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己》与《荆生》、《妖梦》的问题。
蔡元培《致〈公言报〉函并附答林琴南君函》附录《林琴南君致蔡元培函》,收《蔡元培选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
薛绥之等编《林纾研究资料》,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据《新文学史料》第3辑(1979年)所收。
陈漱渝《“伟丈夫”徐树铮》,收《鲁迅史实求真录》,湖南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
金芹《关于〈孔乙己〉写作年月及其主题思想的探索》,《郑州大学学报》(哲社版)1987年6月。
另外,关于“文、白论争”,参照舒芜《“文白之争”温故录》,《新文学史料》第3辑(1979年)。
孙伏园《鲁迅先生二三事·孔乙己》;周遐寿(周作人)《鲁迅小说里的人物》,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本田济《易》,《新订中国古典选》1,朝日新闻社,1966年。
鲁迅所上的私塾“三味书屋”的情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1926年)一文中有如下回忆:
(书房的正面)“中间挂着一块扁道:三味书屋;扁下面是一幅画,画着一只很肥大的梅花鹿伏在古树下。没有孔子牌位,我们便对着那扁和鹿行礼。第一次算是拜孔子,第二次算是拜先生。”
没有孔子的牌位与画像,恐怕是特例吧。但“鹿”是与“禄”相通的吉祥画,表示出这家私塾基本上是为金榜题名而设的台阶。
以“田”代“陈”,根据的是这样一个历史故事:春秋时代,陈宣公之子完,见宣公杀了太子御寇,因惧而逃往齐国,隐其本姓,改姓“田”。“金心异”的“钱”与“同”着眼其意义,变成“金”、“异”;“玄”变为声音相近的“心”。鲁迅爱用“金心异”这个名字。另外,他在私信中用林琴南的谐音称之为“禽男”。
宫崎市定《科举——中国的考试地狱》。据翟灏《通俗篇》所引的祝允明的《猥谈》解释说:“上大人”指孔子书此而奉上大人(父);“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乙”通一,孔夫子以一身教化弟子达三千七十;“小生八九子佳”,弟子三千人中有七十二人特别出色;“作仁可知礼也”,这七十二人善为仁,亦能推知礼(当然是礼的杰出的实践者)。
许钦文《语文课中鲁迅作品的教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
宫崎市定《科举——中国的考试地狱》。周建人也说过:“中了秀才,立刻和白身人大不一样。秀才有秀才的服饰,每年春秋两季,由教官召集,在明伦堂(学宫的大礼堂)祭孔。更重要的是秀才缩短了和官府的距离。秀才见官可以不下跪,不叫大老爷而叫主公,自己称生员,而不自称小的,官府也不得随意责打秀才,除非先革掉‘秀才’的名份。”(周建人口述、周晔编写《鲁迅故家的败落·五鲁家姑娘嫁到周家》)
周遐寿《鲁迅小说里的人物·孔乙己》。周建人口述、周晔编《鲁迅故家的败落·一个古老的家族》。
邱文治《鲁迅名篇析疑》,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人”与“鬼”的纠葛》 第二部分注 释(2)
范伯群、曾华鹏《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鲁迅小说新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
陈安湖《鲁迅论稿·〈孔乙己〉解说》,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参照陶渊明《饮酒其二》、《感士不遇赋》等。
