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的争斗中,的确是会对元昊太子帮助很大啊!”
元昊笑了,声音低沉:“我以为,你离开兴州府,就会从此变成一个普通的妇人,只知道挤羊奶煮茶砖了。真是没想到,胭脂还是以前的胭脂啊!”
胭脂此时听到这样的话,真是觉得是绝大的讽刺,她冷笑道:“野利家过得很好,天都山的环境很好,你以为他们为什么要参和你们的这种事情?野利家已经出过一个嫁给王族的女人了,你以为他们凭什么还会再祸害女儿第二次?”
元昊笑了,这个笑容胭脂似曾相识,那一次,他也是这样笑着对她说,再过两年来娶她。这样的笑容,让她想杀了他的心都有:“如果他们还没有同意,那就得你去说服他们了。”
胭脂大笑,只觉得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我凭什么要去帮你说服他们?”
元昊上前一步,按住她的肩头,胭脂不由地向后退了两步,却已经是柱子了,她的后背贴着冰冷的柱子,元昊力气大得像是要把她整个人镶进这柱子里去,他的眼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火焰在燃烧,这种火焰可以毁灭一切,这种眼神令得她害怕。她从未怕过元昊,但是这刻元昊的神情令她害怕。
元昊的手从她的肩头缓缓移到她的脖子上,带着长年骑马射箭的痕迹,他的手掌粗糙而充满力量,那种粗糙而炽热的感觉在她冰冷的脖子上慢慢地来回划动着,他似在爱抚着她的脖子,又似在找一个合适的位置掐死她,胭脂只感觉自己的脖子上根根汗毛都竖起,元昊眼中有一种嗜血的欲望似乎要喷薄欲出。
两人的脸贴得很近很近,她能够感觉到他话语中灼热的气息,元昊的声音近在耳边又似远在天边:“还记不记得你自己当年说过的话?各大部族坐拥势力,相互牵扯,本就是王室的痼疾。我们党项要强大,迟早都要取消这些部族长们的特权。还记不记得我们当年的宏愿,党项要立国,我要做开国的皇帝,所有的权力只能归于王室。这是长生天的旨意,党项的命运已经写在羊皮卷上,尤如黄河的水向东而去一样,谁也无法更改和阻拦。野利家的命运也将和党项各大部族一样,要么顺从王室,跟王室一起站在这黄河水的浪头之上,享受开国功臣的尊荣,要么被命运所抛弃,落入时光的尘土之中,被滔滔黄河水所卷走……”
胭脂整个人僵住了,看着元昊缓缓地放在她的身子,但自己的身体却仍然无法动弹,那种恐惧令她浑身冰冷,眼前这个人,她不认识,这个人简直象魔鬼附身一样的可怕。
元昊缓缓地说:“向从前一样,一个大族游离于王室之外自我生存的历史已经结束了,胭脂,如果你真的打算把野利家当做自己从今往后的生存之地,那就应该做一个聪明人,帮助野利家族做出正确的选择。”他抬起手来,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注定要掌握江山,他忽然笑了:“听说野利家的仁荣大族长,是全党项最聪明的人,我想,他更应该知道,什么是对野利家最有利的选择。不错,我此刻需要野利家,可是,这也是长生天给野利家的机会,若是错过这个机会,将来我未必就这么需要了。”
元昊说完,转身就走。
胭脂只觉得无尽怒火简直要毁却她所有的理智,她的身体软软地坐倒在地,手中却正好握到昨日不知道谁丢在长廊里的一把长刀,她一把抓起那把长刀,冲着元昊的后背扔了过去。
元昊却是头也不回,只身子轻轻一侧,便躲了过去。他回过头来,看着胭脂的神情却忽然转得柔和,他转身走了回来,将胭脂扶起坐在长廊凳上,用貂袍将她裹好,轻抚了一下她的头发,微笑道:“记着,任何时候,别把你自己的武器乱扔,得永远握在自己的手中。”
元昊的身影已经远去消失,胭脂整个人蜷缩在长廊凳上,泪流满面,藏在心底深处的记忆不可抑止地涌出来。
“傻丫头,要射箭,就要一箭命中目标,否则的话,到处乱用力气,结果反而更糟……”
“你讨厌谁,就得变得比她更聪明、更厉害……”
“每个人都会有他命定的伴侣,这是长生天的安排,这是草原上人丁繁衍,生生不息的道理……”
“你长大了,会做我的新娘,所以你一定要成为最聪明和最能干的姑娘……”
她的第一张弓,是他亲生做的;她第一次上马,是他抱上去的;她写的第一个字,是他握着她的手一笔笔教的;他纵容她的任性却也教她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她人生中的成长的每一点每一滴,都已经烙下他的印记,她的人生因他而塑造也因他而毁却。
她以为她已经逃开了他,可是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她永远逃不开他。
过了数日,野利仁荣派人请野利遇乞夫妻到书房去。
冬天天冷,书房里虽然设了火盆,仍然有些寒气逼人的感觉。仁荣让遇乞夫妻二人坐下来,道:“今天,元昊太子向我求亲,想娶朱雀为妃,这是一件大事,所以我要跟大家商量一下。”
遇乞怔了一下,叹道:“这几日我也看出来了,朱雀这丫头,人大心大,留不住了。”
仁荣也轻叹一声:“这桩婚事,又比不得罗罗那桩婚事,元昊可是未来的西平王,不比山遇。”野利旺荣的女儿野利罗罗,年前秋天在打猎时遇上元昊的族叔拓跋山遇,一见钟情,二见订终身,今天野利旺荣不在,就是把罗罗送嫁到兴庆府山遇府上了。
遇乞却皱了皱眉头:“可罗罗毕竟是正室,元昊前头却已经娶了三个了。”
仁荣这回是长叹了:“可挡不住朱雀这傻丫头自己愿意啊,我要是说一声不许,只怕这丫头自己就收拾行李跑着元昊跑了。”
遇乞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这丫头,真是叫我们给宠坏了。”他转向胭脂:“你说,这是为了什么?”
