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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早就出去了。”胭脂披衣坐起,却见野利遇乞坐在火炉边煮着奶茶,他提起铜壶倒了一碗奶茶递给胭脂:“你醒了,先喝碗奶茶吧!”

胭脂倚在他的怀中,就着他的手,喝下一碗热热的奶茶,顿时只觉得一股暖烘烘的气流走遍全身,整个人都精神起来。她抬头看着遇乞问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遇乞道:“回来有一会儿了,煮了壶奶茶喝。”

胭脂抬头看着帐篷外,太阳已经西斜,将近傍晚了:“谈了这么久,你们谈些什么了?”

野利遇乞脸色凝重,长叹一声说:“是军国大事,关系到我们天都山,也关系到我们党项,关系到大宋和吐蕃!”

“吐蕃?”胭脂顿时把昨晚的事暂时抛开,显然眼前更重要:“怎么又跟吐蕃扯上关系了!是六谷部的厮铎督吗?”驻在凉州的吐蕃六谷部长久以来是党项的一个心腹之患,当年老王李继迁就是死在六谷部大王潘罗支的箭下,李德明继位之后,誓报父仇,集各部之力杀了潘罗支,但是潘罗支的弟弟厮铎督逃走,又成后患。

野利遇乞摇头道:“厮铎督已经不足为患,现在吐蕃共主是大赞普唃厮罗。”

“唃厮罗?”胭脂忽然觉得耳熟:“我好像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

野利遇乞用火钳夹起一块牛粪添到火上去,拍了拍手道:“自唐末以来,吐蕃各部族分裂已近百年,直到数年前,占据宗哥城的僧人李立遵和邈川大首领温逋奇联手,在民间寻到一个孩子,据说是吐蕃赞普的后裔,名叫索南陵翁,立为赞普。两年前,那个孩子已经长大,对外宣传他改名为唃厮罗,意思就是……”

“佛的孩子!”电光火石间,胭脂的脑海里忽然想起那一个遥远的夏天,在祁连山的无名寺院中,月夜下的白衣僧人,他说从此他的名字就叫唃厮罗——佛的孩子。谁能想得到呢,他竟然会是吐蕃赞普。

“佛的孩子,”遇乞点了点头道:“本来大家都以为,唃厮罗虽然名为赞普,却不过只是李立遵和温逋奇所拥立的傀儡,谁知道也不过几年时间,他就从傀儡变为主人了。他诛杀温逋奇,控制李立遵,几年间统一了吐蕃各部,成为真正的吐蕃共主。自唐末之后上百年,数十个部族分裂厮杀,如今竟然已经在他的手中一统,河湟地区已经完全落到他的手中,现在已经拥有兵马十几万,实力已经能与我党项相抗衡。六谷部厮铎督、凉州回鹘、甘州回鹘的余党,都投到他的旗下,连原来归附我国内的吐蕃部族,也纷纷跑去投郊于他了……”

胭脂倒吸了一口气凉气:“有这么严重了吗?”

“还有更严重的!”遇乞道:“听说这半年来,唃厮罗和大宋往来密切,两边的使者暗中频频派出联络。我们得到线报,说是这次大宋的皇太后寿辰之日,唃厮罗将亲自前往大宋朝贡,接受大宋皇帝的册封。吐蕃的良马将源源不断送往大宋,而大宋的无数钱财将流入吐蕃提供唃厮罗招兵买马,大宋皇帝的册封将是唃厮罗统治河湟各部的有利武器。吐蕃和大宋若是结成联兵,则我们党项将腹背受敌,处于危险之中啊!”

胭脂的脑海中,仍然留着那个白衣僧人出尘般的身影,听了遇乞此言,不禁暗暗吃惊:“才不过两年多的时间,他居然能够将一个四分五裂的吐蕃一统壮大到可以和我们党项相抗衡的地步吗?长天生啊,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有了一个想要为帝图皇的元昊,却又生出一个雄心壮志的唃厮罗与之并存。龙与虎共生,当此风云际会之间,遇乞,天都山的宁静只怕将不复存在了。“

野利遇乞也凝重地点了点头:“不错,龙与虎共生于世,风云际会,在这块土地上的人,只怕都要卷进去了。今天我跟元昊谈了一天,谈的都是唃厮罗的事。”

胭脂也不由地跪近两步:“他想做什么?”

炉中的火噼啪地烧着,火苗跳跃着,有一种令人心悸的感觉。野利遇乞道:“根据线报,唃厮罗已经带着礼物上路,他会取道六盘山进入大宋,而六盘山离天都山最近。我们要调集野利部族的兵马,和元昊的王军一起,在好水川一带伏击唃厮罗一行,无论如何,不能让他进入宋境,不能让吐蕃和大宋联兵成功。”

胭脂沉默良久,才道:“什么时候开始行动?”

“今晚!”野利遇乞说。

“今晚?”胭脂惊得站了起来:“这么快?”

