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的事?”
野利仁荣冷笑:“那么,你倒是有道理了。你被她摆布,在大殿上让王家失了面子,元昊将来是要继承西平王之位的,如今大王在世,他看着老姑姑的面子,对我们野利家一向优容三分,若是将来换了元昊,你同他结下嫌隙,将来野利家怎么办?”
野利遇乞从袖中伸出手来,稳稳地按着桌子:“本来就是他自己没理,他的心思若只在这上面,怎么做大王,怎么统领整个党项?野利一族从唐代时,就是八大部族之一,繁衍几百年,从来都是靠野利家的儿郎打下来的,不是靠给王室摇尾乞怜得来的。几百年来,多少部族强盛和衰落,靠的都是自己的实力。大王对母族固然是优容三分,可是,当年把老姑姑安置在天都山,却去奉了义成公主为母的,不也是大王吗?您以为大王的旧情,有什么实质的意义吗?真正要做大事的人,有哪个是念念执着于那些微小的情面和嫌隙?”
野利仁荣微微一笑:“那么你呢?若是利益当前,你会执着于利益,放弃那个女人吗?”
野利遇乞的脸色变了一变,沉默片刻道:“大哥,遇乞是个什么样的人,大哥不清楚吗?”他冷笑:“我又不想为王天下,没有这么多的利害关系要权衡。我娶我喜欢的女人,做我问无无愧的事情,我为野利家可以洒血断头,也可以为王室沙场浴血,但是却做不来委曲求全,做不来违背心意。”
野利仁荣眼底微微有一丝笑意掠过,但是脸色却依然严厉如故:“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娶了那个女人之后,会给你惹来很多麻烦;或者有一天,你会发现娶她的时候太匆忙,她根本不是你想要的那种女人;甚至她根本不爱你,她只是利用你发泄嫉妒,她依然还爱着元昊——那时候,怨恨和后悔会像毒蛇一样纠缠着你,让你品尝痛苦的毒汁,痛苦会钻进你的骨头里,让你一生不得解脱,你想过吗?”
野利遇乞沉默了好一会儿,说:“大哥,谢谢您好的忠言,但是我可以肯定,她就是我想要的女人,我并非头脑发昏,而是真的喜欢她,所以我愿意包容她的一切。她是值得我爱的女人,我不会看错人的,她是个好女人,我相信她不会负我。我和她之间,不会让怨恨和后悔的毒蛇进入的。”
野利仁荣大笑着站起来:“好,那我倒真是想看看这个让我弟弟如此动心的好女人,她叫没藏胭脂吗?”
野利遇乞见野利仁荣忽然态度大变,惊诧不已:“大哥,您不反对了?”
野利仁荣道:“我为什么要反对你的新娘子?”
野利遇乞道:“可是你刚才——”
野利仁荣笑道:“我只是把所有的可能都告诉你,你娶了妻子,我只会给你祝福。但是我不希望你娶一门将来会有可能让你后悔和痛苦的婚姻,因为我听说你的婚姻结得太匆忙太混乱,当中夹杂了太多的复杂关系,所以我才要问问清楚,你是否真的明白自己要做的事情!看来我是多虑了,遇乞你还是象过去一样,从来没有做让我担心的事!”
野利遇乞暗暗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笑容:“多谢大哥!”
野利仁荣拍了拍他的肩头:“好,我们出去吧,你的新娘子该等急了。”
两人正要出去,忽然听到外面遥遥传来一个女子锐利的尖叫声,声音极为熟悉,正是从胭脂所在的地方传来,两人对视一眼,皆是变了颜色。
野利遇乞进去见大族长野利仁荣,却是一去半天还未出来。大堂上只有胭脂独自坐在那里,静悄悄地没有半点声响。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听得一阵脚步声自远而近,一个红衣少女急匆匆地掀帘而入,一眼就看到了胭脂。她似乎是怔了一怔,忽然明白过来,冷笑一声,傲然走到胭脂面前,尖利地道:“你就是我小叔叔带回来的那个女人?”
胭脂独自坐在这里,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却是坐得越来越是不安,她苍促出嫁,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野利家的人是否接受她,她以后的生活会是怎么样的,她完全不知道,也完全没有把握。
她内心有一种惶惑不安,野利遇乞要她相信他,她愿意相信他。但是野利遇乞在整个野利家的份量,能够护持她多少呢?当年李德明父子宠爱如此之盛,但是她以没落部族的女儿身份,依然可以见到卫慕王后和咩迷王妃两派人马的敌意和岐视。就算是这份宠爱,依旧脆弱无比。而今她初来乍到,她又将会面临着什么呢?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看着太阳的光影一点点地移动,她的手笼在袖中,用力地扭着,却是丝毫不曾减低心中的焦虑疑惑。
那红衣少女掀帘而入,气势汹汹走到她面前挑衅时,她反而露出了一丝笑容——她实在是压力太重了,好歹有点事情发生,也能分解一下她越来越重的焦虑。
胭脂稳稳地坐在椅子上,看着眼前的红衣少女,点了点头,雍容自若笑道:“准确地说,我是你的小婶婶!”
