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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分析报告称,中国钢铁业正进入过渡期,从高增长期进入相对低速的增长期,并将出现大量的行业整合行为。完成这一轮整合后,到2010年中国将会出现年产能达到4000万吨至5000万吨的国际钢铁巨型企业。

国内统计数据表明,中国钢产量已过剩,2005年4月份以来,钢铁价格下降,行业利润下滑,一大批小钢厂将濒临亏损或倒闭。这正是钢铁业并购的好时期,钢铁巨头的黄金时代来临了。

巨头的成本

狱中一天,世间十年,江苏铁本公司老板戴国芳是分享不到这个黄金时代了。

铁本的大型钢铁联合项目设计能力为840万吨,概算总投资为106亿元,2003年6月开工。而铁本的巨额投资,正值国家宏观调控的风头上,2004年4月28日,温家宝总理召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查处铁本项目。国务院的定性是地方政府严重失职违规,企业违法犯罪。戴被刑拘,常州市委书记被党内警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下一批干部被撤职查办。

铁本过后又浮出宁波建龙事件。唐山建龙和南京钢铁联合公司分别持有宁波建龙35%的股份,而上海复星集团在唐山建龙和南钢联分别占股30%及60%。民资控股的宁波建龙钢铁项目2002年4月筹备。2003年,国家发改委同意浙江新上一个钢铁项目,争夺这一指标的正是宁波建龙在宁波北仑区的600万吨的项目和杭钢在宁波大榭岛同为600万吨的项目。2004年5月,由于涉及违规、越权审批问题,该项目被叫停。直到2005年年中,宁波建龙得以重生,代价是民资让出大股东位置,杭钢以4439%的持股成为宁波建龙第一大股东,唐山建龙和南钢联的股权分别下降到20%。

由此,民间一度盛传宏观调控不是“一刀切”,而是“切一刀”,切的不是国有企业,而是民营企业。

在此过程中,以国有钢铁企业主导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正在酝酿中。2003年7月,国家发改委主管钢铁的司长为此专程到宝钢,召集10多家骨干钢铁企业座谈产业政策。

对谢企华来说,新政从酝酿到出台,历经整整两年时间。“当时中国钢铁业一片红火,江苏铁本、宁波建龙等纷纷上马。但是,钢铁业的发展受到环保、能源和资源的制约,煤、电、油、运、气和水日益成为钢铁业发展的瓶颈。”“所以在座谈会上我们就呼吁,中国钢铁业的发展应当制订一个行业准入规则,对装备规模要有一定的限制,对装备的先进程度要制订相应的标准,对环保、节能都应提出要求。低于标准的落后设备,都不能进入,而且在规定时间内应逐步淘汰。”

新政胎动的这两年,钢铁业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血光时刻。铁本事件、宁波建龙国有化事件、钢铁新政出台,实际上是一个历史的延续。

钢铁强国论下的垄断强权

钢铁新政出台一周后,7月29日,中国钢铁协会召开二届五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身为会长的谢企华做了“认真贯彻落实《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实现由钢铁大国向钢铁强国的转变”的讲话。

她提及钢铁业重组的三个“重在”:重在增加高附加值的产品,不能片面追求数量扩张;重在提高产业集中度,不能单纯依靠铺新摊;重在降低消耗,不能依赖消耗资源污染环境。

实际上,2005上半年,钢铁产业集中度下降,钢协会员企业生产钢只占全国钢产量的8182%,同比下降462%。

第一章 中央企业的政治经济学(10)

“由于产能进一步分散,使通过行业自律有效调控市场更加困难。”谢企华说,当前我国钢产量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占总量的70%左右,首先应推动这些企业的联合重组。“我们也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措施,积极推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联合重组。”

这种呼吁,也是代表巨头利益集团的游说能力。而中国钢协主要由国有大钢厂组成,是一个准政府的行业协会,对整个产业有极强的话语权。向下发威、向上游说一旦形成常态,是不是另一种“国家被俘获”论?

