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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谦的砖头 佚名 4836 字 4个月前

一位在商州工作过多年的关中文友得出的结论。我也接触过不少在西安的文化圈子里“摸爬滚打”的商州籍文朋诗友,如果把“鬼气”理解为一种谲巧的为人为文风格的话,这个结论大抵是站得住脚的。在商州头号才子贾平凹身上,“鬼气”这种地域文化性格表现得不仅鲜明,而且更富个人色彩。

平凹逛书肆,在旧书摊上发现自己以前题赠x君的一本集子也在“处理品”之列,遂灵机一动,购回此书再题一款复赠x君,并著文谓此举“不亦乐乎”。此事若让你我逢上,恐怕很难保持如此旷达的心态,更难产生化尴尬为幽默的兴致了。

平凹作得一手好字画,上门索讨者络绎不绝,令他穷于应付,不胜其烦,便在客厅正中悬一偌大镜框,内镶其最新的“书法”作品,文曰:“平凹九六年润格告示:自古字画卖钱,我当然开价。去年每幅字仟元,每张画仟伍,今年人老笔亦老,米价涨字价也涨:一,字。斗方仟元。对联仟元。中堂仟伍。二,匾额。一字伍佰。三,画。斗方仟伍。条幅仟伍。中堂贰仟。官也罢民也罢,男也罢女也罢,认钱不认官,看人不看性。一手交钱,一手拿货,对谁都好,对你会更好。你舍不得钱,我舍不得墨,对谁也好,对我尤其好。生人熟人都是客,成交不成交请喝茶。”寥寥数语令人过目难忘,从中既可见出平凹为文的谲巧,又可品味出他作为名人的诸多苦恼与无奈。有人问他何以要在文中说“看人不看性”,他答道:“这是为了堵方英文他们的嘴,他们说:‘尽管你开具了“润格告示”,恐怕只对男性有效,来个女的秀口一开,什么都好商量了。’所以我

特意加了这一句。”可是,区区一“润格”能挡得住谁呢?正如平凹自己所说: “该来的仍来,白拿的照拿……”

平凹不善社交,却毕竟沾了商州的山川赋予他的“鬼气”的光,在日常应酬中出一二“鬼”招化解困窘,躲避干扰,尽量维护个人生活的独立性,可是,当他面对爱女浅浅的任性和淘气时,却显得十分“无能”。一次,好友方英文住宿贾家,在小浅浅的枕头边发现了一个揉得皱巴巴的纸团,展开一看,原来是贾平凹写给女儿的“教女书”,遂大喜,心想,这可是一件难得的藏品,读之,却触目惊心──

是我把桌子弄乱的!

我警告你:

1.我不知向你提出几次说书桌要收拾,你总是不听!

2.家里的笔全让你弄坏!这种不爱惜笔墨纸书的行为我们这个家不允许!

3.从小养成不清洁的习惯是可怕的!

4.你要乱,我帮你弄得更乱,你看着舒服不舒服!

5.今天床也不给你叠。

6.12岁的孩子,太不像话。

7.不知钱来之不易。不知养成爱整齐的习惯,就不会静下心来,不静下心,学习就入不进去,你一定要改一改了!

父写

虽说贾平凹是一个驰名中外的大作家,于方格纸上阐发古今幽情,评说世道人心,几乎到随心所欲、无所不能的地步,但在一个12岁的小孩子面前,却显得如此束手无策。这哪是“教女书”,这分明是治安管理条例嘛!效果如何呢?女儿将他的“手谕”揉成一团,不悄一顾。

正像方英文先生事后评说的那样:“与其说平凹在管教孩子,不如说是一个大孩子对一个小孩子施行报复的恶作剧。

可见,天才人物总是有蠢笨的一面,譬如处理家事。”

我是文盲我怕谁? ·文学与广告的争议

按理说文学跟广告沾边算不得大惊小怪之事。

几年前,中央电视台《文化视点》专栏节目曾讨论过杂志该不该登广告,一种意见认为《收获》不愿登广告捍卫了某种神圣尊严,甚至有个别读者声称:你刊登广告我不订你的杂志。另一种意见认为只要广告设计精美不妨登广告。目前,杂志社入不敷出的现实迫使当家人考虑刊登广告问题,但广告商肯掏钱全看你的杂志讨好读者的程度,说穿了,瞧你“媚俗”的本领。

