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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评传 佚名 5332 字 4个月前

同的植物。宋代著名

药物学家寇宗奭编《本草衍义》时,就未弄清,把二者混为一体。李时珍对

寇氏有很高的评价,说他“以《补注》及《图经》二书,参考事实,核其情

理,援引辩证,发明良多”。但对他关于兰草的错误则不可原谅。

李时珍指出寇氏所说的兰,“乃近世所谓兰花,非古之兰草也。兰有数

种,兰草、泽兰,生水旁,山兰,即兰草之生山中者也。”(《兰草?正误》

校点本第二册,第904 页)寇氏的错误,在于未辨同名异实。同样的错误在

白蜡这一药物上也存在。有虫造白蜡,还有白色蜜蜡。蜜蜡本身有白黄两种。

寇氏本草认为“新蜡则白,随久则黄”。谓同一药物时久则变色,乃有黄白

之分。李时珍正其误说:“蜡乃蜜脾底也。取蜜后炼过,滤入水中,候凝取

之,色黄者俗名黄蜡,煮炼极净,色白者为白蜡。非新则白,久则黄也。与

今时所用虫造白蜡不同。”(《蜜蜡?集解》校点本第四册,第2221 页)

宋代唐慎微编的《证类本草》,李时珍认为是最完备的。其中关于酸草

的认识就有错误。酸草和酸浆是两种不同的药。唐慎微以三叶酸草附于酸浆

之后,李时珍指出,“盖不知其名同物异也。”(《酸浆?集解》校点本第

二册,第1049 页)

蟾蜍和蛤蟆是不同的动物,在药物著作中也易弄错。李时珍说:蟾蜍,

锐头皤腹,促眉浊声,土形,有大如盘者、穴居土中,食虫,背无黑点,行

动迟缓。蛤蟆,生在陂泽中,背有黑点,身小,能跳接百虫,举动极急。指

出:“古今诸方所用蛤蟆,多是蟾蜍,读者当审用之,不可因名迷实。”(《蟾

蜍?发明》校点本第四册,第2337 页)

李时珍把只看名称不顾实物是否与名相符称作“因名迷实”的错误,这

是从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出发的正确评论。

在本草中除了名同实异的情况,更多的存在一物数名的情况,如不认真

考察,容易发生同实异名的混乱。例如斑蝥这种生物,在不同的季节以不同

的植物为生,因而体态有异。它是一物还是数物,唐宋以来聚讼纷纭,言人

人殊。李时珍予以澄清道:“按《太平御览》引《神农本草经》云:春食芫

花为芫青,夏食葛花为亭长,秋食豆花为斑蝥,冬入地中为地胆,其说甚明,

而唐宋校正者反失收取,更致纷纭,何哉?陶氏之王不留行虫,雷氏之赤头,

方药未有用者,要皆此类,固可理推。”(《斑蝥?集解》校点本第四册,

第2269 页)

李时珍以前的本草著作中,有将名相近而实异的药物误为同实异名。沉

香和檀香是同物还是异物,就有过争论。李时珍在《沉香?正误》中指出:

“按李珣《海药本草》谓沉者为沉香,浮者为檀香。梁元帝《金楼子》谓一

木五香,根为檀,节为沉,花为鸡舌,胶为薰陆,叶为藿香。并误也,五香

各是一种。”(《沉香?正误》校点本第三册,第1938 页)

李时珍进而考证,“一本五香”的药物是存在的,但檀香并不包括在“五

香”之中,他说:“所谓五香一本者,即前苏恭所言,沉、栈、青桂、马蹄、

鸡骨者是矣。”(同上)

同上述情况类似,川消、土消、盐消、朴消是一种药物,还是几种药物,

也曾发生混乱。李时珍写《消石?正误》作了详细订正。《朴消?集解》中

简单概述道:“消有三品:生西蜀者,俗称川消,最胜;生河东者,俗称盐

消,次之;生河北、青齐者,俗称土消。皆生于斥卤之地,彼人刮扫煎汁,

经宿结成,状如盐末。? .陶弘景及唐宋诸人,皆不知诸消是一物,但有精

粗之异。因名迷实,谬乱猜度,殊无指归。”(《朴消?集解》校点本第一

册,第644 页)

