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急促,甚至神魂颠倒,但我一直在强烈地控制住自己的举动,以免走错一棋、全盘皆输。
她得意地哈哈大笑,“想不到你还有点害羞啊。”
“我是好男人。”
“臭美,谁知道呀。”她咯咯地笑,“到底行不行,趁我现在没改变主意哦。”
我想了想,说:“好吧,我跟冷旷说一声,你去我那里了,免得你哥哥担心。”我敢打赌我答应她去我家时绝对没有半点龌龊想法,她如此清纯脱俗,我又怎能心生不纯呢?
她听我这么说,又得意地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她说:“还说自己是好男人,好男人有随便带女孩回家的吗?你这个坏人,我才不去呢。”
我顿时羞愧无比,脸上热热的。我想,我肯定满脸通红。
“我……”我有点狼狈,又有点气恼,但又不好发作。
我只得郁闷地喘几口粗气,扭头直接奔出酒吧,打车回家。
我心说:任离,你是我的,我一定要把你追到手。
任离的到来,让我觉得生活有了活力和激情。
我竟然失眠了,为了任离失眠。
她水汪汪的眼睛,乖巧的瓜子脸,洁白无瑕的脖子,瀑布一样的头发,时而扭动、时而摇摆的小腰,让我心动不已。她可爱活泼又充满青春的气息,犹如一棵碧绿的小草,点缀了我荒芜的心灵草原。
虽然被她捉弄得生气回家,但我依然对她喜欢、着迷。我会再去找她,直到见到她,永不放弃。
我为什么会生气?不是我没有男子汉的气度,而是因为她的话似乎误会了我,而且还带着嘲讽的意味。
一年来,虽然心中萌生欲望让我想接近在各个场合遇见的美女,但因为我严格的四大标准,以及我对爱的理解和要求,使得我的心理无法接受她们。我需要的是和一个人交流、沟通,产生心灵的共鸣,而不是随便找一个配偶。我需要的是两个人在一起能产生欢乐,能有源源不断的幸福和美好,而不是需要一具单调的、媚俗的躯体的陪伴。
我不是行尸走肉。
我需要爱,我在寻找爱,一直在寻找,一直,永远,从来没有放弃过。
所以,任离的出现,让我如获至宝。
我要接近她,了解她。
我接近她,了解她而获得的信息,使得我越来越喜欢她。
夜色刚刚降临,六点,我就直奔冷旷的酒吧。
这次,没有冷旷的电话,没有任何聚会的信息,我自己早早就来了。
时间还早,酒吧里有些冷清。我径直去了我们常聚会的包间。服务员已经很熟悉我,问我需要喝点什么,我要了一杯扎啤,再让他们帮我去外面的餐厅叫了一份炒饭。
我在天刚亮时就早早起床了。我整夜睡不着。我说了,我失眠了。有点可笑,但请你不要笑。
我起床后在沙发上抽了半天烟,一直回想关于任离的点点滴滴。直到中午,饿得不行了,才去给自己煮了包方便面,给嘟嘟喂食。
我在家里烦乱了一天。书,看几页就扔了。听音乐,听几分钟就关了。看电影,看了几眼就摁了“停止”键。我又去干了洗衣服、拖地、收拾屋子等好久没有干的家务,依然烦乱。
我这样情绪、行动杂乱,就是在等待天黑。天黑之后,我就能去酒吧,在酒吧里见到任离。为了见到任离,哪怕是几秒钟,我也愿意这样烦乱一天。
爱是一杆温暖的枪 第三部分(3)
这种等待,度秒如年。
我狼吞虎咽完一盘炒饭,然后让服务员把酒吧里的音乐换成肖邦的。我闭眼躺在沙发上休息。由于没有睡好,又刚吃了饭,生理反映让我很快就睡着了。
我醒来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我的周围已经坐了好几位朋友。冷旷和青尘他们都还没来。这几位朋友问我怎么这么早,我撒谎说出来办事,晚了就懒得回家,反正晚上要出来,就直接到这里来休息了。
舞台上的演出开始了,我一直在张望,注意聆听,期待任离出现。
晚上十一点,冷旷和青尘终于来了。大家又要了酒喝。
舞台上的演出都快完了,我依然没有看见任离上台,也没有在酒吧里看到她的身影。我有点魂不守舍,心不在焉。我左顾右盼,东张西望。我始终没有发现任离的一丝影子。
我失望极了。
喝了几杯酒后,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冷旷:“任离呢,今天怎么没来?”