80年代中期,文学类刊物开始失宠,据说;《当代》发行量每年下降数万,从50万下降到10余万,一般省市级刊物则下降到两三万或两三千,有人将此归罪于文学期刊过多,有人归罪于大众世俗代。回过头看,六七十年代,老百姓厅堂墙壁挂满闪着金光的奖状,那是追求崇高的年代 ,如今只见满屋摆满日立彩电、意大利真皮沙发、法国地板和ibm电脑。过去上班有闲功夫打毛衣擦自家车,今日上班忙得直奔夜校充电,学习多门谋生本领,预备老板炒鳡鱼也留 一条生路。人人知道倚着软绵绵沙发,口吮可口可乐,手捧一本小说那份闲情兴致当然比啃windows xp操作手册更惬意,可惜是我们已没有时间翻看小说诗歌,忙着应付职业上的危机感剥夺了祖宗遗传于血液的雅兴。

去年底,某调查机构对中国诗歌的人占17.1%。我们需要现代文明的启蒙,更需要适应现代生存的谋生本领。怪不得大众冷落文学刊物,碰上下岗勒紧裤腰过日子,先裁掉文学消费的支出实属人之常情,缪斯之神也会原谅。

聪明的编辑敏感地觉察到方兴未艾的大众将冲出精英文化,启蒙主题让位于消费主题,果断地提出适合市场的经营策略:大众文化精英化,精英文化大众化。瞧,《海上文坛》杂志看准读者青睐纪实文学,干脆运用调查统计技术做纪实文章;《消费指南》杂志反其而行之,放弃原来的消费市场调查定位,改为大众品尝生活定位,争取吸引大众化读者;《投资导报》开辟作家看市场专栏,堂堂作家专笔供奉市场令人感慨万千!

活在信息社会,说杂志刊登广告散发铜臭味算什么话呢?有人说1994年前后国内文坛掀 起性高潮,一些过去红火过的作家虽然还写崇高写坚贞,但笔力已经滞涩,只要写到性时,突然就红光焕发才气奔涌……与之相呼应,国内一些城市开办的性保健用品市场兴旺惊人。由此可见,作品分别都能从灵与欲两方面 满足人类的消费需求。曾听过两则消息,有位教师带领一群黑人小学生参观黑人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纪念馆,几位女孩全然不顾老师讲解,望着主人的遗物科隆香水和一箱珠宝首饰连连发出赞叹。无独有偶,一群中国孩子参观鲁迅展览馆,领队老师想不到他们提出这样问题:鲁迅为什么能有那么多钱买下一座独院,他怎么有两个夫人?

圣人也是人,何况凡夫俗子,小孩天才地识穿这一点。

我是文盲我怕谁? ·关于诗钟

清朝中叶的时候,文人间忽然流行一种文学游戏:在类似“文艺沙龙”的联欢会或者酒席上,为了助兴、为了弄才、为了训练对语言文字的敏锐感觉,人们随手拈来意义完全不相干的两个词作一种亦诗的七言文字,要求凑合自然,对杖工整。作这种文字时,有时间限制,“构思时,以寸香系缕上,缀以钱,下承盂,火焚缕断,钱落盂响”(清徐兆平《清月谈余录》),在概就要交卷了。这是一种有闲、有趣、有识的人的活动。《红楼梦》里大观园的公子小姐们也玩类似的游戏,宝黛们限韵作诗,呆霸王限委令:“一个蚊子哼哼哼,两只苍蝇嗡嗡嗡……”只是他们作的是诗,不是对联。这种对杖严整的七言诗联,有自己独特的名安--诗钟。工在中国很长的一段时期里,社会的精英是文人--那些会吟诗作赋、并会作道德文章的文人墨客。通俗的说,他们是一群会摆弄文字的人。文字的功用在那些时候被扩大了,在达意和言在美之外,文字成为一种人仁的工具--在这一点上,文字对于文士的重要,甚至要超过武器对于武士的重要对于武器来说,文字能带给它的掌握者更显赫的荣耀。人们在漫长的一段时间里,对文字进行专心致志地学习,达到对文字的准确把握及熟稔运用,一部分人就这样获取了职位,获得了声名。这些人中的最优秀的一部分,就是我们所说的精英。他们也并不因为成为精英就停止对文字的学习。出于对自己“艺无止境”式更高的要求,加上身处精英的位置,有对社会进行倡导的责任,他们会怀着相对轻松的心境再回过头来摆弄文字。而那些未跳过龙门的鲤鱼们,则更是孜孜坚持着自己对文字的训练。这样,上有人倡导,下有人追随,整个的社会就会有强烈的研习文字的氛围。诗钟,其实也就是这种氛围在特定历史土壤里开出的小花。

