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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尽情飞翔 佚名 5014 字 3个月前

膀子去挤各种招聘会。每天我的心情都很沉重,尽管大多数时候还是嘻嘻哈哈地过,但一到夜深人静,一种冰冷黏腻的恐惧蛇一般地沿着我的脊背攀爬,直蔓延到大脑的整个神经网络。我被搅扰得夜夜失眠。

我很恐惧,非常非常恐惧。这种恐惧很复杂,我怕我找不到工作,又怕我找到了工作。在招聘会上,我见到了太多自以为很牛b实际上很傻b的人,他们往往愚蠢、自负、麻木、不尊重他人,都是一些精神枯萎的酒囊饭袋。我一边低声下气地希望他们可以给我个活儿,一边在心底里祈祷:别看中我,别看中我。——我不想和这些白痴共事,更不想被他们污染成一模一样的白痴。

睡不着的夜晚,我只好坐在桌子前与我破破烂烂但忠心耿耿的电脑相对。有时,我会去学校的ftp下电影,一次下许多,一晚上看个够;有时,我会在qq上随便加一个陌生人为好友,把我的烦恼郁闷一股脑儿倾倒给他,然后再把他拖进黑名单;有时,我会找人玩网络游戏,一边在游戏里厮杀,一边还在聊天室对骂;有时,我就什么也不干,无意识地打开各种网页无目的地浏览,看着看着,时间便这样悄无声息地流失了。

我爱电脑。它是我最亲爱的朋友,最贴心的伙伴,最默契的死党。电脑比爹娘好相处,因为它对我没有期待,我对它没有责任;比宿舍的哥们儿还亲,它是招之则来,挥之则去的;比女人善良,不会吵嚷着问我索要chanel、esprit和日进斗金的好工作。

三个月了,说起我和邹娅的分手,我心里还是窝火。都怪亦舒那个死女人。

邹娅和我做了六年中学同学,初中同校,高中同班。我们高一就在一起了,算是典型的早恋吧。中学那会儿,她是喜欢看少女漫画的天真小女孩,说话有点嗲但嗲得恰到好处,挺可爱的。念大学时她忽然迷上了亦舒的小说,看后简直像被邪教洗脑了一样,天天背诵亦舒语录,诸如“做人其实并不容易,真正能帮你扬眉吐气的是你自己,没有别人”、“如果要维持骄傲,就必须牺牲很多,然而谁不是在牺牲呢”、“女人如果不对自己残忍,那男人也会对你残忍”,等等。除了把这些车轱辘话挂嘴边上,最可气的是她还成天摆一副咄咄逼人非把我逼成绅士大款不可的样子。望着越来越干练精明的女朋友,我除了沉默没什么别的可做了。妈的,我恨亦舒。

和邹娅决裂是在今年寒假。过情人节,还是老样子,我给她捧出玫瑰花,她送我巧克力。其实我很烦这些形式套路,可邹娅非常重视非常喜欢,我也只好耐着性子配合。女人是天生的形式主义者,所以她们才会在衣着打扮上保持始终不渝的热情。

那天,我们在哈根达斯吃明显不符合等价交换原理的冰淇淋时,邹娅对我说道:“这次情人节,数我们宿舍的林菲菲最风光了。他男朋友送了她一款香奈儿5号香水,商场的正价要七百多呢。知道香奈儿5号吗?你个没品位的肯定不知道。我告诉你啊,玛丽莲?梦露曾说过:我喜欢睡觉的时候只穿香奈儿5号。就她这一句话,使得香奈儿5号一直为时尚女人们钟情……”

邹娅沉醉地翻着眼睛在那儿自顾自地说,我一声不响地站起身离开了。

她在电话里异常愤恨地骂了我一通“翟羽凌你这个没风度的王八蛋”之后,再也没找过我。我也再没找过她。

尤新批判我说:“翟羽凌,你这样做就不爷们儿了!邹娅对你真不错了!这么多年一心一意跟着你,大学分开两地,人家姑娘老坐硬座跑过来看你,多不容易啊!你自己看看你自己的样儿,一不是倾倒众生的帅哥二不是富可敌国的大款,你凭什么要求她三从四德啊?就这么点破事,你就和人闹,就这么狠心说断就断,你小子活该将来当和尚去!”

罗琛也骂我:“你也太不浪漫了,女孩子啊还不就是得在小事上哄着她、顺着她、伺候着她?大事上还是咱男人说了算嘛!唉,就你这号人居然还早恋,还成功了;我这样的痴心情圣却至今孑然一身,‘独孤求偶’。天理何在啊!”

