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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指环 佚名 4758 字 4个月前

的景观,救护的及时,叶昱枫几乎没有什么大碍,只有一点灼伤、擦伤和打斗时留下的青痕,只需要门诊处治下就行了。倒是萧凌飞受的伤比较重,一只胳膊骨折,烧伤也比叶昱枫要重,被留在医院里。

黄建安的烧伤面积达到百分之七十,全身跟黑炭似的躺在病床,靠仪器在那里维持生命,夜闯民宅,持枪伤人,也能黄氏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更何况现在黄建安已经不可能再站起来支撑大局,各大公司或踩或挤,争相向没有领头羊的黄氏集团施以重压,而审计组也进驻黄氏,不几天传出消息,据说传出一大堆问题,光是偷税漏税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昔日华盖满京华,转眼已是昨日黄花。躺在病床上的那一个,就算能仙丹活命,也无力再挽乾坤。

那枚玉指环重新回到了萧凌飞的手上,关于玉指环的事,萧凌飞和叶昱枫很有默契的都不肯与警方多谈,都只说这是传家之宝,被黄建安窥视已久。二十八年前的凶杀更是无从说起,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纵是法律奈何不了他,老天爷还是会收拾他的。这般苟涎残喘的半死不活的躺着,偏偏意识时时清醒着,肉体的疼痛最大的作用就是提醒他,自己还活着,而且他最痛恨的两个人,还隔着无菌病房的玻璃窗在看着他,谈不上恨,只是一种漠然。

叶昱枫看着那些还亮着灯的仪器,说道:“听律师说,他几项罪名加在一起,会很麻烦,就算他保外就医,黄氏只有破产了。”

萧凌飞道:“这就是对他最好的惩罚了,身败名裂,生不如死,比让他一下子就被素了命要好。”

玻璃窗很隔音,听不到里面的动静,突然间就看见,黄建安痛苦的在扭动他的脖子,张大了嘴,黑漆漆的脸上原本就变形了的五官扭曲得更厉害了。这么大面积的创伤,吗啡,杜冷丁,是启不到镇痛作用的。

“我希望,他最好是应这样过完下辈子。”是的,就这样,一个人的一辈子,一个人的世界,除了痛苦、丑陋、贫困、罪恶,就什么都没有了,连阳光都没有。

里面病床上的那个人实在太丑陋了,叶昱枫有些反胃,道:“我们走吧。海哥在给你办出院手续呢。”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嘀咕道:“没见过你这样,伤还没好,就吵着闹着要出院,跟三岁孩子似的。”

“这里有什么好。再说,我全好了。”萧凌飞喜滋滋地拉了叶昱枫手,他在不要在这种地方浪费生命呢。

“伤筋动骨一百天,回去了你也给我老实点。”

萧凌飞正要答话,手指传来一阵灼痛,不由得咦了一声,停下了脚步。

是的,是从手指传过来,玉指环在光线暗淡的走廊里莹莹生光,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鲜艳而浓郁,在他细长的手指间闪烁着如火的清辉。

“怎么了?”

心剧烈的狂跳着,像是要从胸口蹦出来,另一只维系着他与叶昱枫生命的玉指环了出现了吗?“玉指环。另一只玉指环就在附近。”海哥说过的,玉指环可以相互感应。

两人默契地的同时回过头来,长长的走廊的另一头,站着一个女人,遥遥地望着他们。光线很淡,看不清楚她的脸。她略略停留了一会,便慢慢地朝他们走了过来,她走的很慢,仿佛走过了一个轮回,才走到他们的面前。以一种凌波的姿态,亭亭玉立,弱不胜衣,一举手一投足无不清雅宜人。绝代佳人终是年华已逝,那种美依然不曾离去。

程雨心。

萧凌飞呆住了,这一位就是程雨心了。叶昱枫从前世心心念念到今生的那个女人了。前世伤口并没有消失,叶昱枫只是忘记了,现在这个女人出现了,会不会因为她,伤口再度迸裂?他的昱枫,会不会很痛?

