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吗?你我心知肚明。”
“有。”
傅恒深深地看着她,“好,我问你,从我们成亲以来,我可有在任何地方薄待你。”
“没有,你待我一如以往,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那么,你带给我的又是什么?”
“我、我……” 锦鳞嗫嗫地说不出话来,她带给他的有什么呢?
“我自问已经倾尽我所能付出的一切来爱护你,保护你,可是我的力量并不足以与那个人相抗衡,他有与生俱来的权力,是任何人花费一生也不可企及的,他想要一件东西,想要一个人,谁又可以抗拒呢?谁也不能。”
“你怎知我没有抗拒过?”
“我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此事,这难道就是你抗拒的结果吗?”傅恒一针见血指出问题所在,她若当真不情愿,自己岂会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偶然听到别人的议论才得知的。
这话正触及了锦鳞的死穴,当初的隐瞒,到了今天却是有理说不清,“所以,你要怎么做?”
“我能怎么做,我马上就要离京,去山东了。”
“你就是你解决此事的法子吗?”
“解决,”傅恒自嘲,“天下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是可以解决,需要解决的,锦鳞,我会忘了此事,今后,我也仍然是你的丈夫,而且永远都会是,你不用担心这事。”
“我担心的不是这个。” 锦鳞叫,继而恍悟似地说:“你的意思是,从今而后,在外边,在名义上,在别人眼中,我们仍然是恩爱夫妻,但也只是如此了,是不是?”
“京城的贵族夫妻大多都是这样的,你不是现在才知道的。”
锦鳞瞪大眼睛看着依然平静的傅恒,不可置信,那些无情的话语在他的嘴里如此顺畅地流泄而出,这还是她的六哥吗?这不是她的六哥吗?
“我还是你青梅竹马的锦鳞吗?我还是你从小就呵护着成长的好妹子吗?我还是你……”
“够了,别说了,”傅恒的情绪终于出现了波动,那完美无缺的面具悄悄崩溃了一角,“别再说了。”
锦鳞走近他,像小时候的习惯一样,拉住了他的衣袖,轻轻道:“六哥,其实我……”
“行了,我什么也不想听。”傅恒打断她,他是那个天底下最骄傲的傅恒,他是那个不能接受失败的傅恒,他宁可逃避,也不愿面对自己错付痴心的结果。
锦鳞绝望地看着,那一次的隐瞒难道就无法得到他的理解,难道就注定两人一生的痛苦,一次的错误就注定无法挽回他的心了吗?是啊!自己早该知道,该发狠的时候他能有多狠,不论是对敌人,还是对自己。
“你说过你相信我的。” 锦鳞已陷入了深渊,眼前只有这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了。
“是啊!我也以为我会相信你的,相信你一辈子,可是我错了,时移来易,物在变,人也在变,这天下天天都在变,一辈子的事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只有傻子才相信。”傅恒多年来在朝为官历练出来的宰相城府此刻发挥了作用,只这说话的短短时间里,表面又是平静如初,只是心中在暗暗苦笑:什么时候,在家中也需要这样了呢?
“哈,哈哈。” 锦鳞大笑起来,继而是狂笑,笑着笑着,笑得眼泪又下来了,渐渐地,再也抑止不住地转成了呜咽。
傅恒硬起心肠,不看她,不理她,反而往外走去。
“站住,傅恒。” 锦鳞喝道。从两人第一次见面至今,锦鳞第一次这样直呼傅恒的名字,这是唯一的一次。
傅恒听话地停下,转身看着她。
锦鳞颤声着道:“我最后问你一句,你真的不愿再听我说一句话吗?”
傅恒沉默良久,叹道:“这又何必呢?”
