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让两个女人都知足常乐。九十年代初一个男人能有外室,表明这个男人事业成功腰包雄厚。
我们走在楼群里,不知谁家的音响正放着当下流行的摇滚歌曲,歌手在声嘶力竭地呐喊:“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
是啊,每个清晨睁开眼睛,今天的太阳已经不是昨天的颜色了,一切都在急剧变化,还来不及去弄明白,就已经过时落伍了。
就要到稣表哥金屋藏娇的房子了,我忽然有点踌躇,我想起表嫂,她是一个贤良的女人,林家上下几代人都喜爱她,我正打算把贝贝托付给她,我怎么能瞒着她去看表哥的另一个女人呢?
我说出我的顾虑,表哥双手叉在粗壮的腰间大笑不已。
“你真是老土,你们北京人都这么土吗?我告诉你,除非你的丈夫一辈子没出息,否则你就要学着怎样做老大,去容纳你丈夫的小妾,我不会伤害你表嫂,连一根汗毛都不会伤到。”
我的确为丈夫的另一个女人苦恼不已,超凡已经在美国了,跟他一块离开乐队的还有那个漂亮的小提琴手。我不敢对古城亲人说起他是怎样出国的,也不敢说我正处在命运的十字路口,前后左右彷徨张望,不知该走向何方。
我阴郁愁楚的表情让稣表哥误读成我有道德压力,他拿出砖头大小的移动电话,告诉他的外室临时有事取消约会,话筒里传来女人娇滴滴的声音,“讨厌。”
这片楼群就是我们小时候玩捉迷藏的地方,那会儿方圆几里的坡地都属于陵园,烈士们的领地被一片片地蚕食,盖出密密匝匝的新楼盘,只剩下纪念碑和纪念馆可怜巴巴地被围困在一隅。
我说我想去看看纪念馆,去看看那面墙上新增加的一个烈士的照片,那个人背着反革命的罪名,埋在九泉之下长达三十多年才得以平反昭雪。他是恩纯当年的上级领导,还是他妻子的哥哥。
表哥记起这位烈士与我们家,特别是与我的渊源关系,摇摇头说:“人都死了那么久了,非得要一个烈士的名义,有什么意思?”
我知道他指的是超凡的母亲,为了给哥哥翻案,她苦苦抗争了整整三十多年,工作丢了,家散了,当过右派,坐过监狱,只要还有一口气她就要去北京告状,背着黄状四处喊冤。
愚蠢。愚昧。表哥这样论断我们的父辈和祖辈,林家上下唯有他悟透了生活的真谛,挣钱享乐,千万别亏待了自己。
超凡也有相同的言论,他在北京上大学的时候,母亲还在北京告状,她从不打搅儿子,直至哥哥的遗骨迁进烈士陵园,她给儿子写了一封长信,信中称颂党是英明的,三十多年来她是凭着对党的忠诚信念活下来的。密密麻麻七八页纸,她的儿子只看了一眼,发出一声嘲讽的冷笑,随手扔进废纸篓。这个生下儿子三天就失踪了的女人,永远得不到儿子的同情和谅解。
纪念馆里的摆设还和小时候一样,当我站到烈士遗像前,他们的目光仿佛活了起来,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他们的平均年龄只有二十二岁,照相的时候他们知道自己死到临头,却面无惧色,目光泰然笃定。年龄最大的是蒙冤几十年的那位,也不过三十岁,他在微笑中傲视世界。
他们也许比我们幸福,我想。那时候我正在为出国奔波,北京的使馆区一年四季人潮涌动,许多人拿着护照,为了出国而出国,这个国家去不成就去别的国家,拿到签证的欣喜若狂,被拒签的如丧考妣。我就是这些人中的一员,有时半夜里惊醒来想到生活的现状,不禁空虚得可怕。我还是要出国,因为我找不到更有意义的事情。超凡走后,我的生活变得混乱不堪,我要把贝贝放在老家,去迎接更混乱的生活。
表哥在旁边发出不同的感慨,指着一个年仅十九岁的烈士:这么年轻就死了,我敢说他连女人都没有碰过,你看他长得多英俊,要是生在这个时代,说不定是青春偶像呢,那可就发大财了。
金钱是这个时代许多人衡量一切的准则,表哥在惋惜之余,为自己能成为这个时代的宠儿扼腕称幸。
也许是我无能,寥寥无几的工资,不足以让我用金钱去衡量是非。我没有告诉表哥,我羡慕这些英年早逝的烈士,羡慕他们有充实的人生。
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
第70节:第十一章 不是我不明白(2)
还有一种说法: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站在烈士们的目光中,我试图思考人生哲理,却陷入了空前的混沌之中。