胭脂的脸有些苍白,只淡淡地笑了一笑:“遇乞,朱雀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她一向心高气傲,有男儿之志,有宏图之心。小小的天都山早已经留不住她了,使她受到诱惑的,不仅仅是这个男人,还有外面一片广阔的天空啊!”
仁荣点了点头:“可问题是,元昊想娶的,只怕不仅仅是朱雀一人吧!”他沉吟着,看向了胭脂:“我已经很多年没去过王城了,兴庆府里许多人和事,我只怕都很陌生了,也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来。遇乞,你去过兴庆府,胭脂,你更在是王城长大的,你们说说看?”
遇乞想了想道:“我虽然只见过大王一面,但是可以看出大王并不象传言中的那般沉迷酒色诸事不理,我看他是精明依旧,就算是元昊太子和卫慕王后,也休想在他面前玩出什么花样来。卫慕虽然是元昊的母族又兼妻族,但是元昊和卫慕家族似有矛盾。听说太子妃嫁给元昊两年多都未生育,却反而是咩迷氏先有了孩子,后来又宠幸索氏,朱雀嫁进这么复杂的地方,只怕未必是好。如今王城之中,卫慕氏、咩迷氏和元昊各成一派,混乱得很!”
仁荣叹了一口气:“野利家族至今,已经绵延百年,除王室拓跋族之外,当年的八大家族,也只有我们野利家族还算得象样了。可是,今日的情势,不比从前。野利是进是退,如何选择,才是对野利家族最好的路子呢?”
遇乞皱了皱眉头,看了胭脂一眼又看看仁荣:“还是大哥决定吧!”
仁荣和蔼地笑着望向默不作声的胭脂:“胭脂,你说呢!”怎么看,这声音都有些老谋深算的意味在。
胭脂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当把那天早上的那个身影抛开,努力把那些令人寒心的话抛开。她的脑子里,得当那个早上从来不曾存在过,她怕她会不顾一切地冲动起来。
胭脂苍白着脸,好一会儿才道:“野利家族何去何从,这得由大哥决定。大哥不必有所顾忌,我知道大哥的意思,那一年遇乞去兴庆府,如果不是遇见了我,野利家和王室之间的合作,早就应该在两年多以前就开始了。此番元昊来天都山向朱雀求情,其实就是为了释咱们的心结,重续两年多以前就应该开始的合作。”
仁荣有些意外,看了胭脂一眼:“跟王室合作是没问题,可问题是现在我们却要决定必须站在哪一边?”
胭脂嘴角微一抽动:“我们没得选,因为大王的日子,恐怕不会太长久了。”
仁荣和遇乞同时震惊,遇乞站了起来:“你怎么知道的,谁告诉你的?”
胭脂用手支着椅背,现在她真是需要一些力量帮助她:“没有谁告诉我,是我猜的!”
“你猜的?”仁荣的眼色有些捉摸不透的色彩:“你为什么会这样猜?”
胭脂觉得很冷,她看着炉上烧着的奶茶,正想伸手过去倒一碗,横里插过一只手来,倒了奶茶,放在她的手中。胭脂喝完遇乞递过来的碗奶茶,热气从咽喉走遍全身,手中捧着仍有余温的茶碗,才道:“若非如此,元昊怎么会亲上天都山求婚?元昊和卫慕王后之间,大王喜欢维持一个势力的均衡。可是若是大王死了,这种平衡一定会被打破。现在卫慕家的势力太大,如果没有压倒性的优势,一定会引起一场血战。当然,以元昊身为太子以及这些年德明王对他的栽培来看,最后赢得很可能会是元昊,可是这样的话,必须党项元气大伤。如果这时候介入一个强有力的家族,不管站在哪一边,都会最快时间结束纷争,把损耗减到最低!”
