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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渠传 佚名 5352 字 4个月前

决心。

林伯渠回到武汉,除口头向国民党中央汇报以外,还专门就外交策略

和农民土地问题写了两个书面报告,极力为湖南民众的革命行动辩护。他说:

有许多事,确实是须立刻解决,“他们等不及中央的命令就自己处理了。例

如,英、美、日各国侨民奉到他们领事的命令,全体离湘,所遗下的公司、

行栈、教堂、学校等,只好暂由湖南交涉员设法保护。再如外商退出之后,

美孚、亚细亚等洋行一律封闭,而湖南当地又深有使用煤油之需要,所以各

团体就发起组织煤油公卖委员会,预备自行处置”1。对未离湘之外国商人

并未加干涉,如现在湘之德人“仍经商如故”;即使对已退出之英、美、日

籍商人的财产物件等,“亦保存无损”2。他还明确向国民党中央提出建议,

湖南自“五四”以后,民气勃发,素称激昂,中央在允许外商复业时,不要

对民情“抑之过甚”3。

12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速记录,19

27年5月2日。

3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速记录,1927

年5月2日。

林伯渠在报告中还以不可辩驳的事实,论证了必须迅速满足农民的土

地要求,阐明了他对这一问题的原则立场。他说:

土地成为问题,不是今日始,其在历史上,久已为多数学者所重视。

如自汉以还,荀悦、董仲舒、陆贽、苏恂、黄宗羲之流,或主张均田,或主

张恢复井田,或主张限田,意见虽各不同,要皆对于当日封建势力,所赖以

生存之土地分配方法,表示深切之不满则一。

土地问题时至今日,遂成为政治之中心问题。非复

如昔宿学者之徒,著为文章,建为议论已耳。其在今日之湖南土地问

题,尤形为政治社会民生诸问题之集中焦点。盖自鼎革以还,湖南农民几无

日不在帝国主义及其直接间接所雇佣之恶势力下,保延残喘。军阀暴敛横征,

土豪重利苛刻、竞相掠夺,层出不穷。一面生产减少,一面负累增加,是农

民之困苦日深,则作求解放之心理当然益切。

自我革命收复湖南后,一般农运同志,尚遵照联会决议,皆在减租减

息上宣传,以为土地问题,或须稍待,殊不知理想洽与事实相反,而土地问

题,竟由各地农民热烈的,自动提出,其比较普通之处置办法,可分次之五

类:

(一)曰分田。分田制,系由长沙附近之霞凝镇农民,自行提出。其

分配之法以人口为标准,每男子一人,每年作谷八石,有妻室者倍之,有子

或女者,每丁加谷四石,田地依此标准,被分者甚多。迨县农民协会派人前

往说明,始停止继续分配。此外,湘潭醴陵县,亦类有此事发生。

(二)曰平均佃权。各县皆有此项要求发生,例不胜举。(原编者按:

平均佃权系佃农互将租种之田平均耕种,不准有耕多耕少之别)