但是,别以为诗钟就是文人们的一种单纯的游戏,虽然说它是以游戏的形式出现的。诗钟作者们的目的在“彼”而不在“此”。所以,即使是很有文学意味的诗钟作品,如林则徐的《窗·夜》二唱“虚窗权借月栖榻,夜静猛闻风打门”、张之洞的《有·麻》七唱“春水桃源天别有,秋风茅屋雨如麻”、洪均的《存·素》四唱“神交有素三生契,手泽犹存一卷书”等作者们也不会将它收进自己的集子,正如徐兆平所说的“……虽佳,卷亦不录”。作者们眼前种下的是小草小花,但希望收获的是大树。

这样,我可以想象,那些官宦文士们聚在某人的书房或某酒楼上,头戴瓜皮帽,手执有题画或题诗的纸扇、身着宽松大袍,脚蹬软底布鞋,桌上有清茶或着淡酒,面对一炷燃香,使心弄才,寻偶作对,妙句迭出,样子上很有雅趣、很休闲,但实际上,他们得到的乐子,却并不会很多,也不会很强烈,因为他们的目的,并不是要得到乐趣和休闲。这心境类似于我们现仿各大报纸一版的重头言论栏目,做那种文章需要很高才气及很好悟性,能做好的人并不多,但即便是做出了“好”的,(这些文章获奖率很高),作者也并不因此便自豪满足,觉得自己了不得了;相反的,圈子里的人一提起来,他们总是“哎--”哎后面大概是“别提了”一类--既是“别提了”,不说也罢。

《红楼梦》里薛呆子和他的朋友们吟诗作乐,他们的目的不在诗而在乐,故,蚊子哼哼苍蝇嗡嗡还有“洞房钻出个大马猴”一类都可入诗,只要能让他们乐起来就行。文士们就不同,他们参与的是游戏,是在“诗”而不在乐,在游戏中训练功名做一点一滴的准备。而另一方面,文人的游戏不可能直来直去,特别是这种游戏又与文字有关,这些“弯弯绕”的学名叫“格”。格增加了游戏的难度。这就像现代体操运动里的d组和e组的动作加大了技巧的难度,但同时也增了运动本身的美学价值。从大的方面来分,诗钟有分咏与嵌字两类。分咏取意而对,往往能将生活中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通过文字的对偶联系起来,产生奇佳效果,如张南皮的《眼镜·鹦鹉洲》:“眩海老花障云雾,隔江芳草对烟波。”洪钧的《玉溪生·蚊》:“声入晚来如有市,诗缘情作每无题。”都是有名的佳作。张作化用了苏轼“光摇云海眩生花”及崔灏“芒草萋萋鹦鹉洲”、“烟波江上使人愁”等诗句,洪作则将了李商隐(玉溪生)的无题作品多咏爱情及古人,称黄昏蚊子聚飞的声音为蚊市二者巧妙联系起来。而嵌字一类则相对复杂,有一唱二唱四唱七唱(分别嵌字于第一、二、四、七字),有把三个字分嵌于一联的首、尾和另一联中腰的鸿瓜格、有把五个字嵌的五杂俎格、有将五个字嵌在对偶句中的流碎格、有将四字打散了嵌于联中的碎联格等。以我这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文人们在 复杂的“弯弯绕”中穿来穿去时,还是应该有些乐子的。

笔者有位老领导,到地方采访,人家例行安排便宴以示欢迎,不承想这位领导却作色退宴,搞“地主”们很是难堪。这事传到北京,大家都觉得这位领导不识趣味、不通人情,实在太个色了些。我当时也觉得,这种事只是个例,遇上像那位领导那样的个色人才会偶尔出现一下。待见了林则徐及陈宝琛的诗钟作品,才知道这种事情古已有之--又一个古忆有之!不应单怪那位老者个色。林则徐有《然·起》二唱:“偶然风雨惊花落,再起楼台待月明。”陈宝琛有《碧·鸡》二唱:“残碧殿秋仍有恋,老鸡知曙耐无声。”他们似乎缺乏游戏的心态。林作太负气较真,陈作太显仓凉。实在难以想象,那些正在谈笑风生弄才耍贫的文人们,见了这样的诗钟作品,还能不把那笑声及闲趣噎回云吗?如果单就聚会来说,我更喜欢薛蟠那样的人——我想不少人与我有同感,只可能他不好意思说出来。

我是文盲我怕谁? ·伸脚人语

先抄一段书,昔有僧人,与一士子同宿夜航船。士子高谈阔论,僧畏慑,卷足而寝。僧人听其语有破绽,乃曰:请问相公,澹台灭明是一个人两个人?士子曰:当然是一个人。僧乃笑曰:这等说起来,且待小僧伸伸脚。

平心而论,若是主客易位,和尚放言高论,士子冷眼旁观,然后寻出一二错处,伸脚的就该是士子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