2
秀水街美国大使馆门口的队伍越排越早,我床头的闹钟也越拨越早,凌晨五点到那儿已经赶不上趟了,许多外地来的人干脆省去住旅馆的钱,披件军大衣在铁栅栏边过夜。
第一次获得召见那天,我已经在雪地里守候了整整七个小时,白人签证官是一个左撇子,他扫了一眼我的资料,又扫了一眼玻璃窗外的我,手里拒签的橡皮图章重重地落在我护照上。
这是意料中的结局,我从来就不是一幸运的人,所以我从来不买彩票奖券,即使中奖率有八成,我一定是那两成里的倒霉蛋。早听说有个左撇子签证官十分苛刻,偏就让我碰上了。我没有悲伤,只是麻木,以至于门口那些排队的“难友”分辨不出我是成是败,好些人拥过来探听虚实。
我所在的报社离使馆区不远,办公室里也有“难友”在等我的消息。小荷的新婚丈夫去了日本,她正在苦读日语,只等着丈夫赚够她的学费;小马的丈夫已经拿到纽约大学的奖学金,她要撇下还在吃奶的儿子去做陪读夫人;小王丈夫的情人闹到家里,她也想一走了之。主任不在的时候,我们就热烈地讨论出国和丈夫。
推开门,三双眼睛齐刷刷地望过来,我的脸色令她们噤若寒蝉。
过了好一会儿,小荷递来一杯热茶说:“没关系,天涯何处无芳草,跟我一起去日本,怎样?”
小马说:“从日本签证去美国会容易得多。”
我想着超凡,想象此刻大洋彼岸的天上也飘着雪花,他正跟那个小提琴手在火炉边上烤火。这个画面来自好莱坞电影,我以为那就是美国生活,不管什么人到了美国就能过上贵族式的优雅生活。我以为只要我拿到签证,就可以把小提琴手从火炉边赶走,一个橡皮图章粉碎了我的梦想。
小王总是最后一个表态,“我认为你应该骑着马找马,先找一个情人,其他的问题慢慢解决。”
她自己就是这样身体力行的,当她发现丈夫不忠,第一个反应就是去找曾经向她示爱的男人,把感情转移分散开,她有abc三个情人,什么时候烦了,三个情人中准有一个有时间陪她,跟她做爱。食髓知味,情人成了她不可或缺的鸦片,她似乎不那么迫切地想出国了,辗转得来的德国邀请函搁在抽屉里,一直没有去申请签证。
不久,第二轮签证行动开始了,还是三更半夜开始排队,还是那个左撇子签证官,还是那枚橡皮图章。走出使馆大门,一个男人抓住我的手。
昨天夜里下雨,排在我后面的陌生男人脱下风衣为我遮雨,他告诉我他的妻子去美国已经三年了,而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半年。说了各自的身世,他突然抱住我说:“我们何必在这里消耗青春?妻子、丈夫对于你我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为一个抽象的概念我们来这里忍受肉体和精神的折磨,真是疯了!跟我走吧,现在就走!”我说我还想碰碰运气,虽然明知不会有好运气。
我们分别被叫到两个窗口,几乎同时被拒签了,这是他第六次被拒签。
他迫不及待地拉着我的手跳上公共汽车,半个多小时路程我们一言不发,我乖乖地跟着他,毫无防范意识,有点儿心酸,还有点儿莫名的欣慰。那是一间落满灰尘的小房子,墙上挂着结婚照,穿婚纱的女人看上去很幸福。他关上门转过身将我拦腰抱起来抛在床上,闭上眼睛任由这个陌生男人蹂躏宰割我的身体,我的头脑里占满了超凡的影子,身首异处……
我就这样有了第一个情人,我们频频幽会疯狂做爱,却从不谈论未来。
有一天,他告诉我他还要去秀水街排队申请签证,我没有感到意外。实际上我也正在暗度陈仓,超凡已经获得美国绿卡,我将以他合法妻子的身份去美国。听说那个小提琴手嫁给一个开餐馆的台湾人,经历了“身首异处”的苦涩情感。我散淡了许多,眼不见为净,我没有向超凡证实小提琴手是否真的嫁人了,即使他们还相互依偎在火炉前烤火,那又怎样?
第71节:第十一章 不是我不明白(3)
3
坐在砰砰作响的老福特车里,望着窗外浓雾弥漫的山头,我对自己说:这就是美国。美国,我来了。我悄悄侧目窥视正专注开车的超凡,从机场出来我还没有与他的目光对视,我心虚,好像我偷过什么东西,而他正是那个失主。
团圆并不能驱散我心中的离别之痛,旅途中想到小贝贝,我一次次泪眼婆娑,她怎能理解一觉睡醒来妈妈不见了?我还想到与我相濡以沫的男人,在他第八次遭到拒签的那天,妻子向他提出离婚,她哭着要求他尊重人性人道。他接受离婚的事实,却没有因此而挽留我,离别的时候,我们抱头痛哭,仿佛是一对被强行拆散的恩爱夫妻。他会很快有另一个情人吗?
