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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流砂 佚名 4800 字 4个月前

只好走向草丛那边,像是自言自语般低声说:“今天就算了,谢谢你。”

道谢完后,便头也不回离开。

独遗下一脸错愕与及难以置信的司徒昊孤单一人喂蚊子。

“天呀~~~~痒死我了!”

回到家后,脱掉高跟鞋,也无暇兼顾脸上的淡妆,殷雅便躺在地上失神地仰望天花板。

天花板上面,有著不同色彩不同品种花卉,那是诗不怕劳苦坚持要亲手画上去。

头戴著浴帽,慎防油漆不慎滴落头发的保护装备,脸上已沾上乳白色的油漆,坐在长梯上,让人感觉有种像是小孩子恶作剧般在墙上涂鸦的感觉。

好笑地站在门旁,看著那专心一致一笔一划仔细地将花卉勾勒出轮廓的未婚妻,目光不禁柔和起来。

午后的阳光洒进这小小的店铺内,虽然店内还处于一片凌乱,但殷雅却已觉得很幸福。

他们就快要结成为夫妻,组织小家庭,看著孩子长大,与她一起终老,然后在公园里悠闲地手牵手散步。

伸长手臂,殷雅想将眼前巧笑倩兮的人儿紧抱在怀中。

上前正欲抱住,却扑了个空。

神智清醒,却赫然发现自己躺在地上,四周漆黑一片,没有她的笑靥,有的,就只有寂静。

倾抖双手捂住脸,殷雅不禁再次怨起上苍。

自懂事开始已知晓自己被父母抛弃,他便一直渴望拥有家庭,渴望拥有自己的孩子,与心爱的妻子百头到老。

“诗……”沙哑的嗓音夹杂著浓浓的思念。

只不过是事隔半年而已,他竟然快要忘掉你的声音。

这一生,我只爱你一人,在这世上已经失去你,那么,我活下去的理由为了什么?

“……诗……”轻声低喃说著最爱的人的名字,在这寂静的花店里,就只有那彷似哭泣的声音回响著。

“拜托你放过我吧……”顶著一双熊猫眼,在上班前已被某只刚刚下班的人抓住不放,他不禁向来者发出讨饶。

完全无视加忽略他可怜兮兮的语气及表情,韦煜可是铁了心坚持下去。

“不行,只要他不放弃,你休想我会放过你。”语毕,他还发出邪恶的恐怖笑声。

怎么就没有人可怜他!

现在才第一天,他便已只剩半条人命,如果持续下去的话,他不就快要翘辫子吗?

“如果可以劝到他死心的话,我早已做了,还需要你开口说吗?”一副无奈的嘴脸,只因连韦煜了解到,外表柔弱的殷雅,其实有著一颗比任何更为顽固的脑袋,如果想要他死心或放弃,除非他们警方抓到凶手为止。

回头冲杯咖啡,否则不到五分钟他便会倒下。

背向韦煜,司徒昊不禁脱口提议:“你倒不如放弃他吧,反正早已知晓这是一场没有结果的单恋。”

原本是想说恋情,但细心一样由始至终都只有韦煜一人深深迷恋著对方,而殷雅那边则连甩不都甩他一眼。

一语中的,胸口犹如被人狠插上一箭般,所有反驳的话语全都往肚子里吞。

“这个我也知道,但实在是只不过踏错一步,心也早已丢落在那人身上,想抽身?恐怕很难。”

“从没想到你居然会如此迷恋执著于一个人。”

想想,认识他至今,从晓得他的性向后,也亲眼看过他换过不少伴侣,而有些更是属于一夜情关系,但如此小心翼翼视若珍宝般看待的,恐怕他只有从殷雅身上才见识过。

不用司徒昊以如此难以置信的语气提醒,他自己也明白到,对于殷雅,他不单止想与他成为恋人那般简单,是想与他百头皆老那种。

就算他是男人,也许不齿于别人的细心呵护,但韦煜就是控制不住这种想法,想呵护他,疼爱他,保护他到老。

眼看面前那位很明显陷入痴呆状态的韦煜,司徒昊除了摇头叹息外,便再也作不出别的反应。

轻啜著咖啡,传达到舌头那种苦涩味道,司徒昊内心不禁咒骂起那个还逍遥法外的混帐凶手。

导致今天的结果,一切都是那个混帐凶手的错!

