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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史 佚名 5024 字 4个月前

教训那些满口仁慈而实际是为西方殖民主义者作先锋的教士的。太平天国只有要全世界皈依他们的新真理,而是不会允许外国教士到中国来宣传基督教的。

庚申十年十月,教士杨笃信到天京访问,他的目的是要向太平天国取得一道宗教自由的诏旨。太平天国以幼主名义赐给了杨笃信一道诏旨说:

天爷、天爹暨爹命,朕诏各王文武众臣及众弟兄知之!天爷、天爹之真教乃天教,耶稣教、天主教均是也。世界与爹、朕为一家。谨守天条之人皆可来访。今干叔、赞叔、秀叔等奏称,西洋教士杨笃信暨其友人,敬服天国,信奉天爷、天爹,来此欲鉴荣光,瞻仰上帝、耶稣,并请求传布真道。感谢天爷、天爹赏赐天国权力与奇能,使远近各国均得敬闻之。唯目前干戈扰攘,刀兵遍地,深恐教士为乱兵所伤害,引起严重后果。朕鉴彼等皆忠诚信实之人,原为耶稣忍受各种患难而在所不惜,对此朕深嘉之。仰各王传谕军民人等,对彼等当和爱相待,不得加以危害。须知天爷、天爹暨爹、朕同是一家,故当令彼等受到优遇也。钦此〔一〕。这一道诏旨,只是颁布对教士的保护令,命令军民不得加以危害,并不是宗教自由的诏旨。但杨笃信却认错了,他给伦敦布道会报告,说他已经达到目的,向太平天国取得了一道宗教自由诏旨〔二〕。

辛酉十一年正月,教士慕廉维便向干王洪仁玕商讨传教事,他报告在天京与洪仁玕的会谈说:

他说,天王深欲传教於全国。我问这是他们共同的欲望吗?即应曰,确是的,自始至今,此意无改,将必更为努力於其实行。不过,他续说,天王坚决主张,必要依照其自己的方法以达到此目的。「基么方法呢?」我问。「是中国自有的本色的方法」,他答。每年开科考试,以选拔官吏。考试的教科书以圣经为主要,而应试者对於圣经的知识之多少,将为选任官职高下之权衡。中式者将被封任各官职,而无论官职大小,将要到处传播教道。依我的观察,以为要确定应考者之宗教品格及为促进这精神的国度之目的与对象,必需更有其他善法以补助不足。他答道,这是天王所拟的计画而自以为是完善的。又问:「那末,外国的教士将来有何地位呢」?他答,其始,教士对士人及人民宣扬关於基督教之一般的知识,这是很有用的。不过,天王关於此点不欲藉赖外援。他以为中国人可以自做这事的,因为中国人是赋有傲性,不欲从外人之后接受福音的〔一〕。

天王坚决要由自己依照自有的本色的方法去传上帝教,太平天国只能接受自己之手创立的上帝教的福音,而不能接受从外国教士传来的基督教的福音,其立场是十分鲜明的。慕维廉在他的报告中,接着说他再与干王谈及传教士来天京久住之计。他说干王回答他在天京准备供应房舍是无可能的,又记干王回答他说:「关於这事不要问我好了」。根据慕维廉这篇报告,十分清楚地看出太平天国对外国基督教士虽然口口声声说是同教,在礼貌虚文上备极欢迎,其实不过是外交上的一种手段,到外国基督教士当真提出前来传教的时候便予以拒绝了。从这里,可见太平天国与外国基督教士的真正关系,也就可以瞭然於上帝教实与基督不同。

杀尽妖魔

太平天国朝晚敬拜上帝、礼拜日颂赞上帝,在长跪默祷之后,全体奋然起来,高呼「杀尽妖魔」。马寿龄金陵癸甲新乐府敬天父一首咏其事道:

不焚香,不然烛,一盏油灯影摇绿。茶三碗,饭三盂,谁意罗列腥与蔬。朝朝暮暮尽如此,七日礼拜尤勤劬,错立赞美声伊吾,赞毕焚表升天衢。同时长跪同默祷,同时蹶起同狂呼(原注:说「杀尽妖魔」四字),每饭不忘妖魔除。

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记太平天国朝晚敬拜上帝事,在跪地默念奏章之后,就「高呼杀尽妖魔而起」。康内比(w.a.cornaby)记太平军中礼拜上帝事也说:「祷畢,全体一跃而起,高挥手刀,大呼『杀妖』」(应作「杀尽妖魔」)〔一〕。

