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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里热一下,再钻到卫生间里刷牙,出来狼吞虎咽地吃。吃完又去刷牙。

七七这个时候多半睡不着,缩在客厅的沙发上看影碟。没两天,她就看出媚儿是什么人。她没有任何鄙夷,因为自己也是世人眼里不齿的角色。生活,会让一个人忘记何谓尊严。

媚儿是这样聪明风情的女人,哼着歌走过来,啪地将一沓钱扔到床上,骂两声:“妈的,累死我了。”连妆都懒得卸,跳上床,没两分钟就睡着了。

七七将碟机的声音调小一点,蹑手蹑脚地走进去,替她脱掉拖鞋,盖上薄毯,再退出来。

天亮了,她做好早餐,慢吞吞地吃完,出门,在街上晃。

云城这段时间搞严打,风声很紧。加上有被拘留的经历,七七谨慎异常,有时一上午下来,一百块都弄不到。

去医院看华北的时候,她难过万分。欠特护员的债也无力还上,虽然她没有催促。

这天,媚儿出门时,七七喊住她。她咬了咬嘴唇,猛地抬头:“媚儿,你介绍活计给我做吧。”

媚儿停下来,看着她。

两人对视。

良久,媚儿轻叹:“你决定了?”

“是。”

“好吧。”媚儿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一番,“唔,你长得不错,但是……”

七七瞧着她:“你要是介绍一个人给我,他给我钱,我必须怎么样?”她知道自己问得傻,还生怕媚儿笑话她,干脆利落地甩出两个字:卖身。

媚儿说:“你要是什么都不想干又想挣钱的话,那就找个夜总会坐台好了,陪客人喝喝酒,聊聊天,他们给你小费,高兴了给三五百,不高兴了半毛不拔。对了,你能喝酒吗?夜总会挣钱可就是靠坐台小姐喝出来的。”

“我……我酒量一般。”七七想,那可怎么办呢?可现在能干什么?总得挣钱啊。媚儿见她犹豫的表情,说:“这样得了,今天我带你出去,你自己先看看吧。不过你可得化化妆。”看看七七身上的衣服,叹了口气,走到自己房间里,东翻西翻,扔出一条几乎是半透明的超短裙,“换上吧。”

七七换上了。媚儿给她扑粉画眉毛,又涂口红,打扮停当,自己左看看右看看:“嗯,挺好看的,走!”

七七不敢照镜子,她想,大约是个俗艳的女人吧。

到了酒吧,进了一间包厢,媚儿安排她坐在一个男人旁边,给她介绍了此人的来头,七七没听清就紧张地点点头。男人热情极了,问她叫什么名字,七七刚想说,媚儿赶忙道:“哦,她叫……梅妮。”说着冲她眨眨眼,那潜台词是,笨啊,谁还拿真名上这儿混呀。

“梅妮?啊,这名字真好听!”男人笑笑。接着就是唱歌,聊天,男人兴致很高,和七七对唱《选择》。唱到一半他越坐越近,七七不由得浑身僵硬,唱得结结巴巴,男人又把手放在她背上,从下往上摸到脖子,七七紧张得大气不敢出。媚儿坐在不远处看到了,走过来拍拍她:“哎哟,你看,我都忘了提醒你,都12点了,你不是还得去……”

第二章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11)

七七会意,赶忙站起来:“你这家伙,我叫你到点了喊我呢!”

男人悻悻地送她们出门,塞几张钱示意媚儿给七七。等他进去后,媚儿递给她,她半天不接。

媚儿轻声道:“不拿白不拿,反正委屈也受了。”

七七就接了,一张一张数,那男人给了她六百。媚儿在旁边笑:“今天你运气真好!他八成是看上你了,出手还不错!”

七七没说话,她不明白为什么陪着聊天唱歌就能给这么多,从前她在酒吧里辛辛苦苦地干一个月,也就四百来块钱。

六百块,是不少了。但是对于华北的医药费,不过杯水车薪。

到家的时候,媚儿找衣服去洗澡,七七坐在沙发上发呆,冷不丁地问:“如果还想挣得更多一些,就该要卖了吧?”

“是啊。”

“那……那我该怎么办?”