不过,“中国钢铁产业集中度如果没有政府强制主导的话,5年内不会提高,靠企业自愿是不可能的。”一业内观察人士表示,相当多经济学家反对政府行政撮合,认为这是道德风险的源头,但政府的作用是不可少的。

新政也明文指出,“钢铁协会要搞好行业自律和协调,稳定国内外原料市场。”“国内多家企业对境外资源造成恶性竞争时,国家可采取行政协调方式,进行联合或确定一家企业进行投资,避免恶性竞争。企业应服从国家行政协调。”

新政第三十八条赋予钢协极大的权力:“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要建立和完善钢铁市场供求、生产能力、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和行业预警制度,向政府行政部门及时反映行业动向和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行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的发展。”

然而,在一个竞争性垄断行业,政府行政捏合的钢铁巨头,其竞争力令人存疑。宝钢兼并上钢、梅钢后,为达最优化的整合一直没有完成。

中国钢铁协会副会长罗冰生表态说,为避免垄断,还要让其他钢铁企业与宝钢、鞍钢公平竞争,它们各有各的优势,关键要看未来的重组兼并进展如何。

不少民营企业家表示,钢铁新政使民企在未来竞争中处于弱势,民营企业之间的联系本来就比较少,想搞产业集中更加困难,而国企却可借政府力量去实施。

钢铁新政还禁止外国公司拥有中国钢铁企业的控股权,这引起外资钢铁公司的反弹。美国nucor公司ceo丹·迪米科(dan dimicco)在电子邮件中批评说,“现在是对我们的中国合作伙伴进行一次现实性检查的时候了。”

不过,新政也“鼓励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参股、兼并等方式重组现有钢铁企业”,这实际上为未来国有巨头重组民营钢铁企业预留了解决方案。假设宝钢拿下民营的沙钢,沙钢的沈文荣也可获得宝钢的股份。

第二章 地方国个,向左向右?(1)

第一节江苏淡马锡试验

“国资委并不比董事会更高明。”在对江苏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的一番介绍后,李秀斌以这句话作最后的结语。这位省国资委办公室调研员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国资委并不愿做婆婆,而是要将权力充分下放给企业的董事会——这种观念几乎已深入江苏省国资系统每个人的脑子里,以至于他们言必称“淡马锡”。

江苏省国资委成立于2004年元旦,掌管着超过6000亿元的国有资产。在经过2年多的省属国有资产大重组后,江苏国资委现列名监管着28家省属大型国有企业。虽然该委是这些大公司的老板,但一直没有自己的办公楼,而是在南京市北京西路65号的一个宾馆里办公。

在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度的试点上,江苏省是国内走得比较早、比较深入的省份。28家列名监管企业中,省国信集团、省农垦集团和省高投集团是三家董事会试点企业,江苏国资委向每家企业各派驻3名外部董事。当2004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为22户中央企业公开招聘23名高管。是年,江苏省国资委也开始将“公推公选”的干部制度引入到国企的高管招聘上,5户省属企业以市场化办法选聘了8名副总经理。2005年,又有9户省属企业公开招聘包括总经理在内的高管人员。而安徽省国资委直到2006年11月,才向社会公开招聘10个省属企业高管。

李秀斌说,江苏省属国企董事会试点有三大特点,第一,董事会建设在全国开展最早,2004年下半年即行试点。第二,高管的选拔与任用方面,施行市场化招聘,目前新补进高管的人中,有80%以上是通过竞争入选的,一改过去的任命制。省国资委已开展过4批高管竞聘,出题从题库中随机选,不因人设题,面试由专家组来投票。第三,国资委不审批企业的投资重大项目,决策权交由董事会,到国资委备案即可。对风险控制,国资委设有咨询机构,对重大风险项目进行论证,并向董事会反馈,由董事会最终拍板。国资委的这个咨询机构就曾对华泰证券的一个项目进行过二次论证,并反馈了风险提示和慎重的建议,华泰证券董事会经过讨论后最终否决了自己原先的项目。

在这个意义上,江苏省国资委充当着国资改革的先锋。那么,这三家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以来的进展如何?在哪些方面上有所突破,又遇到哪些操作层面的困惑?

