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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样的爆炸很可能会让地道贼和侵入者一起送命。”博斯说。

“这个我们知道。看来这些人是什么都准备好了。他们配备了很强的火力,设好了机关,也做了送命的准备。不成功,就自尽……

“不过,我们一开始并没有把调查范围集中到‘地道老鼠’身上。后来,有人在主排水管网里追查轮胎印记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管道里的轮胎印这边一点那边一点,并不是完整连贯的一条路线。所以,我们花了几天时间才从地道追到了他们进入总管的出河口。这不是一条笔直的路。地底下的排水管网简直就是个迷宫,要想在里面走必须搞清方向。我们估计,这帮家伙每晚走这条路的时候不可能总是坐在车上,他们得靠着地图和手电来找方向。”

“那他们怎么办?学格林童话里的汉赛尔和格蕾特尔,一路撒面包屑?”

“差不多吧。地下管道的墙上有很多用油漆涂的标记。水电部的人下去检查的时候都会做标记,这样他们才能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哪条管子通向哪里,检查的日期等等。管子的墙上到处都是油漆,有些地方看着简直就像东洛杉矶西班牙人聚居区的7-eleven便利店。我们估计案犯也会在墙上标出他们要走的路线。我们沿着路线一路检查,想找出反复出现的记号。这样的记号只有一个,看起来跟和平标志有点像。不过,这个标志没有外圈,只有匆匆涂下的三笔。”

这个记号博斯是认识的。二十年前,他自己在地道里就用过它。拿匕首在地道的墙壁上划出三道印痕。这是地道兵用来标示方向的记号,出来的时候就要靠它来指路。

威什说:“那天有个警察——那还是洛杉矶警局把案子完全交给我们之前的事。那个警察是抢劫组的,他说以前在越南当兵的时候看到过这样的标记。他自己并不是‘地道老鼠’,不过他跟我们说了这些人的事情。我们这才把案子和地道兵联系了起来。在那以后,我们从国防部和退伍军人协会查到了当年地道兵的记录。有梅多斯,还有你。另外还有几个人。”

“另外还有几个人?”

她把一个六英寸厚的马尼拉纸档案袋从桌子上推了过来。

“全在这里面。想看的话你可以瞧瞧。”

鲁尔克朝他们走了过来。

“威什特工跟我说了你要求局里出具证明的事。”他说,“我看没什么问题。我已经起草了一份东西,今天我们会拿给高级特工怀特科姆看一下,请他签个字。”

看到博斯没开口,鲁尔克又接着往下说。

“昨天我们起初的反应也许有点过激了,不过后来又做了解释。我希望你的队长和内部调查科的人已经消除了误会。”他对博斯展颜一笑,那笑容恐怕连政客都会羡慕不已。“另外,我还想告诉你,我很佩服你的经历。部队里的经历。我自己在越南也呆过三期,但可从来没钻过那些恐怖的地道。不过我一直在那边呆到停战才回国。真是可惜。”

“有什么好可惜的?因为仗打完了?”

鲁尔克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博斯看到他的脸从两条浓眉中间的地方开始涨红了。鲁尔克肤色苍白,脸上又有点泛黄,给人的感觉好像是整天在发牢骚。看上去他比博斯还要大几岁,不过鲁尔克的体格更壮一些。他穿着联邦调查局的传统制服——蓝色外套加浅蓝色系扣衬衣,自己添了一条红领带。

“探员,你可以不喜欢我这个人,这没关系。”鲁尔克说,“但是,请你在这件案子上尽量配合我。我们要追的是同一伙人。”

博斯暂且妥协了。

“那你到底想让我干什么?跟我说清楚。是只想让我在旁边看看热闹,还是希望我去正经干活?”

“博斯,据说你是个一流的警探。给我们看看你的本事,只管查你的谋杀案就是了。昨天你不是说了吗,如果你找到杀梅多斯的凶手,那我们也就找到了偷西部银行的人。所以,我们希望你能尽全力。就按照你平时查案的程序去办就行了,只是这回有威什特工做你的搭档。”

鲁尔克说完就走开了,出了第三组的办公室。博斯估计他在走廊里僻静的地方肯定有自己的办公室。他转向威什的桌子,拿起那叠厚厚的档案。他说:“好吧,咱们出发。”

威什签字取了一辆局里的车子。她坐上了驾驶座,博斯则翻看着放在腿上的部队服役记录。他先大概看了一下另外几个“地道老鼠”的简况。这些人里面他只认识梅多斯。

“到哪儿去?”威什问。她把车开出车库,然后从韦特伦大道上了威尔夏大街。

“好莱坞区。”他说,“鲁尔克是不是一直这么难弄?”

