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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在到处游走。

我又想起了江老板,他本身就是黑道上的头头,手下有几千个小弟,还有那天在市政府门口,我看到那个戴墨镜的杀手,上了江老板的车,那杀手出手凶狠,差点要了我的命,不知道是江老板的什么人,反正关系非同一般。说不定,胡总失踪,就是他们两人指使干的。如果胡总真的落在他们手中,肯定是凶多吉少了。

当然,我也想到,那天我和胡总遇到危险时,有人给李队打电话报信,让李队及时赶到救了我们的命。这个打电话的人是谁?如果他在暗中帮助我们,那么应该是掌握内情的。要是能够找到他的话,说不定会有线索。

后来,我还想到一种可能性,因为我那天听小喜说,那个胡老板,也就是胡总的父亲,不是到英国去了,而是逃跑了。因为欠了银行贷款,和很多工程款,本来指望银基鞋城开起来,收了商铺租金还债的,没想到被城中鞋市的人一闹,鞋城开不起来,钱又用光了,所以就先跑掉了。留下一个烂摊子让胡总守着,现在胡总也撑不下去了,突然失了踪。说不定是和胡老板会合了,现在已经在某一个国家享福呢。

我终于有点明白,为什么胡总会看中我这个智商很底的民工,一下子让我做总经理助理,还装模作样跟我谈起了恋爱,原来都是表演给人看的,为了让我在她逃跑后扮演一个重要角色。到时候所有的人都跑光了,就剩下我这个“公司领导”还在坚守岗位,不管是银行也好,工程队也好,经营户也好,管理部门也好,都只能找我了,结果是一问三不知,再一打听,原来是个民工。你能指望一个民工负什么责任?难道抓我去坐牢?或打我一顿?最终的结果可能就是让我一滚了之。这就是胡老板和胡总提前设计好的结果。

如果胡总和胡老板就这样逃跑了,把我骗来糊弄别人一把,就像以前听说过的,找一个要饭的一起到餐馆里去大吃一顿,然后借口上厕所溜之大吉,让餐馆找那要饭的买单。现在胡总要我扮演的,跟那个要饭的性质差不多吧?虽然我觉得她这么做有点不厚道,但是比起她被人绑架去强暴或杀掉,我还是更希望她跑掉。

我坐在胡总的办公室里胡思乱想着,也始终想不出一个头绪来。看来,除非那些绑匪来电话,或者胡总亲自来电话,才能知道真正的谜底。而我也意识到,很可能不会接到绑匪的电话,也不会接到胡总的电话。谜底,就是我已经想到的,当然,现在还没到揭开的时间。

我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如果我也消失掉,那么,会是怎样一种局面呢?

我觉得这个想法很有趣。我只要悄悄离开办公室,找辆摩的一下子开出去十几里,然后坐着汽车随便跑到某个地方去,这里的戏将如何演下去呢?

第三十一章:大事不妙 文 / 周秋鹏

我第一次发现,那些有钱的人,脑子就是聪明,比起我们包工头简直聪明100倍。虽然我们包工头也有点钱,但是比起胡总,那就差远了。我们包工头和胡总相比,最根本的区别就是看东东的眼光不同。比如看我,包工头就只会让我去搬水泥,每天赚10块钱。而胡总呢?却让我当上派头十足的总经理助理,每天赚100块钱,还花了上万块钱给我买高档手机、西装、领带、皮鞋什么的,把我包装起来,让我变成一个有身份的人。当然,我不能算东东,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胡总眼光独到。

现在我正坐在胡总的办公室里。多么豪华的办公室啊。按照正常情况,像我这样的民工,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踏进半步。如果踏进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里面要装修,包工头派我进来干活。更不要说,能够在里面的真皮沙发、老板椅上坐着,手臂撑在三米多长的大班台上,托着下巴想心事了,那并不比一个小矮人娶上白雪公主容易多少。

我现在是在天堂里。在这以前,我一直是在地狱。是胡总把我带到天堂来的。而胡总为什么要把我从地狱带到天堂来呢?她当然不是为了好玩,而是要在关键时候派我用场的。什么用场呢?现在让我坐在这里,就是在派用场。

我坐在这里,就是银基鞋城的总经理助理,胡总的恋爱对象,公司的高级主管,那么多么重要的角色啊。没有人敢把我看成一个民工。我,阿商,是一个有身份的人。虽然我知道我实际上就是一个民工。如果我跑到澡堂子里去,把衣服裤子扒个精光,然后跟三个月前那个也是光着身体的我比较一下,就会发现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背上多了好几道伤疤。