不是我不喜欢浪漫不想浪漫,但浪漫的闲情是需要有闲暇和闲钱来做后盾的。说句良心话,邹娅也不是个贪财的人,只是有点女人都有的虚荣心罢了。我知道她计较的不是金钱,而是宠爱,但她的爱的分量却时常是用金钱来度量的。我承认,女人想要漂亮衣服、昂贵香水,想要奢华生活是无可厚非的,真正的男人不该指责女人胃口大而该检讨自己本事小。可是,很抱歉,姑娘,我只是一个一名不文前途暗淡的穷学生,不能给你一个拥有明艳包装的爱情。我很累,真的很累。

我也会时常想念邹娅,想念她的可爱之处。想她的时候,我就去把音量开到最大听何勇的《姑娘,漂亮》:

姑娘姑娘你漂亮漂亮 警察警察你拿着手枪

你说要汽车你说要洋房

我不能偷也不能抢

我只有一张吱吱嘎嘎的床

我骑着自行车带你去看夕阳

我的舌头就是那美味佳肴任你品尝

我有一个新的故事要对你讲

孙悟空扔掉了金箍棒远渡重洋

沙和尚驾着船要把鱼打个精光

猪八戒回到了高老庄身边是按摩女郎

唐三藏咬着那方便面来到了大街上给人家看个吉祥

姑娘姑娘你漂亮漂亮 警察警察你拿着手枪

你说这个故事不是香肠

我知道这个夕阳也披不到你的身上

姑娘姑娘姑娘姑娘

你钻进了汽车你住进了洋房

你抱着娃娃我还把你想

交个女朋友还是养条狗

听完后,我就对自己说:还是养条狗吧。

3

罗琛这厮居然真的考上了北师大中文系的研究生。历来是坚定无神论者的我,开始相信头顶上当真有个叫上帝的神仙罩着人类了。不得不承认,罗琛是一个善于创造奇迹的家伙。罗琛的性格可归结为两大特点:一、天真。二、较真。他在大学里轰轰烈烈,花了四年时间写小说,花了三年追mm,花了两年搞封建迷信,花了一年考研究生。最令我佩服的是,无论成败他本人始终百折不挠,永远保持着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哪个年代都会有文学青年,少不更事时说说瞎话编编故事是正常的。但是,罗琛他一个一米八几的老爷们儿写个什么言情小说呢?瞅瞅他那些没出息的小说标题:《我与你的童话花园》,《那一笑的风情》,《青春在左爱在右》……亏他舍得把自己的真名署上!他的小说里,男的都是帅哥女的都是美女,恋爱常常三角分手总在雨天。我最恨的一点就是,又不要他一写就写成经典,干吗结尾非要死人?

我们多次劝他别走琼瑶阿姨的道,改跟福尔摩斯、金庸、卫斯理、王朔混一样混得出来。可这小子就是不肯弃暗投明,说什么:“谁也别想阻止我流逝的青春在文字里的回光返照。”——那叫一个酸啊!

罗琛写着写着竟也写出了点名气,每月都有固定的稿费收入,也还能厚道地让我们鱼肉他一下,我们便也不再批判他了。

不过,大二下学期,罗琛来了一次巨大的转变:他开始改写武侠小说,尽管是言情色彩浓重的武侠。最重要的是,他的小说不再随便死人了,整体也阳光灿烂了起来。这种转变自然不会是无缘无故,因为在那个四月,他亲眼目睹了一场跳楼事件。中文系我们同级的一个姑娘从理教顶楼跳下,刚巧路过的罗琛看到了全过程。常常旁听中文系课程的罗琛认得死去的姑娘,那是个外表很温和很安静的女孩子,谁也想不到她的心里居然积累了沉甸甸的悲伤,以致无法负荷。

跳楼事件后罗琛很是颓丧了一阵子。本来,身边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家心里都不好受,可我们也就唏嘘几句便罢,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罗琛这较真的孩子却一直浸在灰色里出不来。他连续一个星期不和任何一个人说话,鬼影儿一样在宿舍里飘出飘进,眼神极度虚无空洞,人迅速地憔悴消瘦。就在我们担心他会不会做傻事的时候,一天晚上罗琛回到宿舍,神态安详地宣布:我信主了。

事后,罗琛写了一篇小散文发在校刊的角落里,叫做《跳下山崖,捡到秘籍》。那是我读到的罗琛所写的文字里最好的一篇:

这个杨花飘飞的四月,一个女孩子离开了我们。她是我们身边的人,我们曾无数次与她擦肩,或还曾对视,至少,我们以同样的眼眸凝视过清晨宁静的校园。她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上午,跳下高楼,跳出红尘。她的身躯和意志笔直地降落在坚硬的地面之上,留给世界一个血色的惊叹号。

以前我极其反对自杀,因为觉得生命可贵。后来我不反对自杀了,因为觉得生命可贵,而生命的尊严更加可贵。热爱生活,但,不热爱苟活。中国古老的传统,是把婚丧嫁娶一律视为红白喜事。海涅也说过:死亡是凉爽的夜晚。

