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书递给胭脂道:“夫人小心!”
胭脂顺手去接书,听了那人的话,不禁倒退了一步,心中震撼。她三人来时,是党项普通牧人的装扮,何以眼前这个中年的汉人书生,居然会称她为“夫人”,难道就这一眼,便让人看出了她的身份来不成?
胭脂仔细地看着眼前之人,那中年书生虽然只是一袭青衣,但是举手抬足,自然有一股养尊处优之气,他的气质像煞了一个人——野利族的大族长野利仁荣,那种眼神,是腹有诗书、胸藏甲兵的眼神。
胭脂徐徐地接过书卷,含笑道:“大人自中原来,初到边城,便亲临榷场,实是难得。”
那书生眼中一丝震惊,没想到一个党项女人,第一眼不但能够看破他的官员身份,更能看出他初到边城来,这个女人究竟是谁?他看了胭脂身后的野利遇乞等人一眼,眼中一道光芒闪过,微微一笑,转身离去。在他的身后,两名劲装健儿,随之而去。
胭脂微微一笑,那个汉人书生的脸上,犹带着中原温山软水的白晰润光,西北苦寒之地,在这里呆上几个月,就一定会留下边城风霜侵袭的痕迹。
她没有想到的是,那个人并没有离开,而是坐到了旁边的一家酒楼上,透过酒楼垂下的竹帘,在看着她们一行人。
那人的旁边,还坐着一个身着六品服色的官员,那人的脸上,却早已经尽是风霜之色。两人的下首,坐着一个肥大的和尚,一个清矍的道士。
那官员轻饮了一口酒,对那书生道:“范大人,您怀疑那个人会是赵德明的儿子元昊吗?”此时李德明投效宋室,得赐姓赵,因此素日行文称呼,均称为赵德明。
那范大人点了点头道:“我方才下去看了看,那三人虽然作普通牧民打扮,但那男子虽然年轻,但举止之间英气异常,你看旁边三三两两的十余个牧人,看似凌乱,却始终不离这三人身边。他身边两个女子,那少女手中戴的一对累丝镯子,一看就是大内秘造的,必是宫中御赐给西平王的,除了党项王室中人,谁能戴那东西?那少妇虽然打扮上不露什么破绽,可是蛮夷之族,便是男子也不识得几个字,怎么反倒有女子识字能看书的?更可异者,居然敢向本官叫板,她能一眼认出我是个官,还能说出我刚到边城来?仲平兄,你说说这等眼力这等胆识,果然可担得未来的西平王妃啊!”
那官员也不禁诧异:“果然这党项小番,也颇有人才啊!范大人,依此看来咱们前日接到的线报说,那赵德明之子元昊会在上元灯节到榷场来,确是事实了。想不到他竟然这般胆大,当真敢潜入榷场之中,难道以为我大宋无人了吗?”
那范大人抚须含笑道:“以仲平兄之意呢?”
那官员笑道:“但不知范大人胆子大不大?”
那范大人失笑道:“我范希文连太后都敢冒犯,难道到了这边城这地,还有何惧不成?仲平兄有话,便只管说来吧!”
这范希文,便是北宋名臣范仲淹,真宗去世后仁宗继位,因年幼由太后刘娥执掌朝政,如今仁宗已经成年,刘太后犹把持朝政,皇帝自登基以来,竟未曾独自召对过臣子。范仲淹上书,请太后还政,得罪了太后,便被贬放到这边城来。
他面对着的这个官员,便是大名鼎鼎的隐士种放的侄子种世衡,字仲平,因种放是大宗皇帝最看重的帝友,因此种放一族皆得袭封,唯有这种世衡心高气傲,不愿意靠着叔父成名,宁可自己到了这西北苦寒之地,自立功名。
种世衡素来好交游,眼前这一僧一道,都是他的知交。那和尚姓王,法号法崧,却是个吃肉喝酒的野和尚,那道士姓路名修篁,倒是个正经练丹修气的道门中人。
这种世衡本是个胆大的,见了范仲淹鼓励,便笑道:“听说那赵德明近年来身体都不太好了,诸事都是由他这个儿子元昊理事,赵德明一向事本朝甚谨,这倒罢了。倒是听说那元昊是李继迁那一流的性子,向来不服本朝,时时怂恿其父起不臣之心。他一个党项小蕃,居然敢僭称太子,可见早有不轨之意了。若是赵德明死了,难保他将来不出花样,岂非是养虎成患?下官索性有一个大胆的想法,他既然如此大胆妄为,敢私到榷场,咱们索性就给个他有来无回。他既然私下来,不曾与咱们官方照会,那便有什么事,也是他究由自取。听说那赵德明还有一幼子,是侧妃所生,才能本事远不及赵元昊。若是就此除了这个祸根,赵德明一死,幼子不能掌事,到时候咱们再想个法儿让他们诸落族起个内乱……”
他话未落音,范仲淹已经拍案道:“仲平兄果然好计。”
那道士路修篁也不禁合掌道:“善哉善哉,如此数十年边城可保太平了。”
这边楼上议事,这边楼下野利遇乞一行人,忽然觉得身边似乎气氛不对,人流中有人在在意无意地向他们靠近。他看了看左右,但见那几个靠过来的大汉身材强壮,眼中精光毕露,一看是知道是不好对付的人。
野利遇乞迅速吩咐身边的侍从:“守贵,你率亲兵先带夫人和朱雀小姐离开。”李守贵是他的心腹,闻言应了一声,就要带走胭脂和朱雀。
胭脂心头忽然极为不安,拉住了野利遇乞道:“遇乞,出了什么事?”