媚儿看她一眼,手里还不闲着:“你该不会……是处……”她本来想说处女,还是换了个词,“你不是第一次了吧。”

七七摇头。

媚儿拍手:“那就好办。”走过来,打开上锁的柜子,拿出几张碟子,往桌子上一搁:“先看看吧,如果不能适应,就算了。”

这之前,七七没有看过毛片。片子刚开始,她就瞠目结舌,毫无情节,简直是肉搏战。看了两眼,她就关了。

媚儿洗完澡出来,七七说:“太吓人了。”

媚儿哈哈笑:“我吓你的呢。其实现实生活里,没有那么夸张的。不然我这么怕吃苦的人,能应付得来?”

七七说:“我……我就说呢,平时……我和……我和他可没有那么汹涌澎湃。”

“你想好了?”

“既然是你说的那样,就没有问题。”

“那好吧。挣钱的路子我都告诉你了,挣不挣,就看你自己了。”

害怕过,犹豫过,想放弃生命过,因为最朴素的不甘心,还是扛了下来。人要是打算豁出去的话,什么事都能干。七七就是这样。

她的第一个客人是香港客商,媚儿介绍的。她忽然觉得自己就像那些布娃娃,没有思想,听任摆布。她不懂配合,以为客人会不满意,谁知道对方正好喜欢她这样一副被虐的表情。

付账的时候,他多给了三百,说:“小妞,够味。”

那就是强奸。那就是一场强奸。她想把钱砸在他脸上,可是钱太多了,多得她舍不得丢掉,她知道,事情已经发生了,再清高的话,不过是被人白白占了便宜。她不会做跟钱过不去的事情。

霓虹闪烁,她走出酒店大门。不见得多么自怜,她只有十六岁,可她从小的经历足够教会她一个词,叫做隐忍。

这个早熟敏感的孩子。

华北,等着我。她抚着胸前的坠子,拿在手里看。

她快要哭了。她不想这样。她很想狠心,放弃华北。她坐在路边的小摊暗暗地想,什么都没有了,尊严,道德观,什么都没有了,命运怎么腐坏得这么快这么彻底,毫无情面地将她孤零零地抛弃。

可是,除了他,她还有什么呢。她还有什么事情可以做呢。她不能心安理得地放弃他,如果没有她,他不会逃亡千里,和亲人失去联系,吃尽苦头,变成如今这样人事不省的样子。

她只得咬牙承受命运。

她痛恨自己居然想过动摇。

她忘记从什么时候学会抽烟,她迷恋烟草的气味。可是现在,她必须把它戒了。她嘲笑自己就像赤贫窘迫的人,节约每一份可能的花费。

但是她买漂亮的衣服穿。这个圈子如此纸醉金迷,身外的劣质证明着身价的低下,外观可以先声夺人。她必须让自己看起来上档次,才可以卖个更好的价格,只有跻身上层,方能干一次维持华北一星期,或更多。

白天继续在外行窃,晚上和媚儿一道声色犬马。她的早慧帮了她,那是超出了媚儿传授的经验的东西。她自修英文,日文,粤语和闽南语。还学茶艺和调酒,加上经常看报纸,无论客人谈什么她都可以接过话题。她知道不管做哪一行,都得敬业,做得精,生意会更好。

第二章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12)

越来越多的人知道那个美丽的女孩来自新疆,会跳舞,眼神像钩子一样抓人心,热辣刺激,又纯真可爱。

有时一晚上做两场,穿越在暗夜里,从一个男人身上,辗转到另一个男人身上。相似的场景,刺鼻的气味,粗重的喘息,除了那些躯体或痴肥或干瘦,没有任何本质的区别。

媚儿偶尔会问她:“是不是后悔我带你进入这个圈子?”

她摇头。倒是看开了,能屈能伸,荣辱不计。她对生活早就失去怨尤的力气,解决问题,才是姿态。那些男人为着功名利禄,卖掉自己的才华、智慧、思想、健康,而她,同样把计划当作事业来认真经营,卖着自己的青春和美貌,说到底,都是在卖自身所拥有的东西,并无分别呢。可笑这所谓等级,是谁制订的?

她想,不过是拿自己所有的,换自己所无的。谁也没有资格嘲笑贬低谁。再说,青春饭,不是谁都吃得上的。七七自嘲:“我也算是自力更生。”

华北最健康的时候,像一匹野马,放肆而热烈,她喜欢吮吸他的舌尖。她记得他颈间青草的气息,英俊的少年,皮肤有阳光的味道,黑亮黑亮,摸上去却如绸缎般滑润。

并肩走在路上,老有人注视他们。两个漂亮的孩子相亲相爱。在廉价的小饭馆吃饭的时候,会有男人过来搭讪。

现在七七把这些欲望变做华北的希望。她俯下身去,轻轻吻他。

“华,给我力量。”大朵大朵白云从窗外的天空高速流过,站起来的刹那感到眼前一黑,整个世界都在旋转。

“华,把我饿坏了你赔得起吗?居然还好意思睡懒觉?”