而在别人的眼睛里,我已经是换了一个人了。那个民工阿商,已经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了,甚至根本就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由此可见,我们每天看到的人,虽然形形色色,身份也不相同,有的叫市长,有的叫局长,有的叫董事长,有的叫老板,也有的叫民工,还有的叫要饭的。其实都只是一个表面化的符号。像一场戏里临时扮演的各种角色。只是因为某个安排,或者一个偶然的机会,化装一下就出场了。用不着当真的。而且这些角色,说不定有时候会互相变换的。可能今天这个要饭的,明天有很多人都在叫他市长,或者董事长,谁知道呢?就像我,以前的阿商民工,现在人家都叫我吴总助,甚至故意少叫一个字,就是最后那个助字,那么,你知道人家在叫我什么吗?你试着叫我一声看?谢谢。

我还摸过胡总,还亲过她,抱过她,搂着她跳过舞。一个多么高贵的美女,亿万富商家的千金小姐,就这么被我占了便宜。以后我要是改行写小说的话,把这件事情写出来,看到的人肯定不会相信。

但是千真万确,我该经历的,都经历了。

现在银基鞋城开不了业了,欠了外面一屁股债还不了了,胡老板和胡总已经远走高飞了,也就轮到我民工阿商闪亮登场了。

当然,我现在已经不是民工阿商了。我是总经理助理了。胡老板和胡总不在,我就是银基鞋城的老大了。

我是否应该马上逃跑?

我看不能。一跑,我就跑回民工中去了。就从天堂跑回地狱去了。

而我坐在这里,舒舒服服,冠冕堂皇,专心演好胡总给我安排的角色,有什么不好呢?所以我不能跑。跑了也对不起胡总对我的情份。虽然她的情份,可能带有功利目的,甚至存在圈套与陷阱的可能,还差点让我丢了小命。但这已经过去了。

我现在应该好好享受一个有身份的人所拥有的尊贵和待遇。不是为了胡总,而是为我自己。因为我知道,我目前拥有的尊贵和待遇,将是非常短暂的,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消失的。但我毕竟现在正拥有着。就像那些有钱人住在几万块钱一夜的总统套房里,不也就是呆在里面十多个小时?所拥有的时间也是短暂的,难道能够在里面呆100年?即使他的钱够多,真的在里面呆了100年,而且还没有死掉,那他能够呆200年吗?还有一个卖钻石的娶了美女李湘做老婆,兴奋得不得了,没过一年就离婚了,满打满算,也就是拥有了一年的美女老婆,第二年就是别人的了。所以世界上再美好的东东,对于每个人来说,如果拥有,都只能算是曾经拥有,或由你暂时保管,很快就会消失的。就像你持有的一支股票,你可能靠它赚点,或亏点,但你终究要抛掉的。看待你所拥有的所有东东,都像看待你暂时持有的股票那样,可能会放松些。最重要的是在拥有的时候好好珍惜就行了。

比如我民工阿商,现在正拥有着一个有身份的人的尊贵和待遇。那就是我持有的一支股票,也许不管是赚是亏,明天我就抛掉了,但是我并不需要因为这一点,而主动清仓。

于是,我就变得心安理得。

我给自己泡了一杯茶,悠闲地品味着。我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在工地上用嘴巴对着自来水笼头,朝肚子里大口大口灌自来水啦。我现在喝的是最好的铁观音。那种浓郁的茶香味,还是比自来水味道好多了啊。

我正享受着,就听到门外有人敲门。

我老练地说了一声:进来。

门被推开,进来两个人,男的。其中一个带着眼镜。

戴眼镜的说:你好,胡总在吧?

我说:胡总去香港了,我是她的助理,请问,有什么事情可以帮到你吗?

他说:我是建行信贷部的主任,姓彭,和你们胡总很熟的,这位是我们建行的法律顾问刘律师。

我站起身来,上去和他们握手,请他们坐到沙发上,为他们泡上差,然后跟他们交换了名片。

彭主任看着我的名片,说:哦,是吴总助,以前没有看到你,新来的吧?

我说:是的,刚来不久。

他说:以前是在哪里做的?

我想了想,说:没做什么,在家里。

他说:那吴总助家里肯定是很富有的,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你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来这里锻炼的吧?