野利遇乞也站了起来,拥住胭脂道:“今晚急脚子就带上元昊和我的信以及令符,快马赶到天都山,通知大哥派出兵马赶到好水川,今晚我们就拨营起寨,赶往好水川会合大哥的兵马,因为唃厮罗三天之后,就会到达好水川了。”

胭脂发现自己的手在颤抖,抖得她紧紧地抱住遇乞,想要从他身上汲取让她安心的力量:“会不会很危险,唃厮罗这么厉害?好水川已经在宋境之内了,咱们兵马犯界,会不会引来宋军合攻?”

野利遇乞伸出手,轻轻擦去胭脂额上的汗珠,安慰道:“没事的,唃厮罗是上京朝贡,肯定不会带太多兵马。你忘记了,六盘山一带都是山谷,地势崎岖,就算是宋军也进不来。我们整战速决,等宋军知道消息,我们早回天都山啦!”

胭脂将头埋住遇乞的怀中,轻轻地说:“遇乞,我害怕,我真的很怕!”从昨晚花灯会上,元昊的脸一闪即没,那种害怕的感觉,就一直在她的心头萦绕不去了。

“小婶婶,还记得第一次我们见面时,你说,将来我会遇上一个男人,他会比小叔叔也好上千倍万倍。你说过小叔叔不会陪我一生一世,每个人都有她命定的伴侣,这是长生天的安排,这是草原上人丁繁衍生生不息的道理,是吗?”大军已经拨营起寨而去,胭脂和朱雀缓缓返回天都山,第一夜扎营河边,朱雀坐在炉火前,看着火苗,缓缓地对胭脂说。

胭脂心头五味交加,第一眼看到元昊和朱雀同时出现时,那种莫名的预感在此时更加强烈,她轻轻将捣碎的砖茶末放入奶壶搅拌着,低声说:“是元昊吗?”

朱雀的脸红扑扑的,不知道是火苗的映照还是羞红了:“小婶婶,你也看出来了。”她的眼中欢喜无限。

胭脂的心陡然沉了下去,手竟然不由地自主轻颤起来,直到朱雀哎哟一声:“小婶婶,茶都洒到外头去了。”

胭脂放下手中的茶末和奶壶,坐正了身子,看着朱雀道:“朱雀,我是说过,每个人都会有她命定的伴侣,可元昊,他已经有妻子了!”

朱雀的眼神倔强:“那又怎么样?”她的眼圈有点发红,那种欢喜也蒙上了一层灰暗。

胭脂看着那样的神情,有一种熟悉的心痛感觉,她强抑着心头的烦燥,缓缓地说:“两年多以前,他娶了卫慕家的女儿为正妃,现在他一共有三个妃子,卫慕氏、咩迷氏和索氏,其中咩迷氏已经为他生下了长子阿里。朱雀,这草原上有很多很好的小伙子,愿意一心一意地待你,你怎么会喜欢上一个已经妻妾成群的男人?”

朱雀倔强地昂起了头:“我只愿意和雄鹰一起飞翔,不愿意在地上和草鸡一起吃虫子。草原上的小伙子一抓一大把,可有哪一个配作雄鹰。”

胭脂隐隐作恼:“可是跟雄鹰一起飞翔的可不只有你!”

“那些女人怎么能跟我相比?”朱雀的脸上忽然有了前所未有的自信和沉着:“小婶婶,我是野利家的女儿,将来能够跟元昊并肩齐飞的,只能是我。”

胭脂看着朱雀,朱雀一向很天真,她不缺少骄傲,可是这种自信和沉着从何而来,或者说,是谁刻意种到她的心中去呢?元昊,你的来意果然不简单,你的目地绝对不止是一个唃厮罗而已。

次日出发时,朱雀不见了,只留下一个侍从传她的口信,她去追赶野利遇乞的大军去了。李守贵问,要不要把朱雀追回来。胭脂摇了摇头,追回来又能怎么样呢?命运的轮盘已经开始转动,天都山的温馨和快乐注定一去不复返。

回到天都山,天都山兵马也点集去会合元昊的兵马了。每年冬天,大厅总是围着火堆坐满了人,整个冬天族人们都在这里吃喝玩乐。而今,大厅上空空荡荡,男人们去了战场,女人们担心她们夫婿父兄的安危,再也没有心思聚会大厅。火炉都熄了,大厅从来没有这么阴冷过,冷得象是风从地狱里吹出来。

长廊上也是空空荡荡,葡萄藤是干枯的,再也不能遮阴,抬头看去,是灰茫茫的天空。地面上除了大雪和石头什么也没有。

胭脂从长廊走到大厅,再从大厅走到长廊,“笃、笃、笃”只有她一个人的脚步声,寂寞在回响在长廊上、大厅中。

长廊的尽头,胭脂静静地坐着,像是天地万物都在此刻凝滞住了,这一刻和下一刻没有任何的不同。

她想,这样的日子,她接下来还会过上很多吗?