假如让他亲手抓到那家伙,他非要先海扁他一顿才能消消气。

“那昨天的结果怎样?”回过神后,韦煜便追问司徒昊。

如果有好结果他就不会站在这儿吧?忍不住翻个白眼,司徒昊慵懒地道:“当然是空手而回,我想他穿著那种高跟鞋走了几小时,一定不好受吧……今天晚上还要继续,真是替他的脚心疼。”

高跟鞋?脚?

经司徒昊这么一提,韦煜这才想起有这么一回事,于是他连道别的话也没说,头也不回的离开。

哎呀呀,这家伙真是无情无义,脑中就只有那个固执得像头牛似的美人。

算了,就且看韦煜能否说服到殷雅放弃今晚的行动,让他今晚可以有个好觉。

记忆流砂〈5〉

更新时间: 12/1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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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次受害人的刀伤看来,凶手是同一人的机率非常之高,而由于已出现第二名死者,记者与及市民大众也开始议论纷纷生命安全之问题,对此,署长已发信告知我们定必定要尽快破案,还以市民对于此地治安还是安全的事实。”

当所有刑事科同僚坐在偌大的会议室后,便由负责调查此案的上司作出开场白。

而理所当然地,顶著一对熊猫眼的司徒昊也是其中一份子,对于警方到此时才紧张此案件尽管内心感到不满,但想到不管是社会还是警方所有人皆重视此案后,不禁感到一丝欣慰。

对于那个固执得就算只有一人也坚决追寻凶手的人,他也有些羡慕起那个被殷雅深深爱恋著的女人。

上司侧身在白板上写上死者发现地点、时间与及两者之间外形的类同之处,因为根据过往那些无目标杀人的凶徒了解,通常他们会变得如此失常都是因为在过去里受到某人的欺压,而导致心灵一角受到严重的扭曲,故此在行凶时皆会无意识地寻找那些与他仇视的人外表、外形相似之人下手。

目前据手头上的资料看来,两名死者年龄相若,身高皆约一百六十公分左右,两死者亦也留著长发,外表清纯。

亦即是说,凶手对于这类型的女人有种根深柢固的恨意。

“目前对付凶手的方法是,先派出符合这类条件的女警来伪装成夜归女子,引凶手出洞,就不知各位有何更好的建议?”

负责调查此案的最高负责人是女性,而且在外型与及高度方面皆与前两名受害者相若,当在场所有人听见她提出的方案后,脑海里浮现的莫不是由她来引凶手出洞的念头。

上司环视四周后,发觉全场鸦雀无声,似乎没有意见的样子,便只好续道:“既然没有更好的方案,那就暂时用这方法,看看会否成功。”

转身,写上她所说的方案后,她头也不回地道:“既然方案已定,那就该决定人选。”

“首先,由于这是一件长期性的抗争,所以需要约五名女警当担任此次任务,她们必需要在这一星期内,忘却身为警察的身份,居住于由我方指定的公寓里,像普通的上班族一样上下班。”

“无碍地,这是一件算是轻松的任务,但当夜归假设真的遇到凶手时,那时,便需要女警敏捷的身手与及机智来应付凶手。”

“当然,我们也会安排人手保护女警的安全,所以执行任务的女警可安放心自身的安全。”

终于将大概情况说完后,女上司便率先将自己的名字写上去。

当下,全场哗然,只因为身为此案的最高负责人,理应需要侍在警局里控制大局,身兼如此重任的上司,怎可以如此轻率地走在前线。

“不行的,李总督察身为此案件的行动指挥官,怎可以如此鲁莽地离开岗位?”一名警长大胆地提出反对。

闻言,总督察只是眉头一皱,始才取出一叠厚厚的文件,“没错,我知道身为此案的总负责人该负责的工作是什么,但目前我们需要的,是符合凶手犯案条件的女警,我既然是符合条件的人,理所当然便该执行此任务。”

眼看再有其他人举行抗议,总督察伸手制止他们,“反正只是一个星期而已,不会影响太大的。”

接下来,很快便选出其余的四名人选,经过一连串的讨论后,已经是日落西山。

拖著沉重的脚步离开会议室时,便瞥见在不达处的韦煜。

只见他在看见自己时,脸上的关切之情清彻可见,认识他这么久,还是见他第一次如此关心自己……

“怎样?讨论成怎样?”不会先问他累不累之类的,劈头便是这句话。

强忍住骂人的冲动,司徒昊没好气地道:“你难道不知道刚开完一整天会的我很累吗?”

