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到时候叫你回来你都不爱回来了。”
我那阵儿已经成了沧州的狮子铁心铁肝地要跟叶笙楠共度此生,哪怕是在这贫穷落后的野狗坡也心甘情愿,凭我妈的几句话就改变主意是绝对不可能的。我执拗地缄默不语,我的态度已经告诉了我妈,我是不会回老家农村扎根的。我妈说:“你别一条路走到底,不碰南墙不回头,我把你的户口转了,看你走不走。”
没过多久,队里就通知我,说我的户口已经转走了,队里不再给我分口粮,我就算天天下地劳动也是白干,没人给我记工分。
没了粮户关系,我照样在野狗坡坚持斗争,为了叶笙楠我也得坚持下去,好在我们是知青,终究不是当地农民,即便队里不给我记工分,我的同学们也不会让我饿着,我们过的是半军事化的准共产主义生活。我妈再也不来看我,我那段时间非常苦闷,不知道这么僵下去会有什么结果,这时候卤猪蹄又闯进了我们的生活。
下乡两三年以后,我们知青之间开始流行“串点”。无休无止的辛勤劳作、前途的渺茫和现实的无奈,渐渐凝固成了颓废、散漫和失望的情绪在知青中弥漫开来。知青们逐渐不耐烦面朝土地背朝天、跟着牛腚挥皮鞭的生活。知青们开始消极怠工,刚开始是盼望刮风下雨,刮风下雨就可以不上工在屋里打扑克、胡吹乱谝,干等着吃饭。后来发展到即便是朗朗晴空也不愿意下地干活,千方百计地找借口不出工。到后来更是干脆胡串起来,从这个知青点跑到那个知青点,从这个生产队吃到那个生产队,有的知青甚至大半年时间都在各处的知青点串门。我们有时候也搭上伴到别的知青点串门,别的知青也有到我们点来串门的。
卤猪蹄他们一伙串到了我们点,这倒让我意外。我们一直是对头,后来他又搞政变篡夺了我赤卫军司令的位置,还把我爸变成了走资派,虽然现在我爸已经解放了,又回到了工作岗位,我却永远难以化解心里对他的恨意。如今他能主动到我们知青点来,我理解为一种主动和解的姿态。既然来了就是朋友,是客人,眼下大家都是知青,也难免有些同病相怜的心情,对往事我们谁也不提,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这样就避免了双方的尴尬和许多解释不清的解释。他比过去壮了,也黑了。他说我也比过去壮了,也黑了。他刚刚见到叶笙楠神态有几分拘谨,两只手搓来搓去不知道放哪儿好,糊面包在背后捅捅我,排骨看看我又看看他,红烧肉则冷言冷语地说:“真想不到,什么风把卤司令刮来了。”同时看看叶笙楠又看看他,作出大有深意的表情。
我这时候已经知道,从小学时代开始,我还当傻孩子的时候,卤猪蹄那小子就懂得恋叶笙楠,并且无缘无故地吃我的白醋,给他自己和我都徒增了不少麻烦。我的名字险些被他改成骡子,他也险些让我修理成残废。
流行性婚变 第三章(7)
叶笙楠对他的态度倒是非常坦荡、大方,跟卤猪蹄和同他一起来的几个知青打过招呼后,叶笙楠留他们吃炖羊肉,他们愉快地接受了邀请,上炕,跟我们几个男生坐在一起打扑克,等着吃羊肉。叶笙楠她们几个女生则开始收拾羊肉,点火刷锅,准备美美地炖一大锅羊肉,给我们自己和卤猪蹄他们改善生活。羊是我们几个男生从二十里外的野狼沟偷来的,今天上午刚刚杀了,卤猪蹄这帮家伙不是特别有口福,就是鼻子特别灵,居然在这个时候跑过来串点了。
下乡两年以后,我们逐渐变得无赖,稀汤寡水的粗粮把肠子刮薄了,就开始到别的生产队偷鸡摸狗,我们从来不偷自己队里的东西,我们严格遵守兔子不吃窝边草的“盗贼之道”,别的知青也遵守这种不成文的“盗贼之道”,于是我们会到别的生产队偷鸡摸狗,也有别的知青来我们队偷鸡摸狗,遇到这种事情,我们也跟农民一道同仇敌忾地抓贼。同样,要是我们到别的生产队偷鸡摸狗,那个队的知青也会和农民一道大喊抓贼。
