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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从不卑微 佚名 5030 字 4个月前

发生什么。时间只有几秒,于大明却仿佛过了10年。

直到大黄疯了似的吠叫搅扰得屋内的知青们手提棍棒纷纷拥出时,于大明才发觉自己居然还活着。

灰姑娘已不知去向。灰姑娘突然离去,狼事也随即偃旗息鼓。接下来的日子,又恢复了往日的寂静。

1974年,已当了八年知青的于大明终于被招工回城,办好各种手续,收拾衣箱被褥,坐上生产队到大队送粮的牛车,上了路。从大队到公社车就比较多。公社所在地有一天一班的长途汽车,可通县城。一路上,牛车吱吱呀呀慢腾腾地晃悠着,车把式是个老实巴交面颊黑瘦的中年社员,只一锅旱烟一锅旱烟地吸着,一路无话。

猛然间,于大明听到车把式跑了调儿地高喊道,妈呀于知青,那不是狼吗?于大明骨碌一下爬坐起来,迅速四下里撒目一望,立刻看到,就在山道左侧,立着一只高大健壮毛色却显得灰暗的狼,狼的颈部,是一圈已经发暗但仍看得出黄褐色的项圈,在阳光下放着冷光。

于大明大叫一声,这不是……灰姑娘吗?便不顾一切地滚跳下来,脚腕一扭,便歪坐在坡道边。

灰姑娘走过来,蹲坐在距于大明五六步远处,两眼定定地望着于大明。于大明激动地叫道,灰姑娘过来,快过来呀!灰姑娘抖了抖浑身的毛,一步一步走近了,伸出舌尖,谨慎地在于大明的手掌上舔了舔。于大明抱住灰姑娘,一遍又一遍地抚着它不算光滑的毛,说,灰姑娘,真想不到,还能见到你。

灰姑娘将两只前爪搭在于大明的腿上,抬起头,又一次盯着于大明的脸。两眼亮亮的,似有泪光。

灰姑娘认真地看着于大明的脸,又不时扭过头,看着远处的山坡。于大明才发觉,远处,还有一只健硕的狼和两只小狼在焦急地蹁着。于大明心头一颤。灰姑娘该不是冒着危险带着全家来与自己告别的吧?否则,哪里会有这样的巧合?车把式早爬上了牛车,居高临下地看着眼前的今古奇观。他几次哆哆嗦嗦地小声催促,喂,喂,于知青,咱溜走吧。你咋跟狼说话哪?于大明担心时间久了,灰姑娘和远处的三只狼会遭遇不测,他紧紧地搂着灰姑娘的脖子,说,灰姑娘,我要走了。你要能听懂我的话,就不要糟害人,远远地躲到大山里去吧。说完,一扭头爬上了牛车。

牛车重又上路了。于大明看着路边一动不动的灰姑娘,忆起了与它相处半年之久的日日夜夜,突然心头一酸,大声喊道,灰姑娘,还记得我教过你的敬礼吗?来呀,给我来一个敬礼!灰姑娘呆立片刻,慢慢地将后腿弯曲,全身直立,笨拙地将右腿向前一伸,然后上弯至头一侧,动作远远不及从前利索,却保持着这个姿势不动。

牛车上的于大明凝视着这个身姿,凝视着也许他永远不可能再看到的灰姑娘留给他的最后一个身影。牛车拐弯时,于大明哭了。

(本文作者: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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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值得的一次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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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觉得对,就应该勇敢地去做,不必太在意可能会失去什么。生活中唯一价值永存的是人生的经历。如今的人们害怕失去已有的身外之物而放弃对生活的体验,扭曲对是非的判断。

1983到1987年,我受雇于麦当劳公司,为公司做宣传,活动范围包括亚利桑那州的大部分和南加州的大部分。我们的一项典型的工作便是举行“罗纳德麦当劳日”。每月有一天,我装扮成罗纳德麦当劳日的卡通人物形象,同公司公关部的其他人员一起,尽可能多地走访社区医院,将一丝欢乐带到这个谁都不愿进去的地方。

在我们的走访中有两项严格的规定:第一,没有公司或医院方面人员的陪同,我不得独自在医院的任何地方活动。也就是说,万一我的妆扮吓着孩子,陪同的其他人员可以马上解释清楚;第二,在医院里我不得与任何人有身体的接触,以免我成为载体,将可能有的细菌从一个病人传给另一位。我被告知,违背其中的任何一条规定,就会被解雇。

在我做宣传工作即将满4年的一天,当我刚结束了在一家医院的活动,长达一天的表演使我感到很疲惫,裹着厚厚的油彩,我正和同事们一起从医院的走廊向楼外的停车场走去,这时,我听到一个弱小的声音喊着:罗纳德,罗纳德!