冷旷正在喝酒,听我问话,急忙停下来,说:“任离,啊,忘了给你说了,她今天有事,没有过来,已经给我打过电话了。”
“她去哪里了?”
“我怎么知道。”
“你问问她表哥。”
“我说,你小子是不是对她入迷了?我昨天可是提醒过你,沾染这样的姑娘可有你苦头吃的,她那种性格不适合你。”
“适合不适合我知道。你帮我问下她在哪里吧。”他们越劝阻我,我更要去试一试。就算没有他们的劝阻,我依然勇往直前。
“好吧,我给你问。”
冷旷打电话,从他们对话来看,对方应该是小从。
冷旷很快打完了电话,说:“她和小从去方山拜佛去了,现在正排队呢。”
我听了,没有说话,闷着抽烟,无心喝酒。
呆了会儿,觉得很枯燥,我早早和朋友告别,回家,整夜失眠。
遇到任离后,我期待时刻都能见到她。
又一个白天来临。我在烦乱了一天之后,又早早赶到酒吧。又是吃饭、喝酒、睡觉,等待任离。
演出完了,客人来了,又走了,任离还是没出现。
冷旷正好出去谈事,接待一个远方朋友。他叫我去,我拒绝了,因为我要在酒吧等待任离,现在她比什么都重要。但任离一直没来酒吧,我只好给冷旷打电话,想问问任离的情况,但打了十多次都是无法接通。
我只好回家睡觉。
迎接我的,又是整夜失眠。
我已经等待几天了,一直没有见到任离,也无法联系到她,冷旷这个家伙也无法联系到小从。我只有等待,只有在酒吧里等。
几天之后,任离终于来了——我正在酒吧的包间里等待时,就听见了那期待已久的、婉转悦耳的声音——我终于守候到了我梦中的清丽脱俗的天使。
任离站在舞台上,换了一身洁白的长裙。为了唱歌,她还在脖子上、手腕上戴了很多闪闪发亮的链子,连她头发上别的蝴蝶形状的小发夹都在可爱地闪着粉红色的光。
她和我第一次见到的任离有些不一样,呈现出另外一种气氛,另一种让我更加喜欢的气氛。她宛如小学老师讲的童话里的公主,像是从某个星球上专程为我而来。
舞台上的任离让我如梦如幻,让我仿佛置身于一个与平常世界完全不一样的空间。那里仿佛有山,有水,有奇异但却很漂亮的花草树木,它们仿佛都有人的灵性一样,在任离那婉转的歌声里翩翩起舞。那是一个充满绿色、粉红色、蓝色等梦幻色彩的空间——它漂浮在璀璨群星之中。
我知道今天晚上我又要醉了,就算没有酒。
她在唱,她轻轻闭合她有着长长的漂亮的睫毛,她在轻轻晃动着她的脑袋,她在沉醉,她在沉迷,她在享受着那爱的宣言。
every night in my dreams
i see you,i feel you
that is how i know you go on
爱是一杆温暖的枪 第三部分(4)
far across the distance
and spaces between us
you have come to show you go on
…
我端着的酒杯又一次从我手中滑落,砸在地上,碎了。我恍然惊醒。
冷旷指着我,说:“你每天砸一个杯子,再砸我就要关门了。”他笑着,他在开玩笑。他已经看出我为何摔碎杯子,他是想阻止我。
这个笨蛋,他怎么能阻止我。如果他是我,我是他,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能阻止他吗?不能。而且我不会去阻止他。
“你又在叨唠个啥呀,明天我买一箱杯子过来就是,我就要每天摔,每天摔个十次八次的。”
“得了,别买了,开玩笑呢,我这里的杯子还够你摔个十天八天的,但我希望你早点终止你那个睡梦。”
“别再叨唠了,你怎么专干不合时宜的事情呀?”
