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赎罪堂(6)
在地铁站的出口,我看到了永远是一副悠闲散仙模样的简枫,嘴里叼着一枝刚刚点燃的白色的香烟,黑色的甲克,灰蓝色的牛仔裤。远远地,他站在扶梯上,我看到他头发蓬乱的脑袋从地铁口缓缓地升起,露出地面,像是个刚刚回到陆地之上的矿工。
每次看见他,我的心便如同被熨烫般妥贴与安稳。
他像个真正的骑士,护送着我,闯进了那座未完成的赎罪堂。
一切如我所料,虚幻,彷徨,怪异,寂寥。除了那一列列冰冷的钢筋脚手架,我仿佛站在城市上空的云端之上,被眼前的一切震撼,却又分辨不清方向。
让我们登上塔尖,去俯瞰整个巴塞罗那吧,简枫说。
我点了点头,由他牵住了我的手。
攀登的过程,令人向往,亦令人恐惧。幸运的是,简枫的手,雄厚有力,把我攥在手心,让我明白,就在此刻,哪怕我跌落下去,也有他陪伴。
楼梯的尽头,是一扇狭窄明亮、没有玻璃的小窗。透过它,我看到了整个巴塞罗那。
如此庞大,又如此绚烂。而此刻,在我的眼中,它像是塑料制成的缩微景观,仿佛用手指轻轻碰触,就会扭曲、变形、倒塌、毁灭。
我看到在城市的边缘,那没有边际的蓝色的海,如同陪伴在床榻侧翼的侍女。可谁又知道,她暴怒时,会有多么可怕的力量,用海啸和洪水涤荡一切?
生日是关于生命,亦是关于死亡的。
于是,我闭上了自己的双眼,不想再看。
带我下去吧,求求你,我对简枫说。
他自然不会拒绝。
于是,我半倚半靠着身边这个男人,强忍眩晕,跟随着他的脚步,离开了这座因残缺而辉煌的教堂。
街道上,日光炽目。
刚刚的愉悦,在经历了赎罪堂的洗礼后,一扫而空。
或者,跟赎罪堂毫无关系。所有一切,皆因简枫。
我又老了一岁,却比昨日更加孤独。在这城市中,我只有一个短暂的慰藉之所,而他却并不专属于我,永远不会。
我突然有点伤心。我这是怎么了?我已经不相信爱情,为何会为一个陌生的男人而感怀呢?
在距离赎罪堂不远的那个精致而空旷的意大利餐馆,我和简枫面对面坐着。我们点了不同的食物,却点了相同的酒。那不经意的巧合与默契,让我的心尖微微一颤。
于是,我的情感几乎崩溃了。
面前的这个男人,此刻,在我的眼中,几近完美。
可是他属于我么?
不。
除了我自己的躯壳里那副早已疲惫不堪的灵魂,这座城市什么都不属于我。
巴塞罗那属于那类成功却不放弃自由的人。属于胡安,属于简枫,属于迪克,也属于简枫的那个女友。
简枫像个绅士,一边品尝美食与美酒,一边淡然地对我谈论着他的女友和他们之间的默契。
我用力把一张雪白的餐巾攥在手里,不断地撕扯它,直到它全然没了形状。
我对他说,我不相信爱情,心底却无比清楚自己的言行多么虚伪。
如果我真的不相信爱情,为何会在生日这天约简枫出来?为何要他牵着我的手去登那高耸入云的教堂?为何在这个情调盎然的餐馆里,不无哀伤地问起他的女友?
我迷恋眼前这个男人,却不能拥有他。
这是一个关于生日的悖论。对我而言,喜悦愈高,便愈孤独。
于是,我又回想初恋那年在外滩的那一幕。高大英俊的伟业,把生涩幼稚的我吻在他的唇里,我们交换体温,像是冰天雪地之中的两只小兔子。我的眼泪,滚烫,沿着年轻的面颊流到我们紧贴的唇边。
那是一幅多么甜美和静谧的油画。聪慧的画家如简枫,只能勾勒欲望,却不会描摹纯情。对他而言,纯洁是罪。一如毕加索所言,艺术原本便是不贞洁的。
就这样,我把自己灌醉了。想要忘记这个生日,忘记这座城市,哪怕只有一天。
第三章 赎罪堂(7)
可是,我能忘记这个用他的艺术与体温拯救了我的男人么?
