃饭最大,小店的葱爆嫩牛肉片,麻辣鸡丝,在本镇上堪称一绝,还有特别从中原,穿过沙漠快运来的活鱼活虾,哈哈……不是我夸口,在西域除了小店,再没有别的酒家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