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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希曾是举人,母亲是进士及第翰林院编修出身的何元杰的女儿。鲁瑞的两个兄弟、两个姐夫也都是生员。

结婚当然有各种各样的手续。新郎迎亲的“花轿”一到,新娘在同父母作别前必须面对着祖先的灵位叩头。结婚初夜的翌日,夫妇一起去参拜“土地庙”(“上庙”),然后去祠堂给祖先的牌位叩头。由此确认她作为异姓的女子成了丈夫宗族的一员。但“土地神”是地域社会之神,信仰的逻辑同血缘家族的祠堂有别。据说,绍兴城内的大宗族,也有因此不去参拜“土地庙”,而只去祠堂行叩拜礼的5。此中值得注意的是,周家一直坚持“上庙”。

据说,鲁迅的母亲生他时,曾祖母戴氏为能“四世同堂”特别高兴。因为据信实现了四世同堂的老人不论谁,当他死后赴“阴间”时,阎罗大王站立迎候,特别尊重。相反,不生孩子的女性,死后则成“孤魂野鬼”,受阎罗大王的惩罚,下地狱为饥寒交迫所苦。

《“人”与“鬼”的纠葛》 第一部分“人”“鬼”的关系(3)

不难想象,当时婴、幼儿,特别是男孩的死亡率相当高。人们认为,男孩将来越是有望,就越招鬼神的嫉妒,越容易被它们夺走。于是有一种习惯,让孩子给和尚当名义上的弟子,以此来避免恶鬼与妖魔加害于身。鲁迅也在幼时给东昌坊口长庆寺的和尚龙祖当了弟子,取法名叫“长庚”6。

和房是六代接连都由一个男子延续下来的“六世单传”的房族。十一世的以姆也是从兴房的第五子“过继”来的,十二世星曹、十三世承湘也都是病弱之身。因为药石不见起色,遂以为是“野鬼”缠身,屡屡请来道士与巫师举行“捉鬼”仪式。十四世培生是其父承湘的遗腹子,他也是从小就体弱多病。为了确保留下子嗣,一到十五岁就结了婚。但三、四年后不治而逝。可是,培生死后,妻子假装妊娠,腹部缠布,想在算定足月时从别人家抱来一个婴儿,说是遗腹子。只是这次装假被察觉了。同样的例子,据福清留下的家训《恒训》7记载,九世那一代也曾有过。由此可知,对于媳妇来说,必须生儿子这件事是多么大的压力。假怀遗腹子这样的行为,作为将异姓血引进宗族内的重大罪行而被坚决摒弃。

葬礼怎样举行呢?这若是也引鲁迅的父亲凤仪(1896年病逝)的情况为例,可以看出:较之婚姻之礼,佛、道二教以及民间宗教的影响更为显著8。

鲁迅在《父亲的病》(1926年)一文中回忆说,父亲临终之际,他在“精通礼节”的衍太太(叔祖子传的妻子)的指点下,给父亲换衣服,又将纸钱和《高王经》(《高王观世音经》)烧成灰,用纸包了给父亲捏在拳头里。也是根据她的指点,身为长子的鲁迅连声地大叫“父亲”,父亲困难地低声说“不要嚷”,可鲁迅还是叫,一直到父亲断了气。但据三弟建人回忆,这里的衍太太实际上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

让死者手握烧纸钱的灰,是为了做冥途行旅之用;用《高王经》的纸灰,是因为据信可以凭借这部经的功德减少在“阴间”也许要受到的刑罚之苦。大声呼唤,是一种“叫魂”的习俗,想要叫回离去的灵魂9。只是这时的行为,使看到父亲临终前充满了痛苦情状的鲁迅后来为此后悔而痛楚。父亲一断气,长妈妈立刻叫兄弟们都拿起线香。他们奉香下跪,放声大哭,这叫“送终”。

翌日,“孝子”鲁迅应该身穿丧服(“孝衣”),伴者撑伞,带着纸钱去“土地庙”。据认为,人死,是阎罗大王派勾魂使者“无常鬼”去死期已至者那里,把他的灵魂拘引到冥府。“土地庙”是冥府的派出机构,也是灵魂被带往冥府之前在那留置数日的场所。人们认为,在这期间,灵魂被绑在庙里的廊柱上,所以,孝子要背靠柱子站立,两手向后倒抱柱子三次,以给灵魂松绑。这些礼仪一般称为“报庙”,绍兴一带叫“烧庙头纸”。范寅《越谚》解释说“亲死解辫子,哭赴社庙烧纸钱”,所谓“社庙”,就是“土地庙”。

另一方面,在家里举行送“无常鬼”的仪式,儿子们身穿丧服,用米筛盛放酒饭、纸钱、线香、蜡烛、草鞋,摆在大门外的地上,焚化纸钱与草鞋。酒饭摆在那里,请路过的行人吃。这是“送无常”。