心痛,透彻的心痛。
蒙眬之间,我似乎对他讲起很多过去的事。究竟讲了些什么?我却记不清楚了。他是个绝佳的听众,并不是因为他在乎我,而是因为他本是个风度翩翩的绅士。这个因酒醉而喋喋不休的女人,哪怕不是我,换成大教堂门外游荡的某个肮脏的吉普赛妓女,他也会专心地聆听。
我失去了餐厅里的那段记忆。我只希望自己没有把那句廉价的“我爱你”说出口,因为一旦如此,仅有的那些美好的片段也会烟消云散。
简枫需要的是女人,不是爱。
离开餐厅后,他送我回家。一路上,跌跌撞撞。
他想和我做爱,我知道。但是他绝好地掩藏了自己的欲望。
可是此刻的我,只想要一个吻,深长悠远,没有挑逗,没有情色,没有使命与职责。就像20岁那年一样,告诉自己,正在相爱。真实抑或虚幻,无关紧要。
他把我平放在床榻上,想要起身,我却轻轻拉住了他,把自己的嘴唇送递到他的唇边。
于是,我们便开始吻了。
酒精、体温、潮湿的热望。这些,在彼时彼刻,竟然全部平淡如水。
他没有逃离我的吻,虽然我在他生硬的唇畔感觉到了一丝讶异与犹豫。
但,他终究还是忠诚地伴着我演完了这场初恋的重温戏。
那一刻,他是伟业,不是简枫。不想与我做爱,只想抱着我,吻着我,便心满意足。哪怕,第二天,他便会远离我,永别,连个再见也不会说。
不知过了多久,一切停止了。
我缓缓闭上双眼。
他轻叹一口气,为我脱去了高跟鞋,转身,离开。
公寓的木门轻轻关闭,隔开了我和他所属的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feliz cumplea?os,生日快乐。”我轻轻对自己说,把头埋进纯白的枕头,失声痛哭。
地板上,他的足迹依然清晰,我的双目却已模糊不清。
第四章 fiesta(1)
简枫不喜欢乡村,从小就不喜欢。他喜欢安静地呆在一个大城市里,那城市必须大到可以满足他的一切需求:香烟、啤酒、艺术与女人。
过去,简枫喜欢北京。如今,他喜欢巴塞罗那。
正因如此,简枫不喜欢梵高和高更,在简枫看来,他们二人代表了现代艺术对昔日的一种妥协。
“梵高为什么要跑到阿尔勒去?高更为什么要跑到塔希提去?因为他们太胆怯,惧怕都市。他们偏要违逆着历史的潮流,像竹林七贤一样往人迹罕至的地方跑,也难怪生前失败贫穷。可是死后的荣耀再大,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是坐谈客吧。”简枫如是对可欣说。
会说出这段话来,是因为法国南部的阿望桥镇的一间美术馆给简枫发来邀请函,请他去那里办一次个人画展,做一个关于“中国艺术在欧洲”的演讲。
“你这傻瓜,阿望桥很美的,是法国南部的艺术之乡,很多大设计师都去那里找灵感。”可欣有点兴奋地对简枫说,“而且,谁会不爱普罗旺斯?那里日光旖旎,景色秀美,简直就是欧洲的人间天堂。”
“但是,你是知道的,我不喜欢旅行。”简枫说,“每次离开巴塞罗那,我都会觉得很不舒服,就像当年刚刚离开北京时一样。”
“阿望桥不一样的。”可欣斩钉截铁地说,“那里适合创作与思考,适合你这样的艺术家。”
也许吧,简枫暗想。
或许城市的生活已过于纷扰,自己需要一片短暂的净土稍做调适。
简枫希望可欣陪自己一起去。旅行本身已经足够乏味,独自一人更是难以忍受,若是有个知心的女人陪伴在身旁,或许能为这次枯燥的行程增添不少灵秀。
简枫想起那一年,自己刚刚考上北京的大学,便从荒山野岭的大西北出发,在闷热摇晃的火车车厢里独坐了两天两夜,那不啻是人生中最漫长的一次痛苦。从那以后,简枫对火车有了无法言喻的反感,从未改变过。
当然,想带可欣去阿望桥旅行,还有另外一层更为隐秘的考虑。
那天夜里,和艾艾的那个长长的吻,让简枫心中生出了许多内疚。