那红衣少红骤然涨红了脸,又气又恨地退后两步,忽然笑了起来:“没想到我一向眼高于顶的小叔叔,居然还真的娶了亲。不过,就算娶了亲又怎么样,我告诉你,小叔叔最喜欢的人,永远都会是我野利朱雀。你既然进了野利家的门,有些事得让你明白,在这野利家族,你最好别惹我生气——”她逼近了胭脂,骄纵地说:“否则的话,我小叔叔叔就会不喜欢你了!”
胭脂笑了,这个小丫头刁蛮让她想起一些从前的事,现在换一个角度来想想,自己以前骄纵的态度,的确是很让人看了不顺眼的。不过,想在她面前耍刁蛮吗,这小丫头显然是不知道,她是刁蛮的祖宗。
胭脂站了起来,看着野利朱雀,微笑道:“我既然进了野利家的门,所以,我也有些事得让你明白。从今天起,你的小叔叔不再属于你了,他只属于我。如果你还想你的小叔叔会继续疼爱你的话,就最好记得要讨好我,莫要惹我生气。否则的话,我就不会让你小叔叔再喜欢你了!”
野利朱雀这辈子也没遇上过比她更强横的人,听了这话,整个人气得都呆住了,脸色由白变红,由红变紫,好一会儿,才发出一声尖利的大叫声:“你、你胡说——”
胭脂从容地一笑:“我是不是胡说,你问一问你的小叔叔,不就知道了?”
野利朱雀这下子才真的傻了,忽然尖叫一声,眼圈儿瞬间红了,顿足大哭道:“我不信,我要去问小叔叔去——”
“怎么了,野利朱雀?”却是野利仁荣和野利遇乞兄弟,听到了野利朱雀的尖叫声,连忙推门出来,却见这一向骄纵的小侄女哭得花容惨淡,吃了一惊,连忙问道。
“仁荣叔叔,小叔叔——”野利朱雀大哭着向野利遇乞的怀中扑去,这边指着胭脂恨声道:“她欺负我,她欺负我,仁荣叔叔,你一定要替我出气!”
野利仁荣疑惑地看向胭脂,他的神情冷淡而疏远:“你对她做什么了?”
胭脂镇定自若地一笑,想着卫慕王后当着李德明的面,对她表现出和蔼可亲的那副态度:“野利朱雀只是一时不能接受,她的小叔叔已经娶了小婶婶这件事实,不能接受,小叔叔喜欢其他女人的事实。可是,”她温柔地看着野利朱雀说:“你总不能让你的小叔叔一辈子不娶妻吧?野利朱雀,你还小,现在还不明白,小叔叔不能陪你一辈子的。每个人都会有他命定的伴侣,这是长生天的安排,这是草原上人丁繁衍,生生不息的道理。再过两年,野利朱雀也会长成大姑娘,到时候你也会全心全意喜欢上一个小伙子,你会喜欢他比喜欢你的小叔叔更多,到时候你会觉得,他比你的小叔叔好上千倍万倍!”
“你胡说,”野利朱雀从野利遇乞的怀中抬起头来,含泪力辨说:“我怎么可能喜欢别人比喜欢小叔叔更多,怎么可能会有人比小叔叔好上千倍万倍。你这个坏女人,你胡说!”
这种气极之下不自觉露出来的孩子气,倒引得野利兄弟都笑了。野利仁荣不禁莞尔,摇头笑道:“你这丫头,还真是个孩子呢!”他转向胭脂,眼底有种光芒一闪而过:“你就是胭脂?”
胭脂恭恭敬敬地行礼:“胭脂见过大族长!”
野利仁荣点了点头:“不必见外,你以后就跟着遇乞一样称我为大哥吧!”
胭脂应了一声:“是,大哥!”
野利朱雀没看到预想中的结果,极度不忿地抬起泪眼,撒娇道:“仁荣叔叔——”
野利两兄弟相视一笑,均有些无奈中带着宠溺的感觉。
党项人部族均是同族群居,野利仁荣和野利遇乞等人虽然只是堂兄弟,但是从小起就无分彼此。野利朱雀的父亲却是野利遇乞的亲哥哥,野利朱雀从小丧父,性情娇纵,野利氏几个兄弟都将她视若已出,但是野利仁荣年纪较大又是大族长,她自然是敬畏有加。但是野利遇乞既是她的亲叔叔又是诸兄弟中年纪与她最为接近,因此跟野利朱雀关系最为密切。那野利朱雀从小就喜欢缠着遇乞,依恋万分,她性子又极霸道,以前野利部族中也有不少其他的少女向野利遇乞示爱,均被她不是威胁就是大闹,甚至装哭装被欺负,花样百出地将对方赶走。起初几次,野利兄弟还信以为真,这种事情多了,就只是一笑置之。多半也是因为,野利遇乞本来就对女方无意,小姑娘的恶作剧,无伤大雅罢了。
如今见野利朱雀又故伎重演,野利遇乞却有些头疼,连忙扶正了野利朱雀,道:“野利朱雀,来,向你的小婶婶行礼!”