所以,我愿这样想,那个二十岁的女孩子,她为自己选择了一条适合的路,通向了一个更符合她梦想的更加美好的世界。她死在季节的春天,她的坟前会盛开黄色的小雏菊;她死在人生的春天,她留在世人记忆中的永远是青春的面孔、纯真的表情,她避免了时间和尘嚣的吞没、修改。——葡萄苹果死于果子,而活于酒。

我们活着的人,没必要去痛惜早夭的生命,因为也许仅仅是我们这些庸人没有看透;更没资格去谴责自行结束生命的行为,因为每个人都是自由的。我们应该参透生死,不再恐惧死亡。但不怕死不是为了去死,而是为了活得更放肆。我们能够做的和应该做的,是活下来,好好地活下来,证明生活可以很美好、很精彩。

这篇文章拟名为“跳下山崖,捡到秘籍”。这是武侠小说里常会出现的环节,很俗,也很假,但,我们心甘情愿被它迷惑。武侠是成人的童话。就像歌里唱的:人的心中都有个孩子。我们内心长不大的孩子需要童话的滋养。起这样的标题,正是为了采撷武侠世界最为天真的一缕神魂。

我想要表达的是,我的朋友,如果你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如果你被命运挑选出来投身一次殊死搏斗,一场爱情,一场梦想或仅仅只是名利的追逐,我衷心地祝愿你在纵身一跳、落入幽暗的深谷之后,能够幸运地捡到秘籍,练就绝世武功,从此活得无比绚烂无比嚣张。至少,请你保持着对捡到秘籍的盼望,因为,这个世界上是有奇迹的;而奇迹,只会发生在那些相信奇迹的人身上。

这次灵魂深处爆发的革命以后,罗琛依旧保持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做他快乐的基督徒,写他的武侠小说,神道道地追那个不肯透露给我们姓名的美人。大一那年冬天罗琛得了场重感冒,之后很变态地早起晨跑号称要强身健体,跑着跑着一日回来兴奋地说看上了一姑娘,惊为天人,发誓非追到手不可。他拿出八卦系的专业精神,很快将那姑娘的生辰八字喜好忌讳打听得一清二楚,但不肯向我们透露半分,说是怕被我们这帮禽兽抢去了。只知道那姑娘住在号称公主楼的17楼,很爱喝咖啡,我们就把这不知底细的美女喊做“咖啡美人”。

三年下来,罗琛每个早晨都在17楼门口美人的信箱里放一罐即饮咖啡,每个周末都会给她送一罐速溶咖啡,各种牌子的咖啡都被他送了个遍,我相信17楼的楼管和超市的收银小妹一定牢牢记住了罗琛的花痴嘴脸。后来,美人终于发了狠话,说是有个好了五六年的男朋友,都已经订婚了,劝罗琛彻底死心。失恋后,罗琛痛饮了一番,半醉半醒时冲到17楼门口猛踢那棵无辜的银杏树,边踢边骂:都是你的错,都是你的错!然后他被当做破坏公物的典型给抓了,又一次扩大了在校园里的知名度。从此,宿舍里谁要是发火了要怨天骂人,我们便对他说:是银杏树的错!

之后罗琛剃了个光头,决心考研究生去,由情场转战考场。他报考的是北师大中文系古典文学专业,冲着一个《红楼梦》研究专家去的,也是冲着师范大学一学校的美女去的。我们都觉着没啥希望,毕竟新闻系的专业背景比不了中文科班的,何况还是名校名师。可是,偏偏就让罗琛给接住了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该怎么说呢?人得保持清醒是没错,适当的时候,却还是应该天真点,做点梦。你看,火箭上天,飞船登月,哪一个奇迹的创造不是源自人类爱梦想、爱冒险的天真本性呢?

金榜题名时,不请客自然是说不过去的,我们又把罗琛拖出去痛宰了一顿。宿舍的七匹狼在东门外不打烊的云龙酒家里喝了一个通宵,喝空的啤酒瓶可以绕场两周。大学的许多个夜晚,就是这样,大家伙倾尽钞票,聚在校园外随便一个小酒馆,几个最普通的小菜,加上冰凉的啤酒,佐以对教授的笑骂和对美女的赞叹,热热闹闹地享有一个畅快淋漓的夜晚。而现在,好时光被我们用得只剩下最后一格了。

酒桌上,我们笑称罗琛为未来的红学家,一个劲地给他灌酒。

“当真啊,《红楼梦》的女子里边,你们最喜欢谁啊?”罗琛问道。

王加辉最先响应道:“我最喜欢林妹妹!”

“林黛玉有啥好的,小心眼,爱哭鬼,麻烦!”刘亮说,“我啊,最喜欢香菱,还有晴雯。”

王加辉问:“你怎么净喜欢丫头?”

“嘿嘿,他是欺男霸女的