叶昱枫看着她一步一步地走进了自己的眼底,阮晓竹,黄建安都告诉过他,前世,他爱过她的。现在她就站在他面前了,眼底有忧伤、悲痛、依恋都在告诉他,她也爱过他的,只是爱情逃不出时代的魔爪,她无力抗挣。

四目胶着,程雨心缓缓了开了口:“叶——先生。我们可不可以谈谈?”从春节第一次在大街上看萧凌飞,现在已经过去近两个月了,这么长的时候,足够她化解掉所有的震惊了。

“好。”前一世,他从前就没有在他的面前说过一个不字,今世他也做不到。

正要离开,叶昱枫又回过头来,见萧凌飞正呆呆地望着他,一副茫然失措的样子,心里酸酸甜甜的纠结起来:“这里风大,你别站在这,你去地铁那里等我。”

萧凌飞点点头,脚步却还是不由自主的跟着叶昱枫走了几步,才停下来。

叶昱枫道:“我会回来的。”

“好。”勉强扯动了嘴角,算是笑了笑。

“我会回来的。”是的,萧凌飞知道叶昱枫会回来的。从生到死,从死到生,再从地狱的门口打了个转回来,两个人之间是没有任何力量能分开的,哪怕是程雨心。

地铁口很热闹,乞讨的,卖盗版书盗版cd的,招揽着生意,就连算命的瞎子也没闲着,开着半导体的收音机等待生意上门:竹窗外响翠梢,苔砌下生绿草,书舍顿萧条,故园悄悄无人到。恨怎消,此际最难熬!抵多少彩云声断紫鸾箫,今夕何处系兰桡。片帆休遮西风恶,雪海浪淘淘。岸影高,千里水云飘。你是必休做了冥鸿惜羽毛。常言道好事不坚牢。你身去休教心去了。

昱枫,你身去休教心去了。

萧凌飞抱着头,无力的坐在椅子上,他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寒冷刺骨的冷水很快熄灭了两人身上的火,也镇住了自己狂跳着的心,脚落到了实地,浑身上下的痛哭都在叫嚣,自己还活着,而他怀里的叶昱枫却一动也不动。“昱枫,昱枫,昱枫。”再捧了一捧冷水,烧在叶昱枫脸上,许是感应到了萧凌飞的焦急,叶昱枫张开了眼睛,那一向清亮坚定的眼睛,罕见的柔弱,带着火焰的颜色,有他乌黑的喜极而泣的一张脸。这一刻的生死相随,让他们有足够的面对一切,牵手走了今生今世的的勇气。未来的路还有很远,所有的未知的危险,我都可以替你扛,但是,你心底的痛,我怎么替你?

我无力阻拦的两个人的叙旧,所有的往事层层揭开,那些已经忘记了的伤痛会重新冒出来,前世的伤口痛在我的心里就行了,我不要再痛在你的心上。所有的不堪和屈辱,我愿意一个人来扛,我不要你受到任何的影响。

还有玉指环,黄建安说过玉指环在程雨心手上。依叶昱枫的执着,无论如何他都不放弃对玉指环的追寻,因为放弃,就是放弃两个人今世的生命。一旦他的追寻被阻挠,每个人都会付出代价。

“凌飞,凌飞。”萧凌飞从椅子弹跳起来,叶昱枫已经快步走过来了,脸上带着纯明亮而璀璨的双眸满满的全是笑意,孩子气地把紧握的拳头伸到萧凌飞面前:“猜猜看,这是什么?”

“玉指环。”萧凌飞想也不想,脱口而出。

叶昱枫的拳头舒展开来,果然是一枚玉指环,晶莹剔透,润泽光滑,如羊脂般洁白纯净。他只是给程雨心讲了这枚玉指环的来历,他说是他前世送给萧凌飞。程雨心便什么都没有了,静静地摘了下来,还给他。不是她的,终究不会是她的。人是如此,玉指环也是如此。

“你们还说了些什么?有没有说以前的事?有些事情其实不太值得去记的,你也不要去想。”

“我们什么都没有说。”

“什么都没说?”萧凌飞有些惊讶,看程雨心的样子,明明是有一肚子话要对叶昱枫说的。

“我指点她去找雷澹海了。”叶昱枫拿过玉指环,便要给自己套上。萧凌飞忙抢了过去:“我来。”

叶昱枫笑了笑,也不阻拦。把手伸到他面前,任由他把玉指环套在自己的无名指上,不大不小,刚刚合适。手腕翻转间,玉指环浅浅的光晕映亮了叶昱枫的眼睛。

萧凌飞的心细碎地疼痛起来,欲言又止:“昱枫。”

“什么都不要说了,所有的事情都过去了。”

“嗯。是她跟你说的吗?”

“我全都想起来了。你呢?”

