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娇女嫁与李继迁,未几,生下长子李德明。
不料宋军围剿地斤泽,各部族被打得大败,李继迁人马全部打光,只身遁逃向辽国借兵,他的母亲罔氏和妻子野利氏也作为李继迁的妻子被俘往宋朝。宋朝本拟将两人斩首示威,后来为了招抚李继迁父子,改为软禁。为了向辽国求援,李继迁娶了辽国的宗室之女义成公主,野利氏却身为俘虏,滞留宋邦。
直至李德明继位,野利氏才得以返回党项,野利家的娇公主,在经过二十多年的俘虏生涯之后,已经身心俱伤,但是灵州城的王宫中,却还住着义成公主。李继迁当年被六谷部的潘罗支所暗杀,李德明仓促继位,立足未稳,要倚仗辽国的册封诏书,才能够镇服各部族。而辽国的册封诏书中,还特别提到要李德明“善事公主”。
一个皇宫,住不下两个皇太后。李德明只得将天都山封赐于野利部族,在天都山营造行宫,安置野利太后。天都山位于宋境和灵州之间,气候宜人,地质肥沃,出产甚多,天都山的行宫也造得很优美。只可惜,在宋境中当了二十多年俘虏的野利氏的身体却已经犹如风中之烛,比不得义成公主养尊处优,在回来三年后就病重去世了。党项是宋辽两个大国的臣属,西平王家有丧事,必向大国告哀,而由诸国派使节前来致哀敬礼。而当时义成公主犹在,野利氏以西平王生母之尊,却不但不能以太后身份入葬,连向诸国致哀的资格都没有享受到,而草草入葬。
尽管数年后义成公主死后,李德明又已经势力大涨,终将野利氏封为太后,风光大葬。然而李继迁父子对野利氏的态度,却是足以令得野利部族十分寒心。因此野利氏死后,野利部长族就长居天都山中,对于王庭中的事务,从此很少凑和。几次点集兴兵和回鹘、吐蕃作战,甚至是李德明从灵州迁都兴州这样的大事,野利家族虽然也有人到场,算是勉强给李德明这个党项族的共主一个面子,却都是野利部族中不甚重要的人物,显见纯属敷衍了事。
党项人重母,李德明做了三十年的西平王,诸事顺遂,唯有这件事实是不甚舒心。好在时间也过了二十多年,大家的思想也渐渐缓和了,这次元昊既封太子又大婚,野利部族来的贺使是族长野利仁荣的弟弟野利遇乞,并带着厚重的礼物,这也是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派出核心人物到王庭,自然令得李德明甚为欣慰。
不料到昨天为止,各大部族的贺客都差不多到齐了,连最远的瓜州贺使,也堪堪在游行大典快要开始时赶到,而野利家族的贺使,却是到了此刻婚礼仪式将完还未出现。李德明表面不发一言,心中却实是惦记,此时见野利家族的贺使终于在婚礼最后一刻赶到,心中自是大喜,亲自站了起来叫人迎进。
宫门的阳光射入,在刚刚进入宫殿的这一行人身后形成光晕,也使得大家一下子没看清野利家贺使的脸。直到这一行人走近,跪下行礼,当先一人朗声道:“野利部族贺使野利遇乞,率族人向西平王道贺立储之喜,向元昊太子道贺新婚之喜,我们在来的路上遇到了大风沙,幸得长生天保佑,终于能够在最后一刻赶得上元昊太子的婚礼,还请西平王原谅我们的迟到之罪!”
李德明已经是满脸欢喜,亲自上前扶起了野利遇乞,道:“你们能够赶到,我已经是很高兴了。你们遇上了大风沙,人马没有什么损失吧?”
野利遇乞笑道:“还好,长生天保佑,只损失了十来匹马,大部份的礼物都完好无损,已经送进宫了。”
李德明营造天都山行宫的时候,野利遇乞还只是个小男孩,跟当年野利氏被掳时的李德明差不多大。野利氏被掳二十多年,心中悬挂了二十多年的儿子一直是一个垂髫小儿,反而对忽然出现在自己面前那个高头大马比当年的丈夫李继迁还老的那个西平王李德明十分不能适应,却对才四五岁长得酷似李德明幼年的小侄子野利遇乞喜爱异常。
李德明爱屋及乌,对这个年龄只比元昊大了几岁的表弟也十分喜爱,此时与野利遇乞二十多年不见,骤见之下,不禁仔细打量。
野利遇乞身形高大,凝重如山,颇有刚毅之势,但是却是神情和曦如朝阳,望之令人心生温暖,实是可以让人放心倚仗的好男儿。
野利遇乞既已站起,他身后诸人,也礼毕站起来。只因野利遇乞身形高大,方才众人逆光都不甚注意,此时却均将眼光落在他的身后,甚至已经有人失声惊呼起来。
李德明这才看到,神情顿时微微变色,失声道:“胭脂?”
