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心改一改它这毛病。牧区阶级斗争复杂,它对人得厉害一点。记得好像是屠格涅夫的一篇短篇小说中写了一老太太给儿子报仇的故事:做一个假人,在脖子上围了一圈香肠,训练狗咬。我也如法炮制:用破衣服做了一假人,上衣是绿军棉袄(一袖子被烧焦),下衣是件旧蓝棉裤,头戴一蓝帽子。面部是白布,腰里系着皮带。我把一块骨头放到假人腰部,训练狗扑咬。没想到这狗怎么也不咬,累得我满头大汗,又打又哄,也无济于事。它对那块放在人腰部的骨头敬若神明,连贡哥勒黄狗的十分之一凶劲都没有。
我见它不听话,就用铁链子把它拴在蒙古包里饿,饿得它一个劲哀叫,声音凄惨。饿了两天后再让它咬假人身上的骨头,它依旧不咬,我喝斥它、踢它,那绿色的眼珠马上闪出凶光,从喉咙深处冒出了发怒的呼噜呼噜声。
我不理它,它就在原地打转转,拉着铁链哗啦啦响,并不住哀叫,声音越来越大。结果招来了附近牧民小孩的注意,纷纷跑来趴在门上的玻璃处窥视。我做一个假人的事让他们大吃一惊,马上就传了出去,有些好奇的牧民甚至从很远的地方骑着马来观看。
草原空旷寂寞,一点小事都是当地老大老大的新闻。
见谁都摇尾巴的狗不是好狗,我训练了半天,它也没有进步,只好暂告一段。它自幼遭受遗弃,无家可归,靠人施舍为生,养成了老好人的毛病。对此不能着急,只能慢慢纠正。
以后,我继续把英古斯关在蒙古包里,让它少见人,增其凶猛。
这天我带着望远镜,骑上小青马去串包,英古斯也高兴地陪我同去。可能憋得太厉害了,它在大草原上四处野跑,不紧紧跟着我,使劲叫也不理,越跑越远,不久就没了影。我懊丧地叹息:“流浪的狗就是不忠实!” 颇感失落。但不知何时,那狗又从草地里冒了出来,让我一下子转忧为喜。
路过一蒙古包时,离包老远,就冲过来3条狗,围着我的马又跳又咬。英古斯夹着尾巴,躲在马旁边。它看准时机,突然闪电般扑向一条单崩儿的狗,把它咬得连连尖叫。接着又对另一条狗发起了进攻…… 它个子虽不大,却擅长与同类撕咬。要比掐架的话它能威镇全7连。
正在这时,我发现自己的望远镜丢了,是初中朋友谢保国送的,很有纪念意义。肯定是我骑马拔蹦子时,一起一伏,从书包里颠了出来,赶忙折回寻找。
到处都是平坦坦的草原,用套马杆划着地,来回找了半天也没找着。
突然,一牧民走了过来,定睛一看是道尔吉。他用生硬的汉话问:“这狗西(是)你的?”
“是啊!”
“这狗坏坏地干活,要打死地!” 他板着面孔。
“为什么?”
“羊羔地咬死,必须地打死。”道尔吉似乎忘了我曾去过他的蒙古包,看他满脸热泪唱嚎歌。好一本正经!牧民怎么这样呀? 说变脸就变脸,反复无常。
“怎么回事? 有话好好说。”
“咬死羊羔地狗,打死地,没啥可说地!”他的嘴咧了咧,一股口水射进了地上的一个耗子洞里。
我强忍着怒火问:“咬死哪儿的羊羔了?”
“我地羊群地,好多好多地,这狗得打死地!”
他满是疙瘩的大黑脸十分严肃,又瘪又歪的狮子鼻不友好地皱着。难怪人们都说他人缘不好,翻脸不认人。
我火了,冷冷地望着他:“不行!”把腿一夹,小青马跑了起来,英古斯若无其事地在前头带路。
他狠狠地向地上的一个马粪蛋“滋”了口唾沫,嚷道:“就得打死,一定地打死!”
我扭头向他挥挥拳头,骂了句:“打你妈的蛋!”
身后,传来暴怒的大吼:“打死地!一定地打死!”