太平天国叫鬼神为妖魔,叫反革命分子也为妖魔,叫清朝咸丰皇帝为「满妖咸丰」〔二〕。叫曾国藩为「曾妖」〔一〕,叫清朝兵将、大大小小的官吏以及一切反对革命的分子为妖〔二〕,叫叛徒也称为「变妖」〔三〕。杀尽妖魔,就是要杀尽这些反革命分子。

在朝晚举行宗教仪式之后,就高呼「杀尽妖魔」的口号,这一种充满战斗性的行动,就使每一个人「每饭不忘妖魔除」,从而奋发了昂扬的斗志。教士和谟茲站在反对太平天国的立场批评上帝教说:

我可以确定洪秀全所宣传的宗教教义对附和他的群众有多少影响,可是我看不出他们有什么高尚的品行和气质使他们不同於广大的中国人民。只有洪氏的「杀妖」主张效力很大,它使这些人认为残杀异已并不是犯罪的行为〔四〕。

这一个侵略分子对太平天国满纸都是咒咀和诽谤,但是,他所说天王的「『杀妖』主张效力很大」这一点,却是不错的。

太平天国的「杀尽妖魔」,天王在另一种场合又斗做「斩邪留正」。他在宣传革命时期,在所题花县水口庙题壁诗中就有句道:「手握乾坤杀伐权,斩邪留正解民悬」。在钦定前遗诏圣书的批解里又一再提出斩邪留正,如批马太传福音书卷一第十章说:「今爷哥下凡斩邪留正验矣,钦此」。又如批同卷第十三章说:「今天地安息期至,爷哥下凡,斩邪留正,收麦焚稗验矣。义人享福在天父之国验矣。钦此」。到已未九年,他在批干王洪仁玕资政新篇里「勿杀」那一条所议「天父有赏罚於来生,人无生杀於今世」的话道:「爷今圣旨斩邪留正,杀妖,杀有罪,不能免也」。又批道:「爷诫勿杀,是诫人不好谋害妄杀,非谓天法之杀人也」。必须杀尽妖魔——反革命分子,然后能够巩固革命政权,必须斩尽那些罪大恶极的封建统治者和剥削者,然后才能够保护正直的人们,解救人民的痛苦。这实在是天王的革命主张,不过出之以宗教的说法而已。

杀尽妖魔,或者说斩邪留正,是上帝教的行动,也就是太平天国的革命行动。上帝教之为太平天国革命的工具,於此更为顾然可见。

太平天国史卷二十三

天朝田亩制度

天朝田亩制度的颁布

志第二

太平天国癸好三年(一八五三年)二月,建都天京。这年十一月,即颁布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民革命的纲领——天朝田亩制度〔一〕。天朝田亩制度的颁布,标志着太平天国革命 从反满的民族革命大步跃进入了反封建的社会革命。天朝田亩制度全文如下〔一〕:

天朝田亩制度第二页

凡一军:典分田二,典刑法二,典钱谷二,典入二,典出二,俱一正一副,即以师帅,旅帅兼摄。当其任者掌其事,不当其事者亦赞其事。凡一军一切生死黜陟等事,军帅详监军,监军详钦命总制,钦命总制次详将军、侍卫、指挥、检点、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奏天王,天王降旨,军师遵行。功熏等臣世食天禄,其后来归从者,每军〔一〕每家设一人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尚。

凡田分九等:其田一亩,早晚二季可出一千二百斤者为尚尚田,可出一千一百斤者为尚中田,可出一千斤者为尚下田,可出九百斤者为中尚田,可出八百斤者为中中田,可出七百斤者为中下田,可出六百斤者为下尚田,可出五百斤者为下中田,可出四百斤者为下下田。尚尚田一亩当尚中田一亩一分,当尚下田一亩二分,当中尚田一亩三分五厘,当中中田一亩五分,当中下田一亩七分五厘,当下尚田二亩,当下中田二亩四分,当下下田三亩。

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杂以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丑田,好丑各一半。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彼处荒则移此丰处,以赈彼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凡男妇,每一人自十六岁以尚受田,多逾十五岁以下一半。如十六岁以尚分尚尚田一亩。则十五岁以下减其半分尚尚田五分;又如十六岁以尚分下下田三亩,则十五岁以下减其半分下下田一亩五分。

凡天下,树墙下以桑。凡妇蠶绩缝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馀则归国库,凡麦、豆、宁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匀,人人饱暖矣。此乃天父上主皇上帝特命太平真主救世旨意也。但两司马存其钱谷数於簿,上其数於典钱谷及典出入。