为了找到一个免费停车场,超凡驾车在雾蒙蒙的街道转了一圈又一圈。这不像他的风格,他向来大手大脚从不在花钱细节上用心,如果我跟小商贩讨价还价,他会对我充满鄙夷,那会儿寅食卯粮是家常便饭,到月底没钱了,摘下手表十块二十块卖掉,照样呼朋唤友喝酒高谈阔论。
停了车,步行十几分钟到中国城。
“这儿的东西便宜。”超凡说。
我终于大胆地向他望去,我看到一双疲惫的缺乏生气的眼睛。美国是个什么地方,能把那么一个桀骜不逊的人变得如此萎靡顺服?
路边的餐馆让人想起广东的大排档,大排档里传出齐秦的歌声,“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狼,走在茫茫的旷野中。”
这就是美国?这就是值得他抛家舍业的自由王国?
没有浪漫凄美的雪花,没有温馨如梦的火炉,坐在到处都油腻腻的餐馆里,我自嘲地笑了。
超凡买一张报纸,坐在那儿认真地读,不时地用笔画上一个圈。我不知道是什么新闻如此吸引他。
紧接着,一个真正的新闻让我差点儿从椅子上掉下来——他在找房子!
昨天晚上他住在哪里?昨天之前的几百个晚上是怎么度过的?这一刻,我才体会到失望,犹如缺氧或中毒的感觉,眼前顿时陷入黑暗,脊梁骨发冷冒汗。
走街串巷看了许多房子之后,我们终于在一个墨西哥人分租的屋子里落下脚,屋子里只有一张床垫,我颓然坐在地上,悲伤至极地哭了起来。我渴望超凡伸出手臂抱住我,说一切都会好起来,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在北京等待签证的日子里我的“情人”就经常这么安慰我,我也这么安慰他。
超凡没有这么做,而是焦躁地斥责道:“哭什么?你来美国有人接你,有人安顿你吃住,那些来美国举目无亲的人都怎样熬过来的?”
我止住哭泣看着他,如果我在美国举目无亲,我为什么要来呢?
行李还没有打开,我已经归心似箭了,我不再说一句话。
楼上是房东的卧房,突然,天花板砰砰乱响,好像有人在拆房子,我们头顶上的两口子惊天动地毫无顾忌地做爱,野兽般的吼叫声划破了宁静的深夜。
我们并排躺在地铺上,各怀心事地望着摇摇欲坠的天花板,谁也不想碰谁。
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也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几天过去了,墨西哥房东夜夜在楼上闹地震,我们仍然矜持地保持一臂之隔,我每一分钟都在策划回国,而且为了人性人道的理由,我要离婚。
床要靠墙放,只有这个习惯还和过去一样,他要睡在里面,像个大孩子曲蜷在墙角。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还经常做噩梦?噩梦会使他变得比羊羔还软弱缠绵,惊吓中他会趴在我的耳边说出白天决不肯说的话,让我相信我们的命脉相连,无论谁也不能将我们分开。
我似乎害怕这个场面的出现,总是小心翼翼地贴着床垫边睡。
我已经联络了我的好朋友晓莉,她会在这个周末开车从lompoc来接我,我要去那儿打工挣够路费回家。没等到计划实施,我却在劫难逃地又一次被超凡拽进泥潭。
凌晨,一个湿热的身体将我唤醒,超凡呼吸急促地往我怀里钻,双手紧紧地箍住我的肩膀,这个动作让我回到过去,回到那熟悉的感觉中。我亲他的额头,他的脖颈,还有他又厚又硬的耳朵,“亲爱的,别害怕,我爱你,我跟你在一起。”他哽咽地说:“我也爱你,不要离开我。”我的身体自行其是地忘却所有的恩怨,愉悦无比地迎接他。少年时代我们就是这样,在他的惊吓软弱中开始了最初的出轨。
每每抚摸着他那汗津津的后背,我就宽容慈悲得像个母亲,爱他爱得心疼,我知道他始终生活在陈牧师投井自杀的阴影之中。那天七岁的超凡就站在水井边,造反派打捞他爷爷的场面极其恐怖,铁钩扎进爷爷的眼窝,两个眼珠挂在了外面。从那个时候开始,噩梦像冤鬼纠缠着他,偶尔还会梦游,所以他必须贴着墙角睡,他的奶奶把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