“送无常”一结束,将遗体移到厅堂(“移尸”)。死者脚后放着点亮了的灯,一直点到入殓。这灯供赴“阴间”的死者照明,故称“明灯”。然后,即派人向亲友家报告凶讯,故称“报丧”。“报丧人”不管晴雨都要倒夹一把雨伞,让人对他的身份一目了然。

一般三日后入殓。此前,孝子让一人撑伞、一人带着水桶,到附近的运河(这个场合为张马河)去打水,以便为死者沐浴。这叫“买水”,水中投入四、五文的铜钱。入殓后,在灵柩前拉起白布幔帐,上面挂上遗像(“神像”)。殓后至出殡前,每日三餐供饭于柩前(“上饭”)。

死后每七天举行诵经拜忏的仪式。最初的七日叫“头七”,接下来是“二七”、“三七”……第四十九天称“断七”,这些仪式总称“做七”。“做七”基于“十殿阎王”的信仰:死后灵魂在冥府每七天进一大殿——第一殿秦广王,第二殿楚江王,接受“十殿阎王”的审判。经四十九天过了前七殿之后,从第八殿到第十殿转轮王,分别为死后百日、一年、三年。游历完毕,方能投生。投生之早晚,由生前罪之轻重来决定。在绍兴一带,“头七”之外,最受重视的是“五七”,这段时间进第五殿——阎罗王殿,登“望乡台”遥望故乡亲人。这一天全家人应汇聚一起,在柩前守灵。

衍太太认为,因为凤仪大量吐血,唯恐其与死于生产的妇女同样落入“血污池”(“血盆池”),所以“五七”特别请来道士进行“炼度”。“炼度”长达三天,初日里“孝子”对神读上表文,以求为死者赎罪。第二天设纸扎的酆都城,道士用剑刺破城门(“破地狱”)。第三天将写有死者姓名的幡折叠起来,用纸包上几层,放在灶火上焚烧,取出来去掉包装,便是“炼幡”。最后把从火中抢出来的幡供在柩前,表示已经超度。第二天的“破地狱”,当地狱之门被破之际,道士扮成形形色色的“鬼”登场,表演技艺,使参加者发笑。据周作人说,孩子心目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死于考场的“科场鬼”、赌博发狂的“赌鬼”、鸦片中毒的“鸦片烟鬼”。有的人家不请道士做“炼度”,而是请和尚来做“水陆道场”。

《“人”与“鬼”的纠葛》 第一部分“人”“鬼”的关系(4)

凤仪是在“断七”之后出殡(俗称“出丧”)的。送殡也有繁琐的仪式与常例,据说送殡的队伍可长达几里,详细的介绍姑且省略,这里只触及“哭丧棒”、“开路神”、“买路钱”三项。

常例是:“孝子”(丧主)身穿白麻丧服,头戴“三凉冠”,腰系草绳,上面挂着“孝貌棒”(也叫“哭丧棒”)。这种“孝貌棒”在古代的经典被说明为:痛失亲长的遗族由于悲痛汤水不进,拄杖方能起来(《礼记·檀弓上》、《白虎通·丧服》等)。而其民俗性的意味则是为了威吓靠近死者供品的“野鬼”,不让它们得逞10。“开路神”走在送葬队伍的前头,是高丈许、面目狰狞可怕的纸糊神像,在民俗中被当做古代的追傩之神“方相氏”的继承者。“买路钱”,就是戴着“獬豸”(古代的神兽)形的纸冠,边走边撒纸钱,即所谓“撒钱”,是给“野鬼”金钱,为灵魂开道的意思。无论哪一种,都是以威吓与怀柔斥退“野鬼”,确保灵魂赴冥界一路平安的仪式。

凤仪的殡屋安置在绍兴南门外叫龟山的丘陵地,由于各种缘故,直到二十四年后鲁迅举家从绍兴迁往北京时,才在福清与其二妻之墓所在的阮港逍遥楼找到墓地正式安葬。

这里简略地谈一下1910年鲁迅的祖母蒋氏的葬礼。接到讣报,作为“孝孙”(“承重孙”)理当担纲葬礼的鲁迅从杭州回到绍兴,据说已是翌日或第三日的午后。族中的老人们预想留日归来的知识分子鲁迅必定反对传统的葬礼,标新立异,就商定等他一回来就带往大厅,大家轮番向他陈说“道理”,不给他辩难的机会。他们的条件是:一、须穿丧服,二、须行跪拜之礼,三、须请僧侣与道士做法事。始终默然听着的鲁迅,在众人悚然盯视之下,答道“都可以的”,此时,那班人反而愕然发呆了。《孤独者》(1925年)所用的素材,就有他那时自身的体验。