所有记忆的碎片都被这两枚玉指环穿起来了,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故事很残忍,很阴暗,可是也有两个人相扶相持地温馨。

叶昱枫笑了笑,略带遗憾地说道:“我那会真傻,总是对你爱理不理的。”

萧凌飞也笑了起来:“去年,我刚认识你的时候,你也对我爱理不理的。还好,我始终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叶昱枫作酸的一扁嘴:“你就吹吧。如果你不是你救了我姥姥,我会把玉指环送给你吗?”

“我怎么救你姥姥的,我倒想不起来。”

“我爸妈都已经死了,只有姥姥一个亲人了,她病了,知青点的那群家伙就是不放我走,连证明都不给开,垃圾。你正好也有假期回江城,拍着胸脯跟人保证,你会看着我的,想想也觉得荒唐,我回江城看下姥姥而已,哪里就会放人放火了。不过,也许那个时代都是这样的吧,人都没有人性了,医生也不见得就是见死扶伤的,什么都看成份,救护车都不给派,还是你帮着我把姥姥背到医院去的,用你的证明给姥姥隐瞒了身份,人家才收下来的。哇,我还记得你指着那个医生的鼻子骂的样子,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恨不得吃了她,哼那会儿我手上没刀,要有,我早一刀架他脖子上了,可是,我姥姥虽然逃过了这一劫,后来还是死了,死的时候,我都不在。”

“我只记得我骂你的。你姥姥去逝了,程雨心也走了,消沉没个人性的。大过年的,你都没一点人气。”

“哼,你有见过想死的人被骂醒的吗?”能够让一颗濒临死亡的心恢复生机的,是温暖。是萧凌飞毫不保留的,不惜余力地温暖着他的心。人总是要追寻这种温暖,哪怕是隔着千山万水,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而今生他最大的庆幸就在于,他不是因为这枚玉指环而重新爱上了萧凌飞,当所有的记忆都没有恢复之前,他就爱上他了。

第一次,叶昱枫主动的拉起了萧凌飞的手,在身周各种各样的眼光里,笑道:“我们回家。”

“好,我们一起回我们另外一个家,告诉他们,玉指环,我们找到了。”今生的记忆还有前世的往事,也不一定就是苦和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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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章

初春的宁河水清澈见底,带着积累了一冬的力量,不停地泛着波纹,潺潺地向西而去。宁河的两岸的油菜花泛出逼人的绿色,绵延成一天一地,啁啾的鸟音,空灵的水声便和着料峭的寒风扑面而来。

远远的看见戏台静静地仃立在宁河畔,钟馗庙的痕迹依稀可辨。萧凌飞突然想起来一些往事来,“昱枫,你记不记得,我第一次来钟馗庙并不是我们来防汛的时候?”见叶昱枫还没有想起来,萧凌飞又道:“你不记得吗,有天夜里,我来钟馗庙看你?”

叶昱枫经他这么一提醒,就想起来了,恍然着道:“想起来了,好像是太和镇搞什么学习班,我作为知青中坏典型还是什么分子来着,跟好多人地富反右坏之类的人一起,晚上就是关在钟馗庙里的。你晚上偷偷来看我,还带了只鸡。分了半只给看守,才让你进来的。唉,那只鸡,怎么弄来的。”

“偷的村支书家的,其实,我也不是安份守己的良民。我专门给你弄来的,没敢在知青点煮,借了不认识的人的厨房给你弄熟的。好大一锅汤,路上洒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你也没喝,给跟你一个房间的那个人喝了。他比你还惨,要是没那半碗汤,他说不定就过不了那天晚上了。那个人是犯了什么事的,我记不得了。”

“唱戏的。”话音未落,突然间福至心灵,叶昱枫几乎是惊呼起来:“老团长!”

两个人先是愕然,然后相顾失笑。这世上果然是有善恶到头终须报这回事存在的,人在做,天在看,时代再怎么变化,对与错的观念可以更改,但是苍天在上,善与恶它们尽收眼底,它们用来衡量善恶的尺寸从来不曾改变。

而他们两个人比别人多背负了一世的苦难,以及在苦难的夹缝里挣扎着的幸福,也只有他们自己才明白了,跨越了前一世,再回头来谈及从前的苦难,其实也是一种幸福。

两个人边聊边走,很快就到了戏台跟前,戏台上有个女人在那里独自且唱且舞,把爱与恨交错在翻飞的水袖里,齐膝深的草开始泛绿了,她水袖舞起来的风拂过,那些草随风娉婷,像在伴舞一般:

你好比神龙未云雨,

我好比娇花待护持。

天涯沦落成知己,

王郎,且喜相逢未嫁时。

正是情探中敖桂英与王魁喜结良缘时的唱词。

叶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