她把车转向东,脸上露出的笑容让博斯不禁心生疑窦:她说不定对鲁尔克有点意思。

“他需要严肃的时候就会这样。”她说,“不过,他是个好领导。他把我们组带得很好。我估计他一直就是那种领导类型的人。我记得他好像说过,他以前在军队的时候手下管过一大帮人。在西贡。”

那她和鲁尔克之间就什么都没有,博斯心想。如果你想维护自己的心上人,绝对不会说他是个“好领导”。威什和他没那种感觉。

“他要想当领导可是选错了地方。”博斯说,“呆会你往好莱坞大街那边走,我们要去中国剧院南边的那块地方。”

开到那边估计还要五十分钟。博斯打开了第一份档案——是他自己的档案——开始看里面的文件。博斯看到一份心理评估表里夹着自己的一张黑白照片,看着简直像是在验尸房拍的死人相。照片的年轻人穿着军装,脸上还没有刻下岁月和经历的痕迹。

“你留平头挺好看的。”威什的话打断了他的思绪,“看到那发型我就想起了我哥哥。”

博斯看了她一眼,不过没说话。他放下照片,继续翻看档案里的文件,读着零零散散的信息——档案里的自己好像就是个陌生人。

威什说:“根据我们的调查,南加州地区住着九个在越南有过地道作战经历的人。他们的情况我们全都查了,只有梅多斯接近我们的嫌疑人条件。他吸毒,还有犯罪记录。另外,他打完仗回国之后还干过和地道有关的工作。”她默不做声地又开了几分钟,博斯则看着档案。然后她又说:“我们盯了他足足一个月。在案发之后。”

“他都干什么了?”

“我们也不太确定。他有可能在做毒品生意。我们始终没能确定。大概每过三天,他就会到威尼斯买上几团黑焦油海洛因。不过,看样子好像只是他自己用。就算他也在卖,我们也没看到任何顾客去找他。我们监视了他一个月,根本没见人去找过他。真是见鬼,如果能证明他在销售毒品,我们那时就可以好好地敲打他一下,问他银行案的时候手里也就有了些真让他害怕的东西。”

她又沉默了一会,然后说:“他没卖毒品。”听她的语气,博斯觉得她并不是想说服别人,而是想说服自己。

“我相信你。”他说。

“我们到好莱坞去找什么?打算告诉我吗?”

“我们要去找一个证人。可能是个证人吧。你们监视的一个月里面梅多斯是怎么生活的?我是说钱那一方面。他怎么有钱去威尼斯买毒品?”

“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他是靠福利生活的,还拿着一份退伍军人协会的伤残金。这就是他的经济来源。”

“那你们怎么盯了一个月就撤了?”

“我们没有发现任何情况,而且当时都不确定他是否跟案子有关。我们——”

“谁下令撤的?”

“是鲁尔克。他不能——”

“是领导啊。”

“让我把话说完。这么一直监视下去开销太大,但又查不出结果,他没法跟上头解释。我们盯梅多斯只是凭猜测,没有任何实际证据。你只不过是在事后看当时的情况。但是,当时银行盗窃案已经过去了将近两个月,没有任何迹象能证明案子是梅多斯干的。其实那时候我们对洛杉矶附近的调查并没有多大兴趣。我们觉得犯下案子的人可能都已经跑到了摩纳哥,或者是西班牙。不可能还住在洛杉矶峡谷区的一所破公寓里,跑到威尼斯海滩去买黑焦油海洛因。在当时看来,继续盯着梅多斯没有任何意义。鲁尔克决定停止监视,我当时也同意了。现在,我知道我们把事情搞砸了。你满意了吧?”

博斯没有回答。他知道鲁尔克当时决定停止监视是对的。在警察这个行当,事后看情况是最清楚的。他换了个话题。

“为什么要偷那家银行?这个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要选西部国家银行,而不是富国银行,或者是贝弗利山的银行保险库?况且,贝弗利山那些银行里的钱很可能还更多。你说过,那些地下管道能通到任何地方。”

“确实如此。这个问题我也想不通。也许他们选市中心的银行考虑的是时间问题。他们需要整整三天时间来钻寄存柜,而市区银行星期六是不开门的。也许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梅多斯和他的同伙才知道。我们到这地方来找什么人?你的案件报告里可没提到什么证人。这人能证明什么?”