坚持正名核实的正确原则,纠正”因名迷实,谬乱猜度”的错误态度,

这是李时珍坚持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立场。李时珍结合药物学中许多生

物事例,说明在分析问题时,坚持循名责实的正确原则十分重要。

(二)明体达用

同名实问题相关联,李时珍在“体”、“用”问题上同样坚持了正确的

思想原则,主张体用统一,明体达用。

“体”、“用”也是中国传统哲学中一对重要范畴。“体”指客观存在

的实体;“用”指客观实体的效用。在药物学上,研究每一种药物,实质上

就是弄清它的体与用的关系。任何药物,必须先明其体,而后乃能达其用。

李时珍在谈到《本草纲目》的编篡宗旨时,着重突出两点:一是正纲详

目,二是备体详用。他写道:“每药标一总名,正大纲也,大书气味,主治,

正小纲也。分注释名、集解、发明,详其目也。而辨疑、正误、附录附之,

备其体也;单方又附于其末,详其用也。”(《神农本草经名例》校点本第

一册,第45 页)可能有人曾建议李时珍从《本草纲目》中删去附方部分。李

时珍未加采纳,并解释道:“诸品首以释名,正名也。? .次以气味,明性

也。次以主治,录功也。次以发明,疏义也。次以附方,著用也。或欲去方,

是有体无用矣。”(《本草纲目?凡例》校点本第一册,第33—34 页)

为了使每一味药体用兼备,李时珍尽可能根据有关方书,加上自己的实

践经验,列出每味药的主治病症及所用附方,增强这一科学著作的实用价值。

例如人参一味,所主治的病症就有一切虚证、吐血、下血、血淋、血崩等,

其附方达63 方。丹砂,主治“身体五脏百病、养精神、安魂魄、益气明目、

杀精魅邪恶鬼”。附方旧方8,新方27。消石,主治“五脏积聚,胃胀闭,

涤去蓄积饮食,推陈致新,消邪气”。附方:旧四、新十。总之,每味药都

是先明主治,后列附方,有体有用,以用证体。有的药物,主治已明,尚未

收集到附方,则缺如,以待后人验证补充。

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对药物学的一个重大发展,在于按药物归经划分

药性。有时一种药物的药性往往可以归入不同脏腑,李时珍提出“一体二用”

的主张,特别加以阐述,引起人们的注意。如桔皮有青皮、陈皮之分,人脏

亦有区别。他写道:“陈皮,浮而升,入脾肺气分;青皮,沉而降,人肝胆

气分。一体二用,物理自然也。”(《青桔皮?发明》校点本第三册,第1790

页)先将青皮、陈皮的性味加以区分,然后从哲学的高度加以总结,肯定“一

体二用,物理自然”,这一原则更具有普遍性。许多药物往往具有“一体二

用”的特点,医学家应深入考究,不可疏忽大意。

一体二用,特别表现在同一药物的生用、熟用上。巴豆一味,生猛熟缓,

能升能降,以往医家,大有争论。《名医别录》认为”生温熟寒,有大毒”。

张元素认为:“性热味苦,气薄味厚,体重而沉降,阴也。”李果认为:“性

熟味辛,有大毒,浮也,阳中阳也。”李时珍按“一体二用”的原则,对这

一争论作出新的判断。他写道:“巴豆,气热味辛,生猛熟缓。能吐能下,

能止能行,是可升可降药也。《别录》言其熟则性寒,张氏言其降,李氏言

其浮,皆泥于一偏矣。盖此物不去膜则伤胃,不去心则作呕,以沉香水浸则

能升能降,与大黄同用,泻入反缓,为其性相畏也。”(《巴豆?气味》校

点本第三册,第2053 页)

在体用关系问题上,明其体,固能知其用;明其用亦更能知其体。医学

家、药物学家对药物学的发展,有的在于发现某些新的药物,有的在于对原

有的药物探索出新的效用,用新的经验去充实原有的本草学。李时珍为了用

新的医药知识去丰富本草学,非常重视前人所积累的经验。“发明”栏、“集

解”栏内,尽力发掘前人提供的知识,对每一味药物的体与用都有深入的认

识。例如在《熟地黄?发明》中他说道:“按王硕《易简》云:男子多阴虚,

宜用熟地黄;女子多血热,宜用生地黄。又云:生地黄能生精血,天门冬引

入所生之处;熟地黄能补精血,用麦门冬引入所生之处。虞博《医学正传》

云:生地黄生血,而胃气弱者服之,恐防食;熟地黄补血,而痰饮多者服之,

思泥膈。或云:生地黄酒炒则防胃,熟地黄姜汁炒则不泥膈,此皆得用地黄

之精微者也。”(校点本第二册,第1022 页)博学多闻的李时珍,善于从历

代本草、医学著作以及经史百家著作中,发掘零散的知识,集腋成裘,灿然

成章,条分缕析,阐入精微。上述对地黄一味,生熟两用,剖析透彻,无异

阐述体用问题的哲学文章。

李时珍是一位潜心科学研究的有心人。他常常从经史百家著作中偶一闪

现的历史故事中,深入体察某些药物的性能。这是他“以用证体”的一种研

究方法。他从苏鹗《杜阳编》中看到一个有趣的故事。说:“范纯佑女丧夫,

发狂。闭之室中。夜断窗棂,登桃树上,食桃花几尽。及旦,家人接下,自

是遂愈也。”对于这样一个故事,常人或以传奇观之。李时珍不然,他从桃

花愈狂女的故事中细心探索桃花的药用价值,对其医病原理作了科学分析:

珍按:此亦惊怒伤肝,痰夹败血,遂致发狂。偶得桃花,利痰饮、散滞血之功,与张仲景

治积热发狂用承气汤,畜血发狂用桃仁承气汤之意相同。

——《桃花?发明》校点本第三册,第1746 页

通过偶然发现的桃花妙用,进而丰富、充实对桃花这一实体的认识。结合张

仲景的治狂方药的分析,使对桃花的使用认识更加深刻。

李时珍发明甘蔗的妙用,也是有悟于生动出奇的故事。这个故事是李时

珍从一部《野史》中看到的。说古时有卢绛中其人,“病痁疾”。“忽梦白

衣妇人云:食蔗可愈。及旦,买蔗数挺食之,翌日疾愈。”李时珍根据这一

情节,从药物学上加以研究,断定:“蔗,脾之果也。其浆甘寒,能泻火热。”

梦中白衣妇人居然言而有中治好了“痁疾”,“此亦助脾和中之验”。(《甘

蔗?发明》校点本第二册,第1889 页)李时珍没有被这个故事的神秘外衣所

迷惑,也没有因其荒诞而一笑了之,忽视其合理内容。他用自己的药物学知

识和医疗实践经验,对其包含的合理内容予以科学解释,达到“以用证体”

的目的。

名实问题同体用问题,在本草学中是密切相关的,名实既乖,体用必虚。

李时珍十分注意这种情况。例如唐初甄权修《药性本草》认为鹿角白胶就是

黄明胶,二者异名而同实。宋代唐慎微《证类本草》,不但沿袭错误,反采

集有关黄明胶诸方附于其下,表明体用结合,实际上反使错误加剧。李时珍

纠正道:

按《本经》,白胶,一名鹿角胶,煮鹿角作之;阿胶,一名傅致胶,煮牛皮作之,其说甚

明。黄明胶即今水胶,乃牛皮所作,其色黄明,非白胶也,但非阿井水所作耳。甄权以黄明为

鹿角白胶,唐慎微又采黄明诸方附之,并误矣。今其正误。

——《黄明胶?正误》校点本第四册,第2797 页

不难看出,对药若不正名核实,就会造成体用大错;医家沿袭施用,必然造

成医疗上的损失。将牛皮做的黄明胶混同于用鹿角作的白胶,由名称的混乱

导致附方混乱,结果造成疗效的失误,足以说明审名核实在本草认识上的极

端重要性。李时珍一再强调,不可“因名迷实”,注重明体达用,这的确坚

持了认识论上的根本原则。结合药物实际情况,足以看出李时珍所继承发扬

的是传统哲学中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

二、遇事必穷其理

李时珍有强烈的格物穷理精神。他从事医学、药物学研究,之所以取得

辉煌成就,其奥秘在于他遇事必穷其理,其格物穷理精神异于常人。

格物穷理是我国古代哲学中重要的认识论原则。唯物主义者主张格物穷

理,唯心主义者同样主张格物穷理,但二者的认识路线则是根本对立的。唯

物主义者认为,一切物理都包含在万事万物之中,离开客观存在的事物无所

谓物理,不存在离开客观物质的虚托孤立的理。理就是客观事物运动变化的

规律性;穷理就是通过人们的认识活动,去揭示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发现

其规律。格物的过程,首先要使人们的感官接触客观事物,进一步在实践中

变革客观事物,从而揭露事物的本质与规律。唯心主义者则不然,他们认为

“理”先于客观事物而存在,可以脱离客观事物而独立;或者认为未有宇宙

之先,“理”已存在,宇宙万物乃由它所派生;或者认为“理”就是人心,

有了心才有理,离开了心,“理”就不存在了。他们认为“穷理”只须在心

上用力,就能把握理,这就是他们的格物观。两种格物穷理的哲学路线,宋

明时期争论不休。李时珍主张的格物穷理,属于唯物主义路线。他坚决主张

从客观存在的事物中去探索事物本质及其运动变化的规律性。他认定物理不

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心中固有的,而靠人们花力气从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