遇乞拍了拍她的手安慰道:“没什么,只是以防万一,你们女人先离开较好!”
胭脂点了点头,这种时候她素来不会拖人后腿的,这也是她昔年在元昊军队中所习惯的,真正遇上危险的时候,元昊一般会先安排她离开,免得令他分神。她只有出征时任性过一次,生死场上这一种的教训已经足够。
野利遇乞直看着胭脂和朱雀等人离开,才招手令属下跟上,从榷场另一边出来。一行十余人上了马,直向百里外的宿营地疾驰。
忽然间一阵箭雨“嗖嗖”声后面传来,骑在最后的三名侍从已经中箭落马,野利遇乞脸色一变,叫道:“伏身,还击。”这边已经从马上的箭囊中取箭回头还射。
野利侍卫们都纷纷取箭还击,就这么停得一下,但见后面数十骑人马已经追了上来,将他们团团围住。遇乞抬眼看去,前后足有七八十人,人数是他们的十来倍,个个俱是黑巾蒙面,只露出了两只眼睛。
野利遇乞暗知不妙,却拱手道:“诸位,在下天都山野利遇乞,不知何处有所得罪,令得诸位在此截我,还请指教!”
那为首的黑衣人显得很诧异:“什么?你是天都山的野利遇乞?你不是元昊?”
野利遇乞大惊:“原来你们将我当成元昊太子?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截杀元昊太子,为什么又会将我当成了他?”
为首的黑衣人已经从惊诧中回过神来,冷冷一笑道:“天都山的野利遇乞?你以为你随便说个名字我们就相信了?哼,不管你是谁,你乔装改扮混入榷场,都是心怀不轨,既然来了就别走,先留下吧!”
野利遇乞缓缓看去,但见这些黑衣人张弓执剑,兵器犀利,看来是早有准备。他们这一行人因为要乔装进入榷场,榷场为了防止铜铁外流,在进出城门里都设了磁铁,因此他们也不敢带上铁制兵器,身边只有皮制的马鞭和竹木制的弓箭等物,此时莫说人数不能与对方相比,单在兵器上,也比人家差远了。
野利族人对望一眼,心知今天必是凶多吉少,当下都存了一个心思,侍卫野利浪埋道:“大人,您先走,我们兄弟拼命要也保护大人回去!”
那黑衣人冷笑一声:“走得了吗?”
野利遇乞脸色铁青,看了看周围的情况,是走不了,不过:“就算走不了,你们今天这批人中,也得留下一半陪我们。”说着,手中长鞭挥去,直卷向面前一个黑衣人的咽喉,只一招夺命,将他手中的长剑夺了过来。
他这一动手,自然其他人也纷纷动手,顿时混战起来。那为首的黑衣人却只分了一半人动手,另一半人仍然围在外面,以防有人冲出来好堵截。
眼见情况正危,忽然只听得轰隆隆声响,为首的黑衣人脸色一变,道:“这是什么声音?”
他身边的侍卫在黑暗里也不明情况地向那声音所传来的地方听了听,也变了颜色:“好像是马蹄声。”
“马蹄声。”那为首的黑衣人大惊,叫道:“快走!”
话音刚落,但见马蹄隆隆之声已经逼近,却是一群无鞍的奔马,直向双方交战处驰来。
这一群奔马,将黑衣人撞得四散而奔,也将野利遇乞等人从危境中救了出来,诸人都随着马群而走,他们本就是游牧民族,在马群中可比那些黑衣人来得熟悉。
一脱离险境,野利遇乞又惊又喜,细一思忖已经猜到了是谁:“胭脂,是你吗?”
果然从马队最后面,两匹马另驰出来,却正是胭脂和侍卫李守贵,李守贵向野利遇乞跪下告罪道:“大人,属下把夫人和朱雀小姐带到安全地带,可是夫人却一定要去找您,属下没能够完成大人交待的事情,请大人责罚。”
遇乞摆了摆手道:“幸亏你们来了,我们才逃过一劫。守贵,这赶马驱敌的主意不错,是你想的?”