锦鳞的心提得高高的,“咚”的一声,自己清清楚楚地听到它碎裂在地的声音,一种想毁灭一切的冲动油然而起,凄厉道:“好,你好,傅恒。”手不自觉得摸到了桌边的茶碗,怒火勃发之下,拿起茶碗,鬼使神差似的,狠狠地往傅恒砸去,傅恒看着飞来的茶碗,不闪不避,从容自若,定定地看着茶碗“喀”地一声磕在自己的额角,又清脆地落在地上。
一缕血丝顺着他的额头淌下,傅恒也不去擦一下,只是略带惊讶地看着锦鳞,锦鳞也被这一幕给惊得呆了,竟无法相信这是自己所为。
清流在外也听到了碎裂声,忧心里头的情况,不敢再在外停留,推开门,一眼就看见两人忤在房中,门口的傅恒额角上的血已流到脖子上了,还在继续涌出,地上一个破碎的茶碗,看来刚才的声响就是由此而来的,不由大吃一惊,再怎么看,小姐和六爷都是冷静理智的人,怎么竟会闹到这种地步,赶紧先掏出手帕,压在傅恒的伤口上,一边劝道:“小姐,有什么事好好说,怎么能能动手呢?六爷,你觉得怎么样了,头晕不晕,哎呀,这血怎么都止不住,六爷,我去叫大夫来瞧瞧吧。”清流也是满心焦灼,眼看这情况,就知道事情非但没有解决,只怕反而越闹越僵了,正要放开手去叫大夫。
傅恒一把抓住清流的手,道:“不用了,没事,我叫小七给我包扎一下就行了。”最后凝视了一眼锦鳞,大踏步离开了房间。
清流收拾了地面,来到一句话也不说的锦鳞身边,问:“怎么回来,小姐,怎么动起手来。” 锦鳞一向恪守礼节,自幼四书五经,经史子集浸泡出来的“腹有诗书气自华”,待人更是从来礼数周到,遇亲则亲,当疏即疏,从未与人发生过如此的争执,谁知今日却在最亲近的人身上失了常态,而且是这样的情况下,不但清流没想到,就是锦鳞自己又何尝想到过。
锦鳞半晌不动,最后缓缓用惯有的姿势趴到了桌上,道:“你出去,我要静一静。”
清流看着黯淡无光的锦鳞,长叹一声,无奈地离去了。
五天之后,傅府
傅府门外一片嚣攘,家人进进出出整理行装,一箱子一箱子的衣物、日常用品一一运了出来,装上马车,王总管和小七在门外全权指挥。
傅恒出身权贵,从小锦衣玉食长大的,对生活十分讲究,他个人在物质上品味又极高,非是最好的东西他一向是不用的,即使上次远去山东是去剿匪打战,然而当时生活上种种用具都是从家中带去的。
小七是深有体会的,两年前一次去湖广,下边的人一时疏忽,忘了带汝窑出品的、傅恒一贯用来喝茶的青玉瓷杯,结果在那十来天里,傅恒一杯茶也不喝,只喝水,从此小七就多了个心眼,外出时傅恒的日常用品都自己清点了才上路。
小厮捧着一件紫色披风,赶来道:“王总管,找到了,是这件吧?”王总管看了看,道:“没错,行了,快拿过去吧。”小厮应着,转身想跑,不料脚下不注意,绊到了一根不知哪来的绳索,一个踉跄,向前便跌,小七眼明手快,一下抢过衣衫,不至掉下。
小厮诚皇诚恐,从地上爬起,顾不得自己是否跌伤了,一边嗑头,一边道:“王总管,奴才一时错手,奴才,奴才……”“行了行了,让你们做一点小事都做不好,万一真把这衣衫弄脏、弄坏了,你赔得起吗?做事这么毛燥,你别在这儿了,到后面去帮厨房砍柴去。”
那小厮嗫嗫地不敢再说,爬了起来,摸摸磕得红肿的、开始流血的膝盖,怔怔地想:真是侯门相府,主子的一件衣衫也比奴才的命重要,慢慢往后去了。
小七道:“爹,他只是不小心,不用这么重的惩罚吧。”王总管小心放好衣衫,答道:“奴才就是要教的,你不能和奴才们客气,这些人不打不骂就做不好事。”
“好了,爹,我们就要去了,你还有什么话要交代吗?”
“也没什么了,你随爷出门多次了,我想该留意的你都知道了,只是还有一条你得注意。”
“是,爹您指教。”
“我们家世代都是爷府上的包衣,受过多少恩惠,眼下你年纪还轻,已是五品的官职了,你叔叔放到地方,多多少少也是一名县令了,你要记紧,你们这次去是去出征打战,战场上刀枪无眼,我也不要你立什么战功,但只一条,无论什么情况下,爷的性命是最重要的,无论如何,你得护着他,时时刻刻在他身边,明白吗?”
“我明白的,爹,还有吗?”
“就这些,你记住就好。”
“小七记下了,前头这些准备功夫也做得差不多了,我去和夫人说一声,然后叫爷起程了。”
“去吧。”
小七早得了傅恒的命令,临走前去和夫人告别一声,估计傅恒是不打算自己去了,这才让自己去的,到了锦鳞房门口,敲了敲门,里头清流的声音响起:“谁啊?”
“是小七,夫人在吗?”
“在”清流打开门,问:“什么事?”
“爷马上要起程了,命我来跟夫人说一声。”
“六爷呢?”
“爷说他就不过来了。”
清流叹口气,道:“你等等,我去跟小姐说一声。”
不一会儿,清流回来的,道:“行了,小姐说她知道了,你们一路平安,早日、早日得胜归来。”
“是,”小七默默退开,又往书房去,傅恒这些日子来,在家中的时间并不多,但在的时候一直是在书房里的,刚要敲门,傅恒已拉开房门,问:“准备好了吗?”