简枫是个把爱与性、灵与肉分割得十分清晰的人。他从不会因为与其他女人上床而感觉愧对可欣——他与可欣之间早就有过协定,只要两人没有婚姻的契约,便不会干涉彼此的私人空间与自由。这是简枫最欣赏可欣的一点,她是如此的聪明,她用一丁点宽容,便拯救了两个迷恋自由的躯壳。
可是,与艾艾的那个吻,却让简枫动摇了。在他眼中,这个吻,虽然宁静单纯,却已经混淆了灵魂与肉体的界限。它比此前的那么多次性爱更加代表不忠与背叛。
当爱与性的平衡被打破,就需要人为的力量来矫正和维持。简枫希望回复原来的生活状态,两条生活主线,互不打扰,互不相干,共同构成这个完美的毕加索式艺术家。
而在这个时候,躲开艾艾,冷却关系,带着女友可欣去法国旅行,是再合适不过的决定了。
但是,令简枫失望和气恼的,是可欣直截了当地拒绝了自己的请求。理由是,她要留在巴塞罗那,筹备和参加秋冬时装发布会。
对于可欣,那些有光鲜模特走秀的t台,就是美轮美奂的迪士尼乐园。
简枫气恼,却也无能为力。他想起了两人的约定:绝不试图以自己的方式干扰对方的生活。可欣并不在意自己做一个放荡的艺术家,自己也不应当阻拦她做一个敬业的设计师。
于是,整个晚上,简枫都沉默不语。在可欣的餐厅里吃过晚饭,他甚至没有与她做爱,便悻悻地离开了。
可欣似乎察觉了简枫的不悦,便说了不少体贴安慰的话,可简枫听在耳中,却更加心烦意乱。
初冬的户外已经有了些微寒气,虽然比起北京的冬天来有天壤之别,却仍是有些寂寥与萧索的味道。
简枫从未觉得自己这样孤独过。
第四章 fiesta(2)
他漫步到海港,在耸立着哥伦布铜像的纪念碑底坐了下来,赌气般地点燃了一枝烟。狠狠地抽了几口,又丢在地上踩灭。
简枫第一次感觉,昔日那完美的两重生活,同时背叛了自己。
那个本该只与自己聊天、做爱的女孩,用一个悠长的假日般的吻,便让自己多年来波澜不惊的心底滋生了情愫。
是爱情?还是其他什么?简枫没去想,也不敢想——他不想爱上其他女人,他对爱比身体吝啬得多。
而另一边,那个相恋了八年的女友,为了自由,冷漠地拒绝了自己的邀请。她很自私么?是的,很自私。可是自己呢?自己难道不也是一个自私的小男人?
这个世界中,不再有什么东西是予取予求的,爱情,性,女人,自由。
正在苦恼与彷徨的时候,手机铃声响起,极为刺耳,划破地中海的浪拍打堤岸的声音。
简枫低头看了看小屏幕:是迪克。
犹豫了半分钟,他还是接通了电话。
话筒那端,传来喧闹的背景音乐和迪克因兴奋而有些尖利的声音:
“嗨,哥们,我在fiesta,认识了好几个漂亮的混血妞,过来玩吧!”
简枫微微皱眉,想拒绝。
可他突然又想,拒绝之后,自己又该做什么呢?继续苦恼,懊悔自己着夹缝中的生活?
想到这里,简枫心中生出些微的恐惧——他憎恨孤单,憎恨被遗弃。
于是,他咬了咬嘴唇,对电话中的迪克说:“好,我马上过来。”
挂断电话,简枫起身,头部因为骤然充血而稍稍有些眩晕。
他看了看远处的海,心情轻松了许多,却仍隐隐透着悲壮。
fiesta是巴塞罗那城中一处有名的夜店,是城中的娱乐时尚界人士首选的聚会场所。那里灯光昏暗,音乐喧闹,老板是个荷兰人,人高马大,蓝色眼睛,他的父亲是阿姆斯特丹一位著名的艺术经纪人,家中藏有两幅伦勃朗的真迹。
fiesta之所以有名,在于这里经常有无数美貌性感的美女出现。她们往往怀着成为模特或明星的梦想,整夜在这里混迹,期待着被某个大牌设计师“发掘”。
其实,每一个人,都在时刻渴望着被别人发现。
简枫基本是个喜静的人,他平日很少去fiesta。那里漂亮女孩很多,但简枫不喜欢别人在对自己有所图的时候才与自己交往。
简枫还记得,上大学的时候,迪克几乎每个月都换女朋友,那些女孩大部分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