真是的,就只会关心那个小美人而已,对他这个相识多年的朋友则视如草芥。

了到司徒昊火气旺盛,为了能够从他嘴里知悉案情最新发展,韦煜便露出狗腿的笑容,“那就先去吃东西吧。”

“好。”

听见他说好后,韦煜便快速转身,也引致于他没有瞧见司徒昊那一瞬而逝的奸狡笑容。

哼!难得能够正大光明敲诈他一餐的机会,哪能轻易放过。

摸著早已经咕噜作响的肚皮,司徒昊发出阴森恐布的笑声。

环境优雅,气氛浪漫,在这环境是最适合情侣到来吃饭的地点,但在这充斥著粉红泡沬的地方里,则有一对比较突兀的人存在。

顶著一张臭脸看著餐牌,韦煜没想到放任司徒昊选择解决晚餐的地方会是这种地方。

配合著钢琴柔和的伴奏,没错,这儿的环境的而且确能够让紧绷的神经获得松弛,但也要配合一起吃的对象才行!

大刺刺地咧嘴一笑,丝毫不将韦煜那杀人般的目光放在眼内,司徒昊高兴地道:“不如我们就点情侣餐来吃吧,看餐单所写的食物也不错。”

“不要。”想也不想便狠狠拒绝。

真是让人感到伤心,“唉,如果坐在我此位置的换成是殷雅美人的话,我想你一定会乐于点这个情侣餐。”

没错!选择到这儿来完全是故意的,只因为他就偏要看韦煜一脸不爽的样子才高兴。

“既然你知道还选上这儿做什么?”依旧是一张臭脸,韦煜不满地道。

“嘻嘻,先带你来视察这儿的环境及气氛如何,这样你下次便可以带美人来这儿共进烛光晚……哇──!”

司徒昊之所以不能够说下去的原因在于,坐在对面的韦煜已经手执餐刀直指向自己面前。

“废话少说,快将最近消息告诉给我!”

“好吧,好吧,我这就说出来吧……”

真是的,他还打算玩多一会儿的嘛,韦煜这家伙还真是没什么耐性。

嘴里嘀嘀咕咕,但司徒昊还是屈服在韦煜的淫威之下,将刚才的事毫无保留说出来。

带著愉快的步伐快速前往目的地。

依旧是无视挂在门上休息的牌子,韦煜推门时便大声叫嚷著。

“殷雅,殷雅!警方已经重视此案件,他们已经部署捕获凶手了!”

碰───!

很可惜,这次门并没如他所愿般顺利推开,所以根据他冲过去的速度,他还刹制不及,整个人便撞上门。

“痛……痛死人了。”捂住脸,韦煜露出不解的表情。

“啊?他去了哪儿……”

墓园,从没有人会选在晚上时间前往的,只因为人们害怕鬼魂之说,更何况,白天是属于人类,晚上则是属于已死之人。

但在这偌大宁静的墓园里,则明显地有一个人安静地伫立在其中一个墓地前。

不知何故,突如奇来地很想到这儿来,殷雅静静地凝望墓碑上诗的照片。

接著,便将手中的袋子放在地上,并将之一一取出。

饮品,零嘴,书藉,将所有东西整齐地排放至她的面前,殷雅拿起一罐啤酒。

“诗,你曾说过喝酒伤身,所以不建议我喝,但我每到晚上该就寝时,却了无睡意,无论任凭我辗转反侧也好,始终就是睡不著。”

停顿一会,浅尝一口,殷雅才续道:“诗,我很怕,只不过事隔半年而已,如果不是靠著你的照片,恐怕我已将你的样貌遗忘得一干而净。”

记忆,真的很可怕,有些事想遗忘,但却好像与你作出般,牢牢地锁在你的脑海里,想忘也忘不掉。

但,只不过是记住一个人的样貌而已,竟然是如此困难?

“诗,我刻意在这时间到你这儿,是希望你能够出现在我的面前。”

静默──

四周除了蝉声外,便什么也再听不到。

就这样,殷雅便坐在她的墓前有一下没一下地喝著手中的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