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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 佚名 4983 字 4个月前

,狂野怒放。

成天被几个女人包围,小志很高兴有个男人可以换换口味,他缠着萧贺不放手,萧贺就一直抱着小志,俨然一副当爹的模样,十分有耐心,我却莫名的心酸——也许我真的应该给小志找个爸爸。

小志童言无忌,纯真可爱,大家都很开心,妈妈和萧贺谈论英伦趣事,只有我,跟在他们旁边,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花颜人面,看得我眼累心也累。

回家以后,我才发现,我和萧何根本就没说上几句话。

难道我在期待他和我说什么?

尤美 32 嫉妒心痛(1)

四月份的第一个艳阳天。

电视台旁边的书摊上有《嘉年华》——第一次,我对此感到深恶痛绝。十米之外,老板大妈就高声招呼:“姑娘,你喜欢的杂志来了。”

我迫不及待走过去,因为我是《嘉年华》的忠实读者,不光我喜欢,胡小秋她们几个丫头也喜欢,本来这和我毫不相干,可偏偏胡小秋也认识宁静。

这件事情很严重,相当的严重,特别的严重——所以,这一期的杂志我绝对不能错过。

“大妈,您这里一共有几本?”

我的企图很明显,我要买下所有的《嘉年华》。

“十五本,”大妈喜笑颜开:“你都要?”

“嗯。”

“嘿,太好了,”她从柜子里拿出一摞杂志,说了一句话,让我几乎当场喷血:“这么好卖,我赶紧打电话,叫人再送二十本过来。”

拿着厚厚的十五本杂志,我几乎想撞死在上面,太幼稚了,这是典型的掩耳盗铃——胡小秋也许早就知道宁静和柯南的无耻奸情,只是没有在我面前说起而已。

刚要翻开杂志,真是应了那句古话——说曹操,曹操就到。

胡小秋不知打哪气泡似的冒出来,她搂着我的肩膀:“美美,看什么呢?”

“呃……”

“哎哟,这么一大摞,来,我帮你拿。”也不问我需不需要,她双手捧走几本杂志,热心分享我的重担。

“哎……不用了。”

“跟我客气啥?”胡小秋一脸嬉笑:“哈哈,太好了,又有免费杂志看了,还是我喜欢的嘉年华。”

“谢——了。”眼睁睁的看她边走边翻开杂志,我郁闷得再也无话可说。

电梯里,走道上,胡小秋的嘴巴一直没停歇,她对杂志里的内容东评西点,或褒或贬,一直到她拿着那本《嘉年华》离开,宁静的名字居然没有出现在她嘴边。

我开始怀疑秦艳是不是搞错了,难道这期的《嘉年华》里根本就没有宁静的采访?