李守贵脸色通红,道:“属下如何能有此能耐,一切都是胭脂夫人的主张。”
遇乞又惊又喜,转向胭脂:“胭脂,果然是你,你如何能想到这主意的?”
胭脂眨眨眼睛:“田单有火牛阵,我弄个马群有何稀奇?”
遇乞纵声长笑,将胭脂拥入了怀中。
折腾这大半夜,天已经蒙蒙亮了,两人相拥看着草原上那一轮红日跃上地平线,映得一片红光滟滟时,一股重生的喜悦宛如这片阳光,将两人温柔地包围着。两人十指紧握,看着对方相视而笑。
看着太阳渐渐升起,草原上的雾渐渐散开,野利遇乞道:“我们去找朱雀吧。”
胭脂点头:“是啊,这一夜这么折腾,估计她也得吓坏了。”
正说着,忽然远处又传来一阵马蹄之声,两人俱是色变。却见马蹄声越来越近,还夹着一个女子焦急的呼喊声:“小叔叔,你们在哪里——”
“是朱雀!”胭脂诧异地说:“她从哪儿找了这么多人来?”
野利遇乞脸色凝重:“原来昨晚那个人说的是真的,元昊当真来到榷场了!”
“元昊?”胭脂顿时脸色煞白,举目看去,但见远远一行人中,前面有两人青衣开道,中间一人白衣黑冠,虽然犹看不清容貌,但是那股熟悉的感觉已经扑面而来。
马队来得极快,只一会儿功夫,便到了眼前。野利遇乞和胭脂已经下马,百余名骑兵拥着元昊来到面前,元昊跳下马,道:“遇乞,你没事吧!”
野利朱雀跳下了马,跑到野利遇乞的身边:“小叔叔,你们没事就好,可把我吓坏了,幸好遇上元昊太子带我过来找你们。”
野利遇乞不动声色地将朱雀拨到身后,躬身向元昊行了一礼:“多谢元昊太子,我没事。不知元昊太子怎会到此?”
元昊的面容,与两年前相比已经显得更为成熟了,原来的圆脸也变得削长了些,眼神却是更为深邃和捉摸不定,他微微一笑道:“我正想去天都山找你们,听说榷场有灯会,所以过来一看。没想到遇上朱雀,听说你们可能遇险,所以和朱雀一起来找你们。遇乞,你们可看清是什么人了?”
胭脂站在野利遇乞的身后,借着他高大的身躯挡住了自己,虽然明知道这不过是毫无用处,但是至少在自己心理上觉得安全一些。但听得野利遇乞从容地道:“是一批黑衣蒙面人,夜里太黑,也看不清他们是什么身份!”
野利浪埋却忍不住了:“回元昊太子的话,昨晚那批人并非是想截杀我们大人,而是把我们大人误认为是元昊太子了。”
野利遇乞喝道:“浪埋,不得无礼。”
元昊大笑道:“原来遇乞是替我挡灾了,那当真是我要请你喝酒压惊不可了。”
野利遇乞微一犹豫:“元昊太子,您说,你这次要去天都山。”
元昊点头道:“不错,我正有一件极要紧的事,要找野利大族长帮忙,先与你商议也是一样。”
野利遇乞点了点头,对身后的胭脂和朱雀道:“你们先回营帐休息吧!”
朱雀显然不太乐意,上前一步说:“我可不可以……”
胭脂拉住了朱雀的手,温柔却是坚定地道:“朱雀,小叔叔要谈正事,我们女人还是回避吧!”
元昊的眼神迅速落在胭脂的身上,胭脂虽然微低着头回避他的眼神,却仍然可以感觉到他炽热的眼睛,探究似地钉在她的身上,那种感觉仿佛像是在燃烧的大火中似的,让人有透不过气的感觉,让人全身的肌肤都像是要被烤焦了似了。
胭脂从来就不是一个胆怯的人,但是她此时却不敢抬头,抬头又是兴庆府王宫的那一场挑衅再起,但是她现在却不想和任何人斗。
天都山的生活平静如水,也许月上中天时,半夜醒来偶然会有一丝丝的惆怅和无奈,但是对于她而言,已经够了。
她不想把自己再摔个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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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行军打仗时留下的习惯,每逢有大战前,她一定要吃饱睡足,让自己的身体在最好的状态,才能够投入一场大战。
等她睡醒了,她才知道应该怎么做。
幽幽一梦醒来,满室尽是奶茶香,胭脂半梦半醒中问:“朱雀,你醒了?”
却听得野利遇乞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