仁荣沉默良久,遇乞的眼中却满是震惊,胭脂嫁过来这么久,大部分时候都不太开口,只是静听,但是此刻却忽然说了这么一大番话,切中时弊,却也正是野利仁荣最想听到的话。
仁荣缓缓地道:“所以此刻元昊到天都山……”
“必是得到了大王的默许!”胭脂缓缓地说。
走出书房,夜幕已深,天都山的星星很亮,不知道离开天都山之的,能否再看得到这样的星星。
胭脂裹紧了身上的貂袍,又快要回到兴庆府了。天都山的日子很安静,很让人留恋,也许只不过是在这里只住了两年多,所以只有她留恋这里的岁月。可是野利家的人住在这里已经太久太久,所以朱雀想要和雄鹰一起飞翔于蓝天之上,大族长仁荣研究了三十年的历代典籍法制和文字,遇乞每到一处山川河流之地,都会去研究是否适合埋伏打围,旺荣要把女儿罗罗嫁给拓跋山遇……
她是野利家的女人了,只能跟着野利家走。
命运是一张纠结不清的大网,在长生天安排下,只能一直往前走,千丝万缕的过往和现在相交缠,人只要活着,就挣脱不了这些纠缠。
第 5 部分
胭脂走下马车,抬头看了看高大的城墙,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兴庆府,我又回来了!
再次走进兴庆府,她和野利家族,又将会面临什么呢!
街道依然如旧,走在大街上的感觉,好像觉得自己根本不曾离开过似的,中间的一段时光,似乎根本不曾发生过,她还是那个没藏家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丫头胭脂吗?
元昊早就安排好了大府第,野利家族安顿下来,胭脂也抽空去看了一下母亲。
当晚,王宫盛宴,招待野利家族的到来。人声鼎沸,西平王属下的官员,各大族的族长们,都来向大族长野利仁荣祝贺。西平王李德明见了野利仁荣也老泪纵横:“仁荣啊,咱们老哥俩可有好些年没见啦,你看,我也老啦,你也老啦!”
卫慕山喜先率率过来跟野利仁荣拥抱,高兴得灌下一大碗酒:“好哇仁荣,你总算来了,我们盼着你们到来不知道多少年啦!”
他这一开头,各大族长们,各官员们都蜂拥而上向野利仁荣等三兄弟敬酒,反倒把最先敬酒的卫慕山喜挤到后头去了。
卫慕山喜哈哈一笑,端着酒碗回座,同族人卫慕宜则继续喝酒,这边冷眼看着被众人蜂拥着野利家族,冷笑道:“老狐狸出山了,看来这回兴庆府有大热闹了!”
卫慕宜则也悄悄地说:“老狐狸在天都山一窝几十年,要不是有三五倍天都山的利益引诱,他能下山吗?”
卫慕山喜冷笑道:“肉就这么多,他要来吃块大的,打哪儿来,还不是打我们吃的肉里头割出来给他!”
卫慕宜则也冷笑道:“就怕他不止是想抢我们的肉吃,还想把我们也当成肉吃了呢!”
卫慕山喜眯起了眼睛,冷笑一声:“野利家的女人进宫了,哼哼!元昊的女人可越来越多了!”说着,他的眼睛不由地看向太子那一桌,皱了皱眉头,道:“那个女人要干什么?”
却是没藏胭脂拉着野利遇乞拿了酒,走到太子元昊那一桌,笑道:“我来敬太子和太子妃一杯,那日匆匆赶路,竟没能够敬你们一杯喜酒,今日补敬一杯吧!青兰姐姐,咱们三个一起长大,元昊就象是我的亲哥哥一样,如今你们成了亲,那你就是我的亲嫂子了,以后咱们两个还要多亲近呢!”
元昊冷眼看着胭脂胡说八道,嘴角微一扯动,皮笑肉不笑地说:“彼此彼此,遇乞,我也没来得及敬你一杯喜酒呢!”
遇乞只觉得一进了兴庆府,胭脂就活泼了许多能言善道了许多,在天都山,更多时候她只是静静地看着一切,不太开口说话。但是兴庆府显然不一样,这里有她从小到大所熟悉的一切,所以她才会显得这样不同吧。他默默地想着,却是依然微笑着和元昊喝下一杯酒来。
卫慕青兰拿着酒杯,只觉得讽刺无比,“哥哥?”她心中暗暗冷笑,当年这一个跋扈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