我的脸有点热,说:一般般啦。

他说:来这里工作适应吗?

我说:还可以,边学边干吧。你找胡总有事吗?

他说:有事,她什么时候回来?

我说:现在还没法确定,你的事急不急?

他说:很急啊,必须上找到她。

我说:这有难度,要不,你先把事情告诉我,我尽快转告她?

他说:这……那刘律师,你说吧。

刘律师说:吴先生,我这次是受总行委托,专门来处理贵公司拖欠建行两亿元贷款的事情。

我说:那两亿贷款不是刚到期吗?

他说:哪里是刚到期,已经逾期三个月了,前面你们胡总一直说鞋城要开业,一开业就把贷款全部还清,现在看来马上开业不太现实,你们必须立即筹集资金还贷。

我说:这件事的确很重大,也不是我能作主的,我会想法联系胡总,让她尽快给你们答复。

他说:没有时间了,贷款到期,必须偿还。现在已经逾期三个月,这么大的数目,如果收不回来,从支行到分行,再到总行,责任没有一个人能够承担得起。请你以最快速度转告胡总,三天之内,给予明确答复,十天之内,还清全部贷款,还有罚息。

我说:好,好,我马上去找她。另外问一句,这么多钱,要是还不出来呢?

他说:我们已经准备好相关起诉材料,如果十天之内,贵公司没有还清拖欠贷款和罚息,我们会在第十一天准时向法院起诉。这是专门向贵公司发出的律师函,请签收。

我的脑袋一片空白。看来已经大事不妙了。

第三十二章:生死存亡 文 / 周秋鹏

第二天,还是没有胡总的消息。看来,事态正在慢慢印证着我的猜测。胡总已经不会回来了。

我继续到她办公室里守着。

上午收到两份法院的裁决书,一份写着把公司那辆别克车查封了。另一份写着把公司80台中央空调主机查封了。理由都是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去法院起诉后查封的。

社会上已经知道银基鞋城开不了业了,现在加上被施工单位起诉到法院,还把车和空调封了,估计消息很快又会传出去的。正是墙倒众人推啊。我发现自己的立场正在发生根本的转变。以前做民工的时候,对那些拖欠工程款的老板恨一个洞,因为老板拖欠工程款,包工头就会拖欠我们民工的工钱。包括对银基鞋城的胡老板,对他也是带有敌意,特别是那次我们围堵他,几个弟兄被他的宝马车撞伤后,虽然他掏了足够的医药费,还是给我们留下很坏的印象。至少有好多次我们说到他,都巴望他早点倒霉,比如撞车呀,被抓呀什么的。但是现在,我突然发现自己一点都不恨胡老板了。而且还会不由自主想帮他。难道是因为胡总的缘故吗?还是因为我的身份改变了?

策划部的欧主管上来找我,告诉我一件事情。

他说:前几天,省报上刊登了城中鞋市的人去市政府上访的报道。

我说:报道说了些什么?

他说:报道中提到了县政府跟我们银基鞋城签订了一份协议,写明了只要银基鞋城完工,城中鞋市就要关门,经营户全部搬到银基来做生意。

我说:那是好事啊,报道不是明显向着我们的吗?

他说:那记者够狠的,又在报道里加进一个法律专家的意见,那专家说,政府和银基鞋城签订的协议,是和法律相冲突的,现在是市场经济,城中鞋市要不要搬到银基鞋市去,不是政府可以包办的,得让经营户自己选择。

我说:那专家这么一说,对我们有什么后果吗?

他说:当然有后果,而且还很严重,本来我们凭着跟政府签有协议,可以让政府强行把城中鞋市关掉,让经营户全部搬进银基鞋城,我们就能开业了。现在专家这么一说,大家都知道协议中的条款,法律是不支持的,等于一纸空文。那么,我们这么大的鞋城,就只能用来养蚊子了。

我听了心中直发凉,原来生意场上竟然这么复杂和凶险。那胡老板辛辛苦苦花了五个多亿造这么大的鞋城,还不是因为和政府签了一份协议?现在鞋城造好了,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专家在报纸上说一句话,协议就作废了,五个亿也打水漂了?

欧主管说:最麻烦的是报道后面还把陈市长答复那些上访者的原话登出来了,就是不搬市场了,银基归银基做,城中归城中做,两个市场同时存在,公平竞争。

我说:这个登了?

他说:是的,这样又是法律专家意见,又是政府官员讲话,这件事情就定性了,城中鞋市不可能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