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交到min手上的时候,她终于流下泪来,幸福太多了,就转换成眼泪溢出来了,min伸出手,蒙住她的眼睛,她温暖的液体侵入他手心的纹理里,他说,“傻瓜,现在不能哭。”
她拿下他的手,用力睁着模糊的眼睛,把鼻尖皱起来,娇嗔的狡辨,“我才不哭,眼睛进沙子了而已。”
一切程序过后,min低下头来亲吻她,他身上的气息温暖迷离的打在她的脸上,她知道,这个男人,已经在她的生命里留下印记。
一整个天空的阳光,也羞愧的暗淡下去。她沿路跟着幸福的气息,终于走到这里来了。
仪式过后,在教堂外的公园里举行了庞大的聚餐。
洛巧容一路跟在min后面,和所有亲戚朋友打招呼,交谈,min去拿一杯饮料,洛巧容都要视线跟随着飘过去。
所以她就撞到人了。
洛巧容慌忙把被撞之人扶起来,连声说,“对不起。”
被撞的女子一头卷曲枯黄色的头发,笑容明亮,声音细脆,她站起来说,“没有啦,我也不对,光顾着跑了,呵。”
洛巧容看着眼前的女子也是一身新娘打扮,手上还握着捧花,她好奇的问,“你,在结婚吧?”
“对呀,在隔壁教堂,”她看了一眼洛巧容的周围,诧异的眨了一下眼睛,“你也今天结婚吗?我们好有缘,我叫蒙朦,你呢。”
“我叫洛巧容。”
“笨女人,告诉过你别敲我的头,让我捉到你了吧。”一个新朗打扮的男人出现,把蒙朦的手臂霸道的抓在手里,看见对面还有人在,把神情稍稍收敛,换上淡淡的笑容,他朝洛巧容微微颌首。
他的笑容灰灰懒懒,嘴角上扬的弧度不惹一丝疼痛,宛若一个无心的恶作剧,那个笑容在洛巧容被放逐的记忆里深入骨髓,质感般疼痛。
洛巧容心里惶恐,嘴上不自觉的把他的名字叫出来,“eric。”
男人神情疑惑,他说,“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洛巧容因为这个表情忽然释然,是幻觉又如何,曾经真的发生过又如何,他们现在在自己的领域里都过得很好。又何必执着越境。
她微笑,指着蒙朦手上的捧花,丝带上的祝语里,有eric的字眼。
眼前两个人恍然大悟,eric又对洛巧容侧了一下身,他说,“那么,我们先走了,打拢了。”
然后他半拉半拖的把蒙朦带走,洛巧容远远的望着他们的背影,他们细小模糊的对话远远的传来。
“下次能不能不打头了?会变丑的。”
“好,不打头,改踢屁股。”
“你。。。”
min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身后,环抱住她的腰,他的下巴贴在她的侧脸上,男人的气息温和,他问,“在做什么呢?”
洛巧容的眼睛温柔得像一面湖水,她轻轻说,“我在想,我为什么这么幸福?”
“想到了吗?”
“嗯,因为我还在我的故事里,因为我的故事里有你。”
城市的背影渐渐模糊。
天际一群飞鸟闪动着翅膀,呼啦啦的飞过。
正文 一段旅行
手机电子书·txt小说下载到www. 更新时间:2007-4-8 3:31:00 本章字数:4439
我是眼睛下面有一颗泪痣的女子,曾经有手指滑过那颗泪痣,然后指责我执着于世俗的态度,而后,我丢失了一段爱情。
我在一段时间里,常常去一个叫做blue city的酒吧里看一个男人唱歌,他是一个乐队的主唱,长期在这个酒吧里驻唱,他的个子不高,很喜欢穿着有很多破洞的牛仔裤,光脚穿着一双布鞋,t恤的上图案的线条模糊不清,我觉得他身上有颓败的气息,荒芜不堪。
他仿佛很喜欢电子摇滚乐,他微微有些撕裂哑沙的嗓音也很适合唱类似于这种力竭声嘶的摇滚乐。
酒吧里的光线很暗,天花板似乎压得很低,整个空间宛若洞穴般拘谨。他们站在中央的舞台上表演,贝司,吉他,键盘,鼓手,而他,即使不作为主唱,也是一个灵魂人物,似乎他天生就是这样为舞台而生的人。
他的音乐太过华丽糜烂,亦如他的舞台。
午夜的时候,他的演出停止,他消失于舞台上,他的队友们仍在那里弹奏,是一些狂放热情的音乐,舞池里渐渐堆积满了扭动身躯的人们,有人在尖叫,香水和烟味,汗水交织头,迷离的质感。