(三)曰清丈田亩。

(四)曰插标占田。如在益阳、衡阳、衡山、长沙、湘潭、湘乡、醴

陵等皆有此项举动。

(五)曰分谷。此举亦各县多有发生,并有已见诸事实者。

以上是农民直接提出之问题,若夫一般间接举动,有关土地问题者,

则随时发现,殆更仆难数。1

1林祖涵:《湖南的土地问题》,载《中国农民》第2卷第1期(19

27年6月)。

在五月二日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上,林伯渠在口头汇报中,还列举

了宝庆农民迫切要求解决土地问题的例子,说:“农民收了两千多张田契,

都用火烧了。闹到后来,不但农民要求分田,就是地主也自愿将田拿出来让

大家分”1。林伯渠在汇报时还指出,“湖南的土地问题,是一切困难事件

的根本原因”2,如果不解决,不但农民的个人生计无法解决,社会秩序亦

将无法维持,财政困难也没有办法克服。湖南民众已镇压的四、五十个土豪

劣绅,“办得不冤”3。

123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速记录。

当时论证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报告和文章不少,但象林伯渠论证的如

此集中,如此迫切和势不可挡的却不多见。这不仅表明了林伯渠对农民土地

问题的鲜明立场,而且生动地记述了湖南农民在推倒绅权之后,自己动手解

决土地问题的历程。

如果把林伯渠对于农民土地问题的态度,和当时国民党的一些要人以

及鲍罗廷、陈独秀作一比较,那么就更显出它之可贵了。在林伯渠此次去湖

南前后,武汉土地委员会正在讨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曾连续开了十几次会

议,国共两党的大部分负责人,苏联顾问鲍罗廷,还有一些军队的将领都参

加了讨论。林伯渠从长沙回到武汉后,也出席过土地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当

时对于要不要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以及解决到什么程度、用什么方法解决,

曾发生了严重的分歧。土地委员会的主要成员毛泽东、邓演达及出席会议的

夏曦、彭泽湘、林伯渠等,都坚决主张应从速解决农民土地问题,而另一些

人则表示反对。例如,顾孟余说:“解决土地问题时,农村秩序必将扰乱,

耕种停顿,发生饥馑”;“在河南提出解决土地问题时,北伐士兵粮食的供给,

恐要断绝”1。徐谦也说:“这个草案(指毛泽东等提出的《土地问题决议

草案》——引者注)所提出的问题? .不啻放一把火,不知烧到敌人,抑或

烧到自己?”2唐生智所属的三十五军军长何键则说:“土地没收后,归到

政府或党部,必起纠纷,如归到农民协会,则纠纷更大。”他还说“兵士及

官长有许多是有土地的”,若没收他们的土地,必将“动摇兵士作战的精神”

3。汪精卫虽然没有象这几个人说的露骨,表面上似乎还是赞成“耕者有其

田”,但实际上他也是反对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如说:“必先问是否要做到

‘耕者有其田’?如果是的,就应该根据客观事实,看是否已到了这个地步;

如果不是,则再定其他办法”4。他还说:“解决土地问题,必定在全国统

一以后,全国未统一,只能试办”5。

1土地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记录,1927年4月22日。

2土地委员会审查委员会会议记录,1927年4月23日。

3土地委员会审查委员会会议记录。

4土地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记录。

5土地委员会第六次扩大会议记录。

作为共产党人的鲍罗廷与陈独秀,与上述这些人的说法有所不同,而

实际上也都反对马上解决农民土地问题。鲍罗廷说:“目前的困难,不在于

讨论没收大地主及保护小地主这一点,困难却在于避免因此问题所发生的不

好影响? .故目前首先要实现以前所议决的地方自治”,只有成立了“农村

自治机关”,“才可以执行解决土地的办法,不致发生毛病”1。陈独秀基本

上同意鲍罗廷的意见,他说:“现在在革命理论上,财政上,社会问题上,

各方都要求解决土地问题,土地问题成了重要的舆论了,但是到了实行问题,

便发生困难,如军人的土地问题、中小地主问题、策略问题等等,都有困难,

各方面都不能满意。”他还说:“国民革命过程中必须解决土地问题,即没收

小地主及革命军人以外之出租的土地,分给农民”,这是原则,但“原则不

是马上实行的”,当前首先还是促进“农村自治之实现”,“订立土地改良法

案”2。这就是说,农民土地问题是必须解决的,方案也可以制订,但不是

马上解决和实行。

1土地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记录,1927年4月26日。

2土地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记录。

因为有许多人反对,同时又考虑到全国的政治环境和农民运动发展的

不平衡的状况,后来,毛泽东、邓演达等人,又将《解决土地问题决议草案》

中最关键的一条,改为:“在国民革命的过程中,必须解决土地问题,即是

将大地主的土地,及官地、公地、荒地分配于无地或土地不足以赡生之农民;

对于小地主及为革命而努力之军人的土地,应由国民政府加以保障”1。但

是,将这一草案及《佃农保护法》、《革命军人土地保障法条例》提请国民党

中央政治委员会批准公布时,仍遭到了汪精卫等人的反对。例如,谭延闿就

说:“没收土地一概归公,现在不能分配。要讲分配,必惹起极大的纠纷。

一概归公,政府还可以有笔收入”2。他不但反对通过和公布《土地问题决

议草案》,甚至连《革命军人土地保障法条例》也

1土地委员会第六次扩大会议记录。

2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速记录,1927

年5月9日。

不同意公布。他说:“革命军人土地保障法条例公布之后,不但不能安

慰武装的同志,反而使普通人看了可以反证非革命军人的土地就不受保障”