凡二十五家中,设国库一,礼拜堂一,两司马居之。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钱。如一家有婚娶弥月事给钱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总要用之有节,以备兵荒。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农隙治事。凡两司马办其二十五家婚娶吉喜等事,总是祭告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切旧时歪例尽除。其二十五家中童子俱日至礼拜堂,两司马教读备遗诏圣书、新遗诏圣书及真命诏旨书焉。凡礼拜日,伍长各率男妇至礼拜堂,分别男行女行,讲听道理,颂赞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

凡二十五家中力农者有赏,惰农者有詈罚。或各家有争讼,两造赴两司马,两司马听其曲直。不息,则两司马挈两造赴卒长,卒长听其曲直。不息,则卒长尚其事於旅帅、师帅、典执法及军帅。军帽会同典执法判断之。既成狱辞,军帅又必尚其事於监军,监军次详总制、将军、侍卫、指挥、检点及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奏天王。天王降旨,命军师、丞相、检点及典执法等详核其事。无出入,然后军师、丞相、检点及典执法等〔一〕,直启天王主断。天王乃降旨主断,或生、或死、或予、或夺,军师遵旨处决。

凡天下官民,总遵守十款天条,及遵命令尽忠报国者则为忠,由卑升至高,世其官。官或违犯十款天条及逆命令受贿弄弊者则为奸,由高贬至卑,黜为农。民能遵条命及力农者则为贤为良,或举或赏。民或违条命及惰农者则为恶为顽,或诛或罚。

凡天下每岁一举,以补诸官之缺。举得其人,保举者受赏;举非其人,保举者受罚。其伍卒民,有能遵守条命及力农者,两司马则列其行迹,注其姓名,并自己保举姓名於卒长。卒长细核其人於本百家中,果实,则详其人,并保〔一〕举姓名於旅帅,旅帅细核其人於本五百家中。果实,由尚其人,并保举姓名於师帅。师帅实核其人於本二千五百家中。果实,则尚其人,并保举姓名於军帅。军帅总核其人於本军中,果实,则尚其人,并保举姓名於监军。监军详总制,总制次详将军、侍卫、指挥、检点、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启天王。天王降旨调选天下各军所举为某旗,或师帅,或旅帅,或卒长、两司马、伍长。凡滥保举人者,黜为农。

凡天下诸官三岁一升贬,以示天朝之公。凡滥保举人及滥奏贬人者,黜为农。当升贬年,各首领各保升奏贬其统属。卒长细核其所统两司马及伍长,某人时有贤迹则列其贤迹,某人果有恶迹则列其恶迹,注其人,并自己保升奏贬姓名於军帅:至若其人无可保升并无可奏贬者,则姑置其人不保不奏也。旅帅细核其所统属卒长及各两司马、伍长,某人果有贤迹则列其贤迹,某人果有恶迹则列其恶迹,详其人,并自己保升奏贬姓名於师帅。师帅细核其〔一〕所统属旅帅以下官,某人果有迹则列贤迹,某人果有恶迹则〔二〕列其恶迹,注其人,并自己保升奏贬姓名於军帅。军帅将师帅以下官所保奏升贬姓名,并自己所保升奏贬某官姓名详於监军。监军并细核其所统军帅,某人果有贤迹则列其贤迹,某人果有恶迹则列其恶迹,注〔三〕其人,并自己保升奏贬姓名钦命总制。钦命总制并细核其所统监军,某人果有贤迹则列其贤迹,某人果有恶迹则列其恶迹,注其人,并自己保升奏贬姓名一同举於将军、侍卫、指挥、检点及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将各钦命总制及各监军及各〔四〕军帅以下官所保升奏贬各姓名直启天王主断〔一〕。天乃降旨主断,超升各钦命总制所保升各监军,其或升为钦命总制,或升为侍卫;谴谪各钦命总制所奏贬各监军,或贬为军帅,或贬为师帅。超升各监军所保升各军帅,或升为监军,或升为侍卫;谴谪各监军所奏贬各军帅,或贬为师帅,或贬为旅帅、卒长。超升各军帅所保升各官,或升尚一等,或升尚二等,或升军帅;谴谪各军帅所奏贬各官,或贬〔二〕下一等,或贬下二等,或贬为农。天王降旨,军师宣丞相,丞相宣检点、指挥、将军、侍卫、总制,总制次宣监军,监军宣各官一体遵行〔三〕。监军以下官,俱是在尚保升奏贬在下,惟钦命总制一官,天王准其所统各监军保升奏贬钦命总制。天朝内丞相、检点、指挥、将军、侍卫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