关上工作室的门,我心急如焚,翻开目录,眼睛就像放大镜,每一个标题都被我扩大50倍,突然,心脏“嘭咚”一声,猛地撞上我的胸腔,一阵生生的痛——秦艳是对的,里面的确有一篇对宁静的采访。

~~~~~~~~宁静的处女作《艾米的冬天》~~~~~~~~

年轻女作家宁静的处女作显然是一部魔法师的作品,就像她小说里的女主角,这本小说本身就是巫女的代言人,具有奇异的魅力。一个貌不惊人的女孩遭遇英俊帅气的怪异男子……原来,在冬去春暖之际,我们想要看到的依旧是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爱情故事——只是这个灰姑娘不简单,她的水晶鞋是自己变出来……《艾米的冬天》就像新鲜的草莓蛋糕,香甜美味而且让人上瘾。

看到开篇的这么一段话,我已经丧失继续读下去的勇气,天,这作者把宁静的小说吹捧上天,貌似大家都很喜欢这本书。

深呼吸,吸气——呼气——再吸气——再呼气,奶奶的,我太嫉妒了,简直要嫉妒发疯了,我嫉妒得眼睛发绿,不,我嫉妒得动脉里淌的血都是绿的。

我已经看到,宁静马上就要变成一枚知名美女作家,她的名字会出现在各大报刊杂志,打开读书休闲娱乐网页,“宁静”两个字就会闪烁不已,她的脸孔会出现在各类访谈节目,什么“天下女人”“超级访问”,还有“鲁豫有约”“名人面对面”,所有的人都会认识她,喜欢她,成为她的粉丝。尽管她还是头皮青白,毛发稀疏——只是很快她就会花大把钱去做最高级的美发手术,种植一头漂亮乌黑的长发,然后粉丝们就会更加爱她。不久,她就会和众多名人一起出席各种慈善活动,地震募捐,洪水义卖,她坐着加长奔驰,手拿hermes 皮包,出入名流宴会,入住千万豪宅,甚至还有记者跟踪——我的天,她会应有尽有!

甚至,她还会荣获各项文学奖,她的名字将被载入文学史,她的文章将出现在教科书里……

尤美 32 嫉妒心痛(2)

我再次一字不漏的阅读了那篇采访,从头到尾,没有一个否定的字眼。怎么可能?通常情况下,虽然是虚伪的,总有一两句转折,可是,不管怎么翻来覆去的看,我眼里满是赞誉之词,除了宁静自己的几句谦虚之语,她把成功全部归于自己身边的人——朋友,家人,编-辑,出-版商等等,尤其要感谢的是柯南。

简直就是混蛋!

为什么有些人总是能够想什么就有什么?宁静,有一个光鲜鲜的男人——本来属于我,华丽丽的事业——一半因为我(既然她的成功离不开柯南),赚不完的钱——和我却毫无关系。

这真是太不公平了。

我愤愤不平的把杂志摔在地上,桌子上的手机响了。

“看到那篇采访了?”除了秦艳,不会有任何人知道我嫉妒成狂。

我长长呼出一口气:“嗯,刚看完。”

“那段关于柯南的——”秦艳停顿两秒:“她真是走狗屎运。”

这后面一句话完全是为了安慰我,一直以来,秦艳的立场就十分坚定,她从来没有帮宁静说半句好话,唯一的一次,她感叹了一句:“抢走柯南,宁静心里的痛苦只怕和你一样多。”

理论上,我可以理解,也有几分赞成——和好友反目成仇,失去两个闺蜜,的确不爽,可她得到了,我却失去了——一个最好的男人。

爱情和友情,孰轻孰重,她显然分得无比清楚。

我叹息无语,伤心之词早已穷尽,只剩下感慨。

片刻后,秦艳换了轻松的语调:“程野生日那晚,你说和一个男人上了出租车,到底是谁?邮件里说一半留一半,你想吊死我的胃口?”

冤枉!我根本没打算吊她胃口,也不想隐瞒什么。只是昨晚,如果我继续下去,那封e-mail的长度无疑可媲美《战争与和平》,我双手发麻才停止——好久都没有写那么啰嗦的信了。

“你一万年也猜不到,送我回家的男人是谁?”

“谁?”秦艳迷茫:“最近好像没听你提到什么男人?”

“不用冥思苦想了,你想不到的——是宁安。”

“宁安?宁静的弟弟?”秦艳声音里的惊讶几乎刺穿我的耳膜:“那么巧?他也在酒吧?”

我轻笑:“无巧不成书嘛,”只是,直到今天,我依旧想不起那天和宁安是怎么回到家里的:“好像他和程野的朋友合伙经营酒吧——正好就碰上了。”

“哦……”秦艳踌躇两秒,说:“那他——”

“他在我家地板上睡了一晚,估计要感冒几天,”我实在不好意思说宁安被我打得鼻子流血(事实是,我根本不记得任何斗殴细节)。

我轻描淡写:“他说会再打电话——我也想知道,那小子葫芦里卖的到底什么药?”

“哈哈,绝对不是一幅安神药。”

宁安——除了他是宁静的弟弟,以前见过几次面,我们还没到十分熟悉的地步,而秦艳对他的了解并不比我多,即使她和宁安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说要亲近很多。

很快,我们转移了话题。

“你爸现在怎么样了?”

“不太清楚,这几天我没给他打电话。”

我的想法是,让尤建国同志体会一下被亲人彻底遗忘的感觉,没准过两天,他就自己清醒了。一个星期,最多十天,是我给爸爸的期限,到时他一定会明白,离开家人,生活在没有亲情的环境里,日子是无法忍受的,如果那时他还不回家,我真的无法想象。