他哈哈大笑了。他在捉弄我。我们以前老这样互相捉弄。他举起杯子,和我碰杯。
舞台上,任离已经把《我心永恒》唱完了,她在和大家说着一些好玩的话,因为大家都在笑,是那种很开心的笑。
她说:“今天晚上的最后一首歌,我给大家唱我改编的儿歌,名叫《我家有只小猪猪》。”
我家有只小猪猪
贪吃贪睡又爱哭
天亮起来不洗脸
一天到晚傻乎乎
任离用的一首小学儿歌《小星星》的调子,边唱边做类似于漫画书上卡通猪猪的表情,还加着一些鬼脸,她还像幼儿园的舞蹈老师一样,在舞台上蹦蹦跳跳。酒吧里的人都笑了,好几个年轻小伙子都给她送花。
我觉得这个歌好像谁唱过,觉得特别熟悉,想了想,没有想起来。这时候,任离已经唱完了,在向大家说谢谢,准备下来了。我急忙跑去吧台,拿上我事先准备好的百合花,跑过去送给她。
她看见我了,就奔我过来,我把花递给她,她大叫:“哇,我太喜欢了,我太喜欢了”,然后又顽皮地打了我胸口几下,说,“终于见到你了,我还以为你不会来呢。”
我说:“怎么会不来呢,我经常来这里。”我掩饰自己的本意。
“以为你生气了呢,那天竟然跑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
我笑,看着她笑。
她也看着我笑,然后低头。
我忙提议说:“酒吧太吵了,我们去长江边走走,带你看看长江的夜景。”
她连忙蹦跳起来,大叫:“好啊,好啊。”
我和任离走在江边的沙滩上,踩着鹅卵石和沙子,感觉很惬意。江风吹过来,有点凉意。幸好任离来酒吧时带了外套,她换掉演出穿的裙子装,我们才出来。
任离换了一身粉红装扮——粉红色浅筒靴子,每只靴子上有两个毛茸茸的小茸球,紧身的裤子勾勒出她纤细修长的美腿,一件带着毛茸茸帽子的长外套,头上依然戴着那闪闪发光的发夹,整个看起来像漫画书里的公主形象。
她每变一个造型、换一件衣服,都带给我一种强烈的惊喜。
对她,我心里已经喜欢得要死了。我就是一见钟情,我认定她了。
我租了一辆自行车,带着任离在滨江路上来回穿梭,然后我们去了江边的沙滩。
任离在沙滩上奔跑,欢喜雀跃。我叫她小心,以免脚踢着大块的鹅卵石或者踩到沙坑而摔倒。
她边跑边大叫:“我知道了,哇,我要飞了,飞了。”
她张开双臂,像纸飞机一样,跑远了。
我担心她的安全,急忙也奔跑过去。在奔跑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好像只有十六岁。那种奔跑的感觉,和我印象中十六岁时奔跑的感觉一样,轻盈,冲动。这一切都是任离的青春激扬带来的。
跑得累了,我们就停下来,散步,然后找了一块大鹅卵石坐下。
她问:“小鱼,你喜欢百合?”
“嗯,一直喜欢,最喜欢。”
爱是一杆温暖的枪 第三部分(5)
“为什么?”
“第一次喜欢时,完全是出于感觉,小时候我见过很多的野花野草,后来满大街有了卖花的,我看到了百合,就突然喜欢上了。”
“一见钟情?”
“可以这样说吧。你呢,喜欢百合吗?”
“嗯,很喜欢。”
我暗暗高兴,庆幸今天的百合送对了。因为之前我还来不及问她喜欢什么花,也没法通过冷旷和小从去了解她喜欢什么花。我送我最喜欢的百合给她,代表我把最爱给她。如果她不喜欢,我就向她解释。只是没想到,她竟然也喜欢百合。
“后来为什么还一直喜欢百合?后来你肯定见到了很多花,为什么就认定只喜欢百合呢?”
“和我个人品性有关吧。这样,我给你讲个故事。”
“好啊,好啊,我最喜欢听故事,最好是童话的。”她一听说讲故事就激动起来。
“是个童话,我在书上看到的。在希腊古神话中,有一个传说,说神主宙斯有个儿子名叫大力神海格立斯,他曾创立过十二项英雄业绩。有一天,海格立斯听说吃了女神朱诺的乳汁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