殿上所有的人,眼光都如利箭一般射向没藏胭脂,胭脂却反而上前一步,站到了野利遇乞身边,傲然抬头:“胭脂见过西平王,王后!”
野利遇乞微笑着握住胭脂的手,介绍道:“请容我向西平王介绍,这是我的新婚妻子胭脂,我们来时在路上刚刚成亲,”
胭脂转头向站在一边的元昊和卫慕青兰含笑行礼:“野利遇乞之妻,见过元昊太子、太子妃!祝元昊太子和太子妃百年好合,永结同心!”她的语气中,充满了讥诮之意,眼中的挑衅之色,更是毫不掩饰。
元昊看到野利遇乞进来时,他已经准备转身与卫慕青兰下殿,忽然看到野利遇乞身后的人,眼睛不能置信地睁大,不由地上前一步,手已经抬起欲伸向胭脂,忽然收回,双手微微收在身后,大袖飘飘,掩住了他紧握的双拳。直到胭脂转身,听到胭脂自报“野利遇乞之妻”时,那一刹那,他只觉得一股怒气简直要破体而出。
“元昊,元昊!”一个低低的压抑着的声音在叫着他,他漠然看着那只抓住他胳膊上的玉手,卫慕青兰见他怔在那里不作声,生恐在这大殿之上众目睽睽中,被人看到他的失态,她与他正并肩站着,连忙偷偷地摇了摇他,轻声提醒。却见元昊的眼睛冷冷地扫过来,眼中的杀气血光,惊得她心胆俱裂,手一松,下意识地退后一步。
元昊却一把抓住了卫慕青兰的手腕,转头看着胭脂和野利遇乞,微微地笑了起来,笑声中也尽是讥诮之意:“这倒是巧了,但不知你们是何时认识,何时订亲,何时下聘,如何成的亲?”语声中,仿佛完全不把这一桩婚姻当成一回事。
胭脂忽然笑了,元昊的眼神已经说明一切,卫慕青兰会怕这样的眼神,可是她从来不怕,她娇笑着偎着野利遇乞更近,看着元昊说:“咱们党项人,从来男女欢爱,只顺从自己的心意。情之所钟,不惜身殉也在所不惜。时间的长短又能说明什么,哪怕从小到大感情再深的,也未必就是值得婚娶的对象。也许正好是长生天的安排,错过了不值得的,恰好就有一个让人一见钟情非他不嫁比从前好上千百倍的人在等着你呢!至于下聘什么的,都是外务,常言说得好:‘婚嫁逐利,迷失本性。’真正相爱的人,‘同日死,命不惜’,不配对的人,却是‘同睡寝,仍照旧’。元昊太子,您说是不是呢?”
大殿上,胭脂倔强地昂起了头,元昊眼中的杀气,也压不下她眼中的熊熊怒火,两人眼光在对峙。
年少气盛的青春年华,总认为世界都是要必须围着自己转的,既自我中心又敏感脆弱,越是相互深爱的,越是要相互伤害,越是对心爱的人,越是不肯容忍半点。心里早就视对方为一体了,却都认为受伤的那个只有自己,痛得最深的只有自己,越发地心理不平衡,越发地要把自己的伤自己的痛表露出来,自以为想要一个公平,却往往只看见自己的伤,看不到给别人的伤;只看到自己的痛,看不到给别人的痛。
元昊的脸色更是沉了三分,他用力握紧了手,却根本没意识到,卫慕青兰的手腕还握在他的手中。
卫慕青兰只觉得手腕剧痛,差点手腕的骨头也被捏碎,她却咬紧了牙交,一声不吭地笔直站着。她是太子妃,这一仗她必须要赢,绝对不能退后,不能求饶。
大殿上唇枪舌剑暗潮涌动,看着身边的胭脂犹如野猫般竖起浑身的毛,看着元昊和胭脂的眼神,看着李德明和卫慕后以及殿中诸人看到胭脂时的表情,野利遇乞忽然明白了一切。
怪不得胭脂磨磨蹭蹭,使尽方法一直拖延到大婚典礼举行时才闯入宫中;怪不得她和他的忽然相遇,怪不得她今天的精心打扮,原来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心中的这一份情伤太重,这一份不甘不忿。
那一次大风沙,他的马队在沙漠中遇上了昏迷不醒的胭脂,已经有一半埋在沙堆中了,若不是长生天的安排,正好他的马队在那时候经过,只怕再过得半日,风沙就会将胭脂永远地埋在沙漠中了。
她昏迷了一天一夜,全身脱水,嘴唇全裂了,手脚全是划伤的痕迹,昏迷中还似乎跟噩梦在博斗,浑身缩成一团,不住尖叫和哭泣。
好在他随身带着巫师,为她用了药,等到她醒来的时候,却是像傻子一样,只会茫然地躺着。问她是谁,为什么会在大沙漠里,她却什么也不说。他没有办法,只好自说自话,说自己是野利家的人,说自己奉命去参加西平王的太子元昊的婚礼。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忽然抚发对着自己灿烂一笑:“野利大人,您看我美吗?”