丢了望远镜,正焦急万分,又碰见这丧门星,好倒霉!也没心思再去串包,返回住地。
到家的第一件事是把棍子准备好。
第二天,7连的贫协主席,临时负责人巴图骑马到我住处,说我的狗咬死14只羊羔,按草原的规矩,凡咬死羊羔的狗就得打死。
“可我一个人单独生活,需要条狗啊。”
“这儿马上就要改成兵团了,知青全要集中起来。你用不着狗了。”
“羊羔已死,打死狗解决什么问题呢? 还不如赔钱,死多少,赔多少。”
“咬死羊的狗就是狼,下次还要咬,一定得处理掉,这是草原流传了多年的规矩。”巴图态度倒是挺客气。
“好,我考虑考虑。” 心里很不情愿。
英古斯似乎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天晓得一眨眼它怎么就咬死了14只羊羔。也够混的,不咬假人身上的骨头,却咬羊羔!
道尔吉那么蛮横,打死英古斯岂不使他更趾高气扬? 而且小英古斯在饥寒交迫中投奔到我门下,天天冒着凛寒为我站岗放哨,怎忍心杀之?
于是到知青中寻找同情。
金刚在我们4人当中最小,他喜欢音乐,心地善良。初到草原,目睹牛群为死去的同伴哭泣,曾感动得流下泪,以后真的再也不吃牛肉。尽管我俩曾为英古斯打过架,他不理我了,可已经过去好长时间,现在我有困难,想他不会记仇,可能会站在我和英古斯一边。
决定写信(1)
整党结束后,我去4班问韦小立:“你们班都给连里提了什么意见?”
“你到连部看记录吧。” 她一扭身就走了,尴我一顿。
自从上次和她说过一次话后,发现她总是有意躲着我。干活儿时,要站在离我最远的地方,打饭时,看见我绕着走。这为什么呢? 嫌我是等待处理的落后分子吗?嫌我外貌凶恶,尖脑袋、厚嘴唇、三角眼? 还是嫌我父亲的官儿不及她父亲大?
每次与她相遇时,都要仔细观察一下她的面部表情,想弄明白。可从她的眼睛里,看不出她对我有任何恶感,非常友善,这就更不明白她为什么总躲着我。
联想到头一次与韦小立说话时,指导员中间进屋找人,看见了我们说话,很可能对她讲了我什么。还有那几个复员兵和锡林浩特知青也没少在背后诋毁我。
跟王连富打完架后,特别希望多得到一点理解,一点温暖。可雷厦和我仍保持距离,没事不跟我说话。连里男生还在3连学拖拉机,一天到晚没地方去,孤独感常常噬咬着自己……嘤其鸣矣,求其友声,正是在这种心情下,韦小立的影子越来越经常地出现在我脑海。
一次,齐淑珍和女生们聊天,绘声绘色地讲起批斗天津市委第一书记万晓唐的事。细细描述这个脑满肠肥的家伙怎么挨撅,怎么戴高帽游街,怎么耍滑头装死。
韦小立听着听着,扑簌簌地流泪,弄得别人莫明其妙。问她怎么回事,她一句话也不说,径自走了。
齐排长马上向指导员汇了报:“韦小立也太娇气了。我说万晓唐呢,也没说她父亲,干吗那么伤心。我觉得她立场有问题,没有跟走资派的父亲划清界限。”
刘英红委婉地劝她应理解韦小立的心情。齐辩解道:“这样的神经过敏,别人还怎么讲话? 怎么搞革命大批判?她这是无产阶级的思想感情吗?”
我听说了这件事后,对韦小立越发同情。父亲即使是坏蛋,他也是父亲,也有骨血上的感情,让一个小姑娘对父亲的死拍手叫好,怎么可能? 怀念父亲有什么错? 值得上纲上线汇报吗? 经过一番考虑,我决定给韦小立写封信表示同情。
同情一个人必须有同情的行动。
我希望她能了解我,不要像躲避坏人一样地躲着我。如果她以为我对她有什么邪念的话,那太委屈我了。自己对她的感情与蒋宝富流着涎水,大谈与老婆发生关系的心情根本不一样。当一个孱弱的逢遭不幸的小姑娘引起了你的同情心,这种情感和儿马子闹妖儿完全是两回事。我同情她就像同情一只在暴风雪中瑟缩的小羊羔;就像同情无家可归的小英古斯。在这样一个死了父亲的少女面前,不敢怀有任何觊觎之心。
写了这封信,我还决定把“文化大革命”直至来内蒙这一段,自己的所作所为全写出来,让她看看我的问题都是什么。以反驳所谓“在北京混不下去了,才跑到这儿”的诋毁。