妈妈现在凡事都以我为中心,没有了丈夫,她只能和唯一的女儿相依为命,她的依赖性变得十分好笑,就连每天穿什么衣服,我都必须监督,否则她搭配在身上的衣服不是颜色太乱,就是样式不协调。

这样的时刻,我尤其痛恨一个事实——我是独生女。

秦艳对爸爸的行为再也没有什么建设性的想法,除了“色迷心窍”四个字以外。

于是她再次转移话题:“……小志和奇奇的照片真可爱,有了小老鼠,他对鞋拔的热恋期应该过了吧?”

唉,又是一个头疼不已的问题。第一眼看见我的小老鼠,小志就拼命大叫“奇奇,奇奇……”(什么原因?)。现在,小志从幼儿园回家,左抱奇奇,右搂小小志(鞋拔),睡觉都不罢手,昨晚,因为和奇奇过度亲密接触,他的鼻子差点被当点心咬掉。

***

一整天,杂志里那篇采访就像玻璃渣子,插在我大腿上,稍微动弹,就疼痛难忍——我根本无法静心,即使手头明明有一堆工作——我必须给黎秀的经纪人打电话。

黎秀,虽然和薇薇冰冰等明星还有一点点距离,但对江城人来说,她是本地最大的明星。当邱台长得知我说服黎秀来客串“捉奸”的嘉宾主持,他直接把我当财神一样高高供起,可是我很清醒,万一黎秀临时变卦,我的麻烦就来了,不光是广告商那里难以应付,就是对节目的主角——江城首席大富豪也不好交待,他愿意主动曝光被劈腿事实,简单的因为,黎秀是嘉宾主持,甚至他还答应长期赞助“捉奸”节目——附加条件是,如果黎秀愿意和他一起吃顿晚饭。

我最担心的还是吃饭这件事情,如果是普通人的正常交际,吃顿饭简直和打嗝一样寻常,可黎秀毕竟是名人——而且,我也不清楚这位富豪是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十分意外的,当我向黎秀的经纪人转达富豪的诚挚邀请,几分钟不到,黎秀就亲自打电话告诉我,只要没有狗仔队骚扰,她一定赴宴。

你看,黎秀的确属于稀有动物,尽管她自己是大明星,父母也是政府高官,长得又十分漂亮,人却特别好(除了坚持另一名主持必须是男人)。她没有一点明星的高傲,有什么事情,她会直接打我的手机,简直就像邻家女孩一样随意。

所以我必须把这一切做到尽善尽美,否则……偏偏,我真的很怕邱台长,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比叶曼还要婆妈,他震慑人不搞恐怖威吓,而是学唐僧念经,让你头疼欲裂,直接疯掉。

如果那样,我宁可辞职,也不想被他嚼死。

尤美 33 虚惊一场

给秦艳,

夜黑倚窗,抬头仰望,天幕如屏,星空璀璨,半边月亮高挂在远空,银白的清辉浸染了周围的云层,透出丝丝的亮色。

小艳——总算明白什么叫明月千里寄相思,我真的想你。

首先想说的是,胡小秋那个死丫头昨天不但当着我的面看宁静的小说——好吧,我公平一点,其实是她在休息室里苦读,正好被我撞到,即使如此,她也没必要如此夸张盛赞——

我明明只是假惺惺的问一句:“你觉得怎样?”

老天明鉴,我压根就没打算要她老实认真的回答,只是希望她敷衍一句:“不怎么样?满纸无聊。”没想到,她居然双眼放光,笑迷迷的说:“真的写得不错!我连午饭都没出去吃,太喜欢了。”

怒不可遏,只想扭头就走,却偏偏震惊的听见自己的声音:“嗯……是还不错。”

嘿!我真够虚伪的,天知道我多讨厌那本书。

我的话刚说完,胡小秋已经站起来,献宝似的把那本书传递给在场的其他几个同事:“这个宁静我认识,人很好,又温柔,写的小说特棒,绝对经典,不容错过……”

她那样热心鼓吹宁静,卖力宣传《艾米的冬天》,好像因此可以获得到一颗诺贝尔宣传奖。

她是不是白痴?

她一定是看到我的脸色(到底多可怕可惜我看不见),因为她突然闭嘴了,一脸恐怖受惊的样子。

是她病了还是我疯了?

ok!下面进入正题,相信你喜欢这个闹剧。

昨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编了一个故事来安慰自己孤独的灵魂:某天我在江边救起一个奄奄一息的男人……为了感谢我的救命之恩,他决定送我一座玫瑰城堡,还有几辈子也花不完的金币——

然后我听到隔壁妈妈的呼叫声,十分急促,好像屋顶马上要塌陷在她头上似的。

“美美,美美……”

英嫂和我一样,满脸紧张,慌慌忙忙的进了妈妈的卧室。叶曼正侧身躺在床上,身体不停的扭动,就像一条刚从水里打捞出来被扔在岸边的鱼,她的手按在胸前,口里念念有词。

“美…美…我的心……脏,心脏病发了……”

原来心脏病发作时,患者比任何人都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立刻就相信了叶曼的话——她脸色灰白,胸脯起伏,眼珠子外冒,额头上还有几丝汗水。

我和英嫂惊慌失措,愣了上十秒才反映过来要干什么。

“英嫂,帮妈妈解开睡衣,顺顺气,还有把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