我停下脚步,循声望去,声音是从一个半开的门缝中传出的。我推开门,看见一位5岁左右的男孩正躺在他父亲的怀里,身上被种种叫不上名的医疗仪器所缠绕,数量之多是我以前从没见过的。

我问小男孩叫什么名字,他告诉我叫比利。我为他变了几个小魔术,小比利苍白的脸上露出些笑容,尽管很费力,但我读到了。当我准备离开时,我问比利我还能为他做点什么,“罗纳德,”比利问道,“你能抱抱我吗?”要求很简单,可对我来说却很难:因为公司的规定很严,如果我违反规定碰了他,我就将面临失去工作的危险。于是,我对小比利说眼下我不能那么做,“不过,我们可以一起来作一幅画。”

画完了之后,小比利再次要我这个“罗纳德”抱抱他。一刹那,我的内心喊出一个声音:“好吧!”可理智

却在警告我:“不行!你会因此失去工作。”此刻,我不得不思索为什么我会对一个孩子如此简单的要求犹豫不决。

是的,如果我那样做了,的确有可能失去工作。如果真的失业了,或许很快我的车,然后是我的房子也保不住。说真的,我还真离不开这些东西,可是当面对一个病入膏盲的孩子、一个可能再也回不了家的孩子的请求时,这些东西还重要吗?

我请孩子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先到门外等候,又请公司的两位陪同者到车上等我。看护医疗仪器的护士走不开,小比利就让她面向墙站着。然后我就小心翼翼地将小东西抱在怀里,他是那样的脆弱,似乎轻轻一碰就会伤着他。

我们笑啊闹啊地整整过了45分钟。我们谈到了他所放心不下的事:比利的小弟弟明年该上幼儿园了,比利担心没有他领着小弟弟会找不到回家的路;小比利还操心家里面的小狗找不到骨头,因为他临来医院时将它们藏起来了,可现在他自己也想不起藏在那儿啦。

这就是一个小孩子在知道自己再不能出院回家时所担心的事。从病房出来,眼泪已在我涂满油彩的脸上划出道道彩痕,直通脖底。我将自己的真实姓名和电话留给他的父母(这又是一件破坏麦当劳规定的事,我估摸着这回我真的是该开路了,但我一点都不后悔)。我对比利的父母说,如果有任何事情麦当劳公司或我本人能帮他们做,请给我打电话,一定做到。

48小时以后,我接到一个电话,是比利的母亲打来的,她告诉我小比利已经走了。她和她的丈夫非常感谢我在小生命的最后一刻为他所做的一切。“您走后不久,”比利对我说:“‘妈妈,我不再在乎年底是不是能见到圣诞老人了,因为罗纳德麦当劳抱过我了。’”

如果我觉得对,就应该勇敢地去做,不必太在意可能会失去什么。生活中唯一价值永存的是人生的经历。如今的人们害怕失去已有的身外之物而放弃对生活的体验,扭曲对是非的判断。在与这样一个原本素不相识、以后也再见不到的孩子的邂逅之后,在满足他提出的一个简单的要求之后,我真切地明白了这个道理。

从记录上来看,麦当劳公司的确知道了我和比利之间所发生的一切,但考虑当时的情况,他们并没有因此而解雇我。我继续在麦当劳公司干了一年,然后带着对比利的怀念和对生活价值的认识离开了那里。

(本文作者:(美)jeffmcmullen文□文彬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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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余少华之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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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华的死让我想起了青春的梦想。现在我才发现,无论一个人后来发了多大的财,当了多大的官,那种成功的快乐无法抵消当年没有实现青春梦想的那份遗憾。我想,最终能安抚灵魂的,还是最初的青春梦想。”

青年诗人余少华,曾在《诗刊》、《收获》、《星星》等大型文学刊物上发奉200多首诗歌,被评论家誉为“90年代中期最有前途的青年诗人”。1998年底,因无法承受婚姻和生活压力,余少华在家割腕自杀。余少华的直接死因是他的爱妻陈小春的情变。为此,陈小春遭到社会各界的猛烈抨击。近日,陈小春首次披露她和诗人余少华的爱情纠葛及导致余少华自杀的原因。