“华,你骗人!你说了马上就起来陪我玩!”

“华,我走了。医生说给你试一种新药,你乖啊,明天一定早起好不好?给我买早餐回来吃。”

大风起兮,她的裙子飞扬,坠子轻轻荡着。下一个猎物是谁?

第三章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1)

七七记不清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那个男人的。他长得很舒服,五官有些像某个她印象不大深刻的歌星,称不上特别帅,二十四五岁的样子,小平头,面部线条很刚硬,相当沉默,坐在那里,长时间不发一言。她看到他时,不由得一惊,这男人身上,有种很奇怪的黑夜气质,倔强、粗野,她因此想起《天若有情》里的刘德华。

在那部影片里,受伤的华弟骑着摩托车带着jojo在寂寞公路上飞驰,鲜血、白婚纱,长发飞扬。这太像一场刺激的江湖梦了,逃避警察,结识姑娘,死于非命。

由此她常去他经常出没的那家歌舞厅。她悄悄观察他,也许他是某家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之类的身份。当客户和小姐去包厢唱歌时,他独自坐在大堂的沙发上,喝一杯茶,不停抽烟,注视着面前袅袅的烟雾,眼神很空。

自然是有女人上来和他搭讪了,也许是小姐,也许是来这里唱歌的年轻姑娘们。她看到她们费尽心机地接近他,随后又悻悻离去,无人幸免。她挽着客人的手臂出入时,轻轻地笑:唔,这男人,又有卖相,又有气质,很多小丫头都会喜欢他吧。她自己却是没有想过怎么样的,他看起来太复杂,太捉摸不透。但她喜欢看到他,尽管他长得和华北不像,可她觉得,他们就是同一类人。或者说,少年时代的他肯定和华北很类似。她没有原由,就是固执地这么觉得。

七七并不知道其实第一次看到她时,他就注意到她了。两个人皆是不动声色地关注彼此,而又互不所知。

男人叫倪险岸。他第一次看到七七时,她正在台上跳热烈勾魂的新疆舞,穿的是橙红色外套,粉红贴身斜裤。妆容是桃红色系,沾一点抹在眼盖上打圈成烟熏眼,唇彩透明,尽现风情。他观察她很久,感到她很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一样。他自诩记忆一流,仔仔细细梳理了所有认识的人,仍没能想起来。

人的感觉,真是件奇异的事情呢。七七的直感相当准确,倪险岸少年时,确实如华北一样莽撞热诚,可以为一个女孩子出生入死。呵……热血冲动的年少。

他在小镇长大,十六岁的时候,刚升上高一,是桀骜的男生,成绩很差,时常不上课,整天在大街小巷无所事事地瞎晃悠。和一帮兄弟凑钱看录像,打桌球,叼着烟乱窜,看到漂亮妹妹就吹口哨,他个子高,人又灵活,打群架以一当十,终日幻想能成为镇上的少年帮主。

那年春末夏初,他爱上了初二年级的那个女孩子。她长得小小乖乖,喜欢穿浅色的裙子,纯白色,粉红色,苹果绿,头发是马尾,梳得高高的,随着她走路的节奏一跳跳的。她的书包是白色的,上面是个捂着嘴巴偷笑的狡黠卡通猫咪,他老跟在后面看。

女孩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陈浅。她和几个小姐妹并肩走路,闹闹喳喳,磨磨蹭蹭,东张西望。

小姐妹们发现了他,推推她:“喂,那人老跟着你呢!”

陈浅回头看看,脸红了,飞快和他对视一眼,声音小小的:“哎呀,没有呢,他可能是和我们同路吧。”

他听着,心里甜丝丝。那真是个美丽的小女孩,笑起来纯净可爱,也爱哭,为考试没考好哭,试卷攥在手里,一边走一边吸鼻子。她有很多漂亮的头饰和各种花样的裙子,她长得瘦瘦高高的,穿连衣裙特别动人。他真怕她会瞧不起他的不学无术,慢慢地和那帮兄弟疏远了,也努力地认真听讲,不耻下问。

那天,倪险岸依然跟在她们身后,有个小姑娘很淘气,停下来,扭过头大声对他喊:“喂,今天是小浅的生日,你要送她礼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