1。当时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的陈友仁说:“土地问题的影响面大而远,应

由全国代表大会来讨论。尤其是关于大地主方面的,更应当思索。在俄国有

几百万英亩的大地主,在中国,除了张作霖之外,没有几个够得上称为大地

主的? .如果实行分配土地,帝国主义者更要说我们是共产,蒋介石以及他

的爪牙,更有词可借。当此军事外交紧急的时候,于我们很是不利。

国民政府曾表示过不是共产的政府,若是将这样决议案通过了,则有

口也说不清”2。

在中央政治委员会第一次讨论这一决议草案时,汪精卫曾一度主张通

过但不公布;有的地方如可以实行,则秘密通知该省党部试办。但听了谭延

闿等人的反对意见之后,他也改变了主意而反对通过。

12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速记录,19

27年5月12日。

因邓演达等人仍坚持应通过这一决议草案,意见不能统一,最后会议

只好付表决。

那天到会的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共十一人,即汪精卫、谭延闿、

王法勤、孙科、林祖涵、徐谦、宋庆龄、吴玉章、陈公博、陈友仁和邓演达,

表决的结果,赞成通过的只有邓演达、林祖涵、吴玉章三人。这样,用了一

个多月,开了十几次会,吸收各方面人士参加讨论而制定的解决农民土地问

题的方案,就被否决了。而事后陈独秀和鲍罗廷等人,也竟然未对此提出任

何异议。这件事,对林伯渠的思想冲击很大,使他进一步认识到,依靠国民

党是根本不可能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他对陈独秀、鲍罗廷所推行的妥协退

让政策,也产生了更大的疑虑。

汪精卫、谭延闿等借口稳定局势,反对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实际上不

但没有使局势有任何好转,反而一天比一天更加严重。五月初,首先是张联

升在鄂北自称襄樊镇守使,驱逐共产党,捣毁党部,扣留送给冯玉祥的军火

及其押送人员。接着,四川杨森同驻鄂西的独立第十四师夏斗寅暗中勾结,

通电拥蒋,率兵东下,相继占领宜昌、沙市,进至新堤、仙桃镇一线。五月

十八日,夏斗寅公开叛变,率部突然出现在咸宁纸坊,配合杨森部袭击武汉。

五月二十一日,唐生智留守在长沙的许克祥部,又举行了“马日事变”,袭

击国民党省、市党部和省总工会、省农民协会,大肆捕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

众。五月二十九日,朱培德在江西亦借口军中不稳,将在第三军中任政治工

作的共产党员遣送出境,并禁止群众集会。在这些反动军官相继叛变的影响

下,武汉地区的土豪劣绅、贪官污吏更加猖獗,各县连续发生了杀害共产党

员、农会干部与革命群众的事件。后来,夏斗寅的叛乱,虽然被叶挺率领的

二十四师和由武汉军校与农讲所学生所组成的独立师所打败,杨森的进攻,

也被新从皖西调回的第二军和重新组建的第六军击退,但总的形势仍然十分

严重。

林伯渠作为国民党军委秘书长,积极参加了反对反动军官叛乱的斗争,

当时许多有关军情的电报,都是经他报告给国民党中央的。他还参与了有关

军队调动和组织武汉工人准备抵抗夏斗寅的工作。

夏斗寅等的叛乱,使林伯渠进一步“感到军队很重要”1,这时他还

参加了第六军的重建工作。六军原有三个师,第十八师,北伐开始时留在广

东,早已脱离建制;第十七师,因蒋介石收买了杨杰,还在“四一二”前就

已名存实亡;第十九师,四一二政变后,因程潜秘密潜往采石矶,打算把它

调回武汉,事不机密,被蒋介石发觉,也于四月二十九日被蒋全部缴械。这

样,第六军除了在九江还保留部分部队以外,就几乎全部被蒋介石拆散或者

消灭了。为此,程潜从采石矶逃至湖口时,曾致电武汉国民党中央“引咎辞

职”,说他未能纠正蒋介石的反叛,反被蒋把部队拆散,“请开去他的二方面

军总指挥同六军军长职,并严加处分,以肃党纪”。2后因国民党中央去电

慰留,他才回到武汉,重新组建第六军。为了协助程潜重组第六军,林伯渠

曾多次接见从南京方面逃回来的原六军干部,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