关于“陈蔡之厄”,《墨子·非儒下》说,孔子为饥馁所苦时,子路煮猪肉、抢人家的衣服买酒,孔子不问来路拿过来就吃。可是,后来受哀公款待时,却严厉询问座次与做法是否合乎礼,这同陈、蔡之厄时的举止显然是矛盾的。子路问时,孔子回答说:那时只要能保命就什么也不在乎,如今讲“义”是重要的。这一故事在章炳麟的《论诸子学》(1906年)、易白沙的《孔子平议》(1916年)等文中都被取作批判孔子的一个论据。鲁迅也根据这一故事指出子路的迂直与孔子的圆滑,子路上了孔子的当。(《两地书》四,1925年)关于这一点,片山智行在《鲁迅的现实主义》(三一书房,1985年版)中有详细的论述。
但是,鲁迅后来又说道:“孔夫子的做定了‘摩登圣人’是死了以后的事,活着的时候却是颇吃苦头的。跑来跑去,虽然曾经贵为鲁国的警视总监,而又立刻下野,失业了;并且为权臣所轻蔑,为野人所嘲弄,甚至于为暴民所包围,饿扁了肚子。”(《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1935年)这一段话与先前重视《墨子》传承的评价有微妙的差异。
松枝茂夫《〈阿q正传〉、〈狂人日记〉》,旺文社文库,1970年版。竹内好译《鲁迅文集》第1卷;丸山译《呐喊》,《鲁迅全集》第2卷,学习研究社,1984年版。
鲁迅在写作《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时期的群众观,在另一篇文章中也有表现:
“但即使‘目不识丁’的文盲,由我看来,其实也并不如读书人所推想的那么愚蠢。他们是要智识,要新的智识,要学习,能摄取的。……那消化的力量,或许还赛过成见更多的读书人。”(《门外文谈》,1934年)
对于孔子的教义与民众疏远这一点,清末主张建立“孔教”的康有为与反对“孔教”的章炳麟取得了共识。康有为认为,庶民间之所以淫祀迷信横行,正是因为参加孔子祭的只限于官僚与生员,而庶民、妇女却不准参拜。他主张,国民不问上下,都应参加以孔子为教主的祭祀活动,借此来谋求人心的统一。(《孔子改制考》,1897年)
参照高田淳《中国的近代与儒教》(纪伊国屋新书,1970年)i《孔教与西欧——康有为》;后藤延子《康有为与礼教——其思想史的意义》,《日本中国学会报》25,1973年;岛田虔次《辛亥革命时期的孔子问题》,收小野川秀美、岛田虔次编《辛亥革命的研究》,筑摩书房,1978年;村田雄二郎《礼教与淫祠——清末庙产兴学思想的一个侧面》,《中国——社会与文化》7号,1992年。
中国不少论《孔乙己》的文章都指出了这一点。杨义认为,孔乙己是“迂腐与善良相统一而不能割裂的一个灵魂”。刘再复在《〈孔乙己〉的美学力量》(收《论中国文学》,作家出版社,1988年版)中也指出,孔乙己的性格里有“迂腐”、“卑琐”的一面与“善良”、“正直”的一面。
《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的中文译文(最初以日文在日本发表)里面,“字”成了“字纸”(写上了字的纸)。“尊敬字”是“敬惜字纸”。唐给《门外文谈》做注说,汉字是特权阶级的所有物,所以写了汉字的废纸甚至也禁作他用,路旁的墙上也挂着写有“敬惜字纸”的竹笼,扔在里面的废纸攒起来拿到文庙(孔庙)去烧。(唐注《门外文谈》,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若举相反的一例,可见周作人《〈百廿虫吟〉》中的一段话:“不知道有多少年来中国读书人的聪明才力都分用在圣道与制艺这两件物事上面,玩物丧志垂为重戒,虽然经部的《诗》与《尔雅》,医家的《本草》,勉强保留一点动植物的考察,却不能渐成为专门,其平常人染指于此者自然更是寥寥了。”
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第1编第3章《相对剩余价值》。
何炳棣著《科举与近世中国社会》第5章《关于社会移动的诸要因》“印刷业”。
关于这一句,早在叶绍钧题为《〈孔乙己〉中的一句话》(1942年作,收入《叶圣陶论创作》,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的短文中就曾论及。叶绍钧的这篇短文对于理解《孔乙己》富于启迪性。
孙伏园《鲁迅先生二三事》。
《“人”与“鬼”的纠葛》 第二部分注 释(3)
这种政治性与社会性兼备的体制,历史学家称之为“乡绅统治”。关于“乡绅统治”,参照重田德《清代社会经济史研究》(岩波书店,1975年版)第三章“乡绅统治的形成与构造”。历史学者关于“乡绅”的论文不少,能够代表今天的研究状况的“乡绅”论,有岸本美绪《明清时代的乡绅》。