“是,一切准备就绪,请爷起程。”
傅恒略一沉吟,又问:“你跟夫人告辞了吗?”
“是,已经去过了,夫人说希望爷一路平安,早日得胜归来。”
傅恒沉默一下,稍稍振作精神,“那走吧。”
两人来到大门外,傅恒京中的亲卫队也全列阵相候了,王总管过来禀报道:“爷,一切安排妥当,只等爷一声令下,就可以起程了。”
“好了,走吧。”傅恒道。小七接过管马的小厮递过来的傅恒的爱马的马缰,又递给傅恒,傅恒一脚踏上马蹬,正要上马,突然脚下一滑,身子前倾,险些摔倒,小七手快,一把扶住,转过身,劈脸给了那侍候马的小厮一耳光,骂道:“该死的奴才,你怎么弄的,差点让爷摔下。”
小厮跪下连连嗑头,道:“奴才错了,爷饶命。”
小七一脚踢开他,跪倒在地,弯下腰,道:“爷,踏奴才的背上去吧,这小子没弄好。”
傅恒淡淡道:“没事,你起来吧。”扶起小七,翻身上马,那马夫年纪虽小,却已是老手了,何况又是傅恒的马,岂会没放好,整副马鞍都好端端,一点问题都没有,可傅恒竟会在上马的时候险些跌倒。
小七心中忧虑:从傅恒十三岁精通骑术之后,小七从未见过他上马时曾有过这样的失误,难道是因为要离开这儿,六爷其实……小七不敢再想下去了,也上了马,紧随在傅恒后面。
傅恒最后看一眼府邸,命令:“出发。”
“出发,”小七吆喝,亲卫队轰然应道:“是。”一众人等浩浩荡荡出发了。
谁也没有看到,风渊楼阁楼上,迎风洒泪的人儿。
不思量 自难忘
清乾隆七年秋 郊外
时序已入深秋,天气一天天转冷,莲官坐在河边清洗衣物,虽还未到冬天,河水已是一片冰凉,莲官放下最后一件洗好的衣服,不自觉举起冻得红通通的手看着,哎!往日这双手可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只懂得调琴弄弦,现在呢?掌心老茧未褪,新茧又起,一阵感叹。
但是,只要能伴在那人的身边,一切辛苦又算得了什么,心中又是甜蜜,想起冬日将至,相公的一件棉袄已穿了好几年了,早就不保暖了,今年无论如何也得再做一件了,还有家中的棉被……正在细细盘算的时候,听到远处传来“的达,的达”的马蹄声,抬眼望去,一辆豪华的大型马车正往草屋而来。
大概是五爷吧,莲官想,这几个常来探问相公的人当中,只有弘昼这个王爷贪舒服,有时骑马,有时就坐马车,其他人一向是骑马来的。
马车渐渐驶近,停在草屋前,莲官“咦”了一声,看出这不是弘昼的马车,不觉惊讶:除了弘昼,她想不出还有谁会坐马车来,这时,从马车中缓缓步下一人,莲官定晴一看,竟是清流,那来人是锦鳞了。
果然,清流扶下锦鳞,锦鳞站定,打量一下周围,莲官放下手上的衣服,迎了上去,福了一福,道:“表小姐,啊不,夫人,是您来了,未曾远迎,恕罪,恕罪。”
“莲姐姐太生份了,我还是以前的锦鳞,莲姐姐不需如此。” 锦鳞说着,悄悄打量着莲官,几年的贫苦生活,莲官已不复昔日的花容月貌、婀娜风姿,然而仅管容颜有别,看她眉梢眼前,全是幸福之色,不由一阵心痛,自己呢?恰恰相反吧。
“夫人今日大驾来此,真是蓬毕生辉,请进屋。”三人往草屋走去,莲官下意识地看了看锦鳞的手,圆润白晰,柔软纤长,又瞥了一眼清流的,也是细腻温滑,全然不同于自己,不自觉地藏起自己的手。
三人才跨上两级台阶,屋中曹雪芹听闻声音,打开门,一眼正看见锦鳞抬起头来,看见他,盈盈一笑,轻轻唤道:“曹先生,近日安好。”
仿若几年的时光就在这盈盈一笑间化为乌有,她就这样“近日安好”地问着,似乎他们中间只隔着短短几天的距离,似乎又回到了那雾生湖畔的软语温言,那林仪阁中的浅笑轻颦。
“锦鳞小姐,清流姑娘,请进吧。”曹雪芹定定神,邀请道。锦鳞早已不是小姐,只是这些故友如纪昀、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