董事会试点的三驾马车

江苏省属国有公司试点董事会制度的实质起点,是省国信集团、省农垦集团的外部董事制度试点。2004年11月30日,江苏国资委在南京举行聘任仪式,6位来自高校的专家学者和刚刚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被聘请担任上述两家集团的外部董事。当时省属企业的状况,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突出表现在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叠,多数企业都是一套人马,没有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在聘任仪式上,江苏国资委主任仇中文表示,省国资委以建立健全董事会为重点,分步骤、分层次地推进省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工作,今后国资委对国有独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点将放在对董事会的管理上。“先在两户企业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开。”

江苏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景伯秋说,外部董事由国资委发津贴,这个金额是很少的。“外部董事进入,肯定优化董事会结构。”

此前的2004年4月,针对省属企业董事会中职工董事缺额较多的状况,江苏国资委还就推选职工董事专门发文。8月,又发文要求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

据介绍,省国信集团的3名外部董事,是金融方面的专家,电力投资建设、电厂运行管理方面的专家以及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省农垦集团的则是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方面的专家,现代农业方面的专家,以及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外部董事在任职期间享受省国资委发给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的标准与省国资委外派监事会主席的岗位津贴标准相同。

第二章 地方国个,向左向右?(2)

需要说明的是,外部董事试点工作正处于一个特殊时刻。2004年6月11日,江苏省国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益民被“双规”,距江苏省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案发不到一周。2005年2月25日,王因向徐国健行贿“买官”被逮捕,所买官职正是国信集团董座。而另一家企业省农垦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许祖元也面临退休。

两家试点自然遇到了一些波折。在国资委一次内部交流会上,大多数意见认为,这两家试点企业尽管起步早,但外部董事并未发挥实质作用,有流于形式之嫌。比如副总以上的职务由省委任命,直接导致董事会无法考核这些高管。倒是第三家试点的江苏高投集团,董事会的试点做得有声有色。

江苏高投集团在一份内部的总结材料中这样“自我表扬”地写道,“试点内容从单纯引入外部董事制度扩大到全面引入淡马锡经营管理模式,是一项搞好国有企业的重大创新举措,在全国国有企业中属于率先之举,得到国务院国资委领导、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吉林、陕西、浙江、深圳、青岛等地国资委也前来学习交流。”

江苏高投集团成立于2005年6月,是由江苏宏图电子信息集团、省创业投资公司、省信息化建设投资公司三家省属高科技投资类公司通过合并新设的新公司。2005年12月31日,3名外部董事被派驻高投集团董事会。7人董事会中的另4名董事分别是,董事长、党委书记徐锦荣,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伟,专职党委副书记徐克俭,职工董事、工会主席童明生。

在此有必要解剖一下3名外部董事的身份。李中和原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现为江苏省创业投资协会会长,同时担任仪征化纤(600871)独立董事,之前一直在科技系统工作;张锦泉原为江苏省电子工业厅厅长,1998年退居二线后担任省政协财经科技委主任,现为江苏富士通通信技术公司董事长;钱裕盛原为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现担任江苏省会计学会会长。

按照江苏省国资委的说法,是借鉴新加坡淡马锡“一臂距离”管理理念,聘请了三位分别在创业投资、科学技术及财务管理方面的资深专家出任江苏高投集团的外部董事,将企业运营的重大决策权交给了董事会,其中包括企业的重大投融资决策、高管的薪酬考核及高管的人事任免等也一并交给了董事会行使。

2007年4月,江苏省国资委又向江苏高投增派了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