诗歌时代的爱情

1984年到1988年,我在四川师范大学读书。大学时代对我们而言,是诗歌时代,林立的诗社便是那个时代的一道风景线。

那一年春天,我们在“杜甫草堂”开诗会。那是个春雨潇潇的日子,我们请了一个当时小有名气的诗人余茵河给我们讲课、改稿。我和余少华相识并开始了我们的初恋。我和余少华开始大谈诗歌和人生,他的语言在我听来总是那么深刻,非常让我着迷。余少华的理想是当名诗人,我那时曾经幻想过,做一名诗人的妻子,是一种光荣和浪漫。终于有一天,余少华激动地告诉我:“我们的诗社很快要出诗报!”我说:“印报纸需要钱呀。”余少华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卖血!”余少华的倡议很快得到了大家的响应。当我躺在血站简易床板上伸出胳膊,看到自己殷红的鲜血缓缓流出体外,我感到一阵幸福。看到少华就在我旁边的床上躺着,我觉得我们非常伟大,也有点悲壮。那一刻,我坚信他将会成为一个出色的诗人。

《诗报》出了,但上面没有我和杨诗雨的诗。当主编的余少华说,我们的诗没达到《诗报》要求的水平,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我心里很难过,但反而觉得诗歌是圣洁的,余少华才是真正的诗人。杨诗雨却沉默了一段时间。有一天杨诗雨兴冲冲地拿着一本杂志来找我:“我们的诗公开发表了,你看,比咱们的《诗报》档次高吧?”我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说:“不一定。”杨诗雨沉默了。那天他去校外喝了许多酒。他们宿舍的人说,杨诗雨向他们剖白心迹,说他爱我,他是为我而花钱去“发表”诗的。诗歌的时代很快就过去了。大学毕业分配是诗歌时代结束的标志。

他的诗歌仍在开花,我却凋谢了

我和余少华分配到同一所中学当教师。杨诗雨分配到了一家外贸单位。

毕业前的一个晚上,我和余少华在学校操场上看着星星说了一夜。他附在我的耳边,轻声温柔地说:“咱们一毕业就结婚吧。”

婚后不久,我就陷入了柴米油盐和备课之中,我几乎忘记了我曾经是个狂热的诗歌作者。余少华更加沉迷于他的诗歌世界。他可以废寝忘食,可以对自己的胡子几周不刮却熟视无睹,但一天也不能没有诗歌。他时常半夜三更还在为“诗歌的明天”发愁。不仅如此,他更追求着诗化的生活。我们那台收录机就负载着很“高尚”的使命,它更常常让我们欣赏高雅而又深刻的音乐。这时候,我便陪余少华做陶醉状,沉思状。看着他神情凝重极投入的样子,我有时感到很累,时间长了更有一种痛苦的感觉,但我不敢表示出来,因为余少华曾对我大吼:“你怎么这样亵渎艺术!”一天,余少华心血来潮对我说:“你去学钢琴吧。”我吃了一惊:“我是学龄前儿童吗?”他严肃认真地说:“我的爱人就应该这么高雅。”那个月我的工资全交给了钢琴师,但我却终于没有坚持学下去。一方面,我确实已不是学钢琴的年龄,手指僵硬得像枯枝一般;另一方面,我受不了一起学钢琴的姑娘们那一身高档时装,珠光宝气和接送的小轿车。像我这样打扮寒酸骑自行车来学钢琴,在她们眼里会是一个多么可笑的形象!也许是我的感受刺激了余少华,一个月后,他把一枚戒指戴在了我的手上,但我心里却一阵怆然:那是他卖血的钱!

余少华的诗歌开始飘满各地的诗刊报刊,但收到的稿费却少得可怜,远远不够他抽烟用。他踌躇满志地申请加入作家协会,却被以没有诗集出版拒绝接收。余少华又表现出了当年大学时代的气概:“用卖血的钱出诗集!”我的眼泪唰唰地流下来:“再没有别的办法吗?我们不加入作协不行吗?”我的心情再也无法平静了,我感到日子再不能这么过了,这是余少华第三次卖血呀!

我去找杨诗雨。他已经是一个外贸公司的副经理了。杨诗雨不做声地望了我半天,那目光非常复杂,有怜悯,有同情,有理解,有鄙视,有温情。他说:“我是应该帮帮你们了。少华的诗集我赞助出版。”

余少华像神一样高高地坐在半空中,我也被他带着脱离了土壤,脱离了人群。他在诗中写道:“我们居住的地方/缺乏财产/只有诗像血液/忧郁凄凉地/和我相伴。”他的诗歌继续开花。而我却在萎缩,在凋谢。

这世界每个瞬间都布满灾难

我们结婚四个年头,一直没有要孩子。我曾经向余少华说过几次:“我们该有个小宝宝了。”他总是愤世嫉俗地说:“我不能让孩子降临到这样的一个世界上来。”再看看我们的家,没几样像样的家具,一台54厘米彩电还是几年前省吃俭用奋斗来的。家中几乎没有储蓄,拿什么养孩子?但几年的等待,情况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