我渐渐被挤到舞池边上,慵懒的晃动身躯,偶尔冷漠的观望着他们,仿佛置身世外。其实我只是不知道要怎么溶入他们,于是常常这样以旁边观者的身份。
有人在我身边吹起口哨,我侧脸,看见他,与舞台上光鲜艳丽的形像有很大的反差,郁郁寡欢的脸,带着不知所措的纯真,hi,你好。他淡淡闲散的和我打招呼,仿佛是很久不见的旧识。
hi,我快乐的笑。
他不再说话,在我身边跟着节奏轻轻的晃动着他的身体,一曲终,换上优美伤感的吉他,他很自然的走过来搭在我的肩膀上,圈着我吧台起去,喝什么?他问我。
我不喝酒,橙汁。我趴在桌面上,侧着脸看着我身边的这个男人,他是一见如故的男人,身上有我熟悉的味道。和他在一起,令我放松。
我叫min,我常常看见你,是我的歌迷?他学着我的姿势把双臂圈起来趴在桌面上,把脸枕在上面,眯着眼睛,神态慵懒的盯着我。
我微笑,算是吗,我也不知道,听说你们以前还有一个主唱,一个女人?不过,其实我是听说,你们的鼓手很受欢迎,我是慕名他名而来的。可是看了并不怎么样。
他看着我的眼睛,仿佛想从那里挖掘出一些他想知道的物质,只是他并不能如愿,他说,你说的是rick和末绮吧,他们退出了。很早以前。
我耸起肩,算是认同。
他注视着我,良久,他伸出手,把手心摊开成空旷姿势,他说,买门票吧,我知道你想听那个故事。
我把一枚硬币放在他的手心里。
那个女人喜欢抽那种烟,min叫不出牌子的烟,烟盒上有一个粗体的m字,烟支细长,暗沉色的包装,她站在台下看着他们,仿佛一朵苍白冷漠的花。
她每天晚上都会出现在这个酒吧里,在迷离的灯光下,常常戴着有沿的帽子,把帽子往前面拉得低低的,盖住半张脸,仿佛缺泛安全感的动物,她常常什么也不做,只看着台上的他们入神,不断的抽烟,演出落幕的时候消失。
min不喜欢她,他在她身上仿佛看到自己的影子,繁复般溃淡,如同深海的动物尸体,不可救赎。rick却常常在他耳边说,看,那个女人又来了。
当时的min亦知道,他和末绮,他们都是有惶惑和恐惧的人,一个人在唱,一个人在听,各自寻得自己的安慰,实际彼此对峙,他们,都想进入对方的角色里。
而rick和她却是彼此吸引,致命般的吸引。亦唯有这一件事,rick和他是背道而驰,直至后来越走越远,已经无法回到彼此的身边。
rick与min从小一起长大,min看着他从曾经愤怒的叛逆少年,变成今天依然喧嚣却不再张扬的男人,rick离家出走的那一年,他对他说,我们组一个乐队吧,min,你做主唱,我喜欢看着你在舞台上的样子。min就成了主唱,rick的嗓音很好,低低沉沉的仿佛冷漠不屑的声线,可是他却偏爱架子鼓,喜欢它的沉重而空旷,仿佛有回音在回应,坐在架子鼓前的rick是冷漠的,只有在空气中与此同时min的视线相对,他才会盛放他天真烂漫的笑容,若隐若现。
很多时候rick更喜欢抱着min,在他耳边说莫名奇妙的句子,惹得min一阵一阵的城惶诚恐,然后耳朵上传来一阵温热,rick把他的耳垂咬在嘴里。
他们一直在陌生的城市里生活,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他带着他,他跟着他,他们这样行走,仿佛不求结局。结局相对他们,是太遥远的奢望。
直到他们,遇见了那个女人,常常戴着帽子,把帽沿压得低低的,把半张脸淹没在模糊的烟雾里,她抽的那种烟,暗沉色的包装,烟支细长。
min第一次看清她的眼睛,是一个傍晚,演出还没有开始,她出现在他们后台的休息室里,以这样突兀的方式,出现在他前面,她向他伸出手,她的声音低沉哑沙,有沧桑的磁性,她说,你好,我叫末绮,以后会和你并列主唱,合作愉快。
min微笑着和她握手,她仰起脸,min看见帽沿下面她一双厌世避俗的眼睛,眼眸漆黑。
而rick,坐在架子鼓后,静静的看着她,眼神飘渺,那一刻,min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公司很早前就想给他们加入一个主唱,min的台风虽很好,却太过凛冽,公司也曾有意提升rick为主唱,无奈流水无意。而末绮,就是在这次竟选里胜出的选手,她的嗓音虽然不是尽美,哑沙沧桑的嗓音,某种意义上与min相同,却又能恰如其分的与他的撕裂溶入而不起冲突。