遵从男主外女主内的习俗,我们男知青负责偷鸡摸狗搞副食品,女知青负责拾掇我们的战利品,把生食变成熟食。叶笙楠她们几个女生正在兴致勃勃地洗肉烧水的时候,房东老张家的大黄狗突然从一旁蹿了出来,叼起一条肥美的羊腿就跑。女生们大惊失色,大呼小叫地嚷嚷起来,边嚷嚷边在叶笙楠的带领下缀在大黄狗的屁股后面紧追不舍,企图从大黄狗的嘴里抢回我们的羊腿。我们几个男生听到女生的惊声尖叫,以为发生了什么祸事,忙不迭地扔下手头的扑克牌,跟在女生的后面追出了知青点,外面的景象让我们笑软了腿,直不起腰来。只见大黄狗叼着一只羊腿在前面奔跑,叶笙楠、习小娟、吴梦娜、孟文丽几个人跟在大黄狗的屁股后面拼命追赶。人肯定没有狗跑得快,女人更没有狗跑得快,吴孟娜体格弱一些,已经跑不动了,就地蹲在地上拼命喘息,活像刚刚被捞上岸的鱼。大黄狗跑远了,叶笙楠、习小娟、孟文丽失望地跺着脚乱骂一通,大黄狗见她们追不动了,示威似的停下步子,就地进餐。几个女生却也无可奈何,只好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只好便宜了老张家那条大黄狗。
看到我们几个男知青不但不帮他们抢羊腿,还在知青点院外笑得前仰后合,叶笙楠等几个女生马上把丢失一条羊腿并且追击失败的火气全都发到了我们身上,一通数叨、乱骂,好像我们就是大黄狗。孟文丽的名字文静,性格却一点也不文静,骂得不解气,还冲排骨的瘦屁股上狠狠地踢了一脚。排骨对孟文丽正处于单恋期,所以孟文丽踹了他一脚他不但不生气,还非常惬意,捂着屁股嘻嘻哈哈地赔笑脸,好像孟文丽不是踹了他一脚而是吻了他一嘴。
其实平常房东老张家的大黄狗跟我们关系挺好的,我们闲来无聊的时候总想把它训练成一条能够服从命令、侦破案件、英勇献身的知青卫士,在它身上真没少搭工夫。可是那条狗没出息,就跟它的主人一样农民意识特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更没有学习积极性,几年下来不但连立正卧倒都学不会,反而越来越油滑了。表面上憨厚老实,实际上非常狡黠,心里明镜似的知道我们是外来户,平常对我们挺好,见了我们尾巴摇得像货郎的拨浪鼓那么活泛,一有机会就占我们的小便宜,今天从叶笙楠她们手里抢跑一条羊腿就是最鲜明的例证。
卤猪蹄见我们为失去一条肥美的羊腿而懊恼,当时就信誓旦旦地承诺:“过几天你们到我们知青点来,我请你们吃狗肉,喝烧酒。”
叶笙楠说:“我们不吃狗肉,也不喝烧酒,你们要是富裕,给我们弄些清油就成了,我们油吃完了,队里不给了,说我们太费油。”
卤猪蹄马上拍腔子:“没问题,狗肉也要吃,清油也要给,到时候我让人来请你们。”
羊肉炖好了,狼多肉少,我们那种人又不知道装文明谦让,一哄而上,如狼似虎地抢食,一只羊哪里够我们十几个人吃?如果那条羊腿没有被大黄狗抢走,我们还能吃个痛快,少了一条羊腿就等于五分之一的好肉没了,我们边吃边诅咒大黄狗,信誓旦旦地要让那条姓张的大黄狗受到应有的惩罚。送走了卤猪蹄他们,我们把大黄狗叫过来,每人扇了它一记耳光,大黄狗倒也知道自己做错了,夹着尾巴让我们抽它,丝毫也没有为自己的过错狡辩、逃避。它这样反倒让我们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就是一条羊腿吗,值得对我们的老朋友这样摧残吗?扇过耳光,我们又有些不忍,把吃剩下的残羹骨头全都给了大黄狗。大黄狗唿哨一声,叫过来一大群村里的男狗女狗就在我们的知青点开始聚餐,逗得我们哈哈大笑。叶笙楠说,大黄狗如果是个人,肯定会混得很好,没皮没脸还有心计又会收买人心。
流行性婚变 第三章(8)
过了几天,卤猪蹄他们果然派了一个六八届的小知青来请我们吃狗肉,喝烧酒。还说给我们准备了二十斤菜籽油,让我们吃完饭带回来。我们那个时候已经无聊到了一部《地道战》可以跑几十里看几十遍的地步,咬着放映队的屁股转遍了附近农村。我们倒不是特别想吃狗肉,而是不愿放过任何可以打发光阴的机会。于是我们四男四女跟着小知青拔腿就走。他们的知青点在诗人大队第五生产队,离我们那里有三十里地,沿途都是一望无际的大戈壁,只有到了村落附近才能看到房子和白杨、沙枣、红柳这一类适宜干旱地带生长的植物。正是初冬季节,树木没了叶子,草丛没了颜色,到处都是灰蒙蒙黄沙沙的。那天是阴天,铅灰色的云层像铅块一样沉甸甸地压在我们的脑袋顶上,让人觉得胸腔都被压扁,喘不上气来。