夭折者,一般只用简陋的棺木,甚至用席子什么的一卷,大多葬在无主墓地与野山上。但是,周家未满周岁即夭折的妹妹端姑、五岁时病逝的四弟椿寿,后来都葬在父亲殡屋所在的龟山附近的集体墓地,而且还立了墓碑。夭折者之墓立碑,这在当时是特例。这两个墓当1918年鲁迅全家北迁时也附葬于逍遥楼父亲的墓旁。

墓祭通例是每年三次,新年一次叫“拜坟岁”,清明节一次叫“清明上坟”,10月一次叫“送寒衣”。“拜坟岁”与“送寒衣”只由男人去做,而“清明上坟”则是不问男女全家人都去的大规模墓祭。覆盆桥周氏,族中人连同厨师与吹鼓手,总共要乘十几条船,颇有声势。祖先的墓场并非集于一地,致公祭在调马场、龙君庄,佩公祭在乌石头,还有别的地方,扫墓活动要持续数日。据1899年的《周作人日记》,他在这一年清明节后的几天之内就参拜了十余处墓地。

致公祭、佩公祭等的值年工作,从秋季收取祭田地租与祭产的房租开始,首先是主持年末的祭祀。家家户户在旧历十二月二十三日的灶神祭(“送灶”)之后,选择黄道吉日定为“祝福”之日。在记录清代苏州年中定例的节日与祭日的顾禄《清嘉录》中,“祝福”记为“过年”(又名“谢年”)。这是古老的腊祭的遗痕,除了江南以外并不是那样普遍。浙江杭州叫“还年福”,舟山叫“谢年”(也叫“送年”)。《越谚》里有“作福”,释为“岁墓谢年,祭神祖”。“祝福”作为岁末的大典极受重视,各小房的男子都斋戒沐浴、聚集参与,女子则不准参加。对着大厅入口,摆着四张八仙桌,上面放着福礼,此外设有神位,挂着诸神的画像(“纸马”)以迎接它们的光临。祭礼一摆好,就连同纸钱一道焚掉神像,把诸神送回天界。然后改变桌子的方向祭祀祖先。这种“祝福”祭事,通过后面将要论及的鲁迅小说《祝福》已广为人们所知。

除夕,在绍兴叫“大年夜”或“三十夜”。大厅与称为“堂前”的住居的中间的房间墙壁上,挂着祖先的遗像(“神像”),每一位的前面都供着香烛与饭菜,全家人恭行拜礼(“拜像”)。遗像一直供到正月十八才收起来。元旦时,先面向天井拜天地,然后拜祖先的画像,再后是对长辈行拜礼。这叫“拜岁”。

作为家祭,此外还有夏至、冬至及称为“七月半”的中元节,加上在重要的祖先之“忌日”〔包括“生忌”(即诞辰)与“讳忌”(即忌辰)〕对祖先的祭祀。如前所述,妇女没有参加祠祭与“祝福”的权利,但这些家祭则男女都可参加。

由此可以看出,周家的祭祀基本上奉行“儒礼”,所受佛、道二教以及民间信仰的影响也相当显著,人们的生活在与祖先灵魂(“正鬼”)极为亲密的交涉的基础上度过,同时不断浸透着对于“孤魂野鬼”的恐惧与警惕。下一节我们将尝试简单地勾勒出具有对“孤魂野鬼”的祭祀仪礼性质的《目连戏》世界,再就绍兴传统社会的“人”“鬼”的交涉做进一步的考察。

《“人”与“鬼”的纠葛》 第一部分“人”“鬼”的渗透(1)

二“人”“鬼”的渗透——《目连戏》

前面已经论及,人们以为“阴间”“鬼”的生活,必须由子孙从“阳间”送去的供品支持,因此,没有后嗣而不能享受祭祀的“孤魂”过着悲惨的“生活”,它与“亡魂”、“怨鬼”、“冤魂”等一并成为“游魂”,彷徨不定,给村镇带来疾病与灾难。在绍兴,“怨鬼”特别被叫做“五伤怨鬼”,唯恐其作祟。所谓“五伤”,就是缢死、溺死、火伤、虎伤、产伤。

譬如前面已经触及的,在道士所做的超度幽魂的仪式“炼度”中的“破地狱”,就成了演剧的要素。从祭奠、镇抚上述形形色色幽鬼冤魂的“建醮”仪式中形成了“幽魂超度剧”,从镇抚关羽等死于非命的英雄、武将彷徨的亡魂幽鬼而举行的更大规模的“建醮”中形成了“英雄镇魂剧”。“幽魂超度剧”与“英雄镇魂剧”被视为中国演剧的重要起源。

历史悠久的《目连戏》基本上保留了这种“幽灵超度剧”的原型。它成形于北方,渐次南下,广为流行,直到20世纪40年代,安徽、湖南、浙江、江西、福建、四川等地民间还在上演。

《目连戏》上演的最早记录,见之于孟元老回忆北宋之都汴京的《东京梦华录》。书中的“中元节”项下,记录了艺人从七夕到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