那天晚上下着大雨,酒吧的墙壁上有一个换气扇,叶片急促的转动,min站在中央的舞台上,仿佛听见雨点打在地上,发出叮叮的声音,和外面渐渐沉寂的深夜公路。
末绮与他并肩立在舞台的中间,凌乱的糜虹光线照在她的脸上,如梦魇般凄艳,min不经意回头,看见rick在他们身后寂静的看着她的背影,那一瞬间,min仿佛看见散落在广场上枯萎的玫瑰,漫长的沉寂。
末绮搬来和他们几个男人一起住,公司说是为了方便演出。min欣然同意了,乐队几个成员都是喜好音乐,对现实无谓的人,也不做诸多执着,而rick,通常这种锁粹的事情,他一向不参于意论。
rick依然白天呆在架子鼓前心血来潮乱奏一段,鼓声杂乱无章,min坐在他身后,偶尔把下巴从他的肩上掠过去,看着他沉浸在他的世界里,不做打拢,只有min,能听懂里面的韵律。
rick也依然在min凌晨在音乐室里对着键盘写曲的时候,把一杯咖啡送到他手上,只是渐渐的,rick拥抱他的姿势不再干脆,他总是有意无意的避开末绮做这些表达。
末绮在客厅里上网,偶尔回头看见他们打闹拥抱的时候,她就向min展开苍白纯粹的笑容,min,你真幸福。她对他说。
而这个时候,rick的表情就会如同坠落般沉寂。min知道,有些事情在变化,朝着他恐惧的方向。
其实末绮的生命里是爱过一些人的,而那场致命的爱情,让她犹如烟花般爆破,然后熄灭。
她爱的那个人,或者身份太过悬殊,亦或者他们的那场爱情,太过不登对,在那个人绝意去了国外举行他的婚礼之后,她卑微的爱情与繁重的世俗,终究连对峙都不及。
min一直知道末绮相对于他,是存在致命的威胁的,于rick那个男人,他们相爱,存在太多正大光明的理由,他们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阳光的洗礼。
只是他一直不知道,会来得这样凛冽,以这样触目惊心的方式。
那天晚上没有演出,好久没有放假,整个乐队相约去喝酒。
他们在路边的小摊上叫了啤酒,中途的时候末绮说不胜酒量,困了,先回去休息,rick说送她。然后他们双双离去。
min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仿佛穿越漫长漫长的绝望。
那天晚上,他在那个小摊上故意透留到很晚,仿佛逃避一些事情,只是繁复盛大的宿命是如此不可违,min带着醉意踢开那个房间的门的时候,他还是看到了那个场景,rick被惊动后与他对峙的脸,有一种冷傲的神情,末绮在他身后垂下脸,只露出半张脸,min依然看不清她的眼睛。
他侧过脸,rick,我等你,等到死,你的一个道别。
然后他转身,走出门外。
夜风凛冽,rick在他身侧,依然一张冷傲而不是本意喧嚣的脸,他说,min,其实末绮来看我们演出的那一天,我们就在一起了。我在公车上捡到她,那天她被她爱的那个人遗弃在这个城市里,然后,她遇见了我。我抽走了她手中的烟。
为什么不让我知道?你知道我不喜欢谎言,善意的谎言也不行。
因为我害怕这个道别,min,你如此凛冽,而我们,又如此不被世俗所接爱。
你的选择呢?
rick沉默,在旁边点燃一支烟。
min轻轻的笑,笑声寂静,他说,我知道了,rick,只是为什么,因为你和她,你们可以坦然的站出来接受祝福吗?因为我们,是不被世俗所祝福的吗?
不是,因为我发现我爱她。
接近凌晨的马路上,空无一人,有野猫探着身子,缓慢的走过公路上,没入夜色里。
min在那天凌晨的梦里看见rick出现在他前面,他抚摸着他的侧脸,有眼泪从他的眼角掉落,掉在他眼睛下面的皮肤上,温暖般疼痛,他对他说,min,我爱末绮,因为我发现她身上有你的影子,有你的味道,她作为你,可以以坦然的姿势与我相爱。而我们,我不想再做没有尽头的梦,我喜欢一段旅行,有站台可以停靠或回归。
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