周身热得发烫。我开始在马车班宿舍里,认认真真地写,一笔一画,工工整整地写着,连班儿也不上了,反正没人管我。终日缩在屋里写,一个字一个字地斟酌,搜索枯肠找好词儿,生动的,不俗气的…… 如果发现哪本书上有个好词儿,马上抄下来,回到宿舍,看看能否用得上。
一天到晚写,把自己全部的同情融化在字里行间。改了一遍又一遍,足足有十来遍,还不满意。所有心思都放在写这封信上了。
我并不是头脑简单,只知摔跤、打架、割羊脖子的粗野之辈。为了能抚摸抚摸站在井边老牛的头,我常常给它打好几桶水喝;满头大汗磨完匕首,总喜欢哼哼比较柔和一点的歌曲,像《嘎达梅林》、《远飞的大雁》什么的。
狂风暴雨固然壮美,但不能成天是,成天狂风暴雨也令人乏味。
韦小立在皑皑草原上的身影笼罩着一丝凄美柔光。她的身世就像唐古拉山深谷里的藏族民歌,高亢、婉转、悲凉。她那短脖子纯朴的像头小白猪。
兴许是闲的,隔几天见不着韦小立,心里就不踏实,哪怕只看一眼啊。因为不是一个班的,能见到她的机会只有去食堂打饭。每到开饭时间,死死盯住窗户,只要她影子一过,计算好时间再走,以便在半路上与她相遇。
这小姑娘一发现是我,远远就低下了头。
脑子一天到晚总围着她转。过去,我也曾对一些女的有过好感,偷偷地想入非非。然而,没有一个女的像韦小立这样激起我如此的兴奋,也没有一个女的像韦小立那样,从我的动物欲望中诱发出如此多的真纯。
尽管努力约束自己,不往那方面想,但实际上,在同情的下面已经萌发了那种感情,不过当时不好意思承认,以为这太丢人。
唉,武松真伟大,我自愧不如。
像天鹅绒一样洁白轻柔的雪花无声地飘着,悠悠地飘着。全身发烧,器官灵敏得出奇,似乎能闻见枯草的香味儿,能听见雪粒的歌吟。呀!区区一个小姑娘把整个世界照得那么光明灿烂。活着真好,生活真有意思,如果苦难的生和甜美的死两条路任我选,我一千次,一万次选择生。
一种神秘的情感缭绕着我,甜丝丝的……土房、马厩、打草机、冻圆白菜……都甜丝丝的。
我什么都忘了。
英古斯的风波(3)
听完我叙述后,金刚为难地说:“牧区确实有这个规矩,无论谁的狗都不例外!唉,谁让你碰上了道尔吉的? 这老倔头出名的倔。其实我对他也没好感,特小气,去他的蒙古包,茶里连炒米都不放。”
我一言未发,扭身就走了,很后悔找这小子。他太胆小,只敢骑最老实的马,打了不走的肉疙蛋,见了牛群躲得远远,生怕给自己肚皮戳个眼儿。
我又去找刘英红,希望能得到她的支持。她也是自己从北京跑来的,人好像还不错。
进了阿勒华的蒙古包,刘英红笑眯眯地和我打招呼。她穿着油污污的蒙古袍, 脸变黑了,头发也不那么整齐。你从她身边经过,闻到的是一股地地道道的老羊皮味儿。
阿勒华的老婆见我又黑又脏,忍不住地笑了。刘英红也奇怪地问:“现在大多数牧民天天都刷牙洗脸,你怎么比牧民还不讲卫生呀?”
我笑笑:“省时间。每天节约半小时洗漱,一个月30天就节约15个小时。”
她笑着说:“谬论。嘿,是你把大古勒格摔倒了吗?”
我自豪地点了点头。
她惊奇道:“牧民们常常议论起你,说你力气大,一手能举起大车轱辘,还说你摔跤特厉害,把西乌旗冠军都摔倒了。”
我听了心里甜滋滋的,舒服极了:“他们还说什么?”
刘英红苦笑着说:“还说你特别孬种。”
我无限感叹。来牧区后,被狗咬一口,被人打躺下,还把我说得一塌糊涂。他妈的!内蒙古草原怎么这样呀?我就势讲了道尔吉要打死英古斯的事,请她评评理。
没想到她听完后,毫不踌躇说:“狗就是应该打死嘛,这是草原的规矩。”
可惜啊,刘英红这么老实巴交的人也不让我的英古斯活。整天帮阿勒华的女人干这干那,放老弱畜,为什么对我的英古斯却如此绝情?
……
回家路上,望着白皑皑的雪原,心里非常阴郁,好像压着一块巨石。天快黑了,在大风凛冽中回到住处,把马拴好,向蒙古包走去。突然身后有人抓住我,惊得我本能地抡起拳头向后一挥,只听一声尖叫,猛转身,收腹拢拳,定睛一看,原来是英古斯!在风雪中一次次扑着我,拼命地跳呀,蹦呀,用前爪抓着我的胸脯,饿猪一般疯地舔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