说实话,当时的她刚刚从沙漠中救回才醒来,脸色惨白嘴唇干裂,蓬头垢面的并不算美,可是那回眸一笑中眼中忽然发出的神彩,那种带着极强悍的生命力和自信中的灿烂,却让他一下子呆住了,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美!”
她迎上自己的眼睛,眼中的光芒更炽:“那你可喜欢我?”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女子,素日在族中,并不是没有女子向他示爱,也不是没有比她大胆泼辣的,但却没有一个女人,像她那样绝望而灿烂地示爱。他扶着她,看着她的眼睛说:“喜欢!”
她问了第三句话:“那你可愿娶我?”
他受到了震撼,一时没有说话。
她甩开他的手,向外走去,他一急,抓住了她:“你去哪里?”
她回头看着他,眼神绝望而哀伤,却充满了倔强之气:“我跟你没关系,别管我,走你的路去吧!”
他一用力,将她抱了起来,她惊呼一声,想要挣开,他看着她的眼睛,慢慢地说:“我娶你,我们这就成亲。”
他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就从他的嘴里出来了,也许是因为她的眼神,那样的绝望,却又是带着一点点微小的希望。小时候他去打猎,追着一只母鹿到了山边,终于一箭射中了那母鹿。那母鹿倒地后,他跑上前,却发现距离那母鹿不远,有一只小鹿想要走近母鹿,却不敢走近。他抱起那只小鹿,那只小鹿的眼神就跟胭脂的眼神一样,充满了被伤害的绝望,却带着一点点不甘心和倔强,在他的怀里微弱无力地踢动着。
他把那只小鹿抱回了家养着,小鹿后来死了,他却永远忘记不了那样的眼神,那样的绝望中还残留着一点点的倔强。
他的心可以是很刚强的,可是对于最柔弱的东西,却没有抵抗力。说出那句话的时候,他知道,那将会是一生的承诺。她好象是怔住了,忽然间仅存的倔强全部崩溃了,她伏在他的怀里,低低地哭泣,他在她的耳边低低地说:“相信我,我不会再让你哭!”
她问他:“你能不能答应我,你这一生只爱我一个人,只娶我一个人?”
他说:“我答应你,我这一生只爱你一个人,只娶你一个人!”
她的眼泪又流了下来,却微微地笑了:“长生天在上,我胭脂做了野利遇乞的妻子,这一生一世,若他不负我,我也绝不负他。我将一生做他的好妻子,直到死神的降临。”
她就这样做了他的妻子,随着他进了兴州城。
今天上午,她起身迟迟,精心装饰着自己,迟到自己差点以为会耽误了婚礼的吉时,然而等到她走出来的时候,他觉得一上午的等待都是值得的了。
他从来没看到她这么美过,那样精心的细致地一寸寸地描画自己,那样挑剔地精心把她和他今年从头到脚的衣饰穿戴得近乎完美。
直到走进大殿后,直到看到众人的神情,看到元昊和她的神情,他才明白了为什么。
都说人的心是偏着长的,虽然不知道别人,但至少野利遇乞的心肯定是偏的。并没有因为被胭脂拖进这个复杂的漩涡中而感觉上当,野利遇乞只觉得心微微作痛,人人只看到胭脂在那里站得笔直地,胆大包天地向王权挑衅,只有他看到她笔直躯后的脆弱和伤痛,那样孤注一掷的倔强和不甘。
他忽然想到童年时,那个无比宠爱着他的老姑母,人们说她是至尊无上的太后,然后她憔悴而苍老,她会慈爱地抱着他,一遍遍地回忆只存在她梦里的多情夫婿和可爱幼子。然而他的夫婿抛她于敌国,早已经另结新欢;她的幼子也早已经成为一代王者,将利益远远地置于母亲之上。
眼前又是一个被王权所伤的女子,那一点点纯粹的真心,抵不过利益的算计。他也隐约听说过元昊曾经有一个形影不离的至爱女子,那个女子从小被西平王收养。消息很模糊,来之前他甚至以为元昊今天就是跟那个女子成亲的。然而这个女子,被伤被弃,无人理会,险些埋骨黄沙。
她已经是他的妻子,这个世上若是连他也不怜惜她,还有何人能怜惜她。
想到这里,野利遇乞不动声色地上前一步,将胭脂的手包在自己的双手中,温和地道:“胭脂,我在这里!”
胭脂感觉到野利遇乞手中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