偷鸡摸狗在我们知青中间蔚然成风。我们偷鸡的手法说来上不了场面:将缝衣针弯曲了做成钓钩,上面穿上小块的肉或者蚂蚱,缝衣针的后面扯上长长的线。我那时才发现鸡实际上是肉食动物,只要看到肉丁、蚂蚱甚至牛虱,都会奋不顾身地扑过去一口吞下。这时候事情就非常简单了,我们要做的就是拽着线绳把鸡领回家,然后再杀之食之。摸狗的手法也比较简单:把狗逗弄得暴跳如雷就开始步步后撤,引到距离它主人稍远的地方,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麻袋张开口子猛然迎头套到狗头上,摸准狗脖子的部位,将绳子用力扎住,狗便咿咿呀呀地吼不出声了,随便它在麻袋里怎么挣扎,就像背孩子一样背起来便走,回到地方把狗连麻袋吊起来,再把麻袋口从狗头上剥落下来,露出的狗嘴肯定大张着喘息吼叫,这时候舀上一瓢凉水,对着狗嘴猛然灌下去,狗立刻就岔了气,腿脚蹬跶几下就一命呜呼了,然后就开始剥皮烹调……
说实话,我们的偷鸡摸狗,与其说为了饱口腹之欲,不如说是一种百无聊赖的恶作剧,一种发泄过剩精力的精神刺激。有时候丢了家禽家畜的农民追踪到了知青点,我们就老老实实地赔钱了事,虽然常常挨骂,农民也越来越讨厌我们,可是我们跟农民之间的矛盾却没有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
卤猪蹄办事挺周到,他们不但炖了狗肉,怕有的人不吃狗肉还专门炖了几只鸡。他们的狗和鸡肯定不是花钱买的,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谁也不跟他们客气,张罗着就准备开吃。几个女的在厨房忙活,我们这些男的则学了当地农民的习惯,安坐在炕上等着入席。当地农民的大男子主义举世少见,夫妻二人在地里干同样的活,收工后男的往炕上一坐抽着烟等饭吃,女的则下厨匆匆忙忙生火和面做饭,饭做好了双手给男人端上来,如果家里有客人,女人则不能上桌吃饭,站在一旁,男人和客人吃一碗她盛一碗,直到客人跟男人吃饱了,女人把残汤剩饭撤下去以后,才轮到她在厨房吃饭,家家如此,习以为常。结果连我们知青都沾染了这个毛病,女知青做饭,男知青吃饭,稍微有所不同的就是,女知青做饭就不用上工,女农民既要做饭还要上工。我曾问叶笙楠,如果我们真的在农村永远扎下去了,成了家,是不是入乡随俗,跟当地农民一样搞男尊女卑,她说要是那样她宁可永不成家。
“杨伟,杨伟,你过来一下!”叶笙楠在厨房喊我。我以为叶笙楠叫我过去帮忙,怕卤猪蹄他们笑话我,磨蹭着干答应不动地方。见叫不动我,叶笙楠过来挑起门帘脸色很不好看:“卤猪蹄,你老实说,你们这狗肉是从哪弄来的?”
卤猪蹄想蒙混过关:“是到野地里套的野狗,不信你问她们。”他说的她们是指他们知青点的女知青。那时候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每个知青点的男女比例基本上都是一比一搭配起来的,从这个迹象考察,当时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很可能真的打定主意,要让我们这些知青永远成为地地道道的农民在广阔天地里传宗接代。
叶笙楠对我说:“杨伟,你们几个过来看看,我觉得这条狗眼熟得很。”
流行性婚变 第三章(9)
我跟糊面包、排骨、红烧肉爬下炕来到厨房,一张狗皮摊在地上,黄色皮毛上腿部和腰部有黑色杂毛,我心里一惊,这不是房东老张家的大黄狗吗?我拎起狗尾巴看了看,尾巴尖上有一撮白毛,没错,确实是房东老张家的那条大黄狗。无辜的大黄狗啊,虽然你做狗不够厚道,可终究也算我们的一个异种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了那么多无聊的岁月,今天你却被人谋杀,并且还要拿你的血肉之躯犒劳我们,这不是对你的残忍,而是对我们明目张胆的欺辱。怒火冲到了我的脑门子上,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卤猪蹄这家伙把我们房东的狗给杀了,竟然还敢邀请我们来吃狗肉,这简直是肆无忌惮的侮辱跟挑衅。吴梦娜蹲到狗皮跟前哭了起来,这条狗最大的毛病就是馋嘴势利眼,谁给它吃的它就跟在谁的屁股后面摇尾巴。吴梦娜经常当我们的厨子,残汤剩饭就给它,所以它跟吴梦娜的关系最好。我们无聊的时候就竭力想把它训练成一只有用之才,逼着它作各种战术动作,登高越障、匍匐前进、搜寻跟踪等等。虽然它太笨,又太馋,没有多大长进,我们却也在训练它的过程里得到了许多乐趣。
“你他妈这是什么意思?”我握了拳头逼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