野利朱雀大怒,含泪指着野利遇乞控诉道:“小叔叔,果然这个女人一来,你就不疼我了。我恨死你了,我再也不理你了!”说罢,气冲冲地跑了。
野利仁荣看着野利朱雀怒冲冲跑掉的背影,委实有些头疼,回过头来向着胭脂微有歉意地一笑:“着实让你见笑了,野利朱雀从小父母双亡,都让我们给宠坏了。我们几个大男人也不知道怎么教导一个女孩子,胭脂,你有空多教教她。”
胭脂微微一笑:“胭脂明白,大哥请放心。”
过了两天,胭脂清早起来,正在林中散步,忽然一个侍女走过来,向她行了一礼:“夫人,遇乞大人让我来请您过去一趟。”
胭脂有些诧异,遇乞刚刚离开,又怎么会有事找她,看着这个侍女挺陌生的,不是她自己房中服侍的人,问了一声:“有什么事吗?”
那侍女道:“旺荣大人和罗罗小姐回来了,遇乞请您过去相见!”
胭脂点了点头,有些明白了,野利旺荣是野利家族中的另一个兄弟,野利罗罗则是旺荣的女儿,她那天与野利家族诸人见面时,旺荣父女正好去巡视牧场未归。想来是今天回来了,遇乞才来请自己与他们二人相见。
她初来野利家,道路虽不太熟悉,但是她自小随着李德明父子行军打仗,每到一处,便有随时察看地形的习惯。见那侍女引着她正是向那日去见野利仁荣的方向,心中也自不疑惑。只是这次见眼前的侍女,并未引她进入大堂,而是从旁边的走廊中,一直走向内室。
天都行宫的走廊,不同于兴庆宫,兴庆宫永远是一条长长的甬道,两边高墙宫室,长长的通道望不见底,只余前面一道亮光,走在那种甬道上,会无端让人产生紧张窒息之感。但是天都行宫的房间因为是依山势而建,分布得较为散乱,走廊也只是普通的石头为柱,顶上结着葡萄藤,一片碧绿,两边是水池和草坪,走在走廊里,实是令人放松不少。
走到尽头,那侍女推开门,道:“夫人请先入内稍候,他们马上就来了。”
胭脂走进房间,也不禁吃了一惊。
她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多的书,这房间极大,简直不比外面的大堂小,里面一架架重重叠叠,全部是书,墙上挂着一层层的羊皮地图,房间的中央摆放着一张大桌子,上面摆了许多竹简、龟甲、刻字青铜片等物,另散乱着许多纸片,胭脂走近,拣起一张纸片来看,却是写着一个怪字。她也曾跟着李德明身边的谋士读书习字过,却不认得眼前的字,又非汉字,又非契丹文,也非吐蕃文,但显然更接近于汉字,笔划却要更多。
这桌子上,散落着的都是这样的怪字纸片,想是怕被风吹落,都是用龟甲铜片压着。胭脂看不明白,转而向书架看去。她抽了一本书,翻看之下,却是一本诗集,她是马背上长大的女子,对于这种看懂的东西自然抛开不及。又翻了几本,不是典章制度,就是经文史论,实在是毫无兴趣。
忽然翻到一书,里面尽是飞剑情爱之类的东西,不觉大感兴趣,她从未看过如此精彩动人的故事,连草原上老巫师讲的传说,都及不上这里头的一成精彩,不知不觉,就捧着书看得入迷,连门外的侍女几时悄然而走,也不知道。这里头的许多字她不认得,却也顾不得这许多,跳过去一样看得入迷。
她看得甚至已经忘记了野利遇乞的事,也忘记自己来的目地,只顾贪看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听得一个清冷的声音道:“你怎么会在我书房里?”
胭脂一抬头,却见野利仁荣站在房门口,冷冷地看着她,她吓了一跳,手一松,手中的书“啪”地一声落在地上。见野利仁荣神情严厉,她脑子有一会儿空白,忽然回过神来,指着门外道:“方才是一个侍女引我到这里来,说是遇乞约我,她还在门外……”
野利仁荣脸色更是难看:“我一路走来,哪有什么侍女?我这书房向来不许人进来,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