他们已经到了中国剧院南边的一带。街道两旁有很多破败不堪的汽车旅馆,估计它们刚一盖好的时候就是这副萧条景象。博斯指了指其中一家叫做蓝色城堡的旅馆,让威什把车停过去。蓝色城堡看上去也是一派凄凉,和其它的旅馆没什么两样。混凝土结构,五十年代早期的设计。刷成淡蓝色的外墙上夹杂着深蓝色的条纹,不过涂料都已经开始起皮了。房子是两层的庭院式建筑,几乎每扇开着的窗户外面都晾着毛巾和衣服。这种房子的外观已经够难看了,但博斯知道房子里面还会更加丑陋。经常会有十来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挤在一间屋子里,只有最壮的才能睡床,其他人只好躺在地板上或浴缸里。好莱坞大街附近的很多街区都有这样的汽车旅馆。很早以前就有了,以后也会继续存在下去。

他俩坐在调查局的车里看着这家旅馆。博斯跟威什说了自己在水库管壁上发现的线索——只喷了一半的涂鸦画,还有那个匿名的911报警电话。他说他觉得报警的孩子就是喷画的人。爱德华·尼斯,绰号“鲨鱼”。

“这些孩子大多是离家出走的,他们会聚成一个小团伙。”下车的时候博斯对她说,“并不是什么帮派。他们不想争地盘,只不过聚在一起免得受别人欺负,如果有事情就一起干。根据crash系统的档案记录,最近几个月‘鲨鱼’那帮人一直呆在蓝色城堡。”

就在博斯关车门的时候,他注意到半条街外有一辆车靠到了路边。他飞快地扫了一眼,但认不出那辆车是谁的。他好像能看到车里坐着两个人,但距离实在太远,他并不能确定,也看不出是不是刘易斯和克拉克。他上了条石铺成的人行道,朝旅馆挂着霓虹灯招牌的门厅走去。

到了登记处,博斯看到一个老头坐在窗户后面,窗根下有一个可以推进推出的托盘。老头正在看当天的圣阿尼塔促销专刊。直到博斯和威什走到窗前,他才抬起眼睛。

“你们好啊,警官。有什么可以帮忙?”

他是个饱经风霜的老人,一双眼睛几乎已经对所有事物失去了兴趣,除非面前有个两三岁的孩子。他不用等警察亮出徽章就能把他们认出来。他也会告诉警察想知道的事情,而不会口罗嗦个没完。“有个叫‘鲨鱼’的孩子,”博斯说,“他住哪间?”

“七号,不过他这会儿不在。我觉得是。他在的时候一般会把摩托车停到门厅那边。这会儿门厅里没有车。他应该是出去了。很可能。”

“很可能。七号还有其他人在吗?”

“当然。总有人在里面。”

“一楼?”

“对。”

“有后门或者是窗户吗?”

“都有。后边是推拉门。换起来很贵的。”

老头把手伸向钥匙架,从标着7号的挂钩上取下了钥匙。他把钥匙放进窗子底下的托盘,然后把盘子推给了窗外的博斯。

皮尔斯·刘易斯探员从皮夹子里摸出一张自动取款机的收条,拿它剔起了牙齿。他早饭时吃了香肠,这会儿感觉嘴里的什么地方还留着一丝肉末。他用那张硬纸片在牙齿缝里捅来捅去,直到感觉弄干净了为止。他“吧唧”一声咂了咂嘴,好像觉得不太满意。

“怎么了?”唐·克拉克探员问道。他知道自己的搭档有各种各样的小动作。剔牙、咂嘴唇,这表示他有烦心事。

刘易斯把纸片从车窗往外一弹,说:“没什么,我觉得他好像认出我们来了。刚才他俩下车的时候,他往我们这边瞟了那么一眼。他动作很快,不过我觉得他是认出来了。”

“他肯定没认出来。他要是发现了咱俩,肯定就会冲过来大吵大闹一番。这些人经常这么干。故意闹出点事情,然后就去告我们。他真要发现了我们,这会儿早就把警员权利保护协会招来了。我跟你说,干警察的往往到最后才发现有人盯梢。”

“嗯……也许吧。”刘易斯说。

刘易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