高桥芳郎《关于宋代的士人身份》,《史林》第69卷第3号,1986年。岸本美绪在《明清时代的乡绅》中说,乡绅在卸任(官职)以后直至死前一直保持着统治者的资格,因其社会地位由来于被科举制度所公认的人格优越性。
参照古岛和雄《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研文出版,1982年)第1章“旧中国的土地所有及其性质”。
《孔乙己》的研究,除了上面所列举的之外,还可参考李希凡《牺牲品与殉葬品——关于孔乙己和陈士成》,收《〈呐喊〉、〈彷徨〉的思想与艺术》,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该文所指出的鲁迅对于《孔乙己》与《白光》主人公的态度有所不同,也颇具说服力。
周遐寿《鲁迅的故家》第一分的一八《白光》;周遐寿《鲁迅小说里的人物》第一分的七九“掘藏”、八“发狂”;周建人口述、周晔编《鲁迅故家的败落·一个古老的家族》。
裘士雄等《鲁迅笔下的绍兴风情》(浙江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日译本名为《鲁迅的绍兴》,木山英雄译,岩波书店,1990年版)《社戏》。
田仲一成《中国的宗族与演剧》(东京大学出版会,1985年)第4篇《宗族、同姓的内神祭祀》结章《宗族演剧的扩大与展开》。虽然如此,但请注意社戏的口彩戏也有《伏虎》、《劝农》、《和合》等剧目,分别适合于祭山、春耕前祈祷丰年、解决纠纷的演出。参照《中国戏曲曲艺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版)。
中国谈及“照壁”(也叫“照墙”)的宗教意义的文献较少。浙江民俗学会编《浙江风俗简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台州篇”里说:“旧时大户的宅第与渔民的大瓦房的正门外都建有照墙。照墙的里侧写着大‘福’字,外侧嵌着石制的八卦图。人们认为这样可以避免风水外流、邪气入内。”
哈维著、高垣次郎译《支那民俗风景》(龙吟社,1943年版)里有这样的记述:
“精灵说即使现在也给中国人的生活大大小小的影响。例如,公元1920年,湖南省省长在其官邸前,造一高墙,以此来防御恶鬼们侵扰,自己与子孙受害。不仅如此,而且通往官邸的路也修得曲曲折折,官邸前面分为两股,在官邸前折了回去。幽鬼这种东西只会跑直道,一遇弯路便不知所往因而无法加害于人。即使迫近也尽量寻直道而去。有狡猾的精灵,站在两股分叉处,想设法进入官邸,但被高墙所阻无法达到目的。”
另外,杰尔斯关于内影壁也有同样的记述。(杰尔斯《支那文化展望》,据东洋文库、平凡社1964年版《北京风俗图说》内田道夫《解说》所引)
从阐明《白光》的模特(人物、事迹)与虚构的关系这一视点出发论述这篇作品的日本论文,有是永骏的《〈白光〉的事迹与虚构》(《野草》21号,1978年)。
小岛马《古代中国研究》(东洋文库,平凡社,1988年版)《中国的学问的固定性与汉代以后的社会》、《中国古代的社会经济思想》(其二《道德性的阶级制度与知识阶级的统治》)。
参照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的原理·序说》,创文社,1967年版。岸本美绪在《明清时代的乡绅》中指出:明末的江南家族的盛衰极为剧烈。只是这种现象有地域差,有的地域也有那种历经数百年仍然保持着雄厚、稳定的势力的大族。支撑这种势力的,“是未必限于有官职者与其资格保有者,由土地所有与教育传统而在这些家族中不断产生出来的有能力、有教养的富裕的人们”。
何炳棣著《科举与近世中国社会》。
何炳棣在《科举与近世中国社会》第3章《上升运动——入官场》中指出:“尽管不断补充生机勃勃的新进人才,但平均来看,新进士的大约三分之一,出身于中、高级官僚家族,官僚社会也还是能够维持内在的连续性与均衡。事实上,庶民及下层官僚家族出身的新人可能渐进地完全被同化。由于要给有志于仕途者提供机会、维持官僚社会的安定性,文官考试制度能起重要的政治、社会作用。”
岛田虔次《中国近代思维的挫折》(筑摩书房,1978年再版)第4章《一般的考察——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