雪已经停了好几天了,但愿三川口也不会再下雪。

静静地坐着,也不知道过了多义——

“夫人,夫人——”侍女吴麻从外面跑了进来,远远便惊喜地大叫道:“回来了,回来了,他们回来了!”

“回来了——”胭脂大喜,连忙向外飞快地跑去。

大厅里像是施了魔法似的忽然变出许多的人来,火盆烧得暖暖的,合族的男女老少围在火盆边吃喝玩乐,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就像是今年的冬天,大伙儿就一直在这个大厅里度过的,这大厅的火从来没熄过似的,就像是——她仅仅做了一场梦似的。

“胭脂!”她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中。

胭脂不必抬头,只顺势倚在这个人的怀中,抱住了他就行了:“遇乞,你们回来了!”

胭脂抬起头,不仅看到了野利遇乞,也看到了元昊,和元昊身边的野利朱雀。

朱雀小鸟依人般偎在元昊的身边,直看着胭脂的心不断往下沉。

这一次的行动可以说是成功,也可以说是失败。成功的是大获全胜,将敌人全部消灭。但是最重要的人唃厮罗却不在其中,审问俘虏后才知道,唃厮罗早已经提早三日,乔装成赴五台山进香的僧人,混在一群僧人当中,早已经入了关。他起身后三日,他的车驾才从青唐城大摇大摆地出发,招招摇摇地进了元昊的埋伏之地。此一举没有消灭唃厮罗,的确是后患无穷。

但是后患无穷的又何止这一件事呢。

黎明,胭脂披了貂袍,走到院外。昨夜欢宴狂饮,人们都在沉睡之中,包括野利遇乞,也仍然在睡梦中。

可是她却睡不着了,心头忧思重重,只能在黎明独自徘徊。

她慢慢地走过长廊,忽然见前面站着一个黑影,吓了她一跳:“谁?”

那黑影走过来:“是我。”

胭脂退后一步,忽然觉得晨风很冷:“你怎么会在这里?”

元昊的声音低沉,还带着一丝笑意:“因为你只要一觉得紧张,就会天不亮就起来到处乱转!”

“你在等我?”胭脂眉头一挑。

“是。”元昊说。

“为什么?”胭脂问,也许是她的语气有点漠然,这种漠然忽然激怒了他,心底的火苗一下子窜了上来。

“胭脂——”元昊大步走到她的面前,用力握住了她的手臂,他的手劲很大,像是要生生握断了她的手臂似的,那一刻痛得几乎说不出话来。两人的脸离得很近,黎明微弱的晨光中,她看到他的灼人的眼神,带着可以毁灭一切的狂热和志在必得的阴鸷,似乎被魇住了,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好一会儿,那眼中的火焰慢慢地熄了,他像是忽然想起来,缓缓地松开她的手臂,干涩地笑了一下:“我们好久不见了!”

胭脂抱着双臂,感觉刚才那股狂热的力量仍然留在手臂上,痛楚不减,她无奈地扯了扯嘴角:“是啊,好久不见了。”

元昊眼睛一直盯着她,没有移动:“你、你过得好吗?”

胭脂放下手,轻抚了一下头发:“遇乞待我很好,天都山也是一个好地方。”

元昊眼睛将她从头看到脚,道:“看得出来,你气色很好,人也胖了。”

胭脂转向他:“你呢?”

“我?”元昊淡淡地一笑:“我又娶了三个妃子,除了青兰外,还娶了咩迷氏、索氏和都罗氏,咩迷氏去年给我生了一个儿子。”

“恭喜!”胭脂淡淡地说:“那朱雀呢?”

“朱雀?”元昊的眼神忽然从淡漠变得凌厉起来,他冰冷地一笑:“你好像很关心她?”

“她认为……”胭脂看着元昊,缓缓地说:“你喜欢她?”

“不是认为,”元昊的声音很平静:“是我要娶她。”

“娶她当你第五个妃子?”胭脂的声音变得尖利,一股怒气直冲头顶:“你以为野利家会答应把女儿送入那种地方去,当一个小妃,还屈居于索氏都罗氏那种小族女人的下面?”

元昊冷冰冰的声音,像是从不知名遥远的地方传来似的:“野利家会答应的。”

胭脂冷笑:“你要娶的是朱雀,还是野利家?”

元昊反问:“你说呢?”

胭脂冷冷地说:“听说大王的身体近年来都不太好,权力已经逐步移交给元昊太子您了。可是卫慕家出一个王后和太子正妃,卫慕山喜手中的兵马已经将近两万;咩迷家出了一个大王的宠妃和太子侧妃,生下了成遇王子和唯一的王孙阿里,近年来大王对咩迷氏言听计从。元昊太子想要掌握大权,恐怕制掣很大啊!野利族既有兵马,又有大王的偏爱,若是加入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